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丽江市民政局2024)
2024年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采购
采购单位
丽江市民政局
行政区域
丽江市
公告时间
2024-05-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05-20 00:00:00至2024-05-27 23:59:59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05-31 09: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丽江市古城区玉福路玉河下村综合办公楼B幢401室国土苑对面布兰奇洗衣店四楼401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10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珊瑚
项目联系电话
0888-3065677
采购单位
丽江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丽江市玉龙县黄山街道金龙路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88-518446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玉福路玉河下村综合办公楼B幢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88-3065677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3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4-C3-00094-YNHN-0008
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2
最高限价(万元):102
采购需求:在全市实施4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示范站),紧紧围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两个重点,探索适合丽江市本土实际的乡镇(街道)社工站发展路径,带动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能力提升,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创新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签订合同后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024年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采购(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2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自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5-20 00:00至2024-05-27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3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05-3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丽江市古城区玉福路玉河下村综合办公楼B幢401室国土苑对面布兰奇洗衣店四楼401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丽江市民政局:保证金金额:5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31 09:00 其他: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民政局
地址:丽江市玉龙县黄山街道金龙路14号
联系方式:0888-5184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福路玉河下村综合办公楼B幢401
联系方式:0888-3065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珊瑚
电 话:0888-3065677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示范站)二次.doc
2024-05-20
下载
丽江市民政局2024年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NLJ2024CS-008采购单位:丽江市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注意事项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需提前入驻政采云平台成为正式供应商,入驻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CA数字证书申请系统(网址:https:\\\\cap.yunnanca.net)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此前已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申请过云南CA数字证书的,不用重复申请数字证书,可以互通共用,数字证书登录问题请联系云南CA公司,联系电话:400-6727-666。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2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5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44第1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丽江市民政局2024年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HNLJ2024CS-008项目概况2024年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NLJ2024CS-0082、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采购(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02万元5、最高限价:102万元6、采购需求:完成丽江市民政局2024年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产品(项目/服务)名称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服务期限服务内容备注宁蒗县大兴街道25.525.51年每个示范站确保3名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服务岗社工”驻站开展工作,围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服务对象(特殊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儿童、残障人员婚姻家庭)等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结合各社工站服务人群需求及区域特点,围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两个重点,探索适合丽江市本土实际的乡镇(街道)示范站发展路径,带动全市乡镇(街道)示范站能力提升,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创新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采购内容为一个包,供应商必须完整报价,不得拆分。玉龙县拉市镇25.525.51年每个示范站确保3名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服务岗社工”驻站开展工作,围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服务对象(特殊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儿童、残障人员婚姻家庭)等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结合各社工站服务人群需求及区域特点,围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两个重点,探索适合丽江市本土实际的乡镇(街道)示范站发展路径,带动全市乡镇(街道)示范站能力提升,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创新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采购内容为一个包,供应商必须完整报价,不得拆分。玉龙县石鼓镇25.525.51年每个示范站确保3名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服务岗社工”驻站开展工作,围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服务对象(特殊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儿童、残障人员婚姻家庭)等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结合各社工站服务人群需求及区域特点,围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两个重点,探索适合丽江市本土实际的乡镇(街道)示范站发展路径,带动全市乡镇(街道)示范站能力提升,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创新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采购内容为一个包,供应商必须完整报价,不得拆分。古城区束河街道25.525.51年每个示范站确保3名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服务岗社工”驻站开展工作,围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服务对象(特殊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儿童、残障人员婚姻家庭)等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结合各社工站服务人群需求及区域特点,围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两个重点,探索适合丽江市本土实际的乡镇(街道)示范站发展路径,带动全市乡镇(街道)示范站能力提升,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创新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采购内容为一个包,供应商必须完整报价,不得拆分。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相关惩戒期限已满的除外);1.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进行现场查询,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报价申请将被拒绝;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3.2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自行承诺)。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在此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平台完成项目文件获取的,则无法参与本项目。2、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3、方式:网络获取4、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必须通过政采云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上传或撤回响应文件。不通过政采云平台递交响应文件的,均为无效供应商。五、开启1、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参加开标活动,需远程参与磋商和二次报价。4、远程解密、签字确认时间:本项目远程解密时间为60分钟,签名确认时间为5分钟,请供应商务必携带加密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和签名确认工作。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此次采购;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磋商无异议。5、唱价结束后即转入评审,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化评审。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抽取专家和自动语音通知。6、磋商和二次报价:项目唱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顺序在交易平台内向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发起视频会议磋商和二次报价要求,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请供应商实时关注政采云平台信息,提前调试设备,确保磋商电脑音视频和网络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二次报价的,将视为无效供应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项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澄清、成交公告均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布,请各供应商留意相关信息发布情况,因不留意信息发布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丽江市民政局地址:丽江市玉龙县黄山街道金龙路14号联系人:董玥联系电话:0888-51052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福路玉河下村综合办公楼B幢401联系方式:0888-30656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和工电话:1577048517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述的项目。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3、磋商费用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本次磋商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3.2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4、磋商保证金4.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转出,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递交者、未到账的均视同未提交保证金,不得参加本项目评标。4.2交款后需电话联系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是否到账(因供应商未确认导致未在开标前到账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账户名称: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53050174615500000568开户银行:建行丽江福慧支行4.3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磋商报名单位的名称一致。4.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4.5磋商失败的,在流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4.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规定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7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磋商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磋商文件说明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4)响应文件格式(5)采购内容及要求5.2采购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5.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2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次磋商有可能被拒绝。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第五章“采购要求及内容”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鲜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方进行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6.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网上发布公告形式(发布媒体详见招标公告)答复所有报名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6.3磋商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磋商公告。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指定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媒体详见招标公告)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三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3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响应文件。7.4供应商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获取修改文件。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指定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媒体详见招标公告)中有关该项目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7.5磋商文件澄清、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文件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8、磋商文件的质疑8.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送至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和工,联系电话0888-306567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如有变更的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8.2决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使其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文件发售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于没有提出质疑又参与了该项目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项目的磋商文件,质疑期限后不再受理针对磋商文件的相关质疑及投诉。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0、磋商报价及币种10.1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报价必须包括:人员招聘费、人员差旅费、人员培训费、人员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税金、利润等所有与项目相关费用的总和;10.2磋商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10.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0.4磋商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10.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0.6磋商币种是人民币。10、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天。11、响应文件的构成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内容):11.1技术部分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服务方案违约处罚承诺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1.2商务部分磋商函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供应商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组成员情况表企业状况一览表供应商近3年类似业绩情况表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单位)证明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1.3资格证明部分相关证照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2020-2022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相关惩戒期限已满的除外);供应商信用中国查询(以采购方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自行承诺)。供应商最终报价表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递交12.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流程,供应商必须通过政采云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上传或撤回响应文件。不通过“政采云”平台递交响应文件的,均为无效供应商;12.2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结束后需携带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版3份(1正2副)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办理领取成交通知书等后续手续。13、磋商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一致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及撤回14.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4.2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响应文件提交程序进行上传;14.3在磋商截止日期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磋商过程15、磋商过程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15.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5.3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等有关方面代表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5.4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6、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相关专业水平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6.3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并对评审意见承担责任;(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6.4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6.5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7、磋商程序17.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平、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7.2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7.3根据财库【2015】年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在采购活动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7.4磋商文件17.7初审阶段条款内的17.6.1和17.6.2为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17.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6初审阶段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7.6.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款号审查内容审查标准资格性审查表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性审查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资格性审查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未授权的无须提供)及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资格性审查表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资格性审查表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资格性审查表纳税和缴纳社保状况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资格性审查表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资格性审查表信用查询以采购方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资格性审查表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2、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自行承诺)。17.6.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条款号审查内容审查标准符合性审查报价是否提供有效的报价, 响应总价是否不高于预算价。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的格式是否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料响应文件书写是否规范、工整、提供的资料是否清晰可辨。符合性审查签字盖章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符合性审查服务质量和承诺是否提供服务保证质量和承诺。符合性审查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是否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磋商保证金是否按文件规定缴纳17.6.3在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7.6.4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7.6.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8、评审办法18.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8.2报价部分:根据最终报价直接计算出报价得分:其他评审因素部分:由磋商小组各成员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自行打分,各自计算出的得分为各供应商的得分;评议得分与报价分相加得到各供应商的汇总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按汇总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得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取报价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也相同,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推荐;若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按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平均分,推荐成交候选人按评审平均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评审基准价:通过评审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3)计算公式: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有效报价)×10(4)报价超预算的其报价得分为0分,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F1磋商报价评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x10注: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供应商,在价格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即:参与价格评审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10%))。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线上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F2技术部分评分(80分)项目理解及服务方案(满分35分))1、项目理解(15分)第一档:对于本项目理解较为准确、全面、充分到位,熟悉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的相关政策和现状,项目实施思路清晰、有创新性,对项目有深入的分析和思考,对项目目标和成效指标有清晰的认知的,得10~15分;第二档:理解项目需求,了解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的相关政策和现状,项目实施思路基本清晰,对项目有一定分析和思考,对项目目标和成效指标有认知的,得6~9分;第三档:基本理解项目需求,基本了解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的相关政策和现状,对项目有基本分析和思考的,对项目目标和成效指标认知不清晰的,得1~5分。第四档:无项目理解的,不得分。F2技术部分评分(80分)项目理解及服务方案(满分35分))2、服务方案(20分)第一档:服务方案考虑全面,编制科学,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能提出切实可行解决方案;工作措施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部署完善,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得15~20分;第二档:服务方案编制合理、但不够全面,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能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工作措施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可行的,得10~14分;第三档:服务方案编制不全面,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能提出相应解决方案的,得5~9分;第四档:服务方案编制针对性不强,部分项目内容编制不具体的,得1~4分;第五档: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注:服务方案需包含本标段人员招聘、培训、绩效管理、人员工资、保险(五险一金)、项目审计费用等内容。)。F2技术部分评分(80分)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满分20分)第一档: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合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安排紧凑、内容详细、操作性、针对性强,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且保障措施有力,有具体有效、约束力强的违约承诺的,得14~20分;第二档: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安排合理、操作性、针对性欠佳,基本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但保障措施欠佳,违约承诺简单或缺乏约束力的,得7~13分;第三档:实施进度计划安排粗略,合理性、针对性弱,无违约承诺或违约承诺无约束力的,得1~6分;第四档:无实施进度计划安排的,不得分。F2技术部分评分(80分)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情况(满分15分)第一档:项目人员配备齐全、科学、合理,拟投入专职人员分工安排明确,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社区服务方面的能力或相关工作经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具有丰富的类似项目经验,具备该领域相关实务经验和研究能力,并满足磋商文件人员配备要求的,得11~15分;第二档:项目人员配备齐全、合理,拟投入人员分工安排合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社区服务方面的能力或相关工作经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满足磋商文件人员配备要求的,得6~10分;第三档:项目人员配备不齐全、不科学,拟投入专职人员分工安排不合理,未能较好地体现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领域相关实务经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缺乏类似项目经验,并满足磋商文件人员配备要求的,得1~5分;第四档:无团队人员说明的或者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F2技术部分评分(80分)服务承诺及其他保障措施(10)分第一档: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有针对性,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且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并具有相应违约责任承诺的,得7~10分;第二档: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且具有相应违约责任承诺的,得4~6分;第三档:服务承诺内容空洞,且无具体的保证措施和违约承诺的得1~3分;第四档:无服务承诺或无违约责任承诺的不得分。F3商务部分10分类似业绩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注:类似业绩指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评分办法涉及的相关证照、证书、业绩、证明资料等相关材料,提供截图或复印件、扫描件的应保证清晰可辨、真实合法有效;若字迹、页面等模糊不可辨别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特殊条件投标人执行的相关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10%,以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评分;(2)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4%的价格扣除;(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体协议书》为评分依据)。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发布了最新清单的,投标人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标注类别的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发布了最新清单的,投标人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s://hzs.ndrc.gov.cn/)查阅、下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s://www.sepa.gov.cn/)查阅、下载。七、确定成交供应商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内容、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内容、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九、磋商活动终止22、终止情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处罚23、处罚情形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十一、其他24、知识产权: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磋商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磋商申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2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登记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甲方(采购人):地址:邮编:单位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乙方(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售后服务联系人:电话: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甲方:(丽江市民政局)乙方:(供应商全称)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磋商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2、服务内容:3、实施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4、拟投入人员配备:5、服务内容:6、合同总价(大写),(小写:)七、服务费支付方式八、甲方权利和义务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十、保密条款十一、廉政条款十二、违约责任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服费用的10%。2、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延迟超过7天的,每延迟1天,应按未付月服务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三、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双方联系人:甲方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十五、其它1、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合同书正文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成交人响应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6.报价(二次)一览表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丽江市民政局2024年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HNLJ2024CS-008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技术部分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服务方案违约处罚承诺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商务部分磋商函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供应商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组成员情况表企业状况一览表供应商近3年类似业绩情况表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资格证明部分相关证照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2020-2022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信用中国查询(以采购方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单位)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自行承诺)。一、技术部分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小写:大写:服务期限服务承诺其他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磋商报价包含人员招聘费、人员差旅费、人员培训费、人员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税金、利润等所有与项目相关费用的总和;3.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项目需求理解、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项目实现目标、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情况、服务承诺及其他保障措施等内容。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4、违约惩罚承诺(格式自拟)包含但不限于:工作安排及违约处罚承诺等内容。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商务部分1、磋商函致丽江市民政局、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响应之日起日历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签约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审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2、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自行编制)包含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承诺、服务承诺及其他相关承诺等。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丽江市民政局、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采购活动,我单位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服务。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4、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联系电话参加工作时间专 业曾参加项目情况委托单位项目名称规模编制日期质量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5、项目组人员情况表姓名工作时间业绩职称证书拟担任职务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6、企业状况一览表企业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单位名称所有类型上级主管名称成立时间供应商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传真营业执照资质等级人员情况行政负责人姓名职务人员情况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技术职称人员情况本项目总负责人职务技术职称人员情况本单位职工人数 人人员情况高级职称人员情况中级职称人员情况初级职称财务概况资金总额开户行财务概况固定资产总额净值财务概况自有资金账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7、供应商近3年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完成情况注: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8、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交)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划分方式,明确将本次所采购所有服务的所属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该行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若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全部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资格证明部分1、相关证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反面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内容。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反面被授权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签章)委托日期:年月日(如法定代表人未授权的无须提供法人证明书)4、提供2020-2022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资信证明;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提供2023年1月至本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丽江市民政局、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8、信用中国:由采购方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10、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自行承诺)。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供应商最终报价供应商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初次报价小写:大写:最终报价小写:大写:调整因素服务期限服务承诺最终服务内容及承诺:注:此表不需在响应文件中上传,供应商事先须盖章、签字。在磋商期间,由磋商小组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时通知后填写。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注:此表不需在响应文件中上传,供应商事先须盖章、签字。在磋商期间,由磋商小组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时通知后填写。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1.3最高限价:100万元1.6服务周期:1年;1.4项目内容:每个示范站确保3名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服务岗社工”驻站开展工作,围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服务对象(特殊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儿童、残障人员婚姻家庭)等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结合各社工站服务人群需求及区域特点,围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两个重点,探索适合丽江市本土实际的乡镇(街道)示范站发展路径,带动全市乡镇(街道)示范站能力提升,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创新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二、总体要求在全市实施4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示范站),紧紧围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两个重点,探索适合丽江市本土实际的乡镇(街道)社工站发展路径,带动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能力提升,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创新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4个示范站实施地点如下:序号区、县、乡镇(街道)目标1宁蒗县大兴街道省级示范站2玉龙县拉市镇省级示范站3玉龙县石鼓镇省级示范站4古城区束河街道省级示范站三、人员配备(一)每个示范站配备3名驻站社工,作为“服务岗社工”配合现有“事务岗社工”驻站开展工作,驻站社工应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大专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二)同等条例下优先招募示范站点户口所在地、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长期在当地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大学毕业生等。(三)中选供应商按项目要求支付驻站社工工资报酬,结合实际情况并参考《云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计算指南》,合理确定试点社工站人员薪酬待遇(须购买“五险一金”),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建立健全社工站资金保障长效机制,通过积极链接相关资源、支持示范站开展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为社工站营造良性、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驻站社工相对稳定,保障年度内项目的稳定推进。四、项目专职社工服务对象项目服务对象为社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困境留守儿童等,通过建成社工站示范点实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覆盖辖区特殊困难群体。五、项目专职社工服务内容以下服务内容为每个示范站都需达到的指标,每个供应商都需完成以下内容(不追求数量上的超越,重点考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一)需求评估需求评估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困境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困境家庭经济、健康、教育、家庭功能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地收集、分析、评估社会救助对象的需求。项目开展中,需制定服务对象筛查标准、需求指标、需求评估表等,对社会救助家庭开展入户调查、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形成困难家庭精准需求清单。在项目服务周期内,入户调查不少于100户,建档访视不少于50户,形成困难家庭情况分析报告一份,形成困难家庭精准需求清单一份。(2)专业培训建立一支专业的社工人才队伍,培育一支乡镇(街道)志愿者服务队伍,重点服务辖区内社会救助人群及一老一小群体。在项目服务周期内,对参与项目的社工人才、志愿者展开政策法规、社会工作理念、专业知识与方法等培训不少于2次,参训人次不少于30人次。(三)社会工作服务从个案、小组、社区三个层面开展符合服务对象需求的全方位专业性服务,探索建立相对健全的需求发现、精准评估、资源整合、个案转介和应急的专业社会救助服务机制。在项目服务周期内,重点家庭个案服务不少于12户;开展不少于3个小组活动;社区综合服务活动开展不少于5次,社区综合服务活动受益人次不少于200人次。(四)项目总结开展项目总结,对相关资源进行分层、分类梳理并汇总,联合体制内外相关资源,有效联动相关政府部门与社会力量相互合作,构建跨部门的资源共享机制。在项目服务周期内,梳理形成5份工作清单,即队伍清单、需求清单、社会资源清单和政策资源清单、服务清单。形成典型工作案例集,每个示范站至少提炼总结3个优秀服务案例。项目成果体现,每个示范站相关媒体报道不少于4次。(五)项目实施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对项目进行监管。六、管理制度:规范及完善社工站管理和运行制度,规范运行流程和标准。(一)社工站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明确驻站社工组长、组员的责任分工和岗位职责,确保嵌入社工站内运转和任务落实。对驻站社工组长及组员有完善的考核办法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加强对人员的管理。(二)项目管理制度社工站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实施项目应按照需求调研--项目设计--项目论证--项目实施--项目监测--绩效评估的流程进行。(三)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制度对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要求、档案移交、档案储存及保管、档案的借阅、档案销毁、档案保密等有详细规定,档案应包含电子、纸质等形式,涵盖行政、财务、人事、服务、评估等内容,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社会工作服务信息数据库,依托民政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注册登记驻站社工和社工项目信息。(四)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设计社工站项目科目,进行日常账务处理。对于经费来源单一的社工站项目,要严格按照经费使用方向确定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要根据不同资金属性规范使用支出范围,彩票公益金使用要紧扣其发行宗旨,社会资金也要遵循其支出要求。(五)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社工站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间等要求,每个季度公开社工站服务进展、经费使用情况以及服务成果等。(六)服务监管制度对社工站运行服务进行内部质量监控和成效监测。社工站定期向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和终期工作报告。如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及时逐级报告。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每季度向州(市)民政部门报告工作情况。(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制定风险预案,确保服务内容和服务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障驻站社工和服务对象人身和财产安全。七、组织实施和风险控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项目目标的实施方案,在本项目开展前,供应商需提供项目的组织架构,各阶段实施进度和预期成效。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类活动要做好前期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突发风险应急预案,活动期间确保服务对象安全。对于每次提供的服务,事后要有意见反馈、评估和总结;对于每次活动,要做好备案,活动时间、内容和成效要作记录归档。八、项目监督要求供应商中标后,需每月向采购人报备项目进展、数据汇总等情况,提交半年小结和全年总结。采购人和项目实施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将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监督项目落实情况,监督过程中若发现问题,供应商要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