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业服务招标公告(太原市太山博物馆2024)
太原市太山博物馆文物景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采购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1992024CGK00250
项目名称:太原市太山博物馆文物景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2,125,600元
最高限价:2,125,600元(177,133.33元/月)
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太原市太山博物馆位于太原市西南约20公里的风峪沟内,景区三面环山、南面带水,隐匿在峰峦环抱、松柏掩映之中,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景区包含有龙泉寺、佛舍利地宫、大雄宝殿、文殊殿等,总占地面积约360万平方米,绿植覆盖率70%以上。
文殊寺位于东仓巷4号,现存文殊殿为清代遗构,是研究我国清代建制的重要遗存之一,2011年公布为太原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建筑面积5262.61平方米。
为做好太山博物馆、文殊寺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厕所运行、物资保障等相关服务工作,需专业的物业团队提供服务,为游客创造一个优美整洁、舒适、休闲、安全、充满活力的游览环境。
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中标人须在发布中标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进驻服务,尽快熟悉馆内详细位置等情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潜在供应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
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联系电话:95763
2.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
联系电话:9576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原市太山博物馆
地址:太原市晋源区晋源镇风峪沟太山景区
联系人:李建茹
联系电话:0351-6779658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351-2377110
附件信息:
1401992024CGK00250公开招标文件.docx138.7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太原市太山博物馆文物景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太原市太山博物馆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18: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市南屯路1号为民服务中心4层C440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5
预算金额
¥212.5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凯
项目联系电话
0351-2377110
采购单位
太原市太山博物馆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晋源区晋源镇风峪沟太山景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6779658
代理机构名称
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2377110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1992024CGK00250项目名称:太原市太山博物馆文物景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5月16日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7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9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1五、开标14六、资格审查及评标14七、签订合同15八、服务费17九、保密和披露17十、询问和质疑17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0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1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3第七部分合同文本29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0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1992024CGK00250项目名称:太原市太山博物馆文物景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2,125,600元最高限价:2,125,600元(177,133.33元/月)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太原市太山博物馆位于太原市西南约20公里的风峪沟内,景区三面环山、南面带水,隐匿在峰峦环抱、松柏掩映之中,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景区包含有龙泉寺、佛舍利地宫、大雄宝殿、文殊殿等,总占地面积约360万平方米,绿植覆盖率70%以上。文殊寺位于东仓巷4号,现存文殊殿为清代遗构,是研究我国清代建制的重要遗存之一,2011年公布为太原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建筑面积5262.61平方米。为做好太山博物馆、文殊寺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厕所运行、物资保障等相关服务工作,需专业的物业团队提供服务,为游客创造一个优美整洁、舒适、休闲、安全、充满活力的游览环境。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中标人须在发布中标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进驻服务,尽快熟悉馆内详细位置等情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潜在供应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五、招标公告期限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957632.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联系电话:9576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太山博物馆地址:太原市晋源区晋源镇风峪沟太山景区联系人:李建茹联系电话:0351-6779658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0351-2377110第2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125,600元最高限价:2,125,600元3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4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2)资格审查部分(3)商务技术部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5投标文件编制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6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7投标报价投标人就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唯一报价,不得拆包(项)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标的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一次性安装调试即可全面投入使用。8现场考察及答疑会现场考察不组织答疑会不组织9样品不提交10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11技术选择性方案不接受 12分包不接受13进口产品招标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 14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应按照“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年限执行;没有列明免费质保期年限的,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15投标货物(设备、产品、材料)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少于两年16合同期内调价不接受17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详见“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18采购合同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节能产品1.采购货物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中小企业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创新产品、创新服务: 1. 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6%-8%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详见采购需求。2. 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或截图。(格式见附件第八部分) 3.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0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西太原)(credit.taiyuan.gov.cn)2.查询截止时间:开标当日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1招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服务费。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集中采购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中标人”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人。2.5“投标货物”是指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在内的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承诺”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投标人承担的货物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投标人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2.7“产品缺陷”是指投标货物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9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3.投标人资格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2符合招标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3.3能够承担投标过程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5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6本次招标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3.6.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6.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相关资格要求的,按照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6.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4.知识产权4.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4.2如投标人不拥有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应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4.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应当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投标有效期5.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5.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6.投标费用6.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7.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利7.1集中采购机构无论出于任何情况和原因,可停止本次招标,无需对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8.解释权8.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构成9.1招标文件包括:9.1.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9.1.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3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9.1.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9.1.5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9.1.6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9.1.7第七部分合同文本;9.1.8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9.1.9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以及图纸、答疑、变更或补充通知等。9.2招标文件未规定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10.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1.1.1开标一览表11.1.2资格审查部分11.1.3商务技术部分11.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12.2投标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编制投标文件。12.3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12.4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外,一律不予认可。13.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3.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提供其中文译文。13.2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报价14.1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4.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经营范围,按照“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对某包(项)或全部货物进行唯一报价,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4.3投标人应以“包”为基本单位进行报价。若本项目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并以“包”为单位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1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4.4.1《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4.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4.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4.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投标文件签章16.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单位公章”、“公章”等均指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6.2投标文件的签章应清晰工整。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投标文件的加密17.1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17.2投标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18.投标文件提交18.1投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公告时间为准。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18.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加密。18.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18.4.1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18.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投标文件的。19.串通投标1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9.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9.1.3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19.1.4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19.1.5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1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9.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9.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0.弄虚作假2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20.1.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印章或票据凭证等;20.1.2提供虚假的材料、样品、检验报告、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0.1.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0.1.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0.1.5冒名顶替他人签字;20.1.6提供虚假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20.1.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1.1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公章不一致的;21.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21.3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质原件、合同原件、投标产品样品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21.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1.6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1.7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21.8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没有提交联合协议的;21.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字或盖章的;21.10投标报价出现明显错误,投标人拒绝按照本部分14.4的规定进行修正的;21.11投标总价、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或者投标单价高于市场销售单价的;21.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3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事项,而投标文件中未做出响应的;21.14投标文件未对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1.15投标文件对非标注“★”项的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响应负偏离超过五项(含五项)的;21.16采购货物未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21.17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面的;21.18投标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其中文译文,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的;21.19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21.20采购货物属于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1.21采购货物中含有《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21.22采购货物中含有《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应强制3C认证的产品,但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21.23投标产品中包含的软件类产品为非正版软件的;21.2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1.25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1.26投标文件未对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质保期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1.27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做出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的;21.2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21.2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3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2.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错误的;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开标23.开标23.1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23.2开标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3.3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依据《开标一览表》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以及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事项。23.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当场未确认且未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及评标24.资格审查24.1资格审查人员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程序、审查方法及审查标准独立履行审查职责。24.2资格审查人员对存在争议的事项,按照“一票否决”的原则做出结论。25.评标25.1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25.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25.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5.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5.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5.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5.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4评标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职责。25.5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25.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七、签订合同26.中标通知26.1集中采购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发布《中标公告》。26.2集中采购机构告知投标人本人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6.3中标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26.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27.履约保证金27.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于签订采购合同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27.2中标人不按照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7.3当中标人全面完成采购合同事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27.4如果中标人未按双方签订合同事项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8.领取合同28.1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8.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在评审过程当中的答复澄清事项等均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28.3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8.4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9.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29.1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9.1.1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29.1.2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29.1.3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1.4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9.1.5投标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照有关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29.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29.1.7投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对中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30.1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1.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0.1.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1.诚实信用31.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被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1.2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诚信中存在严重问题时,将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31.3投标人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西太原)(credit.taiyuan.gov.cn)等网站进行记录和曝光。八、服务费32.服务费32.1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九、保密和披露33.保密33.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除非得到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同意,不得将因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3.2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规定的用途。33.3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4.披露34.1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投标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质疑、投诉35.询问35.1对招标文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口头或书面询问,由集中采购机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口头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形式提交,由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36.质疑36.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按以下原则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6.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6.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6.2.4事实依据;36.2.5必要的法律依据;36.2.6提出质疑的日期。36.2.7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6.4对招标文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集中采购机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36.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7.投诉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太原市财政局提起投诉。37.2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7.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7.3.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7.3.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太原市太山博物馆位于太原市西南约20公里的风峪沟内,景区三面环山、南面带水,隐匿在峰峦环抱、松柏掩映之中,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景区包含有龙泉寺、佛舍利地宫、大雄宝殿、文殊殿等,总占地面积约360万平方米,绿植覆盖率70%以上。文殊寺位于东仓巷4号,现存文殊殿为清代遗构,是研究我国清代建制的重要遗存之一,2011年公布为太原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建筑面积5262.61平方米。为做好太山博物馆、文殊寺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厕所运行、物资保障等相关服务工作,需专业的物业团队提供服务,为游客创造一个优美整洁、舒适、休闲、安全、充满活力的游览环境。二、服务内容及具体服务范围为了给游客创造一个优美整洁、舒适、休闲、安全、充满活力的游览环境,我单位需委托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太原市太山博物馆(太山博物馆、文殊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对太原市太山博物馆、文殊寺所有区域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卫生间清扫、保洁、维修等服务;院内外植被的日常绿化养护(包括浇水、修剪、除草、除虫害等)以及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等。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范围太山博物馆范围太山博物馆保洁区域面积约132580平方米,包括中院、西坪、东坪新寺、道路幅射管理面积、望都阁、舍利塔、景区入口、游客中心区域等区域卫生清扫工作、保洁工作;保洁工具、设施设备的配备;垃圾清理工作;物业管理工作;卫生间清理、卫生间维修维护;各类物资配备以及垃圾的清运工作等。文殊寺范围文殊寺保洁区域面积约5262.61平方米,主要负责文殊寺的公共区域卫生清扫保洁、保洁工具的配备;各类垃圾的清运;卫生间的正常运行工作(包括卫生保洁、物资配备、厕所维修及配件的购买等);院内外植被的日常绿化养护(包括浇水、修剪、除草、除虫害等)以及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等。三、服务要求(一)基本要求1、中标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本项目太原市太山博物馆、文殊寺的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厕所运行、物资保障、垃圾清运等具体要求应满足太原市太山博物馆的采购需求,中标人需对拟投入员进行岗位测评,投入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队伍,文明履职。2、中标人须建立健全服务方案,组织岗位培训,制定考核制度,确保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需遵守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与考核。中标人须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人员调整。4、中标人在采购单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与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负责所有人员病、老、伤、残、亡的善后处理,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加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提高素质,不得因任何原因在采购单位范围内聚众闹事,如发生此情况后,中标人应立即处理。对身体状况欠佳、自身素质低劣、服务态度差、不遵守采购单位规定、违纪违法的人员,采购人有权拒绝其上岗,中标人应及时妥善处理与此类人员的用工事宜。5、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对所提供服务质量的合理建议和投诉,发现问题随时记录并整改。6、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事宜,中标人需积极配合完成。(二)岗位要求中标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本项目太山博物馆、文殊寺的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厕所运行、物资保障、垃圾清运等具体要求应满足太原市太山博物馆的采购需求,安排优秀的服务人员,具体如下:(1)管理人员(1人)项目经理1名,负责协调整个项目运行。(2)太山博物馆卫生保洁、厕所运行服务(56人)①负责保洁区域面积约132580平方米,包括下寺、西坪、东坪新寺、道路幅射管理面积、舍利塔、景区入口、游客中心区域等,本项目主要负责以上区域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洁工作、垃圾清理工作、物业管理工作、物资配备以及各类垃圾的清运工作等。②负责太山博物馆旅游全水冲公厕9座,负责所有厕所的正常运行工作,包括卫生保洁、物资配备、厕所维修等,要求厕所所需物资及设备维护维修配件等由中标人承担。(3)文殊寺卫生保洁、厕所运行服务(3人)文殊寺保洁区域面积约5262.61平方米,主要负责文殊寺的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各类垃圾的清运;卫生间的正常运行工作(包括卫生保洁、物资配备、厕所维修及配件的购买等,均由中标人承担)。(4)绿化服务负责文殊寺区域内绿地、草坪、苗木的养护管理以及室内盆栽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以及修补等工作。(三)服务标准(1)卫生保洁服务①地面:每日7:30前(含节假日和法定假日)将保洁范围清理干净,全天要循环清洁,要求无垃圾、无杂草、无树叶、无烟头、无痰迹、无口香糖、无白色垃圾、无碎砖瓦块、卫生无死角,保持地面原色。②墙面:每日循环清洁,无灰尘、无污迹、保持墙壁原色。墙面张贴规范、除规定地方外无乱挂、乱刻、乱画、乱张贴。③门窗:窗户玻璃光洁明亮;门窗及其边框、窗台、天花板要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污迹、无斑点,窗台无杂物;防火门干净、光亮、完整,无广告纸、无破损;及时制止清理乱贴乱挂的小广告等。④走廊及旅游步道:步道扶手保持原色,护栏无灰尘、手印、污渍等(含裸露的上水管道、消防灭火器及建筑平台)。每天扫拖走廊、步道两次,做到走廊和步道洁净、无污渍、无积水。⑤台阶:每日抹尘、清扫,清洁无烟头、无痰迹、无杂物、无污迹。⑥灯杆:每周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污迹、无乱张贴。⑦休闲设施:每日巡查保洁至少两次,要求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迹。⑧宣传栏(非广告):每日巡查保洁一次,要求边框干净整洁,玻璃明亮,无明显灰尘、无污迹、无张贴。⑨室内外标识、标牌等:每日循环保洁,表面干净无积尘、无印迹,保持材质原色。⑩景区面积范围内所有山体及绿化带区域:每日巡视检查及时清理,绿地内无生活垃圾及杂物。秋季清理落叶,冬季清理落雪,及时清理交通要道积雪负责景区内所有排水道、雨水道清淤、疏通管理。排水道要做到每月清淤一次;雨水道每月清淤一次;排水道、雨水道等所有管道确保无外溢、通畅无阻。污水检查口、化粪池盖检查后要盖好,周边清扫干净,所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遇暴雨、大雪时及时组织保洁人员共同清扫。及时清理下水道孔的堵塞物,避免由此造成场地积水。消害灭杀:具有“灭四害”季节防疫工作方案,实施措施,妥善投放药物,防止对环境造成次生污染。垃圾桶:垃圾桶无污迹、无油迹,每日冲洗一次。垃圾桶周围无散落垃圾,垃圾桶内垃圾不超过桶身的2/3。垃圾处理:各类垃圾应做到定点存放,及时做到分类处理,及时清理出景区外。循环水区域:及时做好循环水区域的清理工作,包括所有水池的淤泥清理、河道清理、换水、保持水质等,防止水池溢水口堵塞。消防及安全设施:循环清洁,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清洁人员打扫公共区域时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游客;保洁期间不得使用大扫把(特殊情况除外)。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被发现将给予从重处罚;拾到游客遗失物品,应及时上交。突发事件(如园路污染)和自然灾害等要及时清理现场;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等要增加重点保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日常工作应急预案、高温天气应急预案、除雪应急预案、重大节日活动应急预案、领导检查应急预案等)。保洁用具要及时清洗干净,按指定位置放好;工作时间内不得捡废旧品,捡拾的废品不能堆放在景区公共区域。中标人需提供服务所需所有清洁设备及耗材,清洁物耗产品需符合国家质量及环保标准。节假日客流量激增,需增加保洁人员,保证景区卫生工作。全山区域及绿化区域内不得有生活垃圾,出现要及时安排人员清理。(2)厕所运行管理①卫生间及器皿(包括男、女室内):每日循环保洁,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各种隔断表面干净,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泽;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灰尘、蛛网;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每天擦拭窗户、窗台、门、窗、面砖一次,做到门、窗无乱写、乱画,窗户、窗台无垢、无灰尘;玻璃、镜面干净无水渍、无印迹;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灰尘;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明显异味。疏通卫生间下水(马桶、水池、小便池),发现阻塞随时进行疏通。②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清倒垃圾篓,纸篓每周要涮洗1次。③中标人需提供的清洁设备、厕所所需物品及耗材。清洁物耗产品需符合国家质量及环保标准,包括如抹布、胶手套、清洁剂、消毒剂、生活垃圾袋、空气清新剂、芳香球、活性炭、洗衣粉、卫生纸、洁厕灵、马桶刷、扫把、拖布、氧化剂、不锈钢光亮剂、钢油等。④中标人需负责厕所上下水管道的疏通及其他设备的维修维护,及时更换损坏零配件,保证厕所的正常运行。(3)绿化养护服务①物业区域绿化:要做好对现有物业区域内的绿地、草坪、苗木的养护管理。养护管理包括:浇水、施肥、整形、修剪、防治病虫(全年)、保证现有苗木成活率等。绿化养护期间要求中标人做到检查绿化区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计划工作内容对绿化区域进行绿化、保养、维护;按季节不同浇灌量不同进行浇灌;影响人行动的枝叶进行修剪;绿化带内的垃圾及时清理;绿化修剪后的绿化垃圾日产日清;冬季来临前做好冬季浇灌和保护工作,及时清理绿化带积雪。重大节日(国庆节、春节)院内及大厅内花坛布置、摆放、养护、清理工作由中标人负责。②室内花卉的养护:清洁处理,将室内摆放的花盆用湿毛巾擦拭干净,对观叶植物,要用清水洗过的毛巾将叶面灰尘擦干净,确保叶面整洁,及时清理盆面和盆底杂物、枯枝黄叶等;施肥,每月要对室内植物叶面施肥一次,施复合肥时要用盆土覆盖,不可外露,花肥及花土由中标人提供;病虫害的防治,室内植物尽量使用物理方法防治,如用药必须搬到室外进行,用完药后用水冲洗盆面药水;所有室内花卉要定期或根据现状搬往内花园进行光和作用,确保每株植物美观、健壮,搬运工作由中标人组织力量完成。4、其他服务需求具体内容中标人应精心服务于太原市太山博物馆,保持工作人员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如下:(1)中标人应设置完善的组织机构,制定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组织机构要求安排项目经理(兼职)一名,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并对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进行岗位测评和严格选拔,形成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团队。内勤(兼职)一名,负责项目日常行政工作,协调统筹工作相关联的事宜。(2)中标人须遵守《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与所有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所聘员工的工资、福利、劳保、社保等待遇,保证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操作过程中所引发的事故及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全权负责。(3)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工作内容、太山博物馆及文殊寺现场情况,制定周密的方案和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建立健全岗前安全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制定人员考核制度,要求定岗定位。(4)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业务上需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与考核。中标人须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工作人员调整。(5)中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日常保洁工具、用品,(如扫把、墩布、洁厕灵、抹布、簸箕等)以满足服务工作实际需要。(6)中标人应保证重视项目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不得带病上岗;进行必要的上岗安全知识教育及保密教育;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在上岗期间如有服务人员出现突发疾病或工伤等安全事故发生,由中标人承担。(7)太山博物馆临时开展大型活动或有临时性的特殊需求时,如岗位原配置的人数不能满足需要,中标人应随时从本公司内抽调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素质的人员加强力量,以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中标人在采购单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与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负责所有服务人员病、老、伤、残、亡的善后处理及其各种保险,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加强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提高素质,不得因任何原因在采购单位范围内聚众闹事,如发生此情况后,中标人应立即处理。对身体状况欠佳、自身素质低劣、服务态度差、不遵守采购单位规定、违纪违法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拒绝其上岗,中标人应及时妥善处理与此类人员的用工事宜。(9)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对所提供服务质量合理建议和投诉,发现问题随时记录并整改,书面通知相关项目主管,限期整改。(10)管理人员配置要求:①项目经理:年龄5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男、女不限;负责项目全面运行管理,常驻项目现场,不得兼管其他项目。②保洁:男女不限,5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遵守工作纪律,无犯罪记录,吃苦耐劳、有责任心、业务熟练、工作积极主动,具有相关工作经验。③绿化: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熟悉花木习性,熟练掌握修剪工艺,有相关工作经验。(11)上岗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负责统筹协调保洁人员工作安排,带好团队成员,鼓舞团队士气,关注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质量。评估保洁人员工作绩效,调整员工工作激情和岗位调动。监督巡视各区域的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在岗。②服务人员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牢记服务宗旨,服从安排。严格片区保洁责任制,凡工作过程中发现设备、设施有损坏或异常情况,须及时汇报。③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迟到、不早退、不窜岗、不扎堆聊天。上岗时应统一着装,配戴工作牌,做好工作准备,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④中标人应根据不同的工种配发工服和工号牌,要求统一着装上岗,仪容仪表简朴、大方。⑤上岗工作期间要求衣着整洁、干净,不能着大衣和背心或敞胸、露怀工作;不准带朋友或亲戚进入工作场所,不准在服务区域内抽烟或吃零食、闲谈等,所有人员上班期间严禁饮酒,工作中使用普通话,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不得染发。⑥无特殊原因,不得调换人员,如需调换,需由甲方同意并在接班人到位后方可调换。⑦服务人员不得与游客发生冲突、打骂、侮辱等不良行为。⑧服务人员要爱护文物,具有相应的文物清洁措施,保证所有文物完整完好。注意节水节电,如因工作失误,造成采购人设施设备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赔偿。⑨项目服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双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服务期限一年。中标人须在发布中标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进驻服务,尽快熟悉馆内详细位置等情况。五、服务范围太原市太山博物馆及文殊寺范围内。六、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太原市太山博物馆文物景区基本运行经费(物业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见附件3)对中标人按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月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七、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详情: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组织履约验收。履约验收最终时间:2024年12月履约验收方式:中标人完成服务内容后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制定履约验收方案。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包括服务期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相关任务;服务质量是否达标等。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要备查。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合同约定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全部内容。履约验收标准: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执行。八、落实政策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专门面向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服务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注:1.标注“※”项内容为核心产品。2.标注“★”项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1.资格审查依据1.1资格审查人员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原则2.1资格审查人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履行审查职责,对存在争议的事项,采取“一票否决”。3.资格审查人员应履行职责3.1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原始审查记录和审查结果,编写《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并签字确认,并对审查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2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以书面形式签署个人理由,并告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4.资格审查结果4.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5.资格审查过程的保密5.1资格审查人员对资格审查情况以及在审查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6.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投标人保证函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3投标人概况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5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6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投标人应主动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8特定资格要求无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0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1联合协议(如涉及)如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第7-9项以及第11-14项的相关资料。非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需提供。1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编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写、签章等。13信用记录查询(资格审查人员查询存档,投标人不需提供资料)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用记录查询”要求查询、审查、存档。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8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9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如涉及)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格式要求进行编制。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采购人对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的说明内容及要求1.1采购人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时,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1.2说明内容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存档。2.评标范围2.1评标委员会仅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评标原则3.1评标委员会要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对存在争议的事项,采取“少数服从多数”进行认定。4.评标依据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2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评标方法5.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5.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澄清6.1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投标人。6.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实质性内容。6.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做出书面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6.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7.评审事项处理原则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7.1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标注“※”项)。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7.4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是否属于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7.5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评审依据,亦不作为不中标的评审依据。7.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8.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9.评审过程的保密9.1评标委员会、集中采购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9.2评标委员会和集中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10.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投标文件的报价①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②投标人以“包”为单位填写“投标报价表”。③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报价情形。④不存在投标总价或投标单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2投标货物(方案)不存在可选择投标货物(方案)的情形。3商务技术指标响应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写、签章等。5其他未发现属无效投标规定情形的(见“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21项的规定)。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11.评分细则1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素针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客观、公证、审慎地据实、独立打分。1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据实打分或超出“评分细则”要素范围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该评标专家重新评审。11.3如出现某一位评标专家打分畸高畸低,导致评审结论改变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该评标专家说明其打分的合理理由,并视具体情况报告财政部门。11.4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11.4.1选定技术质量最好的;11.4.2如技术质量相等时,选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最好的;11.4.3如上述条件相同时,选定报价低的。11.5技术评分(分值88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服务方案26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按照采购需求和服务要求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包括:项目整体运行流程(提供较完善的得6-11分;不完善的得1-5分;未提供的得0分);项目具体服务方案(提供较完善的得8-15分;不完善的得1-7分;未提供的得0分)。12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障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4分)、内部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4分)、物业服务考核办法(4分),按照采购需求和服务要求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提供较完善的得3-4分;不完善的得1-2分;未提供的得0分。8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具等配备情况,按照采购需求和服务要求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提供全面、针对性强的得5-8分;不全面,针对性不强的得1-4分;未提供的得0分。12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建立的奖惩机制(3分)、监督检查机制(3分)、服务建议投诉渠道(3分)及处理机制(3分),按照采购需求和服务要求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提供较完善的得2-3分;不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岗位技能、安全等培训,按照采购需求和服务要求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提供较完善的得3-5分;不完善的得1-2分;未提供的得0分。8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措施、突发秩序骚乱应急预案等,按照采购需求和服务要求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提供较完善的得5-8分;不完善的得1-4分;未提供的得0分。2组织实施及人员保障8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姓名、年龄、岗位、联系方式等),按照采购需求和服务要求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提供较完善的得5-8分;不完善的得1-4分;未提供的得0分。6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招聘、录用方案(3分)及妥善处理人员更换、辞退方案(3分),按照采购需求和服务要求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提供较完善的得2-3分;不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稳定保障措施,按照采购需求和服务要求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提供较完善的得2-3分;不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商务评分(分值2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企业业绩2分以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开启日期前三个年度内签署的投标人自身同类合同为准。必须提供以下内容:①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项目结算单据;②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2分。价格评分(分值10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评分注意事项: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评标委员会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1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2.1未按照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将通讯工具存入指定地点的;12.2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12.3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的情形除外;12.4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12.5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12.6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12.7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12.8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12.1—12.6”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支付评审劳务报酬;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7部分合同文本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本次招标内容及要求等,就太原市太山博物馆服务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基本情况第2条服务范围及内容:第三条服务质量第四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注:)第五条人员配置要求乙方应确保投入的保洁、厕所运行、绿化等服务人力和规模达到太山景区服务要求,并根据甲方要求灵活调配,在岗人员应定岗定位。其他要求:第六条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本项目服务费中标金额为元整,(小写:¥元)。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服务费,每月日前支付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1、票据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发票后,甲方向乙方付款。2、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服务费。3、其它服务项目费用: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服务,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需在乙方每次完成服务后5日内付清相应服务费用。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为乙方无偿提供保洁、厕所运行、绿化等服务所需的水、电及服务用房。2、负责监督、指导、考核乙方各项服务工作。3、审定乙方制定的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如发现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有权进行警告、制止。4、按时支付乙方的服务费。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内容,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服务范围内的相关资料,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6、就甲乙双方相关事宜协调。(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相关服务工作,按计划、按要求组织实施。2、要求乙方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牌,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3、爱护景区的各项设施、设备、文物和景观,注意节水节电。4、乙方在作业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5、乙方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的用人要求,为甲方提供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并不断提高服务。7、乙方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指挥,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8、乙方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从事工作。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合同约定工作任务,不得妨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9、乙方负责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做好安全培训、安全监督,确保安全。10、乙方应保证所派服务人员符合甲方要求的身体健康状况、工作技能资质等方面的要求。11、乙方须遵守相关规定,与所有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所聘员工的工资、福利、劳保、社保等待遇,保证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就甲乙双方相关事宜协调。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对乙方在服务中出现问题,有权进行警告并限期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可做出处罚。对乙方人员工作表现不好或不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或更换人员。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若在合同期限内,有意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在不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构成严重违约,需向对方赔偿三个月的服务费用,以弥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1、乙方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与乙方拟派服务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负责所有服务人员病、老、伤、残、亡的善后处理及其各种保险,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工资标准或物价、市场等发生显著变化时,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或山西省政策对本合同费用做相应调整。3、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服务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服务任务。4、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完毕后由甲方上传至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予以备案。2、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须知为了准确投标,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按照如下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一、编制投标文件应做到如下事项:1.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提交的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提交。2.“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的内容不得随意删减,如因删减导致投标文件不完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附件中注明“无相关信息,不需填写内容”等内容的除外。二、编制投标文件建议做到如下事项:1.投标文件字体为“宋体”;正文字号:五号;标题字号:四号加粗;表格中的字号:五号。2.参照后附目录顺序对投标文件各项内容进行排版、编制页码,如出现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应内容,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附件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封面(封皮)格式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件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目录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页码2.投标人保证函……………………………………………………………………………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4.投标人概况…………………………………………………………………………………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6.授权委托书…………………………………………………………………………………7.投标人资格声明函…………………………………………………………………………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9.特定资格要求……………………………………………………………………………10.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11.联合协议…………………………………………………………………………………12.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13.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附件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针对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截至开标日我方的“信用承诺书”情况声明如下: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方保证上述承诺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人保证函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已详细阅读并清楚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自愿参加此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投标,谨郑重作出以下声明并负相应法律责任:1.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及你方对招标文件的解释。2.如果我方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相关处罚。3.我方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提交”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4.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与我方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规定;认可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5.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资料、证照真实合法有效。6.我方愿向你方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真实数据或资料。7.我方同意承担由投标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无效标、废标、落标等后果。8.我方赞同你方组织的资格审查人员、评标委员会所做出的评审和选择,完全理解同意本招标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同意资格审查人员、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解释的规定;9.我方保证诚实履行合同,做到所供货物货真价实,绝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完工);10.我方保证按照服务承诺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6投标人概况一、投标人基本信息1.成立日期:2.注册地址:3.注册资金:4.单位性质:5.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6.服务体系设置情况简介:7.服务能力简介:8.年营业收入能力;9.从业人员:二、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没有需要说明事项的,填写“无”)我方保证上述内容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7-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姓名)是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全权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护照的复印件;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7-2授权委托书我姓名是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全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注: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8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针对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截至开标日我方的“投标人资格”情况声明如下:一、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未提供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所提供服务以及所涉及的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规定的特殊资格、证照等。如未提供,我方认为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所提供服务以及所涉及的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没有特殊资格、证照的规定,且不再提供相应的的特殊资格、证照等。二、关于“投标人资格”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事项(没有补充说明事项的,直接删除)。我方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留核查投标人上述内容及相关原件的权利,如经核查与上述声明不符,或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配合提供相关原件,均视为弄虚作假。附件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附件10特定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1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1.投标人对此次《合同文本》有无异议,请选择(以“√”标识):有异议()无异议()2.对《合同文本》有异议的,请具体说明。……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请选择其一:(以“√”标识)(1)向采购人所在地市级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2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成员单位名称)为本次组成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一致同意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保证均无不良信用记录。若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三、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将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评审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确定为中标人后,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接受采购人的指令和通知,办理本项目履约后的收款手续等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分工,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五、牵头单位负责等工作。六、(非牵头单位的联合体参加方单位)负责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针对本项目承担的责任、义务等,分别为:……七、联合体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八、联合体为中标人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九、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十、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中标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牵头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参加方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参加方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不需填写内容。附件13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如项目不涉及的,此项不需填写内容。附件14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附件15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封面(封皮)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件1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目录1.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5.投标报价表……………………………………………………………………………………6.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7.投标方案详细说明……………………………………………………………………………8.投标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9.投标人业绩情况……………………………………………………………………………………10.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附件1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8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0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说明: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如不涉及可予以删除。2.投标人投标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填写此表后必须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或截图。附件21投标报价表第包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人类型(中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合同履行期限有无偏离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投标单价(元/月)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注:1、此表以“包”为单位进行填写,投标人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2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第包技术指标参数序号投标产品全称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响应状况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其他条件要求序号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响应状况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状况,全面披露各项响应程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3投标方案详细说明说明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方案内容;2.服务制度与措施(服务质量保障、实施进度及应急保障措施等);3.针对本项目服务提供的设备;4、投标人需要补充的内容。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据实详细填写,本项内容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填报的投标方案不够详实而造成无法评审的,有权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附件2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5投标人业绩情况(格式自拟)附件26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注:若投标单位认为无补充事项的,可予以删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