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施工图审查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施工图审查竞争性比选公告

审核

廖成刚

发布

唐梦忆

1.比选条件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教学条件,我校计划实施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建设项目。大学城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建筑面积为43438平方米,工程计划总投资24640万元。现对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比选人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2.2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34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室11932平方米,专业教学实训用房及场所27790平方米,系及教师办公用房1285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2431平方米,并配套完成土石方工程、室内外管网及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装饰等附属工程。

2.3比选范围:对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审查意见。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及图纸加盖施工图审查印章。

2.4审查服务期:20日历天。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其投标资格条件分别设置如下: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书。

3.1.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qyygz.com/index/tzgg.htm)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比选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比选控制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竞选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比选申请人如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24年5月16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3本竞争性比选公告开始发布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止,各比选申请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 http://www.cqyygz.com/index/tzgg.htm)上关于本竞争性比选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4:30至2024年5月20日15:00;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5:00;地点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南楼604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1969045。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 http://www.cqyygz.com/index/tzgg.ht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邮政编码:401331

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023-61969045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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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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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施工图审查竞争性比选文件(项目编号:重医高专建2024第007号)1ChoAongingMediealsCQMPCCollegeandriarinaocuieale比选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日期: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3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0第五章比选文件申请格式18第一章比选公告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施工图审查竞争性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教学条件,我校计划实施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建设项目。大学城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建筑面积为43438平方米,工程计划总投资24640万元。现对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比选人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工程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2.2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34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室11932平方米,专业教学实训用房及场所27790平方米,系及教师办公用房1285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2431平方米,并配套完成土石方工程、室内外管网及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装饰等附属工程。2.3比选范围:对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审查意见。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及图纸加盖施工图审查印章。2.4审查服务期:20日历天。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其投标资格条件分别设置如下: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书。3.1.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能力。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本次招标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qyygz.com/index/tzgg.htm)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比选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比选控制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竞选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全部内容。4.2比选申请人如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24年5月16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4.3本竞争性比选公告开始发布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止,各比选申请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qyygz.com/index/tzgg.htm)上关于本竞争性比选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4:30至2024年5月20日15:00;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5:00;地点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南楼604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1969045。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qyygz.com/index/tzgg.htm)上发布。7.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邮政编码:401331联系人:廖老师电话:023-61969045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5月14日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比选人名 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联系人:廖老师电 话:023-619690451.1.4项目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施工图审查1.1.5项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1.1.6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34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室11932平方米,专业教学实训用房及场所27790平方米,系及教师办公用房1285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2431平方米,并配套完成土石方工程、室内外管网及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装饰等附属工程。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1.3.1比选范围对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审查意见。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及图纸加盖施工图审查印章。1.3.2服务期限20日历天1.4.1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2)、比选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2、财务要求2022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截止日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出具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 3.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加盖公章。)4. 比选申请截止日比选申请人资格情况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5、派遣项目人员要求(1)建筑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建筑高级职称。(2)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3)给排水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4)电气工程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电气工程专业高级职称。(5)高边坡深基坑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岩土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其他人员合理安排,满足实际审图工作需要。(提供相应要求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比选申请截止日前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同一人员不得重复报多个岗位,原件中标后备查)6.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比选申请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选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提供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预备会不召开2.1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获取方式同比选文件)3.1.1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更改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比选申请报价参照《重庆市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指导意见》渝设协字[2019]05号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收费标准的百分比报价。3.3.1比选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3.7.1比选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求按照附件提供的相应格式填写,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不得对比选人提供的格式文本做实质性的修改,否则废标。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比选申请文件应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比选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2.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选委员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3.7.4比选申请文件份数1.比选申请文件含比选申请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技术商务部分。2.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比选申请文件未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其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3.7.5装订要求比选申请文件要求胶装成册,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4.1.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比选申请文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袋中,密封并在封口(面)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同时“比选申请文件”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4.1.2“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施工图审查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比选申请人名称: (公章)在2024年5月20日15:00(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地点递交时间:2024年5月20日14时 30 分至15时00 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南楼604室4.2.3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不退还5.1比选会时间和地点比选时间:2024年5月20日15:00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南楼604室5.2比选会程序比选会由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1. 宣布比选会纪律。2. 宣布比选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比选会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比选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比选会,不参加比选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 封装情况检查:比选申请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各比选申请文件的封装情况并确认。6. 设有竞争性比选控制价或者标底的,公布竞争性比选控制价。7. 按照宣布的比选顺序当众比选,开启比选申请文件袋;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标段名称、比选申请报价等内容。8. 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9. 比选会结束。6.1.1评审小组的组建比选人按要求组建。7.2中标公示评标工作完成后,中标公示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8.1重新比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1)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的;(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比选申请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重新比选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3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比选申请人,重新比选或不再比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最高限价参照《重庆市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指导意见》渝设协字[2019]05号文件,按照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收费计费表的计费标准乘以80%。特别说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10.2签订合同的时间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订立书面合同。10.3特别说明1.构成本比选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由比选人负责解释。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1.1.2本项目比选人: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代理机构: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比选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4.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联合体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3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不论比选申请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比选申请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1.6保密参与比选比选申请活动的各方必须对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比选申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1.9.2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比选申请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比选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比选申请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比选人不对比选申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比选申请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偏离不允许2.竞争性比选文件2.1比选文件的组成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比选公告(2)比选申请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技术标准和要求(7)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申请人起约束作用。2.2比选文件的澄清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3比选文件的修改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及方式执行。3.比选申请文件3.1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详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比选申请文件应使用比选文件提供的规定格式,并不得有实质改动。3.2比选申请报价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比选申请有效期3.3.1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限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比选申请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申请保证金。3.4比选申请保证金3.4.1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比选申请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比选申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比选申请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违反本章第9.2款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详比选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比选申请方案比选人不接受比选申请人的备选比选申请方案。3.7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3.7.1比选申请文件应按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计划工期、比选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比选申请文件签字盖章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7.4比选申请文件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比选申请文件应按规定格式排版,并编制目录,具体编制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竞选4.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2比选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4.2.1比选申请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4.2.2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3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3.2比选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名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比选人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比选申请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1.2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的代理人还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以备核验其身份合法有效。5.2开标程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比选申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比选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⑴比选人或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⑵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⑶与比选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比选申请公正评审的。⑷曾因在比选评标以及其他与比选申请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7.定标7.1定标方式7.1.1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在中选公示后无异议的即为中选人。比选人不得在中选候选人之外确定中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7.1.2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中选人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确定在中选公示后无异议的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7.1.3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确定在中选公示后无异议的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比选。7.2中选通知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且未有比选申请人的异议与投诉,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选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申请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申请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8.1重新比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1)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比选申请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比选重新公开竞争性比选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3人,按法定程序比选和评审,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比选申请人,报经监督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比选。9.纪律和监督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申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比选申请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比选申请,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比选申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形式评审标准比选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1.1形式评审标准比选申请函签名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1.1形式评审标准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符合比选人的要求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1.2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1.3响应性评审标准比选申请报价比选申请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比选申请报价最高限价。1.3响应性评审标准比选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比选申请人报价得分A: 70 分。比选申请人综合评价得分B: 30 分。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比选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竞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竞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竞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3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比选申请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4比选申请人报价得分(70分)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当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满分70分;当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大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当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小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取小数后两位)2.本项最高得分70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5比选申请人综合评价得分(30分)一、公司综合实力(5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公司资质情况、从业人员数量、比选申请人诚信度、公司业绩、履约情况及投标文件相关资料综合评定。好的5分-4.5分(不含);较好的4.5分-4分(不含);一般的4分-3分(不含);差的3分-0分。二、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职称(10分)(1)建筑专业审查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正高级职称,得2分。(2)结构专业审查人员,具有结构专业正高级职称,得2分。(3)给排水专业审查人员,具有给排水专业正高级职称,得2分。(4)电气工程专业审查人员,具有电气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得2分。(5)高边坡深基坑专业审查人员,具有岩土或结构专业正高级职称,得2分。三、业绩(15分)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每增加1个 2021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截止日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出具时间为准)完成的 3.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业绩得3分,最多得15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加盖公章。)2.6总分得分总分得分=A+B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工程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审查机构类别:工程类别:房建工程建设单位: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审查机构:签订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审查机构: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承担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住建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1.3重庆市建委《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渝建发[2006]75号);1.4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文件《关于发布<重庆市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渝设协字〔2019〕05号;1.5《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158号);1.6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第二条工程概况(详情见合同附件一)2.1工程名称:2.2工程建设地点:2.3工程类别:□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装饰工程;2.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范围见表一打“√”者:表一专业及专项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通风消防节能道路桥梁装配式BIM海绵人防边坡基坑方案评估 装饰智能化审查内容√√√√√√√√√√√√√√√√2.5工程建设费:/万元第三条审查的主要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3.1是否满足国家和本市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3.2是否符合《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及附件(按规定不需要进行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备案文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3.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边坡等附属工程结构设计是否安全;3.4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5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6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审查机构提供表二所列文件资料(打“√”者),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表二 工程类别资料名称 要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装饰工程 工程类别资料名称 要求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市政工程边坡基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室内幕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文件/初设批复1份,复印件√ 2.初步设计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未纳入初步设计并联审批项目)1份,复印件 3.装饰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1份,复印件 4.超限高层结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如有超限高层)1份,复印件 5. 重大、复杂边坡支护设计方案专项论证意见(如有超限边坡)1份,复印件 6.施工图审查送审表(建筑工程)1份,盖章、原件√ 7.施工图审查送审表(市政工程)1份,盖章、原件 8.施工图审查送审表(岩土工程)1份,盖章、原件 9.施工图审查送审表(装饰工程)1份,盖章、原件 10.消防设计基本情况表1份,盖章、原件 11.节能设计基本情况表(公共建筑)1份,盖章、原件 12.节能设计基本情况表(居住建筑)1份,盖章、原件 13.重庆市高层建筑工程结构抗震基本参数表(如有高层建筑)1份,盖章、原件 14.地质勘察报告(含审查合格书)1本,原件√ 15.全套施工图文件1套,非硫酸纸,与蓝图同比例,经校审,签署盖章齐全√ 16.结构计算书1套,原件,经校审,签署盖章齐全√ 17.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1套,原件,经校审,签署盖章齐全 18.暖通热工计算书(如采用集中空调)1套,原件,经校审,签署盖章齐全 19.建筑专业CAD施工图、节能热工计算模型1套,电子版光盘 20.原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对保证主体结构设计安全的认可意见1份,原主体建筑设计单位盖章、原件 21.原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对符合原建筑节能设计要求的认可意见1份,原主体建筑设计单位盖章、原件 22.市外设计单位在渝备案证1份,影印件,盖章√ 23. 审查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注:1.送审表中“设计单位基本情况”、“工程概况”内容由设计单位如实填写,其余内容由建设单位如实填写;2.涉及安全且工程特征与主体工程截然不同、规模较大的附属工程应单独填写送审表;2.1建筑工程中如有附属的市政工程和(或)岩土工程,需按相应的工程类别提供对应的一切资料;2.2工业建筑中如有居住建筑和(或)公共建筑,需按相应的工程类别提供对应的一切资料;2.3市政工程中如有附属的建筑工程和(或)岩土工程,需按相应的工程类别提供对应的一切资料;3.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边坡工程应作支护方案可行性评估的需另行委托审查机构编制评估报告并提供一套边坡支护设计方案;第五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向建设单位交付表三所列资料及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表三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高边坡、深基坑支护方案可行性评估报告0图纸及资料按第四条要求提供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2施工图审查意见(各专业)1送审图纸及资料按第四条要求提供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文件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全本,含审查结果表、送审表、审查意见书、反馈意见表及消防/节能专篇内容)4待设计方对审查意见书作出满足要求的反馈意见表并改正施工图后(2)个工作日完成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专篇)4待设计方对审查意见书作出满足要求的反馈意见表并改正施工图后(2)个工作日完成5在施工图底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1待设计方按审查意见作出满足要求的修改后,与合格书同时硫酸纸6.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6.1本合同审查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详见合同附件一),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税率6%,增值税金额为元,最终按实际送审面积进行结算;6.2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合同双方应同时履约;审查机构提交施工图审查意见后,建设单位应作好支付审查费的前期工作,待审查机构提交审查合格书前,建设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当次的施工图审查费,审查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收费发票;6.3审查费按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文件《关于发布<重庆市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渝设协字〔2019〕05号计取费用:人防工程审查费另行收费;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建设单位、审查机构另行议定。高边坡方案可行性评估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400号)计取费用。第七条建设单位、审查机构责任:7.1建设单位责任:(1)建设单位应对报送审查机构的审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建设单位有义务积极配合审查工作,及时提供审图所需的相关资料,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审查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如因弄虚作假而产生的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2)审查机构提交合格书后,因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建设工程作重大修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为应对修改进行重新审查,需要审查机构重新审查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按审查机构所耗工作量向审查机构增付审查费;(3)建设单位因工程规模、功能变化需要重新进行审查,应报原批准部门同意,并提交批准部门同意修改、调整的批文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并重新收费。(4)自收到审查意见书后,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在10日内完成审查意见回复。若超过10日应书面说明原因,但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如超过2个月仍未回复的(包括历次回复间隔超过2个月的),将视为审查终止,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审查费用,审查机构不再保留该项目所有审查资料。若要继续审查,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重新收费。(5)建设单位同审查机构签订合同且合同未终止的,不得变更委托其他审查机构审查。(6)审查机构提交审查意见后,因建设单位的原因或项目的工程规模、功能变化、方案调整等原因暂停审查或导致无法出具合格书时,建设单位应支付本合同的全部审查费。(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完成后,建设单位领取合格书之前,应及时向审查机构提交或补充一套签署盖章完整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存档。(施工图设计文件含设计单位签字盖章齐全并加盖有审查机构审查章的施工图蓝图、施工图光盘、结构计算书、结构计算模型光盘、建筑节能计算书、建筑节能模型光盘、暖通计算书、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等各完整一套文件)。7.2审查机构责任:(1)审查机构在收到完整的施工图审查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时间提交材料的,审查机构有权顺延审查工期;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时间提交材料超过15天的,审查机构有权另行指定审查工期。(2)审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与市(地方)有关的法规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审查职责。(3)审查机构应当在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及类别范围内进行施工图审查。(4)审查机构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建设单位提交的图纸及经济技术资料。第八条违约责任8.1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向审查机构支付审查费.若超期延误支付,按每个工作日承担审查费总额0.5‰违约金支付审查机构;8.2审查机构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审查合格书,按每个工作日承担审查费的0.5‰的违约金支付建设单位。8.3由于审查机构的原因给建设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审查机构应承担与工程直接损失部分审查费相等的赔偿金(赔偿金总额不超过该项目的审查费)。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9.1本合同在履行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条本合同自建设单位、审查机构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建设单位付款完毕后,审查机构提供审查合格书,双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即终止。本合同一式柒份,建设单位肆份,审查机构叁份。建设单位名称:(盖章)审查机构名称:(盖章)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法定(委托)代表人:法定(委托)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邮政编码:401331邮政编码:电话:023-61969045电话:传真:023-61969010传真: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沙坪坝支行煕街分理处开户银行:帐号:50001056800052500372帐号: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条款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制定,不得改动。附件一:第五章比选文件申请格式封面格式: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施工图审查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打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签字)日期:2024年月日附件一:比选申请函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比选人名称):1.我们已经仔细研究了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施工图审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比选申请人须知、合同条款要求以及全部补遗和澄清文件。我们已了解并考虑到了潜在所有风险。据此,我们承诺在合同规定的比选范围内承担本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费按照相关计费标准、综合考虑企业因素以《重庆市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指导意见》渝设协字[2019]05号文件,按照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收费计费表的计费标准乘以以百分比的形式报价:本项目投标价格为:参照《重庆市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指导意见》渝设协字[2019]05号文件,按照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收费计费表的计费标准乘以%。(报价折扣百分比填写必须是打印字体,不得手写,否则否决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2024年月日附件二:投标保证书致: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若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完全遵照贵方的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施工图审查比选文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比选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图审查,保证不转让、转包本项目的任何施工图审查业务。2、在正式合同订立之前,本投标书同贵方中标通知书、以及其他文件和附件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3、我方对出具的业绩表、人员一览表以及反映我司实力及信誉的各种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行为,无条件同意贵方取消我方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4、我方承诺,若中标,本投标书中人员安排不做更换。5、同意从定标日起至我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比选申请人:(公章)比选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日期:2024年月日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比选申请人:(公章)2024年月日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址)的(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并将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扩建工程(3号教学楼)施工图审(比选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中的有关事宜,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本项目参选及合同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本授权书于2024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90天。特此申明。法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授权日期:2024年月日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注:1.无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视为无效授权。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多准备一份,开标现场将验授权书、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件五: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职 务身份证号码注册资金单位性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执照有效期经营范围单位资质基本情况序 号资质类型等级证书编号单位人员构成基本情况附件六:公司实力附件七:公司荣誉附件八:公司业绩序号项目名称招标人服务期12345......日期:2024年月日附件九:拟派项目人员情况序号姓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组织分工备注12345......日期:2024年月日附件十:承诺(比选人名称):我公司(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2、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及商务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比选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