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卢龙县交通运输局2024)



卢龙县“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1890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秦皇岛市-卢龙县
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卢龙县“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卢龙县“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卢龙县行政审批局 以 卢行审项字【2024】14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卢龙县通运输局 以 关于卢龙县“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 批准,项目业主为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县级财政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秦皇岛市卢龙县。 2.1.2建设规模:卢龙县“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包合农村路共40条,涉及10个乡镇,全长29. 493km。按四级公路(II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5km/h,路基宽度为4.5m,路面宽度为3.5m。拆除重建桥梁2座。 2.1.3计划工期13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8日,完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卢龙县“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3.1.5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本公告新增3.7条: 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寇利 联系方式:0335-70581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宣小娜、尤常磊 联系方式:0335-7112198。监督部门:卢龙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方式电话:0335-7027797;卢龙县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0335-7058768。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8 09:00 至 2024-05-24 17: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0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卢龙县卢龙镇东门外大街
地址: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16-1号3层

邮编:
066000
邮编:
066000

联系人:
寇利
联系人:
宣小娜、尤常磊

电话:
0335-7058156
电话:
0335-711219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ongyuandaili@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广场支行

帐号:
/
帐号:
50813201040001134

附件:附件.doc-附件.doc

更多资讯报价请点击

卢龙县“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1303242400432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卢龙县“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已由卢龙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卢龙县“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卢行审项字【2024】1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卢龙县通运输局以关于卢龙县“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卢交函【2024】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卢龙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县级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卢龙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秦皇岛市卢龙县。2.1.2建设规模:卢龙县“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包合农村路共40条,涉及10个乡镇,全长29.493km。按四级公路(II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5km/h,路基宽度为4.5m,路面宽度为3.5m。拆除重建桥梁2座。2.1.3计划工期13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8日,完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2.2招标范围:本项目卢龙县“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2.3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3.1.2财务要求: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3.1.3业绩要求: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3.1.4信誉要求:详见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本公告新增3.7条: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人:卢龙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寇利联系方式:0335-7058156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宣小娜、尤常磊联系方式:0335-7112198。监督部门:卢龙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方式电话:0335-7027797;卢龙县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0335-7058768。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8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4年5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卢龙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卢龙县卢龙镇东门外大街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16-1号3层邮政编码:066400邮政编码:066000联系人:寇利联系人:宣小娜、尤常磊电话:0335-7058156电话:0335-7112198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资质等级要求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财务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2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或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300万元。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业绩要求近 5 年内(2019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条(段)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5年(2019年5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项目经理1资格要求: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无在岗项目,(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1资格要求: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无在岗项目,(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1.1.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1.1.1.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按照本章2.2.1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3名(含第3名)以内的投标人第二个信封投标文件开启并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且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价的除外。 投标报价相等的,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商务和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 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已在指定位置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签字。(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已在指定位置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签字。(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40分主要人员:30分企业业绩:15分履约信誉:15分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如果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则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5分)4.01-5分总体组织布置合理规划严谨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5分)3-4分总体组织布置一般基本满足要求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5分)0-2.9分不合理、不完善,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5分)4.01-5分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能结合本工程实际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5分)3-4分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不能结合本工程实际勉强满足本项目要求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5分)0-2.9分不合理、不完善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4.01-5分工期保证措施完善完全满足项目需求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3-4分工期保证措施一般仅能满足项目需求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0-2.9分不合理、不完善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4.01-5分质量保证措施完整严密,且措施完善得当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3-4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0-2.9分不合理、不完善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4.01-5分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完整严密,且措施完善得当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3-4分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0-2.9分不合理、不完善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4.01-5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保证体系及保证完整严密,且措施完善得当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3-4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保证体系及保证基本满足要求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0-2.9分不合理、不完善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4.01-5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完整严密,且措施完善得当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3-4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基本满足要求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0-2.9分不合理、不完善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5分)4.01-5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完整严密,且措施完善得当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5分)3-4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基本满足要求2.2.2(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40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5分)0-2.9分不合理、不完善2.2.2(2)主要人员3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15分)15分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要求的,得12分另外提供 1 项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的,加 3 分,最高 3 分。注:类似业绩指:近 5 年内(2019 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条(段)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业绩。2.2.2(2)主要人员30分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15分)15分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要求的,得12分另外提供 1 项项目总工类似业绩的,加 3 分,最高 3 分。注:类似业绩指:近 5 年内(2019 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条(段)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中担任项目总工职务的业绩。2.2.2(3)其他因素企业业绩(15分)15分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要求,得9分另外增加 1 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要求 业绩的,加 3 分,最高6 分。2.2.2(3)其他因素履约信誉(15分)1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5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并计算出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釆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造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