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 破产业务服务 停车场服务招标公告(重庆迪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24)



关于为【关于公开选聘重庆迪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关于公开选聘重庆迪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公告

选聘主体
重庆迪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投资审批项目


债务人情况
重庆迪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杨渝福,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03781568167J,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52号15、16#,所属行业为普通货物道路运输(G5431)。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货运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案号
(2024)渝05破66号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破产业务服务

服务内容
评估机构应按管理人要求对迪丰公司在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开展全面评估,对迪丰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名下的机动车、相关设备以及对外投资等在内的所有资产的市场价值、清算价值分别发表独立评估意见。评估基准日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日,即2024年2月2日(在正式报告出具前,管理人可根据破产案件实际情况对基准日进行调整)。评估范围内的主要资产机动车、相关设备等(具体以最终实际调查为准)。服务内容以附件为准。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参选机构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主体,且主体资格持续合法有效。本次选聘不允许联合体申报。 2.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对本案所涉所有种类的评估项目均具备相应资质,若因不具备资质被债权人或者其他人投诉导致评估报告或结论无效,管理人不支付评估费用。评估机构若给委托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参选机构应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或各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并具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破产业务服务”项下对应评估资质。 4.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列回避情形。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中选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按合同约定执行

选取方式
择优直接选取

需回避机构

回避原因

选聘时间
2024-05-24 17: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17783862396(刘老师))

采购需求书下载
关于公开选聘迪丰公司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公告(1).pdf附件1: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pdf附件2:评估机构投标申报表.pdf

2024-05-15

附件1: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为规范管理人选聘审计、评估、鉴定、重大诉讼代理、拍卖辅助等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破产效率,降低破产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第一条管理人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确有必要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从事审计、评估、鉴定、重大诉讼代理、拍卖辅助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辅助管理人履行职责。第二条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坚持必要性以及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第三条管理人认为确有必要聘请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并向债权人会议披露。第四条管理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参照相关行业标准,结合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报价金额确定其服务费用。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需要列入破产费用的,应当经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会议明确授权的债权第1页共7页人委员会同意。管理人选聘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其履行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第五条债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可以决定不予审计并向人民法院报告:(一)债务人财务账册不完整、重要财务资料严重缺失,明显不具备审计条件的;(二)债务人资产规模小,权属清晰,债权债务关系简单,通过其他措施可以明确资产以及负债的;(三)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且无人代为清偿或者垫付的;(四)强制清算程序、执行程序中已经进行审计或者债务人、债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自行委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管理人经审查认为审计报告符合破产审计要求的;(五)其他不予审计的情形。第一款规定情形,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第六条债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可以决定不予评估并向人民法院报告:(一)强制清算程序、执行程序中已经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了评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时间处于评估报告有效期内的;(二)债务人财产形态和财产结构简单且价值较低,能第2页共7页够采用定向询价、网络询价等方式确定财产价值的;(三)其他不予评估的情形。第一款规定情形,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第七条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原则上应当以公开竞争方式进行。根据案件情况确有必要的,或者以公开竞争方式选聘无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报名的,管理人可以采用邀请竞争方式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第八条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制作选聘文件并向人民法院报告。选聘文件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委托事项;2.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和派出人员的条件;3.工作内容;4.完成时限;5.评选规则和程序;6.签约时间;7.违约责任;8.其他事项。第九条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应当明确其不能参选:(一)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二)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第3页共7页(三)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五)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第十条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其他社会中介机构职责的,管理人应当要求其不得参与受委托事项:(一)具有第九条规定情形;(二)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四)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五)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管理人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应当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平台发布公告,公告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管理人发布选聘公告应当同时发布选聘文件。第十二条管理人通过邀请竞争方式选聘其他社会中第4页共7页介机构的,应当邀请不少于三家有相关资质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竞争,同时发送选聘文件。第十三条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评选由依照选聘文件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管理人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邀请债权人代表、债务人等参与评选。第十四条评选委员会在选定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时应当同时确定一家备选机构。第十五条管理人应当根据其他社会中介机构要求,及时提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便利,并督促债务人以及有关人员及时协助、配合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工作。第十六条选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可以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向人民法院报告。选聘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向人民法院报告。备选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应当重新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并向人民法院报告。管理人重新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时应当同时确定一家备选机构。第5页共7页第十七条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发生更换的,管理人应当监督原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妥善保管债务人资料,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向管理人或者新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移交其已经接收的资料。原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拒不移交资料的,管理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八条管理人应当对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第十九条管理人发现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督促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及时纠正:(一)派出的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二)审计、评估、鉴定或者拍卖程序违法;(三)审计、评估、鉴定意见的依据不足;(四)拒不提供报告或者故意拖延提交报告时间;(五)提供虚假报告;(六)出具失实报告;(七)违反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其他情形。具有第一款规定情形,造成相应后果的,管理人应当依法追究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接受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的监督。第二十一条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应当加强对管理第6页共7页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指导。第二十二条管理人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减少管理人报酬、更换管理人等。第二十三条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因不当履行职责给债务人、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在选聘过程中存在过错的,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本指引适用于重庆破产法庭受理的破产案件,重庆破产法庭受理的强制清算案件参照适用本指引。第二十五条本指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第7页共7页附件2:重庆迪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投标申报表机构名称(盖章)联系地址注册资本(万元)机构负责人姓名机构负责人姓名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本案须符合的资质、规模、以及业绩介绍)机构负责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投标机构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声明:本机构承诺所申报信息真实、准确,且不存在依照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参选的情形。年月日(机构盖章)声明:本机构承诺所申报信息真实、准确,且不存在依照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参选的情形。年月日(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机构盖章:年月日关于公开选聘重庆迪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公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日作出(2024)渝05破申64号民事裁定书,受理重庆市江北区新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重庆迪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迪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2月2日作出(2024)渝05破66号决定书,指定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与重庆破产法庭、重庆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详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拟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聘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对迪丰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现公告如下:、债务人基本情况迪丰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杨渝福,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03781568167J,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52号15、16#,所属行业为普通货物道路运输(G5431)。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货运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管理人调查,债务人主要从事物流运输,由于公司被强制执行,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正常运转承接业务、正常付款等,已于2023年6月左右停止经营,债务人相关资产存放于原经营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摩托车考场东南侧140米)。初步调查资产负债情况第1页共6页如下(最终以调查核实的资产、负债为准):(一)资产1.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共3个(均为正常户)。至2024年2月2日,账户余额共计61,563.36元。2.机动车:53辆(已接管11辆,其余部分为挂靠经营,调查尚未结束)。3.分支机构:重庆迪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浩陵分公司。4.对外投资:对重庆创先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5.6098%,认缴1,550,000.00元实缴0.00元。5.企业资质、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重庆市渝中区交通局于2020年4月1日向迪丰公司颁发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号为渝交运管许可字500103006853,证书有效期截止日2024年4月16日。6.无形资产:管理人未查询到商标权、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7.应收账款:迪丰公司向管理人提供的债务清册载明,迪丰公司对外应收账款14笔,金额1,335,931.3元。管根据债务人陈述,迪丰公司无现金、设备等动产,具体资产情况以最终调查核实为准。(二)负债关于债务情况,根据迪丰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截至2023年4月30日,迪丰公司账面负债总额3,610,539.47元。截至2024年5月6日,共有6户债权人申报7笔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金额为2,799,388,52元。关于税务、社保情况,管理人已收到税务机关债权申报材料,申报税款债权共119,304.22元。管理人已收到税务机关债权申报材料,申报社保费用共696.8元,其中本金330.00元,带纳金366.80元。负债情况以最终调查后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为准。第2页共6页二、工作内容评估机构应按管理人要求对迪丰公司在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开展全面评估,对迪丰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名下的机动车、相关设备以及对外投资等在内的所有资产的市场价值、清算价值分别发表独立评估意见。评估基准日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日,即2024年2月2日(在正式报告出具前,管理人可根据破产案件实际情况对基准日进行调整)。评估范围内的主要资产机动车、相关设备等(具体以最终实际调查为准)。主要工作内容及资产情况作如下说明:1.清点上述本次评估的财产并列清单,完成对被评估单位上述资产的调查、评估工作,对上述资产现状等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1)车辆:已收回车辆11辆,剩余42辆需核实是否为挂靠,对核实后确属迪丰公司的车辆进行评估;(2)对外投资;(3)其他资产。2.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三、中介机构报名条件1.参选机构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主体,且主体资格持续合法有效。本次选聘不允许联合体申报。2.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对本案所涉所有种类的评估项目均具备相应资质,若因不具备资质被债权人或者其他人投诉导致评估报告或结论无效,管理人不支付评估费用。评估机构若给委托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参选机构应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或各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并具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破产业务服务”项第3页共6页下对应评估资质。4.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列回避情形。四、签约时间及完成时限1.管理人通知中选后的5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2.需在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评估报告。提交形式为5份以上书面报告和1份电子文档及表格。3.管理人或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专项评估事项,届时协商确定完成时间。五、评选规则及程序1.选聘方式: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择优+直选”模式确认选取结果,在择优后,直接选取1家中介机构作为中选人。2.选聘流程:(1)管理人拟定选聘评估机构办法,并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发布项目。参选机构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上传、提理供相关材料。(2)管理人将于2024年5月24日,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专业能力、过往业绩和经验、工作方案和报价等,择优选定一家评估机构,选聘工作完成后3日内将选定结果告知被选定机构,并上传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未入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所收取文件不退还。3.评选委员会的确定管理人将组织不少于5名人员(单数)成立评选委员会。4.评选办法本次评选采用“择优+直选”方式,在择优后,直接确定方案最优的中介机构为中选机构。符合本办法各项要求的中介机构在报名时第4页共6页按照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在指定的选取时间到达后,管理人开展选评工作。参选机构未满足本选聘公告第三条任意一项条件的,不具有参选资格。六、参选机构报价要求1.参选机构对评估工作量调查了解后进行报价。2.参选机构报价函载明的费用含义应当是含税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餐费、会务费、通讯费、设备费、劳力费、税费、利润等以及物价上涨因素、国家政策调事风险和自然条件等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及费用)3.评估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服务费用依照《企业破产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如遇服务提供完毕后破产企业暂无财产可供支付的,需待迪丰公司有支付能力时得以支付,中介机构报名参选即视为同意承担迪丰公司无能力支付服务费用的风险及后果。七、违约责任选定的中介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或者出现其他重大违约情形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八、投标提交的材料与提交时间、形式(一)投标递交的材料1.投标申报表(详见附件2);2.投标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成立时间、规模及参与类似项目的业绩介绍及证明材料等;3.投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4.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参加此次评估工作的人员组成情况、项目负责人及评估师职业第5页共6页资格证书(复印件);6.投标机构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流程、预计完成时间、工作成果形式等;7.投标机构拟定的报价方案(含计收标准及收取方式、时间);8.承诺书(原件)。应包括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邀请函及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同意并接受本选聘公告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④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评估工作;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评估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9.投标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二)提交投标材料的时间与形式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应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5点前提交,同时上传投标材料的PDF版本。九、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7783862395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7号企业天地7号楼24层注: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重庆迪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附件:1.重庆破产法庭、重庆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2.中介机构投标申报表。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 破产业务服务 停车场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