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2024年度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 JSZC-320614-TCZJ-T2024-000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4-TCZJ-T2024-0009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2024年度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0%,本项目采购报价方式为统一费率报价,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在服务期限内,服务费累积满150万元的,合同终止。即服务期限届满日和服务费满150万元,达到任一条件,本年度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4.授权代表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5.诚信承诺函。见附件
6.拟派安全技术服务人员一览表
7.营业执照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服务项目至少1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从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服务项目业绩至少1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岗位及姓名,如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须提供业绩服务方加盖印章的相关证明),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新进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
(3)拟派项目组成员配备:危大工程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起重机械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其中危大工程领域专家须为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或危大工程专家库且具有高级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起重机械领域专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检验检测范围包含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并需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新进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危大工程专家如为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同时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标书

五、开启

时间:2024-05-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北京路588号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513-68025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3号楼901室
联系人:沈佳
联系电话:17712237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佳
电话:82182288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2024年度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2024年度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SZC-320614-TCZJ-T2024-0009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五月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2024年度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SZC-320614-TCZJ-T2024-0009)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采购公告”县级栏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14-TCZJ-T2024-0009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2024年度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项目类型:服务5.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预算金额:150万元7.最高限价:100%,本项目采购报价方式为统一费率报价,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8.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在服务期限内,服务费累积满150万元的,合同终止。即服务期限届满日和服务费满150万元,达到任一条件,本年度合同终止。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服务项目至少1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从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服务项目业绩至少1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岗位及姓名,如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须提供业绩服务方加盖印章的相关证明),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新进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3)拟派项目组成员配备:危大工程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起重机械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其中危大工程领域专家须为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或危大工程专家库且具有高级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起重机械领域专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检验检测范围包含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并需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新进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危大工程专家如为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同时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谈时间和地点1.2024年05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完毕,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单位发出报价指令后须在15分钟内完成系统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2.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谈判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参加谈判活动。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制作人或项目谈判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中标单位在一年合同期内实施情况良好,采购人可在预算落实、合同项目内容、单价金额不变的基础上与中标人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两次)。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588号联系方式:吴先生188628715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3号楼901室联系方式:沈女士17712237281技术、软件支持电话:0519-86722801;0519-86722806;王工,13063936179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一章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标准一、项目背景为了更加有效地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降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风险率,对我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吊篮等危大工程进行安全技术服务外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技术服务。二、服务内容外包服务内容主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吊篮等危大工程以及在建工程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服务。1.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性技术服务,包括基坑、临时用电、脚手架、高处作业、模板支撑、建筑施工大型机械设备、装配式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危大工程、文明施工、安全措施等。2.根据采购人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服务。3.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日常安全技术服务。三、服务项目及标准1.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服务,全费用控制单价每台700元。服务依据和标准:《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建筑起重机械相关规范、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技术服务,全费用控制单价每项1600元,超危大工程根据施工形象进度不定期服务。服务标准和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建质安〔2019〕378号)、《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3.吊篮技术服务,全费用控制单价每台300元。服务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建质安〔2019〕378号)、《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15]418号)、《高处作业吊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4.在建工程建筑施工现场全面安全技术服务(不包含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全费用控制单价每个项目1400元。服务依据和标准:《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第二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在服务期限内,服务费累积满150万元的,合同终止。即服务期限届满日和服务费满150万元,达到任一条件,本年度合同终止。(2)服务地点:海门区区域内。二、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组成员不少于7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危大工程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起重机械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人员不得兼任,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危大工程领域专家须为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或危大工程专家库且具有高级职称(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起重机械领域专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检验检测范围包含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以上人员需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新进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危大工程专家如为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同时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2.为方便服务,中标供应商应自备汽车车辆至少一台,接到服务指令后,在半小时之内必须到达服务现场。3.一旦中标,非采购人原因,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如擅自变更处罚人民币5000元/人/次。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采购人申请,经采购人许可后方可变更。4.服务机构人员与招标人监督人员一同到施工现场技术服务,招标人根据服务情况现场开具执法文书。5.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场复核时须派原服务专家参与。6.参与本次服务的专家和人员不能同时参加被服务对象购买的同类型服务,否则视为未达成服务要求,扣除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7.服务内容包括技术服务指导。三、工作成果:1.每次接到采购人指派任务后,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次解读检查出的现场管理和实物上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及时出具书面检查报告。每半年出具一份综合性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查概述、总体情况、主要存在问题、主要原因分析、工作建议、附件等篇章。对存在问题的类型、占比等以图表形式进行分析,做到数据详实准确,分析具体深入;对问题较多的专项作专题分析,研判形势。工作建议中应包括对建设、监理、施工、监测、检测等参建单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意见,对发包人加强安全监管提供建议。附件应包括检查项目清单、隐患对应的清晰完整彩色图片(红框标注问题所在)和检查用表等。报告一式三份,应装订美观整洁。2.建筑起重机械检查服务应形成专题报告,进行专题分析,报告要求同第1项。3.服务期满前十天,中标人应形成一年服务总结报告,内容包含安全管理咨询意见书,报告其他要求同第1项。四、付款方式:服务费用每季度按工作量结算,工作量以经招标人确认的服务数量为准。双方约定先执行后付款的原则,采取一个季度结算一次,在下季度首月上旬对上季度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支付。采购单位付款以供应商提供等额正式发票为前提。五、处罚条款:1.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坚持原则,做到公开、公正,不得“吃、拿、卡、要”,一经查实对中标单位处以10000元/人(壹万元每人次)的罚款。2.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服务的质量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将对中标单位处以50000元/次(伍万元每次)的罚款,同时取消下一年度的投标资格。六、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服务期限内,服务费累积满150万元的,合同终止。即服务期限届满日和服务费满150万元,达到任一条件,本年度合同终止。如中标单位在一年合同期内实施情况良好,采购人可在预算落实、合同项目内容、单价金额不变的基础上与中标人协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七、其它相关说明: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3.招标代理费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80%计,收费基数为本项目预算价,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5200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分摊)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支付。第三部分竞谈须知一、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解释。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谈判结束后针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3.采购人可视情组织答疑会。4.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谈判响应函、谈判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写响应文件。2.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谈判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谈判文件为准。3.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供应商应当按照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拒收3.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响应文件的撤回4.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4.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4.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报价准备1.本次谈判,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2.最后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现场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设备及相关费用、办公费用、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3.本项目将进行最终报价,请做好现场报价的准备。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完毕,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单位发出报价指令后须在15分钟内完成系统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4.最高限价:100%,本项目采购报价方式为统一费率报价,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七、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签订合同前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名: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账号:383005626018150038770,开户行:交通银行南通海门支行),并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确认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如未按时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政府采购履约保证资金、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2.1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履约保证金支持,可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直接线上办理线上履约保证保险申请,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履约保证保险专栏。2.2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四部分竞谈程序和内容一、组织竞谈1.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职责: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谈判程序、内容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因招标过程中提交相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而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谈判时间由谈判小组掌握。三、评定方法谈判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是否提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7.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8.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相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采购人按照规定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情形除外)。五、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指定媒体上公告1个工作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结构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特别说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须提供三套(一正二副)加盖红章的系统内打印的纸质响应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合同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一、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后三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支付相应款项。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2024年度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二、服务项目:1.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服务。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技术服务,根据施工形象进度不定期服务。3.吊篮技术服务。4.在建工程建筑施工现场全面安全技术服务(不包含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三、服务期限: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服务。在服务期限内,服务费累积满150万元的,合同终止。即服务期限届满日和服务费满150万元,达到任一条件,本年度合同终止。如中标单位在一年合同期内实施情况良好,招标人可在预算落实、合同项目内容、单价金额不变的基础上与中标人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两次)。四、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组成员不少于7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危大工程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起重机械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人员不得兼任,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危大工程领域专家须为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或危大工程专家库且具有高级职称(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起重机械领域专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检验检测范围包含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以上人员需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新进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危大工程专家如为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同时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2.为方便服务,中标供应商应自备汽车车辆至少一台,接到服务指令后,在半小时之内必须到达服务现场。3.一旦中标,非采购人原因,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如擅自变更处罚人民币5000元/人/次。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采购人申请,经采购人许可后方可变更。4.服务机构人员与招标人监督人员一同到施工现场技术服务,招标人根据服务情况现场开具执法文书。5.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场复核时须派原服务专家参与。6.参与本次服务的专家和人员不能同时参加被服务对象购买的同类型服务,否则视为未达成服务要求,扣除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7.服务内容包括技术服务指导。五、工作成果:1.每次接到采购人指派任务后,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次解读检查出的现场管理和实物上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及时出具书面检查报告。每半年出具一份综合性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查概述、总体情况、主要存在问题、主要原因分析、工作建议、附件等篇章。对存在问题的类型、占比等以图表形式进行分析,做到数据详实准确,分析具体深入;对问题较多的专项作专题分析,研判形势。工作建议中应包括对建设、监理、施工、监测、检测等参建单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意见,对发包人加强安全监管提供建议。附件应包括检查项目清单、隐患对应的清晰完整彩色图片(红框标注问题所在)和检查用表等。报告一式三份,应装订美观整洁。2.建筑起重机械检查服务应形成专题报告,进行专题分析,报告要求同第1项。3.服务期满前十天,中标人应形成一年服务总结报告,内容包含安全管理咨询意见书,报告其他要求同第1项。六、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和危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服务周期;2.甲方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服务工作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及附件、协议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4.在乙方进入现场进行作业时,甲方应对乙方与地**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不能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5.甲方对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或工作不负责任者,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乙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6.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保护乙方提交的投标响应性文件、服务报告书。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确定的工作内容实施,实施行为受甲方监督。2.乙方按期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按甲方的要求按期(每个项目)提交服务报告和(每季度)综合分析报告,必要时派请专员向甲方作出解释。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违法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解除合同,并取消乙方三年内的甲方的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同时对于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已支付的费用予以追回。4.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安全服务及隐患排查工作,应当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甲方辖区内施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否则,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受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手段,对施工单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和危大工程以及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服务及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指出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做到让甲方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相关情况,以避免隐患的发生。6.乙方在提供安全技术服务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交底和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查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通报甲方,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及时排除。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通报或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按照50000元/次进行扣款,服务限期内出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费用,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当在收到解除通知后的1日内返还。7.针对施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复查情况应如实记录并形成复查日志,并由相关负责人在日志上签字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最后交甲方及建筑施工企业存档。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请吃或者其他贿赂行为,按照5000元/次扣款,超过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费用,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当在收到解除通知后的1日内返还,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8.乙方应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服务,对服务结果及所出具的报告的公正性、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乙方专家应如实记录每一次服务情况,并在记录上签字。9.乙方必须采取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必要时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服务前培训,保障工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对工作人员及工作中的安全负全责。10.人员保证与变更(1)乙方应安排投标响应性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服务过程中和合同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如因特殊原因需人员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将变动相关人员资料交由甲方审核,并经甲方同意。(2)如果项目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存在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若在该过程中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全部承担,不得有异议。11.对于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解决,甲方均不承担责任。如果甲方因此被诉讼的,由此产生的所有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函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函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诉讼费用。12.服务过程中,乙方为完成服务项目,而购买或收集的一切资料和文件的所有权归甲乙双方所有,乙方不得隐匿任何材料,否则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13.乙方所报价格应视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现场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设备及相关费用、办公费用、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七、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的,经乙方催告后甲方应及时付清。2.乙方的违约(1)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赔偿全部损失。(2)乙方将服务工作任务转包或者违规分包的,除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第3点约定执行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计扣乙方合同价10%的违约金。(3)乙方未按照国家及主管部门现行的安全生产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及有关规定进行服务,未如实编制安全服务报告书,甲方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计扣乙方合同价10-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4)如因乙方在安全服务过程中未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发现安全隐患隐瞒不报,一经发现,甲方每次计扣乙方合同价5%的违约金。乙方的行为同时违反相关行政法律规的,所产生的责任由其承担。(5)如因乙方服务不到位,工作失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按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程度计扣乙方合同价10-50%的违约金。(6)乙方未能按照工作进度表开展工作,又无法说明具体原因的,一经发现,甲方每次计扣乙方合同价5%的违约金。(7)乙方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坚持原则,做到公开、公正,不得“吃、拿、卡、要”,一经发现对中标单位处以10000元/人(壹万元每人次)的罚款。(8)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服务的质量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按次数向甲方承担50000元/次(伍万元每次)的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的投标资格。(9)如因为乙方出现失误或者工作不到位,导致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项目发生了事故,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因此被诉讼的,由此产生的所有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函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如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函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诉讼费用。八、合同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及文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执行。2.延误由于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服务期增加、时间延续,则:(1)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小;(2)乙方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作为甲方支付费用的依据。甲方与乙方协商后确定延长工作期限或是否增付费用。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延误的,应当按照合同价款的每日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3.变更(1)在履约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就合同约定内容、合同时间等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由于政策性因素等调整而影响本项目安全服务的,不属于变更,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4.合同终止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九、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具体按各服务项目实际工作量结算,单价按各项服务全费用控制单价*%计算。2.支付方式:服务费用每季度按工作量结算,工作量以经招标人确认的服务数量为准。双方约定先执行后付款的原则,采取一个季度结算一次,在下季度首月上旬对上季度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支付。采购单位付款以供应商提供等额正式发票为前提,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相应责任。3.在合同履行期内,服务费用标准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但如甲方原因或政府政策性调整造成项目中止的,费用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待履约完成后退还。十一、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条款;2.本项目的政府招标文件和供方投标文件;3.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4.甲乙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十二、本合同内容与其他文件如有冲突,系同日成立文件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非同日成立的文件,以成立在后的文件内容为准。十三、其它1.法律和法规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2.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端、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应事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诉讼。如甲方向乙方主张权利的,乙方需承担甲方为主张权利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3.利益的冲突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乙方不得参与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4.乙方仅为甲方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对安全服务分析评价报告和报甲方相关材料内容的合法、有效、真实性负责;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凡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的文件均视为本合同之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送达条款:(1)双方一致确认以本合同约定地址为送达地址(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3)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4)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5)甲方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日期:日期:第六部分质疑提出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资料目录序号招标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名称响应文件位置说 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第 页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第 页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4授权代表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须提供用工合同复印件及2024年03月至2024年04月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5诚信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6拟派安全技术服务人员一览表第 页见附件7营业执照第 页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第 页见附件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第 页详见采购公告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第 页11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注:1、招标文件中若有要求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若公司成立至今或职工入职至今未满要求月份的,提供公司成立至今或职工入职至今缴纳的记录。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证明、价格标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1.2.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2024年度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2024年度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1.4.诚信承诺函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2024年度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告后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被招标人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本项目拟派安全技术服务人员一览表岗位姓名性别年龄职称职务专业资格证编号项目负责人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服务人员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服务人员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服务人员…………超危大工程、吊篮技术、在建工程全面安全技术服务人员超危大工程、吊篮技术、在建工程全面安全技术服务人员超危大工程、吊篮技术、在建工程全面安全技术服务人员…………注:本表为必填,请投标人如实安排项目组成员,一旦中标不得擅自变更。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2024年度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 备注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2024年度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各项服务全费用控制单价*100%各项服务全费用控制单价*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2024年度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2024年度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证明文件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外包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