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布过评药品和新增给药途径药品 过评药品、新增给药途径药品招标公告(福建省医疗保障局2024)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公布过评药品和新增给药途径药品采购目录新增名单的通知(20240516)
2024年05月16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药械采购)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目录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19〕92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产品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19〕57号)精神,中心对2024年2月申请并通过专家论证的过评药品、新增给药途径药品开展采购目录新增工作。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符合要求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目录新增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4年2月过评药品、新增给药途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目录新增名单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4年5月16日
普通附件:
2024年2月过评药品、新增给药途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目录新增名单.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布过评药品和新增给药途径药品 过评药品、新增给药途径药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