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晶字、钛金牌 广告标识标牌招标公告(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
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05.16-水晶字、钛金牌等广告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盘江至诚-2024-HW8035
项目概况:
水晶字、钛金牌等广告标识标牌
招标人:
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监督联系人:
--
监督联系电话:
--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05.16-水晶字、钛金牌等广告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询比采购
标段包/编号:
盘江至诚-2024-HW8035-001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16 16:38:19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5-22 14:00:00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5-22 14:10:00
文件获取地点: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5-16 16:38:19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22 14:00:00
文件发售金额:
开标形式:
线上
开标地点:
物业公司评标办公室
招标范围: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监督人名称:
--
监督人电话:
--
备注: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兵
联系电话:
13595803996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相关附件
公告PDF:
年度广告标识牌采购公告修改最终.pdf
其他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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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以下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到《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能源板块》参加报价:一、采购项目的内容、范围、工期及相关要求1.项目概况:为保证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客户所需及时供给,进行水晶字、钛金牌等广告标识标牌年度采购。2.项目名称: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水晶字、钛金牌等广告标识标牌采购。(备注:本次采购为年度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为准,但实际履行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预计总金额)3.用途: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工作所需;4.采购质量及要求:所采购后的物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规范以及国际标准和双方认可的标准,负责指导、协调及安装等相关工作。对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需无条件、无偿返工或更换,直至符合要求;5.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采购清单。【备注:报价金额含货物设计、制作、运费、人工等到货含税价】6.报价要求:根据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结合市场行情、实际情况、自身管理水平及采购经验、承受风险能力、付款方式、技术服务水平等,作出科学合理、具备竞争力的报价。7.验收:按每月订货清单明细和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执行,由相关人员现场清点,数量、质量、设计及安装服务符合约定要求即算采购合格。8.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供货时间:订单下发后1-7个日历天内。(具体根据实际业务需求)交货、安装地点为: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地点(主要在盘州市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偶尔需送到贵阳贵州能源集团办公楼)9.采购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10.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能源版块非招标业务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如无质疑或投诉,投标单位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二、资金来源: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筹三、报价、开标有关说明1.本次招采开标评审,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能源板块》上进行。2.报名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许可的经营范围。2.2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彩色截图)。2.3投标人须承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彩色截图)。2.4提供工厂实体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房合同、公司地址等)、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如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设备生产、制作、加工能力等),附图要求图片清晰,空间环境整洁,设备齐全。2.5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2.6必须针对本采购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服务、质量保证、质量跟踪、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及应急服务措施等内容)。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与分包。2.报价责任:报名单位提供的报价文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一旦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方未履行合同造成我方损失,我公司保留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权利。四、采购文件的获取(请手动填写)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能源版块非招标业务系统(https://gznyfzb.e-qyzc.com/)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注册平台用户→支付项目相关费用→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缴纳并绑定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责。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请手动填写)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逾期上传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废标处理。3.投标文件为电子档,格式为PDF(加盖红色印章彩色扫描),电子档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能源版块非招标业务系统(https://gznyfzb.e-qyzc.com/)对应项目处。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能源版块(https://gzny.e-qyzc.com/)上发布。1、请报名单位登录《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能源板块》(https://jc.gzpj.cc/pjcp/)中的“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即可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报价操作。2、报名单位注册、认证、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联系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能源板块技术支持。电话:0851-886427634006164365转1。七、联系方式(请手动填写)招标代理人: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田贵春联系人:电话:18798077565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八、评分细则及各项评审因素如下评分项分值评分标准不响应“第四部分合同条款资料表”内合同条款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阶段,自动废标不响应“第四部分合同条款资料表”内合同条款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阶段,自动废标不响应“第四部分合同条款资料表”内合同条款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阶段,自动废标商务、技术部分(50分)付款方式(5分)付款方式响应我公司付款要求得5分,需预付款得2分,要求全款发货得0分。商务、技术部分(50分)响应时间(10分)接到业务后2小时内响应得10分,8小时内响应得5分,24小时内响应得2分,大于24小时0分。(若承诺响应时间,但实际履行不到位者,接到使用单位反馈,以后将不予通过同类物资询比价报名审核)商务、技术部分(50分)同类项目业绩(10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合同金额≥10万元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完整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商务、技术部分(50分)服务承诺(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服务、质量保证、质量跟踪、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及应急服务措施等内容),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对方案内容全面、详尽,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合理性以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基本完全满足我方需求得11-15分,综合评估基本满足我方需求得5-10分,综合评估部分满足我方需求得1-4分,不提供不得分。商务、技术部分(50分)生产服务能力(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厂实体证明材料(如租房合同、公司地址等);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如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设备生产、制作、加工能力等);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等文字说明及图片资料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基本完全满足我方需求得7-10分,综合评估基本满足我方需求得4-6分,综合评估部分满足我方需求得1-3分,不提供不得分。价格评分(50分)价格(50分)1.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之和的算术平均值*90%。2.以基准价为基准,供应商最终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分50分,每高于基准价0.5%减1分,最多减15分,不再减分;每低于基准价0.5%减0.5分,最多减10分。(注: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报价清单所有内容、所有报价均为含税到货价格)评分表序号内容标准分XXX公司XXX公司XXX公司1付款方式52响应时间103同类项目业绩104服务承诺155生产服务能力106价格50总分第二部分报价资料表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报价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内容说明说明1业主名称: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水晶字、钛金牌等广告标识标牌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网上询价采购4报价资料:1.需填写完整报价单内容并签章上传。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复印件。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4.工厂实体证明材料、生产能力证明材料。5.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6.业绩材料[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7.服务承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服务、质量保证、质量跟踪、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及应急服务措施等内容)。8.报价单以上资料均要求加盖鲜章,未盖章的视为放弃参与该项目,即为审核不通过处理。5招采平台名称: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能源板块6买方地址、电话、传真号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干沟桥电话:0858-3701787第三部分废标条款1.本采购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加报价,联合体报价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阶段,自动废标;2.未按照报价资料表提供完整资料并签章上传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阶段,自动废标;3.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流标处理。第四部分合同条款资料表(不响应此合同模板内合同条款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阶段,自动废标处理)产品制作安装合同甲方(买方):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协议编号:sygs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产品制作安装具体情况,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设计、制作、安装等)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信守执行。第一章合作产品及协议有效期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接甲方相关产品制作与安装工作。第二条合作产品:详见下表《产品制作明细及价格清单》。产品制作明细及价格清单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含税金额(元)备注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不含税金额(元)税率%含税金额(元)备注1合计以上金额含(%)增值税、安装费、辅材、运费及运输风险的到货价(如遇国家调整税率,以国家税务局调整后规定的税率为准)。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以上金额含(%)增值税、安装费、辅材、运费及运输风险的到货价(如遇国家调整税率,以国家税务局调整后规定的税率为准)。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以上金额含(%)增值税、安装费、辅材、运费及运输风险的到货价(如遇国家调整税率,以国家税务局调整后规定的税率为准)。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以上金额含(%)增值税、安装费、辅材、运费及运输风险的到货价(如遇国家调整税率,以国家税务局调整后规定的税率为准)。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以上金额含(%)增值税、安装费、辅材、运费及运输风险的到货价(如遇国家调整税率,以国家税务局调整后规定的税率为准)。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以上金额含(%)增值税、安装费、辅材、运费及运输风险的到货价(如遇国家调整税率,以国家税务局调整后规定的税率为准)。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以上金额含(%)增值税、安装费、辅材、运费及运输风险的到货价(如遇国家调整税率,以国家税务局调整后规定的税率为准)。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以上金额含(%)增值税、安装费、辅材、运费及运输风险的到货价(如遇国家调整税率,以国家税务局调整后规定的税率为准)。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以上金额含(%)增值税、安装费、辅材、运费及运输风险的到货价(如遇国家调整税率,以国家税务局调整后规定的税率为准)。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以上金额含(%)增值税、安装费、辅材、运费及运输风险的到货价(如遇国家调整税率,以国家税务局调整后规定的税率为准)。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第三条设计制作安装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质量保证期不受合同履行期限限制。第二章制作产品总金额、明细与价格清单第四条制作产品预计总价为:¥元(大写:),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增值税税率%)。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为准,但实际履行金额不许超过合同预计总金额。第三章制作安装期及产品质量第五条产品制作安装期一、按甲方具体业务实际情况约定为准。二、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到货日期到货、未按时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等阶段性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100元,按“逾期天数*100元/天”计算,其违约金由甲方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如未付合同价款不足支付违约金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三、如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利于乙方安全制作安装的,制作安装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顺延。四、双方约定制作安装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验证后,制作安装期相应顺延:(一)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制作安装需要或因检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产品制作安装进度的;(二)设计变更,提供的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制作安装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产品进度;(三)极端雨、雪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误制作安装期的。第六条材料与制作一、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料和服务之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监督机制,保证提供的物料和服务符合甲方要求,接受甲方的检验,如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二、乙方使用的各种材料和制作、安装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需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支付总结算金额50%的违约金。三、乙方应按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采购,必须向甲方送样,报品牌、价格、厂商供甲方核实。经甲方认可才能用于制作安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的认可并不免除乙方对所采购材料的责任。第七条设计资料一、需要制作的画面内容乙方应打印小样或发送电子版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再下单制作。若因设计、制图等原因造成的物料和服务不合格,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二、乙方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三、若甲方提供需要制作的画面小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同时,乙方应当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第八条产品验收一、交货地点: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地点,运杂费用及运输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产品到场后,乙方负责指派专人进行现场安装。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以及甲方的要求进行验收。三、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保管、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处理完毕后,乙方通知甲方再次验收,如甲方在合理验收期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验收合格。第九条质量保证期一、产品制作安装完成后,质保期(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内出现问题需要修补或更换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免费修补或更换。二、除非因甲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合同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严重变形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对合同产品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如乙方未能做到24小时内免费到场修补更换的服务要求,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从质保金内扣留);因未及时履行售后服务响应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时,由甲方直接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者质量保证金中扣留支付;如前述款项不足以偿付损失的,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质保期后乙方进行修补或更换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第十条涉及隐蔽事项由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如甲方人员不能按时到场验收,则视为确认。第四章双方职责第十一条甲方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制作安装的法律法规,负责监督和抽查制作安装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所用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制作管理,做到制作安装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和总结。三、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制作安装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第十二条乙方职责:一、安全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制作安装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制作安装的要求。(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全员制作安装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制作安装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制作安装活动。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各项制作安装安全的规定。(三)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操作人员的制作安装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乙方制作安装人员在制作安装期间也应服从甲方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四)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扰乱治安的行为。乙方应认真组织制作安装,确保制作安装安全,禁止制作安装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包括制作安装期内在制作安装场地通行的车辆、行人安全),如发生伤、亡等事故,完全由乙方负责。造成公共设施损坏,乙方按价赔偿。(五)乙方参加制作安装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六)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制作安装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七)如遇高空作业,无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均应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所有制作安装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相关人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八)乙方必须按照产品特点,组织制定本产品安装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报告甲方。二、乙方自行承担安全制作安装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往返制作安装地点途中)中自身及所有制作安装人员的一切制作安装安全,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三、乙方应确保产品制作牢固安全,若产品倒塌、掉落或其他事件而致他人生命、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如因制作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甲方及其雇员或者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仍应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五、如制作的产品需要乙方货运到指定地点。因包装不善或运输途中及装卸过程造成的货物损失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六、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委托事项后,按甲方要求的规格、质量、数量、制作安装期提供服务,不得改变甲方要求的规格、质量及数量,更不能以其他产品代替甲方需要的物品,提供货物时必须经甲方委托事项专人核实签字确认后进行服务;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产品制作安装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应当执行。第五章费用结算办法第十三条费用结算办法:甲乙双方约定每月一结,于当月25日前根据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乙方开具税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发票入账后,次月起甲方根据资金情况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票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留3%质保金,质保期(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计算)满/个月无质量问题一次无息付清。第六章合同的违约责任与终止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社会非正常事件等)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可部分或者全部自然终止,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五条本合同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变更、解除。第十六条乙方违约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并解除合同。第十七条甲方如中途解除合同且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成果的,甲方应给付乙方已完成部分的报酬。第七章其他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自然老化等非质量问题造成的物料损坏,乙方需重新制作才能修复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第十九条需乙方办理的有关安装场地交通、环卫和制作安装噪音管理等手续:乙方必须遵守本地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乙方的有关证、照,均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对安装涉及的噪声管理、垃圾管理等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自付。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盘州市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尾部(盖章位置)载明的任何一种联系方式均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适用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其中电子邮件或传真一经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号码即为送达。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开票电话:开票电话:传真:传真: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邮政编码:联系人: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邮箱:邮政编码:邮箱:邮箱:签订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贵州省盘州市签订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贵州省盘州市(仅作为模板使用,最终以公司审核为准)第五部分投标须知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方有权作废标处理: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或民事主体单位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项目提供谈判代理服务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谈判项目谈判;5、被责令停业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项目质量问题的;9、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0、响应谈判人参会代表应出示的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11、评标委员会认定谈判文件雷同的。12、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有权将其作无效报价处理,若投标单位给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1、供应商不符合《项目公告》有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2)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3)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3、有证据证明供应商有以下串通报价行为的:(1)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报价;(2)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在采购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供应商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成交人,然后再参加报价;(4)供应商之间其他串通报价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下载、上传文件IP地址一致等)。4、供应商违反规定以他人名义报价的。前款所称以他人名义报价,指供应商挂靠其他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报价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5、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6、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谈判文件;7、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有效的的证件及相关资料;8、串通报价、围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9、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10、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未经招标单位同意,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给他人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三、其他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合同,无论何种原因,中标结果无效、自动作废;业主单位有权决定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2、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谈判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谈判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文件等材料弄虚作假,向业主隐瞒业绩等真实情况等违反本次谈判活动行为的,如已成交的,则取消谈判人单位成交资格,业主有权决定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谈判;若已签订合同的,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做任何补偿并有权按实际损失向成交单位追偿。3、中标单位为近三年受到(省级或备案地)司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或近三年受到(省级或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的,如已成交的,则取消谈判人单位成交资格,业主有权决定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谈判。4、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发现投标文件作假(包含但不限于业绩、资质证明资料等)的,一经查实:如已成交的,则取消谈判人单位成交资格,业主有权决定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谈判,并永久不得再参加我公司的任何项目;如未成交的,则取消谈判人单位报价资格,并永久不得再参加我公司的任何项目。5、成交并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及双方要求履行义务(包含但不限于假冒伪劣产品、虚假技术报告、虚假证明等),且收到1次限时整改(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口头、微信、书面等)而未整改的;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做任何补偿并有权按实际损失向成交单位追偿,且永久不得再参加我公司的任何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晶字、钛金牌 广告标识标牌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