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铆焊件加工 铆焊件招标公告(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机械厂2024)
询价单号
RA24051600244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4-05-18T15:31
报价截至时间
2024-05-18T15:31
采购商名称: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机械厂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350010060165
铆焊件制作,安装施工
详见图纸及技术协议要求
70.0
吨
2024-06-18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东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西大街西首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1、报价为含13%增值税承兑价、含运费等杂费,到厂落地价,其他税率请注明。 2、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根据磅单重量进行结算;设备制作安装完成后承揽人开具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发票入账后次月付至总金额的50%,甲方验收合格后付40%,留10%作为质保金。 3、中标原则:合理的价格、优质的品牌、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的产品及供应周期将作为重要定标要素。
四、技术条款:2.1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图纸、工艺文件、检控计划(需要时)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并满足检验要求,经检验合格后交付。 2.2产品的技术标准:承揽方必须严格按照定作方订货图纸技术要求、《检验控制计划》及相关技术标准执行(承揽方确认其已经完全了解并掌握上述标准。当标准与图纸不一致时,应及时联系定作方联系确认)。 2.3承揽方在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经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或其授权的机构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2.4承揽方对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加工制作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揽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制作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在质量保证期后出现质量问题,承揽方应及时协助定作方进行处理。 2.6产品生产过程中,定作方有权对产品制造过程进行监造,如发现产品制作有缺陷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时,有权提出并责成承揽方将其整改,无论定作方是否知道或是否提出要求,承揽方应主动及时地向定作方通报产品制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 2.7所有产品生产场地、设备、检测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含环境、健康、安全)有关规定。 2.8如有需要,承揽方须免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到定作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技术服务。 3产品验收。 3.1按本文第2条规定的标准、规范及要求进行验收。承揽方的质检部门完成产品的自检(提供自检报告),将通知定作方派出有关人员赴承揽方参加产品的检验,产品加工制作最终质量验收以质保期结束未发生质量问题为准。定作方的验收不免除承揽方的加工制作质量责任。后续定作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加工制作质量问题,承揽方必须承担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3.2现场检验时,发现产品由于承揽方原因(不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订单中规定的标准、规范时,定作方将向承揽方提交检验记录,作为定作方向承揽方提出修理、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对于不影响产品最终性能的可修复缺陷,在得到定作方书面认可后,由承揽方负责返修,承揽方委托定作方返修时所有修理产品的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3.3如产品的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文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定作方有权对产品进行退货处理。承揽方须退还全部定作方已支付款项、按10000元/吨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给定作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4承揽方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承揽方负责维修,费用由承揽方承担;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后出现质量问题,承揽方应及时协助定作方进行处理。 3.5定作方对承揽方技术文件的审批及现场监制活动不能免除承揽方的质量责任。 3.6对由于承揽方原因造成定作方质检部门超期及重复检验(同种问题出现2次拒不整改)的费用,以500元每人每天计算(含差旅费、人工费),合计产生费用将于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3.7由于定做方材料或下料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承揽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需为招标项目的制造厂家,如为代理商,报价时应标明投标的品牌,并上传相关代理资质文件。 3.1)投标单位应具备钢结构或机电安装资质,或由乙方委托具备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同时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及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招标项目为重要项目时,招标人将组织考察。) 5、首次中标并履行的供应商,经供应商自荐报名,评审后纳入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 6、首次中标的供应商,应在接到我方商务负责人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应商资料提交及相关开户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塔架系统构件图0526(3).rar
塔架工艺技术要求(摘录)(1)(1)(4).docx
¹¤³ÌÃû:Tekla Corporation
¹¹¼þ±àºÅ ¹æ¸ñ ³¤¶È(mm) ÊýÁ¿. µ¥ÖØ(kg) ×ÜÖØ(kg) ±¸×¢
TJGKL1-1 PL40*800 5900 1 12711.0 12711.0
TJGKL1-2 PL40*800 5900 1 12656.8 12656.8
TJGKL1-3 PL40*800 5900 1 6089.0 6089.0
TJGKL1-4 PL40*800 5900 1 6082.4 6082.4
TJGZ1-1 BOX800*800*35*35 4784 2 5679.1 11358.3
TJGZ1-2 BOX800*800*35*35 4784 2 5679.1 11358.3
TJZC-1 BOX300*300*12 3218 1 326.9 326.9
TJZC-2 BOX300*300*12 3218 1 326.9 326.9
TJZC-3 BOX300*300*12 6562 1 698.3 698.3
TJZC-4 BOX300*300*12 3214 1 326.9 326.9
TJZC-5 BOX300*300*12 6562 1 698.3 698.3
TJZC-6 BOX300*300*12 3214 1 326.9 326.9
ºÏ¼Æ 62960.1
塔架工艺技术要求甲方:济南市白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乙方受甲方委托具体技术协议如下:1、施工范围:甲方钢材下料、抛丸处理完毕后,乙方根据产品图纸要求进行刷底漆、打坡口、焊接、清渣、修磨等工序。面漆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现场安装二、施工地点:甲方厂内。安装地点:新泰市泉沟镇馍馍笼工期要求:2024年05月30日前加工完成,2024年06月18日前安装完成运输:甲方负责运输至高新区响水湾大街(机加工地点)三、材料提供:1、铆焊件制作:场地、吊装器具、水性漆及生产辅材如氧气、割气、焊丝、焊剂等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人员及其他生产设备。2、施工现场安装所需吊车、焊机、辅材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四、技术要求1、焊接材料1.手工焊接用的焊条E43或E50,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5117-2012)或《热强钢焊条》(GB/T5118-2012)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对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且需验算疲劳的结构构件(吊车梁)采用低轻型焊条E4315、E4316或E5015、E5016。2.自动埋弧焊用焊丝H08A、H08MnA、H10Mn2和焊剂F4A0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1999)的规定,选用焊剂F5004/F5011/F5014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T12470-2003)的规定,选择的焊丝和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3.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用的焊丝ER49-1、ER50-3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2008)的规定;二氧化碳气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用混合气体二氧化碳-氧/氩、氦/氩和氧/氩》(HG/T4984~4986-2016)的规定。4、钢结构加工制作4.1.本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系钢结构制作并安装完毕后的最终要求,不包括工艺余量及加工安装,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之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和图纸偏差设计要求。4.2.钢材进厂后在下料前应对钢材的性能进行复验,证明钢材成品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及允许偏差值符合规范要求之后,方可下料。4.3.所有钢构件在制作前均放1:1施工大样,复核无误后方可下料。4.4.钢材加工前应进行校正、使之平整,以免影响制作精度。4.5.切割前应将钢材切割区域表面的铁锈、污物等清除干净,切割时应保证切割部位准确、切口整齐,切割后应清除毛刺、熔渣和飞溅物。4.6.各类构件的加工制作及预拼装偏差不应超过《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的要求。4.7.钢构件制作完成后,应按照施工图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的规定进行验收。4.8.钢构件完成半成品或者零件后应装配成构件或者部件,即应进行预拼装。拼装胎具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便于装、卸、定位等操作。经预拼装后的钢构件应机械或高温加热矫正、矫直和矫平,以消除钢材的弯曲、翘曲、凹凸不平等缺陷。矫正后的允许的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规范的规定。4.9.焊接H型钢的腹板与翼缘的焊接需用自动埋弧焊机焊,且四道连接焊缝均需满焊。其翼缘板和腹板允许留设横向拼接缝(吊车梁在跨中1/3范围内应尽量避免),但在同一构件上的拼接不得超过两处,且拼接长度不小于600mm,翼缘板的拼接缝、腹板的拼接缝及加劲肋的错开间距须大于200mm,端板与肋板等其它部件不许拼接。所有对接焊缝要求用反面碳棒清根方法全焊透,并用超声波探伤检查。梁与柱刚性连接时,柱在梁翼缘上下各500mm的范围内,柱翼缘与腹板间或箱型柱壁板间的连接焊缝应采用全熔透坡口焊缝。4.10.刚架梁和柱的翼缘和腹板的对接焊缝以及梁和柱翼缘板和腹板与端板的连接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焊缝。坡口形式应符合《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1-2008)规定。其它焊缝必须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和《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11345-2013)的有关规定。不得有裂纹、夹渣、气孔等影响承载力的缺陷,且外观质量合格。5.11.Q345B与Q345B钢焊接采用E50XX型焊条,Q345B或Q235与Q235钢焊接均采用E43XX型焊条。4.11.对接焊缝及剖口焊缝的焊缝质量为二级,其余未特别要求的角焊缝质量等级为三级。焊接检验的阶段和内容按表5.12执行。厚度小于8mm钢材的对接焊缝,不应采用超声波探伤确定焊缝质量等级。检验内容详表.4.12.焊接时应选择合理的焊接顺序,以减小钢结构中产生的焊接应力和变形。4.13.所有未注明加劲肋遇主焊缝切角为25x35。4.14.高强度螺栓孔径比螺栓直径大1.5mm,普通螺栓孔直径比螺栓直径大2mm。4.15.高强度螺栓制孔应采用数控钻孔。若采用钻模钻孔时,应严格控制成孔质量满足规范要求。4.16.结构用主构件(钢柱、钢梁、檩条和墙梁,除镀锌构件外)需进行喷珠(砂)后喷涂漆处理,不得以手工除锈,洁度须符合《涂覆涂料前钢结构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8923.1-2011)Sa2.5级规定,高强螺栓摩擦型连接面采用喷珠(砂)处理,处理后使连接构件的接触面抗滑系数达到0.40以上。现场安装:1、乙方现场安装施工应遵循现场管理规定,乙方现场违章操作造成的处罚及人员、设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2、现场安装平面度要求:A面单个安装面平面度0.3mm,4处共面的安装面相对于水平面平行度0~5mm。A面与B面的垂直度优于3mm。各处连接面粗糙度Ra12.5。3、现场焊接部分焊缝要求按4.11要求执行五、技术要求,及有关标准、规范、1)乙方应具备钢结构或机电安装资质,或由乙方委托具备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同时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证。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相关技术标准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并满足检验要求。3)产品的技术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订货图纸技术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执行(乙方确认其已经完全了解并掌握上述标准。当标准与图纸不一致时,应及时联系甲方书面确认),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均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完成操作过程。4)乙方的产品制作及安装质量必须满足上述两条中的图纸/规范/标准的要求。所有工艺、工序按甲方图纸及相关标准执行。5)乙方在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经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或其授权的机构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范围内。6)乙方对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产品制作及安装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重新维修更换的质保期重新起计)、包退,乙方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进行处理。7)产品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产品制造过程进行监造,如发现产品有缺陷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时,有权提出并责成乙方整改,无论甲方是否知道或是否提出要求,乙方应主动及时地向甲方通报产品制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及产品制造进度报告。8)乙方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发生的与甲方图纸或规范的任何差异,均需提交不符合项报告(NCR)给甲方,由甲方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和修补,否则视为产品有缺陷,甲方可以拒绝接收。9)如有需要,乙方须免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技术服务。六、检验及验收6.1监制和出厂检验甲方有权利检查乙方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及试验的记录,并有要求解释的权利,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出厂前检验,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无论甲方是否参与监制和出厂检验,均不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承当的质量保证的解除,也不免除乙方合同设备的责任和义务,不代替和减轻供货方对质量的责任。6.2验收验收方式及地点:甲方依据图纸、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初检;现场安装时由甲方派员检测(探伤及尺寸焊缝质量检查)使用地出具使用报告为终验验收。6.3如乙方制作产品不合格,乙方须及时更改。若由于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或未能及时更换为合格品而导致甲方因此停产、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6.4质量异议期:针对乙方产品制作及安装质量问题,质保期内甲方均可提出质量异议。七、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撑7.1质保期自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一年。7.2在质保期内,因产品制作及安装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时,乙方应无偿地及时为甲方弥补或更换损坏件,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八、保密条款:8.1乙方应当对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执行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甲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8.2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以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同时乙方对于生产过程中获得的一切相关资料等有保密义务,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8.3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8.4乙方人员如违反上述保密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保密义务不因协议到期或合作终止而影响本条款的有效性。九、其他9.1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承诺和要求,应对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经甲方确认的或经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确认的属乙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产品或产品制作及安装质量指标未达到本协议承诺的标准和要求,以及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协议的情形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措施:1)乙方不能及时处理但因生产需求甲方不得不亲自或委托第三方处理时,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水电费、管理费等),并由乙方承担因影响生产导致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2)终止合同、取消订单。甲方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有权终止未履行的合同:A、乙方对出现的产品制作及安装质量问题在24小时内不响应,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法解决时;B、经甲方评估,乙方无法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货;C、乙方制造质量出现严重偏差且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等情况时。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取消时,乙方无条件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交期延误带来的所有损失,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已制造部分的任何费用。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9.2甲方提供的技术图纸、技术文件、标准、合同等,属于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必须进行有效控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亦不得基于本协议以外的目的进行使用。乙方利用甲方技术资料生产的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供或销售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9.3乙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向甲方出售侵害第三方权益的产品。如乙方产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由乙方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如第三方权利人或者其他相关主体向甲方索赔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甲方可据此解除双方合同。9.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9.5本技术协议为商务合同附件随商务合同生效。9.6本协议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铆焊件加工 铆焊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