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司法集约送达服务招标公告(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24)
项目概况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同安法院购买司法集约送达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212]XCLH[DY]2024001
2、项目名称:同安法院购买司法集约送达服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同安法院购买司法集约送达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0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00100-邮政服务
同安法院购买司法集约送达服务
1(批)
否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鉴于部分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关于采购文件第二章资格要求中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可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2)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对于预算金额5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见采购文件补充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1、采购文件第二章资格要求中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4-05-16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21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4-05-23 14: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4-05-23 14:00:00,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同安区岳东路1号
联系方式:0592-7192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之一3楼
联系方式:0592-2219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丹、黄静婷
电话:0592-221956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6日
相关附件:
同安法院购买司法集约送达服务-文件集.zip
福建省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同安法院购买司法集约送达服务备案编号:CGXM-2024-350212-00007[2024]00032项目编号:[350212]XCLH[DY]2024001采购人: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5月-第1页-第一章协商邀请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同安法院购买司法集约送达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项目编号:[350212]XCLH[DY]20240012、项目名称:同安法院购买司法集约送达服务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采购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名称1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鉴于部分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关于采购文件第二章资格要求中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可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资格承诺函(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对于预算金额5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见采购文件补充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补充说明1、采购文件第二章资格要求中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被邀请供应商直接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协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详见协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9、以上如有变更,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关注。10、联系方式采购人: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地址:同安区岳东路1号邮编:361100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2-7192898代理机构: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之一3楼邮编:361004联系人:**丹、周毅昆联系电话:0592-2219566附1:账户信息协商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后,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对应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者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协商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8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8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同安法院购买司法集约送达服务1.001,800,000.00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第4页-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一、协商须知前附表1本须知前附表的项号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序号采购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1项目编号:[350212]XCLH[DY]2024001项目名称:同安法院购买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采购人名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编号:[350212]XCLH[DY]2024001项目名称:同安法院购买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采购人名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编号:[350212]XCLH[DY]2024001项目名称:同安法院购买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采购人名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编号:[350212]XCLH[DY]2024001项目名称:同安法院购买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采购人名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要求:1、详见第一章《协商邀请》;2、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否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采购包1:资格要求:1、详见第一章《协商邀请》;2、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否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采购包1:资格要求:1、详见第一章《协商邀请》;2、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否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采购包1:资格要求:1、详见第一章《协商邀请》;2、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否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协商响应申明函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第5页--第5页--第5页--第5页-23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3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3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3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3-第6页--第6页--第6页--第6页-23-第6页-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23-第6页-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3-第6页-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协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3-第6页-10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23-第7页--第7页--第7页--第7页--第7页-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6.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0份、副本0份,电子文本(使用PDF格式)1份。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本须知第6.5条“响应文件的格式”;响应文件份数:正本0份、副本0份,电子文本(使用PDF格式)1份。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本须知第6.5条“响应文件的格式”;响应文件份数:正本0份、副本0份,电子文本(使用PDF格式)1份。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本须知第6.5条“响应文件的格式”;响应文件份数:正本0份、副本0份,电子文本(使用PDF格式)1份。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本须知第6.5条“响应文件的格式”;46.6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56.7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18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18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18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18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611.1协商标准和方法:在保证本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协商标准和方法:在保证本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协商标准和方法:在保证本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协商标准和方法:在保证本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7监督管理部门: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监督管理部门: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监督管理部门: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监督管理部门: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816.3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9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0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服务费收费标准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分段累进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以转账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咨询服务费。开户行:兴业银行莲花支行,开户名: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29470100100174296。②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服务费收费标准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分段累进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以转账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咨询服务费。开户行:兴业银行莲花支行,开户名: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29470100100174296。②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服务费收费标准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分段累进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以转账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咨询服务费。开户行:兴业银行莲花支行,开户名: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29470100100174296。②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服务费收费标准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分段累进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以转账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咨询服务费。开户行:兴业银行莲花支行,开户名: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29470100100174296。②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11其他事项:/其他事项:/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二、协商须知前附表2-第8页-关于电子采购活动的专门规定关于电子采购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采购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采购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活动,若增列内容与采购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采购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响应文件:a.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协商小组有权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b.供应商应在协商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采购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响应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采购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除本增列内容第③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协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④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文件无效。⑤关于供应商的CA证书:a.参加协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b.供应商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供应商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⑥其他:无-第10页-附件4、协商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注:1、在此项下提交的“协商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的,提供电子保函电子格式。2、协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39页-附件5、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注:1、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在此作出说明,并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2、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自身其它资料。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0页-三、单一来源报价资料附件6、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总价协商保证金备注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元整注:1、若有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标的的数量、品牌、金额等。2、首次报价和协商后最终报价均可使用本表,在“备注”中注明清楚即可。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1页-附件7、采购标的成本说明(格式自定)-第42页-附件8、同类项目合同价格说明(格式自定)-第43页-附件9、供应商相关专利、专有技术情况说明(格式自定)-第44页-四、技术商务条款响应情况附件10、标的说明或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附件10.1、标的说明一览表格式如下:采购包标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制造商/服务商名称型号规格品牌详细性能说明配置/组成清单说明(若有)-第45页-附件10.2、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需求自拟格式)备注:采购方根据项目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方案或其他相关材料。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6页-附件11、协商内容及要求响应表采购包/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文件协商内容及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若有)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采购文件第四章“协商内容及要求”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7页-附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2.1、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司法集约送达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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