自动养蚕设备招标公告(蒙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2024)



项目概况
蒙山县西河镇广育村立体自动化养蚕基地项目-自动养蚕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SZC2023-J1-01379(重)
项目名称:蒙山县西河镇广育村立体自动化养蚕基地项目-自动养蚕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881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蒙山县西河镇广育村立体自动化养蚕基地项目-自动养蚕设备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8815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自动养蚕设备一套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付设备进场,15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00元)(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以下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蒙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423612010130955986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注:①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如不按照以上注明,后果自负。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并在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2.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5)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CA证书申请及操作流程详见公开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地 址:蒙山县蒙山镇滨江南路100号
项目联系人:黄昌远
项目联系方式:0774-6289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山县蒙山镇滨江路一期安置区一区二十方块5、6号房二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立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4-6294418

附件信息:

蒙山县西河镇广育村立体自动化养蚕基地项目-自动养蚕设备采购项目(重)-竞争性谈判文件.pdf525.5K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蒙山县西河镇广育村立体自动化养蚕基地项目-自动养蚕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SZC2023-J1-01379(重)采购人:蒙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山县西河镇广育村立体自动化养蚕基地项目-自动养蚕设备采购项目【MSZC2023-J1-01379(重)】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蒙山县西河镇广育村立体自动化养蚕基地项目-自动养蚕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MSZC2023-J1-01379(重)2.项目名称:蒙山县西河镇广育村立体自动化养蚕基地项目-自动养蚕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881500.00元5.最高限价:同上6.采购需求:采购自动养蚕设备一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付设备进场,15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止;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在获取时间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投标文件。(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竞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00元)(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以下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蒙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423612010130955986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注:①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如不按照以上注明,后果自负。②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并在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2.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5)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CA证书申请及操作流程详见公开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查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蒙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地址:蒙山县湄江中路118号联系方式:,0774-62893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蒙山县蒙山镇滨江路一期安置区一区二十方块5、6号房二楼联系方式:,0774-62944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钟立秋电话:,0774-62944184.监督部门名称:蒙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心电话:0774-6287208采购人:蒙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5月1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5.2竞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谈判,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谈判,自行承担谈判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谈判或谈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3年度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竞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2023年度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竞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竞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8.除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5.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7.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8.货物配置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9.供货商质量保证承诺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0.技术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1.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5.2竞标报价的价格构成为:竞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竞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30日。17.1□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竞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00元)(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以下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蒙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423612010130955986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注:①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如不按照以上注明,后果自负。②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并在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20.1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截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0.6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4.1谈判小组的人数:3人。2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的顺序:□提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通知谈判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谈判),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谈判。☑随机排序。26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26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依次按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高的优先、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由谈判小组推荐代表随机抽取。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3%(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需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竞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蒙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42361201013095598629.1签订合同时必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1、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时,须携带成交通知书原件、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格证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时,须携带成交通知书原件、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证明材料。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4-6294418通讯地址:蒙山县蒙山镇滨江路一期安置区一区二十方块5、6号房二楼业务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计算业务酬金,按桂价费〔2011〕55号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全部代理服务费。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山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山县支行银行账号:210430700910010398133.1解释: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谈判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名字或者加盖签字章的行为,私章、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如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处不得以法人私章代替。4.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5.若为联合体投标,若无特别说明,谈判文件中的CA签章、公章、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均指联合体牵头方单位CA签章、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方法人(负责人)、联合体牵头方授权代表。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说明(一般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是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中的货物和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活动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一、本合同适用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二、填写说明(一)合同标题:地市县使用时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者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删除加所在地名称。(二)本合同划线部分所需填写内容,除以下条款特殊要求外,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要求填写,如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没有明确,按甲乙双方商定意见填写。(三)第一条合同标的:按表中各项目要求填写,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四)第四条包装和运输:货物运输方式包括;汽车、火车、轮船等。(五)货物交付和验收:时间按合同签订(或者生效)后多少日(或者工作日)或者直接填X年X月X日前交货。(六)第八条付款方式:资金性质按一般预算拨款、财政性基金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上年结余填写。三、有关要求(一)各单位现使用的专业合同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但专业合同各条款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各条款要求,如发生矛盾以本合同为准。(二)协议供货合同应使用原文本。(三)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均不能改动,只能在划线位置填写,如有改动视同无效合同。(四)本合同统一用A4纸打印。(五)本合同为试行文本,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当之处,请及时提出建议,以便修正。本合同各条款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解释。一般货物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23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竞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竞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第二条质量及其他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者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2.货物的运输方式:。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时间:;交付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响应文件承诺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第七条售后服务、保质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质保期:。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金额的支付按以下第项约定执行:1.一次性支付。2.分期支付:。第九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3%(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需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竞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甲方现场处理的时间(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数据填写)小时内。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质保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本条款适用于甲方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的另行规定)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承担方负责。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者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者特殊情况甲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如因财政拨款延期原因导致支付延期,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无故延期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每天向对方偿付未退付履约保证金3‰的违约金。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余款或者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甲乙双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的按实际赔偿。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九条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竞标声明书;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需求偏离表;4.采购需求;5.竞标报价表;6.其他合同文件。7.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附件一般货物类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保修期责任:3.保修期责任:4.其他具体事项: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动养蚕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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