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结算中心集采混凝土任务

招标编号: CGRW-2024-004085
项目名称: 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结算中心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康萌萌
联系电话: 13079962110
截止时间: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招标人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该企业出资(资金来源:政府出资/企业出资),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固高速公路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43.325公里。本项目路线起自宿州市埇桥区苗庵乡西谷堆村北侧,接G1516盐洛高速公路及规划徐州至宿州高速公路,向南延伸,经拟建宿州机场东侧、埇桥区大店镇、灵壁县娄庄镇、固镇县仲兴乡,止于固镇县石湖乡黄庄村北侧,接已建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全线设特大桥2座(含宿淮铁路分离立交)、大桥9座、中桥38座;设蒿沟东(枢纽)、宿州机场、大店东、固镇东等4处互通立交;设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等必要设施。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总厚度74cm,上面层4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 改性),中面层6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SBS 改性),下面层8cmAC-25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0cm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
招标供货期:供货开始至全部工程完毕,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宿固高速TJ01标施工区域,里程为K0+600-K1+200(或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质量保证期: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年限执行。
本次采购包件划分及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5

1500

2
商品混凝土
C20

1500

3
商品混凝土
C25

400

4
商品混凝土
C30

3000

5
商品混凝土
C35

1000

6
商品混凝土
C40

1000

7
商品混凝土
C30水下

11600

备注
1.表中数量为暂估数,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2.招标人有权在供货期间对数量进行修正。3.实际交货时间、地点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4.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清单,对照十一师集采平台对应内容填写,报价清单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注册资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营业范围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同时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新证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二)业绩要求
生产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物资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类似项目总供货业绩不少于200万元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料必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招商引资企业及园区企业、内部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三)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净利润均大于零。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附税务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国家核准文件或第三方查询结果为准,并加盖公章包括审计报告等资料、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应当附2021年至2023年纳税证明或者纳税信用等级
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四)信誉要求
4.1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公司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4.3公司法人及股东未被列为失信名单。
4.4未被列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黑名单。
4.5应当提供近3年涉诉信息,不得隐瞒(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4.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允许参加的其他情形。
4.7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投标。
(五)其它要求
5.1投标人未提供资质、业绩、财务、信誉等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废标处理;新疆兵团第十一师贸易企业注册资金不做要求。
5.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并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对明知不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其它要求5项强制性资格评审条件,仍参与投标的单位,视为扰乱投标秩序,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采购门户网站(http://)进行报名,将标书费(500元)汇入指定账户,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下载招标文件。
指定账户: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宿马园区支行
银行账户:188767738362
大额行号:104374000128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附言栏中注明:宿固高速公路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标书编制费,标书费仅开收据,可从其它账户转入,但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未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本次招标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以电子版投标和纸质版相结合的方式。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填报数据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签字盖章清晰,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胶装,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前邮寄出,并将相关信息(邮寄单号,邮寄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252897056@qq.com。
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邮寄出纸质版投标文件则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澎湖路33号新疆北新大厦21楼 收件人:康萌萌,电话:13079962110 。
如填报数据或电子版标书与纸质版标书有差异,以纸质版标书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力15999445185
康萌萌13079962110
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品混凝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