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招标公告(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2024)



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NNFN00165
项目名称: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15956527165。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3.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5.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 ”(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周瑜大道350号
联系方式:0551-87322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联系方式:0551-87087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冕
电话:15956527165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3分35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5-13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5-1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

附件:

第三章采购需求.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合同到期后付清余款。注: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2服务地点安徽省庐江县,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资金到位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 2 年,合同一年一签。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三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本项目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我院现有磁共振设备提供维保(全保)服务,我院现有设备为西门子AvantoDot磁共振成像系统(购置时间:2018年)。包括人工服务、预防性保养、故障解决等。提供与现有设备同品牌同型号全新的线圈、冷头、压缩机、控制板,通道板、液氦、扫描板,主计算机、重建计算机、床垂直控制电机、水平控制电机、梯度放大器、副台、射频放大器、MRSC主台、通道系统、机房精密空调及外水冷在内等配件维修与更换全保服务。三、服务需求★1、服务项目:对我院现有设备西门子MAGNETOMAvantoDot1.5T磁共振成像系统进行全保维保;★2、24小时*365天热线支持,不分节假日,故障报修电话响应时间≤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24小时(不能远程修复时),确保年开机率≥95%;3、定期按原厂标准的安全检查、图像校正和专业预防性保养及所需的消耗品,以保证设备的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提供设备质量控制,符合国家相关质控标准;4、每年提供设备(包含工作站)定期保养≥2次,并提供纸质的定期保养报告,每年提供设备年度保养报告书;★5、服务范围包括人工服务费、预防性保养、故障解决、所有西门子配件全保(含工作站、各类线圈,冷头,控制板,通道板,液氦,扫描板,主计算机,重建计算机,床垂直控制电机,水平控制电机,梯度放大器,副台,射频放大器,MRSC主台,通道系统、高低压氦气管、吸附器等整机正常运作所需备件和软件、原厂工作站安全升级、软件安全升级、磁共振机房精密空调、外水冷机等、不含磁体);6、机器消耗品,如垫子、滤网等进行更换一次;★7、维修更换的零配件均要求为原厂检测合格未拆封的全新配件,备件维修更换时需提供出厂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同时配件具有制造商完整标识,在采购人验货后方可更换,关键备件有现货,如梯度线圈、体线圈、冷头等,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到达医院现场进行更换,提供的零备件必须与采购人维保的设备整机完全匹配,并保证维修后的技术参数与原机数据相同;★8、中标后需提供设备制造原厂家售后授权方可签订合同;中标后需要提供工程师资质:近一年内制造厂商同型号设备培训证书;中标后每年能提供3天原厂工程师培训:包含机器性能,参数设定等;以上的需求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备注:以上★号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响应。四、报价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需求中所需内容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投标时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报投标总价(总价包干制)及分项报价,投标总价作为评标、定标及履约的依据,投标人自行报分项报价,分项报价不作评审要求,仅作为后期履约的依据。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因不了解情况、各种风险而引起的任何费用增加支出。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编号:2024-AHHF-ZFCG-04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项目名称: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三次)项目编号:2024ANNFN00165采购人: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13日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使用说明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合肥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一、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我市的政府采购项目。二、填写规则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和前附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采购人根据国家和安徽省以及合肥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三、提示条款《示范文本》中脚注等内容,属于提示编制采购文件的注意事项,采购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四、合同文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完善项目采购合同。五、投标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为便于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投标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六、实施及修改请各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合肥市公管局备案处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项目具体特点,对示范文本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第1页共70页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2页共70页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4ANNFN001652.项目名称: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三次)3.项目地点:安徽省庐江县4.项目单位: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5.项目概况: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三次),详见磋商文件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项目预算:60万元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二、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获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4日。2.获取方式:(1)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第3页共70页15956527165。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2024年5月24日10点00分2.磋商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周瑜大道350号联系人:陈主任电话:1875655093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联系人:张工电话:0551-87087657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庐江县财政局第4页共70页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电话:0551-87388071七、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3.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5.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第5页共70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3.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7.3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7时0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3.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4.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5.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7.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9.1磋商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9.1磋商地点详见磋商邀请注:供应商可以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磋商19.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2.41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及以上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7.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7)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表1报价扣除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报价扣除填写。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第7页共70页28.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9.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30.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不收取不收取不收取不收取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不足4000元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不足4000元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不足4000元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不足4000元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的,按4000元收取)的,按4000元收取)的,按4000元收取)的,按4000元收取)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31.1成交服务费(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中标金额(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中标金额(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中标金额(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中标金额(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中标金额(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第8页共70页(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6000-5000)万元×0.1%=1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32.12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4.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1-87087657通讯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2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根据(1)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合财购〔2022〕573号及(2)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合财购〔2022〕184号规定的时间填写。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第9页共70页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60页共70页十五、诚信履约承诺函致: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61页共70页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62页共70页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采购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第63页共70页第八条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第十条供应商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供应商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供应商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十五条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供应商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第64页共70页第十七条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供应商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第二十条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二十二条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第65页共70页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供应商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供应商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供应商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供应商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供应商进行解密。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第66页共70页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拟参与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三次)(2024ANNFN00165)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第67页共70页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68页共70页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69页共7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