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招标公告(海原县关庄乡人民政府2024)



2024年海原县关庄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海原县关庄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关庄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关庄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131.07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00.24万元,农户自筹37.62万元,招标人为海原县关庄乡人民政府,项目己达到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华辰远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共改造煤改电257户,改造面积16705平方米,采暖户型为65平方米。采用两种方式取代散煤采暖:(1)“三件套”改造方式:1台额定制热量4千瓦的空气源热泵热风机+2台1千瓦电暖板+0.2千瓦电热水暖毯,改造26户;(2)“3匹水机+末端”改造方式:1台名义制热量不小于6.5千瓦的空气源热泵热水机(3P热水机)+1组24片散热器,改造231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海原县;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5日18时00分至2024年5月22日18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4根据宁公资发【2020】7号文件,本项目施工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操作流程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请提前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检查及配置,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用错CA锁、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评标方式:不见面电子评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关庄乡人民政府
地  址:海原县关庄乡
联系人: 张敏   
电 话:18295541117
邮  编:75520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辰远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风区黄河东路南侧庆样街东侧柏桂苑1号楼公寓1809室
联系人:吴桐 
电  话:17795131811                  2024年5月15日
9.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0955-4015325
 

[A64000020240515006001001]2024年海原县关庄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2024年海原县关庄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年海原县关庄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且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关庄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关庄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131.07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00.24万元,农户自筹37.62万元,招标人为海原县关庄乡人民政府,项目己达到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宁夏华辰远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次共改造煤改电257户,改造面积16705平方米,采暖户型为65平方米。采用两种方式取代散煤采暖:(1)“三件套”改造方式:1台额定制热量4千瓦的空气源热泵热风机+2台1千瓦电暖板+0.2千瓦电热水暖毯,改造26户:(2)“3匹水机+末端”改造方式:1台名义制热量不小于6.5千瓦的空气源热泵热水机(3P热水机)+1组24片散热器,改造231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2建设地点:海原县;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3.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5日18时00分至2024年5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4.4根据宁公资发【2020】7号文件,本项目施工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操作流程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一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请提前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检查及配置,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用错CA锁、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评标方式:不见面电子评标。8.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关庄乡人民政府地址:海原县关庄乡联系人:张敏电话:18295541117邮编:755200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辰远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风区黄河东路南侧庆样街东侧柏桂苑1号楼公寓1809室联系人:吴桐电话:177951318112024年5月15日9.投诉举报电话: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955-4015325(2024年海原县关庄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2.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3.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4.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斤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或歧视待遇。5.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异议,及时作出针对性、实质性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派合格的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不随意更换招标人代表,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05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