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 产业载体建设工程智能化设备招标公告(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4)
1、招标条件
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西周循环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产业载体建设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象发改审批[2023]162 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2451.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167.8483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750.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5337.0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13.86 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房屋、道路、综合管线、停车位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西周镇。 2.2招标范围: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西周循环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产业载体建设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各系统设备、管线及系统集成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本次招标控制价:211.4996万元(含税)。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经业主通知15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必须根据总承包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 。 3.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17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7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蒋巍
联系电话:0574-65833280
招标代理: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775号
联系人:陈楠、王玲莉
联系电话:0574-89502961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招标公告.pdf
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西周循环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产业载体建设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pdf
1、招标条件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西周循环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产业载体建设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象发改审批[2023]162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2451.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167.8483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750.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337.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3.86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房屋、道路、综合管线、停车位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西周镇。2.2招标范围: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西周循环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产业载体建设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各系统设备、管线及系统集成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本次招标控制价:211.4996万元(含税)。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经业主通知15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必须根据总承包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其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3.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4.2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7时30分]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17时30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7日9时00分]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5.3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联系人:蒋巍联系电话:0574-65833280招标代理: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775号联系人:陈楠、王玲莉联系电话:0574-89502961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西周循环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产业载体建设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招标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4年5月16日说明一、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西周循环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产业载体建设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甬资交管办〔2022〕1号)、《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甬资交管办〔2022〕2号)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招标文件引用了《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正文。二、《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等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西周循环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产业载体建设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3】1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财政性资金及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2451.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167.8483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750.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337.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3.86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房屋、道路、综合管线、停车位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西周镇。2.2招标范围: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西周循环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产业载体建设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各系统设备、管线及系统集成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本次招标控制价:211.4996万元(含税)。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经业主通知15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必须根据总承包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其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3.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4.2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7时30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7日9时00分】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5.3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联系人:蒋巍电话:0574-65833280招标代理: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象山县丹河东路775号邮编:315700联系人:王玲莉、陈楠电话:0574-89502961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1.1.5工程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招标公告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交货期详见招标公告1.3.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3.4技术性能指标所供设备必须满足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1.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和形式:/招标人澄清发出的形式://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1.10分包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投标报价、交货期要求、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要求等。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打▲条款:不允许负偏差,正偏差不限。不打▲条款:允许负偏差,正偏差不限。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备案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见招标公告形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网上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品茗网上电子交易系统”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品茗网上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品茗网上电子交易系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品茗网上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修改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投标文件的内容双信封☑单信封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封面;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3.1投标文件的内容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资信标自评分表12、其他资料注:以上内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参考格式的,需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写。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198.8096万元(即招标控制价下浮6%)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只有一个,或有两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的,已声明哪个有效;(2)未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单价固定不变(除招标人发出设计变更调整技术参数外,如图纸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与实际产品参数不同、产品的停产、换代等均不予调整),数量按实结算。投标报价应包括货到现场、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正常使用前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货物的制造、软件系统的设计开发费、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储存、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税金、利润、技术支持及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总包配合管理费【总包配合管理费由中标人按合同价款的1.5%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未正式交付业主之前的保管(包括设备及材料的损坏、失窃等)等直到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正常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在内,还包括起吊、垂直运输、定位、凿洞、开孔、开槽、填补、防火封堵、套管、安装脚手架搭拆(含材料)、地下室照明、安全护栏、安全保护(含装修施工阶段成品保护)、现场清理、施工用水、用电。(4)投标产品的设计、制作、演示、单体调试、整体调试及验收,质保期内缺陷修复、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培训、管理、保险、税费、利润及其它中标人应承担的一切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设备报价清单上标明拟提供设备或服务的综合单价、总价以及主要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按投标分项报价表(见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6)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格式自拟)。(7)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投标总报价中,投标总报价不受汇率变动影响。(8)凡影响投标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应列入本次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招标文件、图纸、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如现场门洞、电梯、楼梯等通道尺寸),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供货时限等的要求。如投标人漏报或缺项,视为优惠给招标人,最终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涉。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中。(9)质保期: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10)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品牌、型号规格及生产地是招标人认为最适合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积极响应,投标人也可以选择技术性能指标不低于招标人要求选用的其它品牌或型号规格及产地的货物进行报价,但须在技术文件中详细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有关技术参数对照资料。如经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其所投货物偏离技术性能指标低于招标文件明确的技术档次,则作否决处理。(未作详细说明或未提供技术参数对照资料的视同“低于招标文件的明确的技术档次”,即作为否决处理;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填写“响应招标要求”或并没有明确选用某一个品牌的,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参考品牌(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如近年来、投标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填写。5.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签约合同价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序号诉讼或仲裁事项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缘由结果备注一诉讼事项二仲裁事项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填写。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六)制造商授权书(如有)制造商授权书致:(招标人)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设备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注:代理经销商投标的,应提供投标材料制造商的授权书的复印件。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一)招标设备清单响应表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单位数量招标人推荐品牌投标品牌规格型号、系列产地是否响应推荐品牌备注......说明:1、本表项目名称填写的顺序应与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招标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相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上述“招标设备清单响应表”中对招标人推荐品牌、系列(如有)、型号(如有)等内容应逐一进行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如投标选用招标人推荐品牌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资料;如选用本表所列参考品牌之外的品牌的,还须提供选用品牌的有关技术参数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同意认定其品质、性能不低于本表所列参考品牌,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此表在不改变原意的情况下,可自行调整。4、采购清单及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九、技术支持资料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十一、资信标自评分表资信评分因素投标人具备条件及证明材料对应页码自评分合计合计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3(2)目或第2.2.4(1)目或第2.2.4(2)目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十二、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 产业载体建设工程智能化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