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餐饮配送单位招标公告(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
项目概况 常州二院延陵院区餐饮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JSZC-320400-YTZB-C2024-002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7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0-YTZB-C2024-0026
项目名称:常州二院延陵院区餐饮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以优惠率报价为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常州二院延陵院区餐饮配送单位采购项目,内容包含院职工每天早、中餐、晚餐及病房定送餐服务,全年365天不间断。具体份数由采购人提前一天告知,最终供应菜谱由采购人确认后进行配送。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为一年,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应注有“送餐”的许可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5月15日00:00起至2024年5月22日23:59,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05-2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11楼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苏采云”系统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系统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 0519-85588163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 0519-85588120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政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及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系统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68号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19-88065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11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9-89853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19-89853339
常州二院延陵院区餐饮配送单位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常州二院延陵院区餐饮配送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00-YTZB-C2024-0026采购人: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第四章采购需求30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4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00-YTZB-C2024-00262.项目名称:常州二院延陵院区餐饮配送单位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年项目最高限价(控制价):本项目以优惠率报价为准。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常州二院延陵院区餐饮配送单位采购项目,内容包含院职工每天早、中餐、晚餐及病房定送餐服务,全年365天不间断。具体份数由采购人提前一天告知,最终供应菜谱由采购人确认后进行配送。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应注有“送餐”的许可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5月15日00:00起至2024年5月22日23:59,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苏采云”系统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系统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0519-85588163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0519-85588120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政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及客户端。2.4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系统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68号联系人:夏先生电话:0519-880656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11楼联系方式:0519-898533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519-89853339注:以上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样品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提交 12 元/份的职工套餐一份;(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严禁在样品本身及包装上体现文字、品牌、LOGO等指示性标识_;(4)未成交供应商样品退还:退还;(5)成交供应商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保管、封存;(6)其他要求(如有):样品提交时间:2024年5月27日09点00分-09点30分;_样品提交地点: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太湖中路锦湖创新中心A座11楼)。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1.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本项目以优惠率报价为准。12.1磋商保证金免收13.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4.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5.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5.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9853339;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11楼。26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费按项目预算金额的0.8%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3.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将代理服务费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收款账户。收款单位: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市延陵路支行银行账号:32050162853600001068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进口产品5.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12344.14.24.2.1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4.2.34.2.3.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5.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5.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正版软件5.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7.绿色采购政策4.7.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4.7.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4.7.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6.响应费用6.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7.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采购需求5.合同草案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8.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9.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0.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报价1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1.3.报价次数:2次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分依据。11.4.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5.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2.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4.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4.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5.响应文件的提交15.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6.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6.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1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8.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8.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使用“苏采云”系统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8.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8.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8.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8.7.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苏采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9.磋商小组19.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9.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0.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1.确定成交供应商21.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2.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内容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财办库【2020】50号规定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供应商每项具体明细得分不是公告内容。23.终止23.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3.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1.4.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4.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4.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4.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询问与质疑25.1.询问25.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5.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5.2.质疑25.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5.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5.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5.2.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5.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6.代理费26.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3.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应注有“送餐”的许可项目)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0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1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3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提交最终报价。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______。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无。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无。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无。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细则价格分30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优惠率最高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该供应商磋商报价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得分=(1-评审基准价)/(1-磋商报价)×30%×100。注:本项目以优惠率报价为准。优惠率是指在相对于职工自选餐单价的最高限价的扣除比例。如供应商A、B、C的报价优惠率分别为5%、10%、15%,供应商C所投15%为评审基准价,供应商C的报价得分为30分,供应商B的报价得分为28.33分;供应商A的报价得分为26.84分。主观分(50分)服务方案7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经营服务方案,从供应能力、仓储能力、运输条件、运输方案、服务方案、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提供的经营服务方案详细、具有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 提供的经营服务方案较详细、较具有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提供的经营服务方案一般、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提供的经营服务方案简单、不具有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原材料管理制度7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原材料采购相关的管理制度、采购渠道、采购流程、验收货制度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提供的原材料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详细、科学可行性高、针对性强、切合实际、实施便捷的得7分; 提供的原材料管理制度内容较完整详细、科学可行性较高、针对性较强、较切合实际的得5分;提供的原材料管理制度内容一般、科学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基本切合实际的得3分; 提供的原材料管理制度内容不完整、可行性较差,不够切合实际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菜品制作管理7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餐饮搭配、菜品质量管理、制作流程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餐饮搭配合理、菜品内容丰富健全、菜品质量有保障、制作流程规范、针对性强、切合实际的得7分;餐饮搭配较合理、菜品内容较健全、菜品质量较能保障、制作流程较规范、针对性较强、较切合实际的得5分;餐饮搭配合理性一般、菜品内容健全度一般、菜品质量基本能保障、制作流程规范性、针对性一般、基本切合实际的得3分; 餐饮搭配不够合理、菜品内容简单、菜品质量较差、制作流程规范性、针对性较差、不够切合实际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卫生、安全管理制度7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各项管理及流程完善、具体、可执行性强、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7分;各项管理及流程较完善、具体、可执行性较强、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各项管理及流程完善度、可执行性一般、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各项管理及流程不够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应急预案7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应急采购、食物中毒、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灾害事件等)的具体,全面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应急措施方案完善、程序规范、操作性强的得7分;应急措施方案较完善、程序较为规范、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应急措施方案完善度一般、程序规范性、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应急措施方案不够完善、程序不够规范、操作性不够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拟投入人员情况5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配备合理性及拟投入服务人员和营运人员的情况、满足用户要求程度等进行综合打分:人员配置完善,服务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各项措施具体可靠、科学性、针对性强,细节周全的得5分;人员配置完善,服务人员职责分工较为明确,各项措施较具体、较可靠,科学性、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人员配置一般,服务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确,各项措施可靠性、科学性、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人员配置简单,服务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确,各项措施可靠性、科学性、针对性简单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营运人员的身份证、驾驶证等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样品10按要求提供样品,评委根据样品质量优劣进行评审。(严禁在样品本身及包装上体现文字、品牌、LOGO等指示性标识)食材新鲜、干净无杂质,无异味,品质佳的得 10分;食材较新鲜、较干净无杂质,无异味,品质较佳的得 8 分;食材新鲜度、干净度一般,品质一般的得 5 分;食材不够新鲜、干净,品质较差得 2分;材料不新鲜、品相差或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客观分(20分)企业业绩4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合同得 1 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有效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人员配置及管理41.供应商团队人员中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及以上的得1分;2、供应商团队人员中具有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及以上的得1分;3、供应商团队人员中具有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的得1分; 4、供应商团队人员中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餐饮方面个人荣誉的得1分。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2024.2-2024.4)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企业实力91、供应商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1分;有购买团体意外险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2、供应商具有投诉、反馈机制平台的得1分。(提供平台截图,截图不少于三张)3、供应商节假日能提供特色餐饮等相关服务的得1分。(提供承诺函及文字、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自有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及检验检测设备的得2分;5、供应商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国家级荣誉得3分,省级荣誉得2分,市级荣誉得1分,本项限评一项,最高得3分。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配送应急能力3供应商在距离采购人8公里范围内有三个及以上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场地的得3分;有二个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场地的得2分;有一个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场地的得1分。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以采购方为起点,至供应商配送场地导航地图的最短距离截图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注: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评审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原件扫描件)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不得分。3.为便于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分表样式,按系统磋商文件模版样式,结合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逐条对应编制响应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常州二院延陵院区餐饮配送单位采购项目,内容包含院职工每天早、中餐、晚餐及病房定送餐服务,全年365天不间断。本项目以优惠率报价为准。优惠率是指在相对于职工自选餐单价的最高限价的扣除比例。最终签订合同时,自选菜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且不得高于成交价。附:职工自选餐菜品种及单价最高限价1.早餐清单点心类产品名称价格/元产品名称价格/元产品名称价格/元点心类方块蛋糕2.3奶油盒3.3玉米3.3点心类鸡蛋糕2.3曲奇饼干2.3红枣粽子3.8点心类肉松蛋糕5.5肉松小贝3.8肉粽子5.5点心类红丝绒蛋糕卷5泡芙3.8红糖发糕12点心类香葱肉松蛋糕卷5奶油小蛋糕3.8汉堡8.5点心类抹茶蛋糕卷5老面包2.8切片面包2.3点心类巧克力蛋糕卷5蛋黄酥6.5水煮蛋1.7点心类红豆蛋糕卷5麻糕2.8茶叶蛋1.7点心类纸杯蛋糕4.5核桃枣糕2.8点心类奶香桃酥2.3肉包3点心类奶油泡芙3.3萝卜丝包2.8点心类蛋挞3.3包菜包2.8点心类老婆饼2.8雪菜包2.8点心类榴莲酥4.5豆沙包2.8点心类甜甜圈5.5韭菜饼3.3点心类牛角包5.5花卷1.7点心类豆沙面包5白馒头1.2点心类毛毛虫面包5南瓜馒头1.2点心类紫薯面包5杂粮馒头1.2点心类肉松面包5糖三角1.7点心类紫米面包5烧卖1.7点心类奶香q饼3.3糖糕2.3点心类绿豆糕2.8油条2.3点心类咸鸭蛋/皮蛋2.3牛肉锅贴(5个)2.3主食类绿豆粥1.7蛋炒饭6大排面12主食类白粥1.2如意菜饭8.5大肉面12主食类南瓜粥1.7什锦炒面8.5雪菜肉丝面6.5主食类红薯粥1.7水饺(10个)8.5素几面6.5主食类八宝粥2.3炒河粉8.5鸡蛋面6.5主食类皮蛋瘦肉粥2.3三鲜泡饭3.3常州豆腐汤3.5主食类汤圆(60)克2.3红梅纯牛奶220毫升3.5红梅风味酸奶125毫升2.52.午餐及晚餐清单二院自选菜分类价格单牛肉类大荤名称价格(元)配比名称价格(元)配比香煎牛仔骨8.5番茄烩牛腩7.5荤:素=3:1黑椒牛肉7.5荤:素=3:1红烧牛脊骨7.5荤:素=3:1孜然小牛肉7.5荤:素=3:1照烧肥牛7.5荤:素=3:1葱爆牛肉7.5荤:素=3:1酸汤肥牛7.5荤:素=3:1杭椒牛柳7.5荤:素=3:1土豆炖牛肉7.5荤:素=3:1川味卤牛肉7.5荤:素=3:1杏鲍菇牛仔粒7.5荤:素=3:1猪肉类大荤名称价格配比名称价格配比糖醋排骨8.5蜜汁东坡肉7.5梅菜扣肉6.5荤:素=3:1红烧大排7.5笋干煨肉5.5荤:素=3:1茭白煨肉6.5荤:素=3:1土豆煨肉5.5荤:素=3:1粉蒸肉7.5红烧狮子头3面筋塞肉3百叶卷肉3川香回锅肉4.5荤:素=3:1酸汤五花腩肉7.5农家小炒肉4.5荤:素=3:1清蒸咸肉6.5香波咕咾肉4.5糖醋里脊条6.5台式卤肉5.5茶树菇扇子骨7.5荤:素=3:1香炸猪排5.5面筋塞肉7鸡肉类大荤名称价格配比名称价格配比红烧鸡腿6.5口水鸡6.5香烤鸡腿6.5柠檬鸡排6.5剁椒鸡腿6.5茄汁鸡柳6.5奥尔良鸡腿6.5可乐鸡全翅6.5三杯鸡5.5荤:素=3:1咖喱鸡块5.5荤:素=3:1香菇焖鸡5.5荤:素=3:1上海白斩鸡6.5黄焖鸡5.5荤:素=3:1板栗烧鸡5.5荤:素=3:1鸡肉丸子3.5孜然手撕鸡6.5川香辣子鸡5.5荤:素=3:1香煎鸡胸肉6.5椒麻鸡6.5虎皮凤爪5.5鸭肉类大荤名称价格配比名称价格配比蜜汁酱鸭5.5黄豆焖鸭翅5.5荤:素=3:1卤味鸭腿5.5十三香鸭块5.5麻辣仔鸭5.5毛豆烧鸭块5.5荤:素=3:1川香啤酒鸭5.5红油鸭肫肝5.5荤:素=3:1香酥鸭5.5清蒸咸鸭腿5.5秘制烤鸭5.5魔芋烧鸭5.5荤:素=3:1笋干鸭块5.5荤:素=3:1八宝糯米鸭5.5川香鸭脯5.5荤:素=3:1椒盐鸭块5.5茶香鸭5.5仔姜焖鸭5.5荤:素=3:1香炸鸭翅根5.5元/对茶树菇焖鸭5.5荤:素=3:1鱼虾肉类大荤名称价格名称价格配比清蒸鸦片鱼10.5酸菜鱼块5.5荤:素=3:1苏式熏鱼6.5川香瓦块鱼6.5剁椒蒸鱼6.5干烧肉鲳鱼5.5蒜子鳕鱼6.5糖醋鱼柳6.5红烧鱼块6.5酸菜乌鱼片5.5荤:素=3:1茄汁巴沙鱼6.5清蒸咸鱼块6.5葱烤鲫鱼8.5咸蛋黄基围虾7.5雪菜小黄鱼7.5干锅基围虾7.5荤:素=3:1清蒸咸鱼7.5老黄瓜烧河虾7.5荤:素=1:1豉油蒸扁鱼6.5鸡蛋炒虾仁7.5荤:素=1:1红烧带鱼7含猪肉类小荤名称价格配比名称价格配比青椒炒肉丝3.5荤:素=1:3酱爆肉丁3.5荤:素=1:3蒜苗炒肉丝3.5荤:素=1:3咸肉百叶3.5荤:素=1:3药芹炒肉丝3.5荤:素=1:3白菜咸肉片3.5荤:素=1:3大蒜咸肉丝3.5荤:素=1:3黑椒土豆肉片3.5荤:素=1:3韭黄炒肉丝3.5荤:素=1:3茭白毛豆肉片3.5荤:素=1:3土豆炒肉丝3.5荤:素=1:3西葫芦炒肉片3.5荤:素=1:3雪菜毛豆肉丝3.5荤:素=1:3家常豆腐肉片3.5荤:素=1:3干煸豇豆肉丝3.5荤:素=1:3洋葱炒猪肝3.5荤:素=1:3莴苣炒肉丝3.5荤:素=1:3西芹炒培根3.5荤:素=1:3蚝油菌菇肉丝3.5荤:素=1:3肉末四季豆3.5荤:素=1:3含鸡肉类小荤名称价格配比名称价格配比芙蓉鸡片3.5荤:素=1:3咖喱土豆鸡丁3.5荤:素=1:3蚝油菌菇鸡片3.5荤:素=1:3宫保鸡丁3.5荤:素=1:3碧绿炒鸡片3.5荤:素=1:3三色鸡丁3.5荤:素=1:3西蓝花炒鸡片3.5荤:素=1:3玉米鸡丁3.5荤:素=1:3碧绿炒鸡片3.5荤:素=1:3酱爆鸡丁3.5荤:素=1:3黄瓜炒鸡片3.5荤:素=1:3麻辣鸡丝3.5荤:素=1:3孜然鸡片3.5荤:素=1:3鱼香鸡丝3.5荤:素=1:3双椒炒鸡片3.5荤:素=1:3香干毛豆鸡丝3.5荤:素=1:3香菇溜鸡片3.5荤:素=1:3番茄炒蛋3荤:素=1:3鱼香茄子溜鸡片3.5荤:素=1:3木耳炒蛋3荤:素=1:3含鸭肉类小荤名称价格配比名称价格配比红油洋葱炒鸭脯3.5荤:素=1:3京葱炒鸭丝3.5荤:素=1:3青椒炒鸭肠3.5荤:素=1:3孜然鸭脯3.5荤:素=1:3宫保鸭肉丁3.5荤:素=1:3洋葱炒鸭心3.5荤:素=1:3有机花菜炒鸭脯3.5荤:素=1:3潮州酸菜鸭肫3.5荤:素=1:3尖椒炒鸭脯肉3.5荤:素=1:3泡椒鸭肫3.5荤:素=1:3土豆鸭块3.5荤:素=1:3蒜苔炒鸭片3.5荤:素=1:3萝卜焖鸭3.5荤:素=1:3土豆腊鸭块3.5荤:素=1:3茭白炒鸭肫3.5荤:素=1:3冬瓜炖咸鸭3.5荤:素=1:3孜然鸭脯3.5荤:素=1:3韭菜烩鸭血3荤:素=1:3鱼香茄子溜鸡片3.5荤:素=1:3青椒炒鸭蛋3荤:素=1:3蔬菜类名称价格名称价格什锦西兰花2.8青椒土豆丝1.8白灼广东菜心2.8香菇青菜2.3地三鲜2.3葱油毛白菜2大烧百叶2.8手撕包菜1.8青椒干丝2.8酸菜包菜丝1.8雪菜粉皮2.3蒜叶胡萝卜丝1.8家常豆腐2.8蒜泥海带1.8麻婆豆腐2.3韭菜绿豆芽1.8平菇烩豆腐2.8三色黄豆芽1.8肉汁素鸡2.8蒜泥黄瓜2.3油焖茄子2.8油焖土豆2.3西芹花生米2.8干椒西葫芦2.3上汤娃娃菜2.8白菜面筋1.8季节性蔬菜类名称价格名称价格荠菜炒蘑菇3.8冬瓜虾米2.3丝瓜豆子2.8葱油菠菜2.3上汤苋菜2.8糖醋莴苣2.3山药炒木耳3.3蒜泥空菜2.3老黄瓜豆瓣2.8干锅莲藕2.3蒜泥豇豆3.3蒜泥黄瓜2.3砂锅类名称价格名称价格名称价格冬瓜咸排汤12酸汤牛蛙12水煮鱼12毛血旺 12红头鸭汤 12乌鸡百叶汤12金针菇肥牛12萝卜排骨汤12三鲜汤12酸菜鱼12粗粮类名称价格名称价格日本南瓜1.2紫薯1.2玉米段1.2红薯1.2铁棍山药1.2芋头1.2二、采购内容及要求1.职工配餐标准:单价配餐标准 12 元/份每餐一大荤、两小荤、两素菜,米饭、汤(免费),每天中餐、晚餐品种不重复。供应商根据配菜规格,春冬季要确保至少有三个不同菜谱搭配,夏秋季要确保至少有三个不同菜谱搭配,每份大荤克数在80g以上,每份小荤克数在80g以上,每份素菜克数在90g以上。汤和米饭不限量供应,供应商应保证原材料质量、制作规格,遵守采购人对于工作餐的相关管理规定。送餐时间:早餐:6:30-7:00;午餐:10:45-11:00;晚餐:17:00-17:30。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安排,成交供应商提前一周将菜单提供给采购方确认。合同签订生效后前2周为磨合期,由院方协助订餐,成交供应商配送套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各病区护工取餐。磨合期结束,成交供应商须将职工自选餐食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送餐、分餐及收银(自选收银须使用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系统)。2.病房定送餐服务:具体清单由成交供应商提前一天统计,最终确认后进行配送。送餐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医院要求调整):早餐:6:20至07:30;午餐:10:30至11:30;晚餐:16:30至17:30。餐饮标准:早餐:主食2种备选,包子2种备选,饼类2种备选,蛋1种,面食类2种备选,粥2种备选,小菜2种备选。中餐及晚餐:大荤3种备选,小荤3种备选,素菜4选,主食提供2种备选,汤2种;笃烂面等流食及其他多品种的供应。提供糖餐(糖尿病患者用餐)供餐形式:零点模式(病员或家属根据当日菜品自主点餐,成交供应商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各病区护工取餐。)。注:病房定送餐服务由成交供应商自负盈亏,送餐费用由订餐病员,或家属直接扫码支付给成交供应商。菜单定价不得超过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病员餐定价标准。3.供应商需配有中央厨房及冷链运输车。在送餐前对送餐路线进行规划,对送餐设备自行考虑解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配送数量及时限要求,配备充足的人员和车辆。4.职工自选餐餐具由采购人提供,用餐完毕供应商负责回收清洗消毒,清洗消毒要求及标准:①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情况应做好记录备查。②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5.供应商应在食品烹饪后2小时内完成所负责区域内的送餐任务,站点配送应采取必要的防溢密封和措施,以防食品在运输途中外溢。6.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厨师必须持《厨师证》上岗,并且从业人员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体检不合格不允许上岗,体检结果证明复印件由供应商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应做好外来人员的管理,并建立登记制度。7.供应商餐饮制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具备健全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制度》、《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食品供应及配送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设施设备保养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供应商用餐及配送服务作业制度。以上如遇新制度新标准出台,则按新制度新标准执行。8.供应商必须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配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9.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a.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b.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c.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d.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10.供应商拟派服务人员应做到服务热情细心,配送及时,对供应商用餐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能够积极予以解决或进行反馈。对供应商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要有记录备查。11.供应商必须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处采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包括生产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肉类及其制品的兽医部门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的口岸卫生监督部门检验合同证等。同时供应商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12.供应商应严格监管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检验检疫证件、感观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并对上述资料存档备查。13.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防止虫叮鼠咬,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食品储存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14.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对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调料等,一律停止使用。15.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16.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的标记;烹饪时烧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17.食品添加剂应当按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加工熏、烤、炸类食品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烟中致癌物的污染。18.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剩余食品不得隔顿使用,必须销毁。19.加工烹饪后的食品分餐分盒时时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分餐工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20.每餐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分别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留样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2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供应商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配合采购人迅速实施应急预案处置。对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供应商应承担食品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三、结算方式本项目职工配餐以固定单价、病房定送餐以病员或家属实际点餐需求为准进行结算。结算价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四、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一年,其中:合同签订生效后前2周为磨合期,磨合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五、付款方式职工配餐服务每月根据实际送餐份数,按实进行结算。供应商提供具体送餐数量清单和发票后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在下月15日前结算上月应付费用。六、考核办法供应商用餐及配送考评细则:供应商用餐及配送考评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制度健全5分,供应与配送15分,食品安全35分,环境卫生20分,服务质量10分;满意度调查15分。具体考评内容如下表:考核项目及分值主要内容及标准扣分办法制度健全(10分)1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2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制度及考核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3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4食品供应及配送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5食品留样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6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7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8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制度健全(10分)9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和责任追究制度1.未按制度执行,现场抽查,每发现1次扣5分;2.基础管理台帐不完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供应与配送(20分)1用餐及配送时间严格按要求执行到位1.用餐或配送时间提前扣10分;2.用餐或配送时间延后扣10分。供应与配送(20分)2按采购人的要求制定菜谱和管理菜谱1.未按规定制作菜谱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2.未按既定菜谱制作工作餐的,每次考扣10分;3.用上一餐多余食品重新分餐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10分;4.未公布菜谱,每次从总分中考扣3分。供应与配送(20分)3站点配送采取必要的防溢密封措施,工作餐配送过程中能根据外界气温采取妥善的防腐或保温措施1.外送餐盒有明显外溢的每次考扣3分;2.未根据外界气温采取必要的防腐及保温措施的,每次考扣10分;3.站点保温设施不整洁的,每次考扣10分。食品安全(40分)1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专业技术人员(厨师等)的专业资质证书应齐备,从业人员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交分公司备案。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2对采购食品进行索证,对采购食品原料进行质量验收、记录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3对储存的主副食品、调味品进行登记、挂牌,对储存的食品进行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4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并做记录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5从业人员按规定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按规定要求做好个人卫生(主要指甲卫生和戴戒指,手链情况)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6是否有存在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无证食品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7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的标记;烹饪时烧煮透;不允许制售冷荤、凉菜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8现场操作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闲杂人员不允许进入备餐间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9按规定对每餐进行留样,做好每天留样记录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0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在高于65℃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1按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2确保餐具、工用具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消毒情况应做好记录备查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3清洗后的餐具应进行药物或蒸汽消毒,应使用取得卫生许可的消毒剂产品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按规定分开存放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5定期清洗保洁柜并保持洁净,不允许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6中央厨房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打扫,保持整洁,没有污渍,并作好清洁自查记录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7中央厨房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理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食品安全(40分)18中央厨房区域应有专人管理和检查,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应登记签字1.未执行到位,每次发现考扣10分;2.餐中发现菜虫、苍蝇或其他异物,经核实的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3.发生食物有异味、变质的,经查实,数量少于5份(含)在总分中考扣20分,数量多于5份的,在总分中考扣50分;服务质量(15分)1从业人员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未执行到位,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服务质量(15分)2对供应商用餐过程中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应积极予以解决并进行反馈,同时做好台帐登记。未执行到位,每次从总分中考扣5分。满意度调查(15分)1每月进行一次用餐满意度和饭菜质量满意度调查。调查得分高于70分(含),本项得15分;调查得分高于60分(含)少于70分,本项得分计算方法为实得分转换成百分比×15得出此项分;调查得分60分以下,本项不得分.说明:1.考核每月1次,抽查时间不定。2.从供应商每月应拨资金中提取10%作为考核费用作考评发放,即每月餐费结算时,将上月应拨资金中提取10%的资金×职工用餐月度考评得分后一并发还供应商。3.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供应商当月考核为零分,当月服务费不予支付,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同时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供应商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2)使用“地沟油”等二次回收、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配料;(3)使用未经检疫的食品及原材料;(4)使用腐烂、过期的食品及原材料;(5)从业人员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供应商知晓但仍然让其工作的情况。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合同编号:供应商(以下称乙方):签订地点:合同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第二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两个月为磨合期,磨合期满须经甲方考核,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第三条合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编号:)及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号的磋商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编号:)(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五条合同款结算及支付本项目职工配餐以固定单价、病房定送餐以病员及家属实际点餐需求为准进行结算。结算价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职工配餐服务每月根据实际送餐份数,按实进行结算。乙方提供具体送餐数量清单和发票后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在下月15日前结算上月应付费用。第六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约定进行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2.因财政拨付周期或支付进度等问题导致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选择提前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5.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6.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变更、终止条款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服务管理权,撤出本项目,协助甲方作好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服务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等。第八条合同转让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常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成立,当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条款中如与国家规定、条例有抵触的,则该条款无效并按照国家规定和条例执行,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以下无正文][签字盖章部分]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注:以上是合同的简易模版,仅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参考,具体条款详见采购文件中所对应的采购内容及要求,其余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区规范性文件规定,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自拟合同。附:廉政责任书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为规范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本协议所称“关系人”是指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等自然人,有股权等经济联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甲乙双方在业务交往中,不论是单位或业务经办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如现钞、有价证券、实物等)向对方人员或其他关系人、指定人行贿索贿或给付其他不正当利益。2、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教育本单位人员,禁止在业务活动中索贿、行贿、受贿,并拒绝对方人员的索贿、行贿行为。3、在经济交往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给予对方让利(返利)、回扣(佣金)、奖励等,均应在主合同中清楚列明,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通过双方财务部门收付结算。4、若因业务人员提出索贿要求,因此影响甲乙双方的正常业务时,任何一方人员均应向对方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且有权向对方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任何一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利益而唆使或利诱对方人员离职或背离职务。5、任何一方或对另一方人员或亲友进行行贿的,另一方除如数上缴外,还有权向行贿单位通报情况,并按行贿价值金额的10倍收取廉政建设违约金。违约金可以从主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6、任何一方行贿造成对方损失的,受害方除对受贿当事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有权终止主合同的继续履行。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行贿方单位承担。情节严重的,受害方可直接向有关单位报案。追究行贿方单位的法律责任。7、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责任书自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地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应注有“送餐”的许可项目)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优惠率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序号项 目 名 称优惠率1职工配餐12元/份2职工自选餐单价最高限价 %3病房定送餐定价不超过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病员餐定价标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9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3.如无偏离,请在表格中填“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12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项目管理方案;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5)优惠条款或承诺;6)其他。13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4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5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配送单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