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4)



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CCCC4.4-CHCWZ-2024-03

项目名称: 中交四航局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砂石料采购

公告

公告标题: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级配碎石采购资金已落实,级配碎石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为7490.3414 万元,对长虹城及火炬第一小学周边四条道路建设,其中三条新建道路(普明中路西段、火炬北街、虹阳东路),一条改建道路(普明南路西段),道路总长度 3297.895m。普明中路西段起点接规划的纵六路,止点接现状万兴街,道路全长701.334m,道路红线宽度1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普明南路西段起点接规划纵六路,止点接现状火炬西街北段,道路全长1073.429m,道路红线宽度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火炬北街起点接规划纵六路,止点接现状万兴街,道路全长701.916 m,道路红线宽度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虹阳东路起点接现状绵兴东路,止点接现状普明北路东段段,道路全长821.216m,道路红线宽度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2.2 招标内容:级配碎石、连砂石、中粗砂一批,不分包件。详见物资描述表。交货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取得生产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招标物资供货的业绩(与四航局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级配碎石投标物资生产厂、代理商和经销商拥有近两年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要求。本次招标对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不做强制要求。
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向中交集团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两份同类投标物资已供需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 投标人须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供应商层级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及以上管理的供应商。
3.10 其他要求:自2022年8月11日起,按照《关于督促公司合作单位补充完善有关基础数据的通知》(中交纪综函[2022]42号)文件要求,供应链系统内供应商需补录完善基本信息、联系人信息、实控主体、董监高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具体操作指南可向招标联系人索要《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供应商信息完善帮助手册》。未按要求完善信息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0日14时至2024年5月25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汇款前需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材料名称,并备注标书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14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4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次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并制作成PDF格式;或投标文件经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章后制作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5月30日14时00分结束后,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同步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网上发布。
8.监督机构
监督人:郑丽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汉州路969号中交国际中心2921
邮  编:610000
电子邮件: zhengli8@ccccltd.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
地  址:绵阳市高新区普明街道东方国际1栋4楼中交四航局长虹城项目部
邮  编:621050
联系人:李佳玲 
电  话:15208696045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
2024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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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绵阳项目部级配碎石、连砂石、中粗砂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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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河砂 粗砂

中粗砂0.25mm-1mm

1320
立方米

2

河砂 细沙

细砂0.125mm-0.25mm

155
立方米

3

砂砾石

连砂石最大粒径不大于25mm

110699


4

碎石 石灰岩 0-30mm

级配碎石0-37.5mm

22892


序号
类型
标题
环节
发布时间

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级配碎石、连砂石、中粗砂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CCC4.4-CHCWZ-2024-03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2024年5月2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1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3.投标人资格要求14.招标文件的获取25.投标文件的递交26.发布公告的媒介27.监督机构28.联系方式3附件1: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92.招标文件103.投标文件114.投标145.开标156.评标157.合同授予1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69.纪律和监督1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附件一:开标记录表19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0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1附件四:中标通知书22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3附件六:确认通知2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25评标办法前附表251.评标方法282.评审标准283.评标程序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46第六章技术规格书4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9目录511.信用承诺书522.投标函54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554.授权委托书565.投标保证金576.资格审查资料587.投标报价资料668.投标人资格声明709.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7510.投标设备技术规格书7611.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771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7813.投标设备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7914.其他材料80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级配碎石采购资金已落实,级配碎石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为7490.3414万元,对长虹城及火炬第一小学周边四条道路建设,其中三条新建道路(普明中路西段、火炬北街、虹阳东路),一条改建道路(普明南路西段),道路总长度3297.895m。普明中路西段起点接规划的纵六路,止点接现状万兴街,道路全长701.334m,道路红线宽度1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普明南路西段起点接规划纵六路,止点接现状火炬西街北段,道路全长1073.429m,道路红线宽度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火炬北街起点接规划纵六路,止点接现状万兴街,道路全长701.916m,道路红线宽度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虹阳东路起点接现状绵兴东路,止点接现状普明北路东段段,道路全长821.216m,道路红线宽度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2.2招标内容:级配碎石、连砂石、中粗砂一批,不分包件。详见物资描述表。交货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工程施工现场。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取得生产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招标物资供货的业绩(与四航局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级配碎石投标物资生产厂、代理商和经销商拥有近两年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要求。本次招标对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不做强制要求。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向中交集团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两份同类投标物资已供需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9投标人须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供应商层级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及以上管理的供应商。3.10其他要求:自2022年8月11日起,按照《关于督促公司合作单位补充完善有关基础数据的通知》(中交纪综函[2022]42号)文件要求,供应链系统内供应商需补录完善基本信息、联系人信息、实控主体、董监高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具体操作指南可向招标联系人索要《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供应商信息完善帮助手册》。未按要求完善信息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0日14时至2024年5月25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汇款前需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材料名称,并备注标书款。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4.3投标保证金:无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14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4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次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并制作成PDF格式;或投标文件经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章后制作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6.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4时00分结束后,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上同步线上开标。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网上发布。8.监督机构监督人:郑丽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汉州路969号中交国际中心2921邮编:610000电子邮件:zhengli8@ccccltd.cn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地址:绵阳市高新区普明街道东方国际1栋4楼中交四航局长虹城项目部邮编:621050联系人:李佳玲电话:15208696045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2024年5月20日附件1: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根据《关于印发〈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请合作单位了解以下内容:一、惩戒规定对公司集团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至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公司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按情节轻重给予公司范围内1-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3.在公司开展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评价办法另行制定),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4.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5.遭三个及以上项目/单位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二、认定标准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三、惩戒措施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具体内容以《关于印发〈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编号CCCC4.4-CHCWZ-2024-031.1.3招标人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地址:绵阳市高新区普明街道东方国际1栋4楼中交四航局长虹城项目部报价联系人:李佳玲电话:152086960451.1.4招标组织单位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地址:绵阳市高新区普明街道东方国际1栋4楼中交四航局长虹城项目部报价联系人:李佳玲电话:152086960451.1.5招标项目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1.3.1招标内容级配碎石、连砂石、中粗砂一批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营业范围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生产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财务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供货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履约信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22日14时前2.2.2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25日 14时前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发布2.3.1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23日 14时前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发布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确认的往来函件、邮件3.2.5最高投标限价无3.3.1投标有效期开标当日起,之后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无3.5.3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至2023年3.5.5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4年3.5.5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3.5.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4年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3.6.5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按以下方式制作:1、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并制作成压缩包;或投标文件经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章后制作成压缩包;使用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均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WORD版本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4.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递交时间以成功上传时间为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 5月30日 14 时开标地点:线上开标5.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到,由招标人组建的开标成员共同在线上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评标专家库中抽选,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含5人)6.3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施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7.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无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无7.4合同签订符合第二章合同授予7.4规定9监督机构监督人:郑丽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汉州路969号中交国际中心2921邮 编:610000电 邮:zhengli8@ccccltd.cn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有关物资(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组织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招标内容、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1.3.3本次招标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9)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分包、转包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1.11偏离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物资需求一览表;(6)技术规格书;(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信用承诺书;(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证明);(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报价资料;(7)投标人资格声明;(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11)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12)投标物资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报价为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价、运杂费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1)出厂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3.2.3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3.2.4同一包件编号下的每项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者不明朗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对同一包件编号下的《招标物资一览表》中所列的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货物的投标文件无效。3.2.5投标物资报价结算采用一票制,综合单价为浮动单价,包含13%增值税,若该履约周期内国家税率政策发生调整时,供需双方应在合同不含税原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国家最新税率政策执行。价格波动风险幅度约定为碎石信息价(吨)的±5%,中标月为2024年月,参照绵阳市《工程造价信息》绵阳市区碎石信息价(信息价为不含增值税单价,因信息价碎石单位为立方米,实际供货计量单位为吨,碎石密度按1.6吨/m³计算,相关碎石信息价转换公式为碎石信息价(吨)=碎石信息价(m³)/1.6)。在合同供货期内,以碎石信息价变动百分比为基准点,每次交货结算时,结算单价按照合同不含增值税单价进行等比例动态调整,具体调价方法如下(以下公式所有碎石信息价单位对应为吨):①当(本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5%时,单价不作调整。②当(本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为正数,且满足大于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5%时;本期结算不含增值税单价=合同不含增值税单价*[1+(本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5%。③当(本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为负数,且满足小于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5%时;本期结算不含增值税单价=合同不含增值税单价*[1+(本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5%。(3)如当月信息价公布时间较晚,中标单价作为本月结算单价,待信息价发布后进行单价计算、调整。3.2.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3.2.7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无。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同意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保证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弄虚作假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义务的;(5)成交后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信文件、保函或保证金的;(6)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3.5.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5“近年完成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5.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需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截图)。3.5.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3.5.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对于不做强制要求或没有的可标注“无”并加盖公章,不能擅自删除或修改文件格式。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本次招标只要求电子文件不须纸质文件。3.6.5投标文件电子版编制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投标文件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标记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封面应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进行确认。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到指定网址。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向招标人提交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申请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线上开标。5.2开标程序线上开标。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当日书面提出,招标人3个工作日内答复,并制作记录。5.4投标文件的拒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不再对其进行开标和后续评审:(1)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无投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评标专家库中抽选。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根据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提交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领导小组定标。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3.2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3.3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按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不得在出售招标文件后擅自终止招标。10.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出澄清通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对问题进行澄清)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附件六:确认通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中标结果)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开标记录表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投标保证金密封情况备注签名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唱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物资名称)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招标编号)(包件号)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评标专家库中抽选,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含5人)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声明、制造厂资格声明、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成本分析表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项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项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递交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2款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生产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供货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履约信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1.4.3 项规定的情形不存在2.2.1 商务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2.1 商务评审标准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成本分析表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2.1 商务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2.2.1 商务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2.2.1 商务评审标准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2.2.1 商务评审标准供货业绩及证明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规定2.2.1 商务评审标准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履约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2.2.1 商务评审标准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可靠2.2.1 商务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2.2.1 商务评审标准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条件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2.2.1 商务评审标准供货范围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2.2.2技术评审标准投标物资规格型号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2.2.2技术评审标准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验报告2.2.2技术评审标准生产组织供应能力符合要求2.2.2技术评审标准生产和检验设备满足生产能力和试验检测要求2.2.2技术评审标准产品质量保证能力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生产质量保证措施2.2.3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评标价的评定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3.2.2项规定综合评标详细评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4.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技术部分权重分(A):A=30分3.4.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部分权重分(B):B=70分3.4.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的确定:1.首先确定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或超出招标人可接受价格的不参与评标)2.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4.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价的确定:经算数性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表到站总价报价即为评标价。3.4.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3.4.4(1)商务、技术部分30分源头厂家生产证明能力7分1、详细说明源头厂家生产、销售情况,招标人将对源头厂家进行实地考察,评标小组根据招标人考察结果评分得1-4分;2、招标人需对原材料取样送检,产品检测合格得3分。3.4.4(1)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部分运输保供方案5分1、有详尽、有效的供应运输方案满足产品的安全供应得1-3分;2、总体供应能力及供应方案有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得1-2分。3.4.4(1)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部分质量保证能力5分1、提供合理质量保证能力方案得3分;2、提供2年内质检报告得1分;3、提供三标体系文件,并且在有效期内每项得0.5分,本项满分1分。3.4.4(1)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部分供货业绩及证明5分2020至2023年度中交集团或国家大中型项目合作招标物资的业绩;5000万元以上得5分;3000万元-5000万元得4分;1000万元-3000万元得3分;500万元-1000万元得2分;500万元以下得1分;无供货业绩不得分。3.4.4(1)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部分财务能力3分1、提供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得1分;2、资产负债结构合理,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的得1-2分。3.4.4(1)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部分履约能力和信誉3分1、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证书得1分;2、信誉评价总分2分,有客户良好评价的,得1分;有3家及以上客户评价良好的,得2分。3.4.4(1)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部分供应商层级2分1、集团层级优秀、战略供应商、内贸企业加1分,红名单供应商加2分;2、四航局层级优秀、战略供应商加0.5分;两项加分不累计。3.4.4(2)评标价70分投标报价70分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以报价表的报价总价(报价总价应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偏差率高过基准价每高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前附表3.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不得列入评标计算范围。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3.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技术评审标准3.2.1商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2技术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3价格评审标准:见本章第一节。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只有通过了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5)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评标及定标应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款规定的标准进行打分。3.2.2评标价的评定(1)本次评标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含税到站总价予以评定;(2)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审查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A:低于成本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B: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同一包件的所有投标人报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则该包件的投标将被拒绝。C:不平衡报价的确认:同类产品中的各种规格没有技术或生产工艺变化,但投标人的报价差异过大;或与其他投标人相同单品种物资报价差异过大,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不平衡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3.4.2中标能力: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均为最低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4.3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4中标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依序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的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级配碎石、连砂石、中粗砂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需方: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工程施工需要,现向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规定之产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遵照执行。物资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Q综合单价(含税)构成E=A+B金额(元)税率%备注物资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Q不含增值税单价A税金 B综合单价EM=Q×E税率%备注1连砂石最大粒径不大于25mmt110699 13%1.9t/m32中粗砂0.25mm-1mmm³1320 13%3细砂0.125mm-0.25mmm³155 13%4级配碎石0-37.5mmt2289213%1.6t/m3合计吨含税合计金额(大写):第一条标的1.1本合同不含增值税总价为¥元,增值税税金¥元,含增值税总价为¥元(大写:),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3%。除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综合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制造费、安装费、备品备件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检验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验收合格完成向甲方交货前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费用。1.2综合单价调整及定价方式1)本合同结算采用一票制,若合同履行期内国家税率政策发生调整时,则本合同不含增值税单价保持不变,相应调整增值税率变动后未交付部分物资的增值税额及含税综合单价。2)本合同不含增值税单价为可调整单价,单价调整仅考虑本款所列因素影响,其他因素变化对价格的影响均属于乙方应合理承担的风险,相关风险费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调整。价格波动风险幅度约定为碎石信息价(吨)变动的±5%,中标月为2023年月,参照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天府新区碎石信息价(信息价为不含增值税单价,因信息价碎石单位为立方米,实际供货计量单位为吨,碎石密度按1.6吨/m³计算,相关碎石信息价转换公式为碎石信息价(吨)=碎石信息价(m³)/1.6)。在合同供货期内,以碎石信息价变动百分比为基准点,每次交货结算时,结算单价按照合同不含增值税单价进行等比例动态调整,具体调价方法如下(以下公式所有碎石信息价单位对应为吨):①当(本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5%时,单价不作调整。②当(本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为正数,且满足大于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5%时;本期结算不含增值税单价=合同不含增值税单价*[1+(本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5%]。③当(本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为负数,且满足小于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5%时;本期结算不含增值税单价=合同不含增值税单价*[1+(本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中标当月碎石信息价+5%]。(3)如当月信息价公布时间较晚,中标单价作为本月结算单价,待信息价发布后进行单价计算、调整。1.3数量:本合同约定的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且书面签收的数量为准。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数量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在此情况下,不得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请求调整本合同单价或主张任何索赔,也不免除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1.4材料生产厂家或设备品牌:。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不得提供其它厂家或品牌的产品交货。1.5合同期限:暂定2023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需求计划为准。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2.1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1.1本项目所需碎石执行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粗集料(碎石):基层的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53mm,压碎值不大于30%(底基层不应大于30%);碎石桩顶垫层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0mm。细集料:应选用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细集料中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应不大于20%。含泥量不大于3%;级配推荐范围:筛孔尺寸(mm)5337.59.54.750.60.075液限塑限通过质量百分率(%)10080~10040~10025~858~450~15<28<9(2)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另行颁发新的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新标准执行。新标准的执行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3)合同履行期间,因施工设计变更、原材料市场影响、政策影响等诸多原因,导致本合同物资标的变更。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对变更规格型号的生产保供。2.2特殊要求:(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的生产原材料为合法途径(开采)取得,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全额承担。(2)乙方除严格遵守上述标准要求外,所供产品还须满足甲方工程施工生产的要求。若工程建设单位、监理或设计单位认为所供产品不能满足甲方施工生产要求时,乙方应予以清理出场并要求乙方无偿重新提供。(3)若砂石料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采用了不合格原料或工艺等原因造成砂石料产品潜在缺陷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供货前或者供货过程中,甲方有权定期或者不定期自行前往或者联合监理、业主相关人员等一同前往乙方生产现场检查砂石料的质量情况。在乙方不配合检查的情况下,在监理见证下,甲方有权单独将乙方原材料或成品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或者终止已签订的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30万元。(5)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具有良好的环保性能。(6)本合同产品交付前的健康、安全、环保责任由乙方承担,产品交付后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若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隐患,乙方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并提供预防措施及明细可行的操作方法,如有必要或甲方要求,乙方应对甲方作免费的现场实际操作技术指导。第三条包装3.1包装:包装和标志执行国家标准乙方负责包装。3.2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另乙方还应根据货物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震、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避免货物损坏或损失,因包装不合格造成产品在交付甲方前破损、散失和灭失,相关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3.3因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毁、灭失,乙方都应自行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由此造成供货迟延或影响甲方施工生产的,乙方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3.4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所包装货物的名称、数量、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各一份。3.5包装物回收:乙方负责货物包装费用,但包装物不得回收,其所有权属于甲方或乙方负责包装物的回收和按甲方文明施工要求清理场地。第四条运输及风险4.1由乙方负责以汽运方式进行运输,将产品送至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需方指定地点。并交付给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指定的收货人。4.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区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调度,按照甲方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等待卸货,卸货责任按照5.4款约定执行。由乙方负责卸货,乙方需按甲方的需求分类堆放整齐。乙方进入甲方现场区域人员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或不服从甲方指挥、调度或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伤害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3乙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现场过程中和在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区域期间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4乙方承担货物运输及装卸货过程中、交付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安全、环保及侵权责任,若发生损毁、灭失、安全事故、侵权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乙方应负责处理、修理、更换或赔偿,由此造成供货迟延或影响甲方施工生产的,乙方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第五条交付时间、地点、收货人5.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1日。5.2交付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需方指定地点(如交付地点有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5.3甲方联系人:李佳玲,联系电话:15208696045;电子邮箱:;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5.4产品运至交付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卸车并承担卸车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分类堆码整齐。双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办理验收及交付手续,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5.5产品交付后的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但风险的转移不影响违约责任和货物侵权责任的主张,以及乙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第六条验收6.1产品交付前,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准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检验证、数量证明等有关书面文件,证明产品与合同约定相符。6.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交货通知后1工作日内,根据合同的规定组织双方及有关方予以验收。6.3数量验收:以甲方签字的数量为验收依据。经甲方复称,若在2%范围内时甲方不作异议,复称费用由甲方负责;若超过2%标准时,则复称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以甲方的复称结果为最终验收依据。乙方若对甲方的复称结果有异议,乙方可请求甲方一同送至双方同意的第三方进行再次复称,复称数量在规定标准±2%范围内时,以该复称结果为准,复称费由甲方承担;但若复称数量超出标准±2%时,以该复称结果为准,复称费由乙方承担。6.4质量验收:1)以本合同第二条之规定为验收依据,经验收认定为不合格时,则甲方予以拒收,乙方须自费将不合格产品清理出场,同时应提供合格产品予以替换,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延期交货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产品使用过程中,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含业主对甲方的罚款和收取的违约金)。3)若乙方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在自甲方作出拒收决定之日起3日书面向甲方提出复检要求,超过3天,视为乙方认同其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复检应由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机构进行复检。复检合格,甲方予以接收;若复检不合格,甲方拒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且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的验收并不因此减少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等责任。6.5本合同所供标的物若有从物时,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约定,乙方应随标的物一并交付、验收。否则,视为乙方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6.6乙方负责将所供产品运送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交付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收货人,并经甲方收货人签字确认后方视为乙方材料完成到场验收。第七条异议的时间、方式及货物更换7.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或约定,自收到货物后1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异议后,应当在1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的货款。7.2甲方对货物的现场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货物质量责任。如甲方在使用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异议后,应当在1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7.3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的限制,甲方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7.4交货验收完毕后若甲方对标的物的规格、型号、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泡水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可要求乙方办理换货手续。7.5进场验收将根据甲方项目试验室抽检规定及要求进行不定期抽样,机制砂抽样验收含水率须小于等于5%,若超过本比例则该批次进场数量将对超出比例部分进行相应扣除,若低于本比例,则不作异议。第八条质量保证8.1期限: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8.2质量保证金: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即¥**元,由甲方从各期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8.3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若被证实乙方供应的产品存在缺陷(除甲方人为的原因造成外),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负责提供保修或更换,由此引起的交货迟延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8.4质量保证期到期后,甲方扣除有关款项后(若有)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修金(该保修金不计利息),如发生纠纷(无论该纠纷的原告是甲方还是乙方),待纠纷解决后30天内付清。8.5乙方供应的碎石不得掺杂物等,若有出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利对该批碎石进行拒收或者退换货;若碎石超出相关规范要求。甲方收方人员有权拒收及退换货。8.6料仓作为现场取样检验的依据,若取样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将不合格材料从甲方场地清除出场,并承担一切费用甚至包括甲方的损失,并额外罚款10000元/次,以此类推。罚款金额在乙方结算中扣除。8.7甲方的验收并不因此减少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等责任。8.8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或约定,自收到货物后30分钟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异议后,应当在60分钟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的货款。8.9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的限制,甲方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条结算及支付10.1结算周期:每月20日结算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数量。10.2单价结算及价格调整方法:执行本合同1.2款规定。10.3结算单证: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在交货地点交付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凭以下所列单据按月与甲方办理结算:(1)已交货物的送货到场验收单;(2)已交货物的交付使用签证单;(3)结算申请书;(4)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10.4价款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付款(供应链手续费及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10.5价款的支付时间: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30天内,甲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70%的货款,剩余货款的27%于3个月后支付,扣留发票金额的3%做为质保金,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6个月,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乙方供应的产品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无息退还给供方。10.6乙方收款账户信息:(1)开户银行:(2)账户名:(2)账号:乙方须确保账户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若发生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旦甲方将上述费用支付至本条所列账户,即视为甲方已支付,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10.7乙方应在甲方支付价款之前,根据以下信息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开票类别: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如下:(1)单位名称: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8J1RDX3。(3)银行账号:4402007209000014896。(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商务区支行。(5)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汉州路969号1栋1单元29层2901号。(6)电话:028-86955281。(7)发票备注栏:项目名称: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工程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普明街道。10.8乙方的以下行为构成严重违约:(1)向甲方开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提供由他人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2)向甲方开具的发票无法认证、认证不符或其他任何因发票瑕疵问题导致发票作废。(3)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开具发票或拒绝开具发票。(4)发票遗失,乙方未配合甲方获得其他可抵扣凭证或重新获得发票。(5)乙方纳税主体身份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6)乙方未向税务机关按时缴纳对应增值税税款,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7)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实现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形。10.9乙方构成上述严重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若未按时开具或开具不符合规定发票应按以下方式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1)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按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甲方未按时抵扣的,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承担相应损失。损失=增值税金额×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延迟时间(从约定开票之日起至实际开票之日)(2)应提供发票而未提供的或只提供企业自制收据的或者出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造成甲方增值税不能抵扣或申报抵扣后被税务机关检查要求转出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增值税及相关损失。增值税损失金额=按照约定应开票含税结算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实收票面进项税;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对甲方执行的滞纳金及罚款等。(3)应提供发票而未提供的或只提供企业自制收据的或者出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造成甲方所得税损失的,乙方需按25%的税率向甲方承担企业所得税费用损失。所得税损失=按照约定应开票据金额(含税金额)×25%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对甲方执行的滞纳金及罚款等。(4)乙方除按上述第(2)、(3)项承担甲方相应损失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资金时间损失。资金时间损失金额=接照约定应开票据金额(含税金额)×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延迟时间(从约定开票之日起至实际开票之日)第十一条通知及地址11.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均须用书面形式。双方可采用书信、电邮、当面送交签收等方式传递。11.2联系方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双方往来函件、通知、指令或者履约相关诉讼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下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甲方地址:绵阳市高新区普明街道东方国际1栋4楼中交四航局长虹城项目部联系人(收件人):李佳玲联系电话:15208696045电子邮箱:乙方地址:联系人(收件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双方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对方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若一方发送的函件或指令,对方不予签收时,发送函件或指令方可以将函件、通知、指令或者履约相关诉讼法律文书发送至上述地址,在此等情况下,即视为已书面签收。11.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5%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12.2乙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甲方计划规定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及发生的一切费用。(2)若乙方迟交或提供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产品,甲方有权从市场上另行采购本合同项下的部分产品以满足实际施工需要,乙方除了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采购市场价高于合同结算单价的价差及其它费用。(3)如果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经检验或试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将其运走,偿付质量不合格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按时清退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4)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则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由此引起的交货迟延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5)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6)如果乙方在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甲方停工,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厂家。解除或终止合同,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上述(1)、(2)、(3)、(4)款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停工损失费及另行采购价差及其它费用的违约责任。(7)乙方如出现二次以上供货拖延时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警告要求乙方及时改进,如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乙方仍未能按要求改进,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纳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修金(如有);如乙方出现三次供货不及,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将向上级公司申请将乙方纳入不合格供应商单,并按甲方及上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采取限制其参与投标或禁止合作等处罚措施,甲方上述行为不应视为违法法律的行为。(8)如果乙方在未和甲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甲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9)由于乙方产品引起的产权等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10)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按违约处理。(11)若因乙方将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由乙方负责运到合同约定交货地;若乙方不及时运送或需要甲方协助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指定交货地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合同约定指定交货地之前的风险概由乙方承担。(12)乙方承诺: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只需书面通知乙方,即可自行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违约损害赔偿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第十三条抵销依据法律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合同项下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销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承诺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4.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则本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14.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14.3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4.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瘟疫、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双方明确,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签订的合同不适用不可抗力条款。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15.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但任何变更或解除均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15.2乙方分批交付产品,其中有批次产品交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就该批次及以后批次的产品行使合同解除权。若甲方认为某批次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导致所有产品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则甲方有权对所有产品行使合同解除权。第十六条声明和保证16.1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16.2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七条知识产权保护乙方承诺所供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或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甲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经济损失,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其他事项19.1本合同关于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合同所约定的双方各自得权利或义务。19.2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但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9.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双方履约完毕、无任何遗留问题后终止。19.4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方执伍份、乙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地址: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20-28126983电话: 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建行广州昌岗路支行开户银行: 账号:4400 1430 4020 5020 1440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招标人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招标编号:CCCC4.4-CHCWZ-2024-03包件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交货条件交货周期付款方式备注1连砂石最大粒径不大于25mmt110699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需方指定地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见第四章6.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1结算方式: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30天内,甲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70%的货款,剩余货款的27%于3个月后支付,扣留发票金额的3%做为质保金,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6个月,在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乙方供应的产品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无息退还给供方。2.支付方式:银行转帐、供应链金融支付(供应链手续费及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2中粗砂0.25mm-1mmm³1320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需方指定地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见第四章6.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1结算方式: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30天内,甲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70%的货款,剩余货款的27%于3个月后支付,扣留发票金额的3%做为质保金,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6个月,在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乙方供应的产品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无息退还给供方。2.支付方式:银行转帐、供应链金融支付(供应链手续费及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3细砂0.125mm-0.25mmm³155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需方指定地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见第四章6.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1结算方式: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30天内,甲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70%的货款,剩余货款的27%于3个月后支付,扣留发票金额的3%做为质保金,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6个月,在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乙方供应的产品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无息退还给供方。2.支付方式:银行转帐、供应链金融支付(供应链手续费及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4级配碎石0-37.5mmt22892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需方指定地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见第四章6.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1结算方式: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30天内,甲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70%的货款,剩余货款的27%于3个月后支付,扣留发票金额的3%做为质保金,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6个月,在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乙方供应的产品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无息退还给供方。2.支付方式:银行转帐、供应链金融支付(供应链手续费及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合计第六章技术规格书1.技术标准及要求1.1本项目所需碎石执行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粗集料(碎石):基层的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53mm,压碎值不大于30%(底基层不应大于30%);碎石桩顶垫层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0mm。细集料:应选用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细集料中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应不大于20%。含泥量不大于3%;级配推荐范围:筛孔尺寸(mm)5337.59.54.750.60.075液限塑限通过质量百分率(%)10080~10040~10025~858~450~15<28<91.2若国家另行颁发新的质量标准,则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照新标准执行。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2.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2.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满足招标公告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2.3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2.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3.合同交货计划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描述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需方签约时提供。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4.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4.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供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5.验收标准5.1产品交付前,供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等作准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检验证、数量证明的有关文件,证明产品与合同约定相符。5.2需方在收到供方的交货通知后1日内,根据合同的规定组织双方及有关方予以验收。供方保证不因设备材料、工艺缺陷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5.3数量验收:以实际收货的数量为准。碎石采取称重计量,按“吨”计算。*称重计量:以供方随车的出厂(库)产品送货单的数量为验收依据,经需方复称在国家标准正负3‰范围内不作异议,复称费由需方负责,若超过正负3‰标准,且在负偏差1%以内,需方通知供方派人员一同到现场第三方复称,复称数量在国家标准正负3‰范围内,复称费由需方承担,复称数量超出国家标准正负3‰,且在负偏差1%以内复称费由供方承担,数量以双方共同复称的数量为准。5.4质量验收:(1)本项目所需碎石执行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的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2)交付验收时以供方附交的碎石生产厂家提交的同编号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为依据,由需方对货物材质、表面质量等进行初次验收;按照需方规定的进场批次进行抽样检查;经验收认定为不合格时,则需方予以拒收。若供方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则供方应及时请求需方一同取样送国家认可的检测中心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终检结果。复检合格,需方予以接收;若复检不合格,需方拒收,供方承担违约责任,且复检费及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3)供方供应的碎石不得掺石粉、泥巴及其它杂物等,若有出现类似情况,需方有权利对该批碎石进行扣掉相应重量;若碎石含风化、泥、针片状等超出10%以上,需方收方人员有权拒收,并在过磅单注明不合格品碎石,不予结算。(4)碎石堆场作为现场取样检验的依据,同产地、同规格、同品种且连续进场为为一批检验一次,若取样检验不合格,供方负责将不合格碎石从需方场地清除出场,并承担一切费用甚至包括需方的损失,并额外罚款2000元/次,以此类推。罚款金额在供方结算中扣除。6.质量保证期自双方最后一次货物验收签认之日起计,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信用承诺书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报价资料8.投标人资格声明9.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10.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11.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1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13.投标设备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4.其他材料1.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单(盖章)年月日2.投标函致:(招标人)我方已经仔细阅读(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我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包件号)的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投标文件,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第/包件的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不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按建设项目分别报价如下:招标编号合价(元)招标编号含税到站总价(小写)含税到站总价(大写)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供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4.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2、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此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汇款凭证的复印件。6.资格审查资料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网 址传 真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物资制造商名称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物资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以及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材料。6.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注:代理商应附所代理厂商的生产能力证明。6.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6.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1)物资质量保证措施;(2)应附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环境管理体系及等材料的扫描件;(3)产品质量检验报告。6.5近年完成同类投标设备供货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电话合同价格交货起始日期最终交货日期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6.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需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6.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设备合同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地址采购人电话签约合同价交货起始日期最终交货日期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3.本表应包含所有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包括正在供应、已签订合同协议书即将供应或已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意向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6.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若近年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应附公司盖章的相关承诺书。承诺书(参考格式)致:招标人****公司郑重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年来无安全、质量事故,无行政处罚、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发生诉讼及仲裁。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7.投标报价资料7.1投标物资报价表招标人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招标编号:CCCC4.4-CHCWZ-2024-03包件号:/物资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 Q综合单价(含税)构成E= A+B金额(元)税率%备注物资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 Q不含增值税单价A税B综合单价EM=Q×E税率%备注1连砂石最大粒径不大于25mmt11069913%1.9t/m32中粗砂0.25mm-1mmm³132013%3细砂0.125mm-0.25mmm³15513%4级配碎石0-37.5mmt2289213%1.6t/m3合 计含税合计金额(大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7.2物资描述表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交货条件交货周期付款方式备注1连砂石最大粒径不大于25mmt110699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需方指定地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见第四章6.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1.结算方式: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30天内,甲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70%的货款,剩余货款的27%于3个月后支付,扣留发票金额的3%做为质保金,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6个月,在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乙方供应的产品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无息退还给供方。2.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付款(供应链手续费及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2中粗砂0.25mm-1mmm³1320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需方指定地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见第四章6.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1.结算方式: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30天内,甲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70%的货款,剩余货款的27%于3个月后支付,扣留发票金额的3%做为质保金,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6个月,在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乙方供应的产品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无息退还给供方。2.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付款(供应链手续费及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3细砂0.125mm-0.25mmm³155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需方指定地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见第四章6.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1.结算方式: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30天内,甲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70%的货款,剩余货款的27%于3个月后支付,扣留发票金额的3%做为质保金,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6个月,在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乙方供应的产品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无息退还给供方。2.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付款(供应链手续费及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4级配碎石0-37.5mmt22892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需方指定地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虹城道路建设打捆项目经理部见第四章6.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1.结算方式: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30天内,甲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70%的货款,剩余货款的27%于3个月后支付,扣留发票金额的3%做为质保金,从甲方签收发票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6个月,在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乙方供应的产品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无息退还给供方。2.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付款(供应链手续费及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合计7.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备注/来源一材料费小计1m³2m³……m³二人工费小计项三机械加工费小计项1设备折旧费项2设备维护费项四水电费小计项生产成本合计(一+二+三+四)五管理费小计项1生产管理费项2销售费项3服务费项4财务费项成本合计(一+二+三+四+五)六利税小计项1税收项(一+二+三+四+五)*13%2税后利润项出厂单价七运杂费小计公里注明运输方式到站单价元注:1.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2.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不少于3个。3.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输里程。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8.投标人资格声明8.1制造厂资格声明1.名称及概况:(1)制造厂名称:(2)总部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1)制造投标物资的设施及有关情况:工厂名称及地址主要设施名称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主要零部件名称制造厂名称和地址3.本制造厂生产投标物资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4.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1)出口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2)国内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5.近三年的营业额年度国内国外总额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易损件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7.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投标设备物资:合同编号:签字日期: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8.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9.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制造厂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2代理商的资格声明1.名称及概况:1.(1)代理商名称:1.(2)总部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1.(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1.(4)实收资本:1.(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1.(5)1固定资产:1.(5)2流动资产:1.(5)3长期负债:1.(5)4流动负债:1.(5)5净值:1.(6)法定代表人姓名:2.近3年营业额:年度国内国外总额 3.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3.(1)出口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3.(2)国内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物资的制造厂名称、地址(附制造厂资格声明)5.由其他制造厂提供和制造的物资部件,如有的话:部件名称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6.近3年提供的投标物资,如有的话:合同编号:签字日期: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代理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3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致: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招标编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代理商名称(公章) 制造厂名称(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9.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投标物资备注一最大月生产能力级配碎石连砂石中粗砂二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三剩余月生产能力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填写所代理厂商的生产组织供应能力情况。10.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项目***材料供应、运输、售后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保障措施(包括供货保证措施、运输方案、货物保护措施、伴随服务、后续服务);2.售后服务保障(包括服务体系建设具体措施、机构设立、人员配置、服务内容、标准及现场服务承诺)。3、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4、投标人应就本采购项目供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专门负责与项目现场的运输、供应衔接等事宜。在此列出项目组组织机构,说明项目组成员构成、公司职务、项目组中拟任职务、职称等情况,并指定一名固定联络人,与对接,并附下表。 项目组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联系信息办公地址固定联系人固定电话固定联系人手机组织机构项目组成员公司职务项目组中拟任职务职称11.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1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序号设备、仪器名称制造厂规格型号数量状况生产产品或部件额定产能或生产参数备注一生产设备12二检验设备12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可以将制造设备及检验设备分别列表。13.投标设备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项目***材料交付保护措施14.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企业获奖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2.产品出厂前检测依据、检测指标、检测方法、检测频次;3.是否参与国家重大标志性工程建设或对中国交建有突出贡献等,如有,须附相关材料;4.环境保护是否满足国家规定,须附相关材料;5.是否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行政处罚”的情况,如有,须附详细信息;6.有关所投物资的质量管控的合理化建议;7.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