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检测机构服务 食品安全抽检委托检验 食盐 餐饮具招标公告(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2024年静宁县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检测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4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JY2024ZC-182
项目名称:2024年静宁县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检测机构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6.6(万元)
最高限价:96.6(万元)
采购需求:食品安全抽检委托检验1180批次,其中普通食品795批次,食用农产品320批次,食盐5批次,餐饮具60批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纳税凭证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国家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5-14至2024-05-2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4 09:00:00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开启

时间:2024-05-24 09:00:00
地点: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lsgg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北环路51号
联系方式:0933-2535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康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静宁县德顺小学对面盐业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0933-2525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延
电 话:0933-2535303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2024年静宁县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检测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8文件编号:JNJY2024ZC-182-CJN采购人: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代理机构:甘肃康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0二四年五月2024年静宁县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检测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文件编号:JNJY2024ZC-182监督发场县市宁采购(静大星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项献康正安代理机构:甘肃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0二四年五月目录致供应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采购须知前附表二、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一、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投标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一)磋商方法(二)评分标准(三)评分细则(三)评分细则(四)其它......................................................................................................................C32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0,JN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第七章附件致供应商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磋商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文件的内容巳清楚地反映了项目的采购需求、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的规定。供应商制作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投标文件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会被拒绝。8CJN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静宁县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检测机构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plsggzyjy.cn/)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24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NJY2024ZC-182项目名称:2024年静宁县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检测机构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96.60万元。最高限价:96.6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食品安全抽检委托检验1180批次,其中普通食品795批次,食用农产品320批次,食盐5批次,餐饮具60批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2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J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纳税凭证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8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C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2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4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JY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2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JN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国家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5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5月2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有意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请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plsggzyjy.cn/f)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1.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3.网上开标说明:(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开标系统内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新版投标工具后方可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新版工具】-点击下载【投标工具】,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CA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投标。各投标人须,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GTF-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C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2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4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CA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JY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CA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2输入pin码后若正常打开即为正常),JN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3)为保证开标时投标人正常参与开标,首次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投标人须至少提前三天,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环境检测,投标人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4006-1234-34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参与标段进入开标会议,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4)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默认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投标人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仍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被系统自动默认为“放弃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甘肃静宁县城关镇北环路51号联系方式:0933-25353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康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地址:静宁县德顺小学对面盐业公司二楼C电话:0933-2525256,2电话:0933-2525256,43.项目联系方式JY3.项目联系方式2项目联系人:闫先生JN电话:0933-253530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采购须知前附表序号要目内容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4年静宁县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检测机构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JNJY2024ZC-1823.采购需求:食品安全抽检委托检验1180批次,其中普通食品795批次,食用农产品320批次,食盐5批次,餐饮具60批次。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招标人名称: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甘肃静宁县城关镇北环路51号82联系方式:0933-2535303-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康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4ZC地址:静宁县德顺小学对面盐业公司二楼Y20电话:0933-2525256NJ4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来源:财政资金。J预算金额:96.60万元。5最高控制价96.6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6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纳税凭证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82产品。C-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Z(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02(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JY(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JN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国家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磋商有效期自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算60个日历天。8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磋商文件份数:纸质版2份;注:所有投标单位将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份数邮寄到:静宁县德顺小学对面盐业公司二楼。收件人:王亚联系电话:177522883089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1.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2024年5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备注:上传的加密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或签字),未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或签字)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公章为电子公章。10现场踏勘不踏勘11履约保证金无1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磋商会议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2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且扫描二维码验证成功视为有效18否则按未提供对待。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ZC-文件或成交资格被取消。41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Y202〔2020〕46JN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J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4场地交易服务费场地交易服务费的收取与支付方式:经招标人和供应商共同商议决定,在开标结束后,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的场地交易服务费。15磋商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8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2业资金压力。C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2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JY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8C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8《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C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2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JY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C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2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JY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8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2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C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JY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它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8C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8议;2(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C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JY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8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2支持措施。C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2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JY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8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2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C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2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JY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财政部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8C2024年静宁县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检测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8文件编号:JNJY2024ZC-182-CJN采购人: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代理机构:甘肃康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0二四年五月2024年静宁县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检测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文件编号:JNJY2024ZC-182监督发场县市宁采购(静大星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项献康正安代理机构:甘肃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0二四年五月目录致供应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采购须知前附表二、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一、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投标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一)磋商方法(二)评分标准(三)评分细则(三)评分细则(四)其它......................................................................................................................C32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0,JN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第七章附件致供应商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磋商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文件的内容巳清楚地反映了项目的采购需求、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的规定。供应商制作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投标文件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会被拒绝。8CJN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静宁县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检测机构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plsggzyjy.cn/)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24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NJY2024ZC-182项目名称:2024年静宁县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检测机构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96.60万元。最高限价:96.6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食品安全抽检委托检验1180批次,其中普通食品795批次,食用农产品320批次,食盐5批次,餐饮具60批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2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J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纳税凭证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8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C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2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4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JY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2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JN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国家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5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5月2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有意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请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plsggzyjy.cn/f)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1.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3.网上开标说明:(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开标系统内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新版投标工具后方可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新版工具】-点击下载【投标工具】,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CA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投标。各投标人须,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GTF-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C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2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4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CA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JY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CA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2输入pin码后若正常打开即为正常),JN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3)为保证开标时投标人正常参与开标,首次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投标人须至少提前三天,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环境检测,投标人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4006-1234-34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参与标段进入开标会议,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4)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默认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投标人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仍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被系统自动默认为“放弃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甘肃静宁县城关镇北环路51号联系方式:0933-25353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康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地址:静宁县德顺小学对面盐业公司二楼C电话:0933-2525256,2电话:0933-2525256,43.项目联系方式JY3.项目联系方式2项目联系人:闫先生JN电话:0933-253530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采购须知前附表序号要目内容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4年静宁县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检测机构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JNJY2024ZC-1823.采购需求:食品安全抽检委托检验1180批次,其中普通食品795批次,食用农产品320批次,食盐5批次,餐饮具60批次。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招标人名称: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甘肃静宁县城关镇北环路51号82联系方式:0933-2535303-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康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4ZC地址:静宁县德顺小学对面盐业公司二楼Y20电话:0933-2525256NJ4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来源:财政资金。J预算金额:96.60万元。5最高控制价96.6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6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纳税凭证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82产品。C-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Z(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02(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JY(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JN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国家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磋商有效期自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算60个日历天。8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磋商文件份数:纸质版2份;注:所有投标单位将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份数邮寄到:静宁县德顺小学对面盐业公司二楼。收件人:王亚联系电话:177522883089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1.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2024年5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备注:上传的加密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或签字),未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或签字)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公章为电子公章。10现场踏勘不踏勘11履约保证金无1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磋商会议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2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且扫描二维码验证成功视为有效18否则按未提供对待。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ZC-文件或成交资格被取消。41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Y202〔2020〕46JN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J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4场地交易服务费场地交易服务费的收取与支付方式:经招标人和供应商共同商议决定,在开标结束后,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的场地交易服务费。15磋商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8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2业资金压力。C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2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JY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8C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8《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C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2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JY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C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2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JY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8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2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C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JY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它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8C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8议;2(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C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JY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8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2支持措施。C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2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JY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8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2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C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2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JY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财政部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8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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