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智慧医院建设招标公告(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2024)
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智慧医院建设(慢病管理平台)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智慧医院建设(慢病管理平台)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NNFN00166
项目名称: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智慧医院建设(慢病管理平台)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650000.00元
采购需求: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15956527165。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3.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5.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 ”(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周瑜大道350号
联系方式:0551-87322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联系方式:0551-87087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冕
电话:15956527165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2分12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5-13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5-1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0分
附件:
第三章采购需求.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中标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的50%服务费用。注: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电子保函其他担保措施。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智慧医院建设(慢病管理平台)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2021年10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依托慢病管理中心形成与县域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联动,开展慢性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连续性。本项目要求通过对于“六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逐年稳步提高“六病”治疗率、控制率、降低并发症发生率和过早死亡率。同时对“六病”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综合控制生活方式和行为危险因素,提高人群慢病危险因素控制率。通过对全县人群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减少人群慢病危险因素流行率。以慢病管理中心的建设为契机,借助信息化形成患者急性救治与长期随访管理的闭环和救急病、管慢病相互衔接与支撑的慢病综合管理体系。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技术水平,充分发挥医疗机构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为全县人民健康保驾护航。三、服务需求(一)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庐江县中医院慢病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搭建起一个完整的慢病管理系统,满足管理区域内相关临床医生、患者及一般人群、卫生管理者等对于慢病全流程管理的应用需求。(二)建设内容建设满足医共体慢病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不仅包含慢病管理各功能模块,还包含系统平台和院内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同时具备专业医学模型、IT运维、财务绩效管理、人员执行、系统运维等各方面的支持。慢病管理信息化体系管理模式平台部署和系统联通慢病管理功能平台搭建和部署筛查与风险评估个性化慢病管理方案临床辅助决策惠者自我管理系统联通智能随访数据获取及管理为保障项目信息安全和患者隐私,要求系统已通过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内容包括:以患者为中心,患者扫码建档或系统自动同步入组后,将进入自动化、专业化的患者管理旅程。系统以身份证号码为统一识别,统一各部分数据,且所有管理记录在团队成员内共享。患者的健康档案以患者身份证号为统一识别信息,可自动获取管理对象全部检验/检查、诊断及治疗的相关信息,形成患者患者360视图。系统与医院已有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获取:支持从HIS/LIS/PACS/EMR等院内系统抓取患者的指标,并做多源数据的融合与治理。数据隐私保护:支持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确保患者隐私信息(比如姓名、地址、手机号、证件号等信息)得到保护,保护患者隐私;采用隐私计算技术,数据传输过程进行加密,确保通信过程的数据隐私安全;支持数据资产的采集、申请、使用、管理全流程跟踪管理。高危人群筛查:筛查过程中可支持对接智能物联网检测设备,数据自动上传。系统支持高危人群筛查功能。筛查过程中可支持对接智能物联网检测设备,数据自动上传。系统可依据指标法实现目标人群分类结果自动分类。可以整合现有数据开展筛查,实现筛查效率最大化。CDSS辅助决策,根据患者病程情况,基于慢病指南逻辑自动计算并提供专业化辅助决策建议给到基层医务人员,包含:控制目标、治疗建议、检测与检查建议。个性化慢病管理方案的制定-支持为患者,尤其是患有多种慢病及合并症并发症患者制定个性化的管理方案,包括运动饮食干预、其他生活方式干预建议、用药指导等。可对平台内管理人群进行个性化慢病管理方案制定和发送并自动统计发送比例。系统和医生可线上为患者推送健康教育信息。智能随访管理。支持人群圈选条件及随访任务节点动作以拖拉拽的方式进行配置。随访任务内的患者可实现自动入组。任务执行及下达实现自动化。系统支持个性化“人机”结合智能随访,配置支持托拉拽画布式随访规则配置。建立以医院为主体的公众号和小程序,支持患者关注医院自身公众号及小程序进行自我管理,系统可自动统计患者自我管理工具使用比例。系统医患互动:辅助医生和进行管理对象的在线咨询和随访工作在医生手机端患者管理、后台管理端智能随访等模块,均可实现对患者的健康教育,线上推送健康教育信息,包括运动饮食干预、其他生活方式干预建议、用药指导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和县医院之间双向转诊,能实现异常自动上转和诊后出院自动下转提示。具备按照多病种(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阻肺、慢性肾脏病)分类管理的模块,可按需支持更多病种。系统提供慢病各病种的疾病筛查和风险评估模型和功能评估标准均参照国家防治指南或专家共识文件。系统提供药学服务知识库,对慢病管理常见药品提供包含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维度的知识库,用于对患者的药学服务。项目运行总览,主要慢病管理数据可视化统计分析,支持按人群、按疾病、按建档方式统计患者总数;支持以患者为单位按患者管理流程多方位呈现检验检查、诊断信息、筛查信息、门诊入院时间等。可按考核对象如医生或科室进行考核,也具备积分功能便于计算绩效。符合县域慢病管理中心认证数据要求,实现慢病数据分析与上报,支持主要慢病管理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层分类管理:支持对患者按照高危、中危、低危、未分组进行分组显示;支持对单个患者异常监测进行查看、干预等操作;支持对检测数据范围进行自定义配置等。(三)建设内容总体要求内容指标项及要求整体要求系统具有县乡村一体化架构,具备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号/村卫生室体系。整体要求系统以患者身份证号码为统一识别信息,以患者为中心。整体要求无条件对接甲方要求对接的相关医疗信息系统(所产生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县级医疗总院HIS、LIS、PACS系统、体检系统实现对接,自动获取慢病管理所需数据,无需人工填报。整体要求为患者和医生提供以医院为主体的公众号、小程序的管理服务工具。整体要求系统符合县域慢病管理中心认证信息化标准要求。慢病管理相关功能模块高危人群筛查功能。已对接智能物联网检测设备,数据自动上传。慢病管理相关功能模块ASCVD风险评估,能对筛查人群进行分类展示。慢病管理相关功能模块CDSS辅助决策,根据患者病程情况,基于慢病指南逻辑自动计算并提供专业化辅助决策建议给到基层医务人员,包含:控制目标、治疗建议、检测与检查建议。慢病管理相关功能模块个性化慢病管理方案,医生为患者建立健康指导,可配置指导开始时间及周期。指导内容会在服务周期内自动推送至患者。慢病管理相关功能模块智能随访管理。人群圈选条件及随访任务节点动作以拖拉拽的方式进行配置。随访任务内的患者自动入组。任务执行及下达实现自动化。慢病管理相关功能模块患者自我管理工具,以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形式,患者进行自我健康管理,系统具有对患者自我管理的统计功能。慢病管理相关功能模块医患在线咨询,患者与医生进行交互式咨询。慢病管理相关功能模块健康教育,平台可线上推送健康教育信息。慢病管理相关功能模块上下级转诊,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支持双向转诊。慢病管理相关功能模块远程指标检测(支持通过可穿戴设备自动手机数据并自动分析和统计)。慢病管理相关功能模块支持患者疾病进程和远程监测的情况向医生发出危险预警提醒。慢病管理相关功能模块支持老年人非智能手机用户使用平台的交互设计。医学支持库专业规则库,包含慢病筛查和风险评估以及辅助决策规则等。医学支持库药学服务知识库,对慢病管理常见药品提供包含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维度的知识库,用于对患者的药学服务。数据统计及质控项目运行数据总览展示,对全院及医共体内慢病管理相关数据统计形成适合总览展示的页面。数据统计及质控数字化绩效,可按考核对象如医生或科室进行考核和工作量统计。数据统计及质控质控数据:包含高危人群生活方式管理效果、慢病患者综合管理质控指标等(需满足慢病管理中心认证需求)。(四)系统性能要求a)用户登录操作的响应时间<5秒;b)录入保存操作的响应时间<5秒;c)统计操作的响应时间<40秒,否则应提供离线计算方式;d)整个应用软件系统能够持续7×24小时不间断工作。(五)慢病系统功能清单需求1、医生端产品端一级功能二级功能功能描述医生端小程序主体医院主体小程序部署至医院主体小程序,同时支持PC端工作台。医生端患者管理医患关联1、医生可以通过填写手机号或身份证号添加患者;2、医生出示医护二维码邀请患者与自己建立医患关系医生端患者管理科室患者医生可以自己所在科室的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医生端患者管理我的患者医生可以查看所有与自己建立过医患关系的患者,并且可以点击进入查看患者详细信息。医生端患者管理患者分组医生可以自定义对患者进行分组管理,如:重点分组等。可自行添加、修改、删除分组医生端患者管理患者搜索可根据不同条件筛选患者,如:标签、分组等医生端患者服务就诊记录与HIS对接后,可查看患者在院内就诊记录医生端患者服务病程管理医生可手动添加病程记录医生端患者服务CDSS辅助决策根据患者病程情况,系统基于指南内逻辑自动计算并提供专业化辅助决策建议。医生端患者服务检查提醒能根据慢病质控要求,在患者详情页弹窗提示应做但未做的检验检查等信息。医生端患者服务慢病筛查疾病筛查:医生可为患者进行慢病高危筛查,自动计算结果医生端患者服务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医生可为患者进行ASCVD风险评估,自动计算结果医生端患者服务疾病分层可进行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阻肺、慢性肾脏病的“红标、黄标、绿标”的分层管理。医生端患者服务体征管理1、医生可上传患者的体征数据。2、医生可查看患者体征历史趋势图。医生端患者服务健康指导医生可为患者建立健康指导,可配置指导开始时间及周期。指导内容会在服务周期内自动推送至患者。指导项包含:1、血压健康指导2、血糖健康指导3、控烟指导4、心理指导5、运动指导6、体重、腰围控制指导7、自定义指导医生端患者服务复诊提醒方便医生为患者下达复诊提醒 医生端患者服务上下转诊医生可将患者进行医共体内的上下转诊服务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生可向县医院进行向上转诊申请。2、县医院医生可将患者下转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生端患者服务患教分享医生可进行患教文章、视频、图片分享至患者。医生端患者服务消息随访医生可进行自定义编辑随访内容,并推送至指定患者医生端患者服务随访任务慢病系统下发随访任务给到医生医生可接受医院下发给他的电话随访任务,并对任务进行执行。医生端患者服务医患咨询在线回答患者的咨询问题,为患者解疑答惑。2.患者端产品端一级功能二级功能功能描述患者端小程序主体医院主体小程序部署至医院主体小程序患者端医患关联向医生报到患者通过扫描医生二维码可主动向医生进行报到,从而建立医患关系。患者端医患关联查找医生患者可看到本医共体内的医生,并主动向医生咨询患者端医患咨询在线咨询患者可向医生发起图文咨询,接受医生回复并进行交流。患者端自我健康管理体征管理1.患者可自主上传体征数据2.患者可查看体征历史趋势图患者端自我健康管理健康指导患者可接受医生下发的健康指导,并对指导内容进行每日执行。患者端自我健康管理患教及随访1.患者可接受并阅读医生下发的患教文章2.患者可接受并阅读医生下发的随访信息3.管理端(含医共体总部和分院管理端)产品端一级功能二级功能功能描述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总览数据概览医院总览数据展示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患者管理患者列表患者信息汇总,可查看每一名患者的信息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患者管理患者详情页面可查看患者的详细信息,如:1,基本信息2、全生命周期管理记录3,体征历史4,就诊记录 5,病程记录6,健康指导7,筛查及风险评估。8,复诊提醒记录。9,随访记录。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患者管理患者筛选可根据以下标签筛选患者1,基本属性(年龄、性别)2,就诊时间(门诊时间、住院时间、出院时间)3,诊断属性(门诊诊断、住院诊断、出院诊断)4,体征属性(血压、血糖)5,检验属性(检验项)6,检查属性(检查项)7,筛查属性(筛查结果)8,红标、黄标,绿标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患者管理人群管理(六病及高危人群)管理人群方案配置:随访路径自定义配置:支持画布式随访管理方案设定,即:支持人群圈选条件及随访任务节点动作以拖拉拽的方式进行配置。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患者服务随访任务随访任务内的患者可实现自动入组。任务执行及下达实现自动化。随访任务执行统计。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患者服务语音随访提供网络外呼随访能力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筛查评估慢病筛查筛查明细记录及详情。筛查人群统计。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筛查评估ASCVD风险评估1、ASCVD风险评估记录及详情。2、评估人群统计。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体征管理体征明细可查看每一条上传的体征数据,方便管理员基于体征对患者进行管理。1,血压数据2,血糖数据3,其他体征数据明细(血脂、糖化血红蛋白、呼吸、体温、体重、腰围、运动)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分级诊疗转诊记录1、医共体单位向上转诊,可查看医共体向上转诊记录。2、县医院向下转诊,可查看县医院将患者向医共体单位进行转诊的记录。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多病种管理多病种管理具备按照多病种(默认: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阻肺、慢性肾脏病)分类管理的模块,并可按需自定义新增其他病种的管理。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医生工作量统计(包含县、镇、村三级)医生报表可按医生、按自定义时间,统计医生工作量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医生工作量统计(包含县、镇、村三级)科室报表可按科室、按自定义时间,统计医生工作量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医生工作量统计(包含县、镇、村三级)医生服务明细咨询记录、随访记录、患教记录、个性化指导记录、复诊提醒记录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质控管理质控管理高危人群生活方式管理效果指标主要慢病患者生活方式管理效果指标高血压患者综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糖尿病患者综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冠心病患者综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脑卒中患者综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综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慢病管理总数转诊情况检验检查应做但未做的统计及明细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管理中心医生管理新增医生账号、管理医生信息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管理中心科室管理慢病系统科室信息维护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管理中心支持认证要求符合国家慢病中心认证审核的要求和标准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管理中心标签管理标签设定医共体管理端(医共体总部)管理中心下载中心数据导出下载4.项目运行总览端产品端一级功能二级功能功能描述项目运行总览端数据总览展示服务数据统计包括筛查、随访、药学服务、检测等数据统计展示项目运行总览端数据总览展示慢病患者数据统计包括总人数、六病患者人数、各病种分级人数统计项目运行总览端数据总览展示服务记录实时展示体征测量、咨询、随访等服务的实时数据滚动展示(五)慢病系统对接需求对接系统需求描述总院诊疗系统(含:HIS、LIS、PACS、EMR等)自动化对接总院患者就诊记录、检验、检查、处方医嘱、病历记录总院诊疗系统(含:HIS、LIS、PACS、EMR等)总院医生端和分院医生端小程序可查看患者在总院诊疗系统内数据总院诊疗系统(含:HIS、LIS、PACS、EMR等)管理后台端可查看患者在总院诊疗系统内数据总院诊疗系统(含:HIS、LIS、PACS、EMR等)支持自动化计算总院质控数据自动化计算。总院诊疗系统(含:HIS、LIS、PACS、EMR等)支持总院高危人群及慢病患者自动化识别及发现。体检系统对接患者在体检系统中的体检记录:结论词、体格检查、检验明细、检查报告等。体检系统总院医生端和分院医生端小程序可查看患者体检记录内详细数据体检系统管理后台端可查看患者体检记录内详细数据体检系统体检系统内的高危人群及慢病患者系统可自动化识别及发现。四、服务商务需求(一)交付时间供应商需在中标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二)服务交付地点安徽省庐江县,采购人指定地点(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提供三年的质保,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前三年的质保费用。运维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提供的前三年运维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前三年的运维服务费用。。售后服务内容:1.系统使用答疑:基于本次招标的产品范围,如有系统指导或问题咨询,投标方指定技术人员答疑。2.系统调优支持:当招标方本项目相关业务开展出现性能问题影响业务使用时,中标方对系统进行性能分析,并提供系统化调优方案。3.系统Bug修复(包含已知Bug和新报告Bug):当系统出现Bug影响业务使用或存在非功能性缺陷时,中标方接收到需求或报告时,提供缺陷修复服务。4.主动提供系统版本升级:中标方提供的商品应是最新版本,当系统存在安全漏洞、产品缺陷、功能缺陷时,中标方主动无条件提供系统升级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5.质保到期后,中标方应同样提供7*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若产生费用,包含在运维服务费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电话咨询费用),并根据招标方要求以优惠的价格提供与质保期内同等的运维服务,费用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5%。上线培训:系统上线后中标方无条件提供人员培训和业务专家指导,直至使用人员掌握。四、报价要求1.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需求中所需内容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投标时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报投标总价(总价包干制)及分项报价,投标总价作为评标、定标及履约的依据,投标人自行报分项报价,分项报价不作评审要求,仅作为后期履约的依据。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因不了解情况、各种风险而引起的任何费用增加支出。2.投标人对前三年运维服务完成后的后续运维服务按照不超过项目金额5%/年进行报价。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项目名称: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智慧医院建设(慢病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编号:2024ANNFN00166采购人: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13日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使用说明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合肥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一、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我市的政府采购项目。二、填写规则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和前附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采购人根据国家和安徽省以及合肥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三、提示条款《示范文本》中脚注等内容,属于提示编制采购文件的注意事项,采购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四、合同文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完善项目采购合同。五、投标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为便于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投标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六、实施及修改请各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合肥市公管局备案处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项目具体特点,对示范文本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第1页共78页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2页共78页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4ANNFN001662.项目名称: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智慧医院建设(慢病管理平台)采购3.项目地点:安徽省庐江县4.项目单位: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5.项目概况: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智慧医院建设(慢病管理平台)采购,详见磋商文件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项目预算:65万元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二、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获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4日。2.获取方式:(1)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第3页共78页15956527165。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2024年5月24日10点00分2.磋商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周瑜大道350号联系人:陈主任电话:1875655093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联系人:张工电话:0551-87087657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庐江县财政局第4页共78页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电话:0551-87388071七、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3.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5.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第5页共78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3.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7.3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7时0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3.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4.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5.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7.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9.1磋商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9.1磋商地点详见磋商邀请注:供应商可以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磋商19.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2.41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及以上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7.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7)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表1报价扣除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报价扣除填写。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第7页共78页28.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9.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30.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不收取不收取不收取不收取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不足4000元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不足4000元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不足4000元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不足4000元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的,按4000元收取)的,按4000元收取)的,按4000元收取)的,按4000元收取)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31.1成交服务费(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中标金额(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中标金额(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中标金额(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中标金额(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中标金额(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第8页共78页(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6000-5000)万元×0.1%=1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32.12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4.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1-87087657通讯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2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根据(1)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合财购〔2022〕573号及(2)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合财购〔2022〕184号规定的时间填写。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第9页共78页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68页共78页十五、诚信履约承诺函致: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69页共78页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70页共78页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采购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第71页共78页第八条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第十条供应商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供应商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供应商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十五条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供应商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第72页共78页第十七条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供应商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第二十条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二十二条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第73页共78页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供应商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供应商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供应商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供应商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供应商进行解密。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第74页共78页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拟参与庐江县中医院2024年智慧医院建设(慢病管理平台)采购(2024ANNFN00166)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第75页共78页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76页共78页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7页共7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医院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