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招标公告(杭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



项目概况
浙江省杭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救援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L-HZYJ-202403
项目名称:浙江省杭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救援车辆)
预算金额(元):3735000
最高限价(元):373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省杭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救援车辆)
中小企业政策:不预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3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救援车辆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OMwkkcm2TNWC+3p9qCWkNA==,http://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OMwkkcm2TNWC+3p9qCWkN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2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59645
质疑联系人:楼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259603(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楼1107室
传 真:0571-85024997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威、赵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67630
质疑联系人:葛梅兰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67630(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ZJXL-HZYJ-202404 浙江省杭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救援车辆)招标文件最终稿.docx315.1K

浙江省杭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救援车辆)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ZJXL-HZYJ-202403确认书号:临[2024]5942号、临[2024]6371号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电子招投标的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2第四部分评标办法71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8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89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杭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救援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L-HZYJ-202403项目名称:浙江省杭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救援车辆)预算金额(元):3735000最高限价(元):3735000采购需求:标项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备注1浙江省杭州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救援车辆)1批3735000救援车辆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26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59645质疑联系人:楼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52596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楼1107室传真:0571-85024997项目联系人(询问):曹威、赵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67630质疑联系人:葛梅兰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6763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货物类2核心产品核心产品: 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2) ;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认定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采购标的: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1),所属行业:工业2、采购标的: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2),所属行业:工业3、采购标的: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1),所属行业:工业4、采购标的: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2),所属行业:工业5、采购标的:山地摩托车,所属行业:工业6、采购标的:中小型水罐消防车,所属行业:工业注:工业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分: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5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货物运输工作分包。投标人拟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B不同意分包。6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7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所提供的样品参数指标需与投标文件响应的参数指标一致,否则视为虚假响应,后果自负。(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递交样品的时间及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样品须全部递交完毕(如需安装,需安装完毕),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可邮寄(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提交样品前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样品接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楼1107室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胡校芳,联系电话:0571-87967630。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样品未在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后果自负。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请未中标人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投标供应商应在样品标注注明产品、材料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漏评、错评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8)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9)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或样品不全为无效标。8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9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9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除招标文件有特别规定,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的。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楼1107室(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吕俊峰0571-87967630。(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风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4特别说明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14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特别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中标总额为计算基数。(2)各区段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 费率100万元以下 0.525%100-500万元 0.385%500-1000万元 0.28%1000-5000万元 0.175%备注:(1)本项费用在报价表中不单列报价子项,由供应商自行在企业运营成本等或各单价中列支。(2)由中标人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须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杭州华浙广场支行银行账号:33106609001817003630416其他注意事项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无法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澄清等材料的,可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ZJXL87967630@126.com16其他注意事项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指重要指标,“”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已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4.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4.7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要求);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要求)。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参加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参加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11.1.3联合协议(如有);11.2.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偏离表;11.2.8技术偏离表;11.2.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2.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本项不作为无效标评审内容)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0.5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认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要求:“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3.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鼓励有条件的缩短至10个工作日),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须赔偿专家评审费、代理机构场地费、资料费、通讯费、人工费等不低于成交价金额1.5%(多余上缴国库)。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29.2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分项项目预算(万元)分项最高限价(万元)数量(台套)进口/国产1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1)40401国产2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2)1001001国产3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1)47.547.51国产4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2)72721国产5山地摩托车14142国产6中小型水罐消防车1001005国产注:▲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各产品报价均不得超过该产品的预算及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技术要求1、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1)参数要求(1)技术参数及要求序号技术项目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1.1数量1辆2技术参数2.1★载车尺寸长≤5940 mm宽≥2110 mm高≥3198mm2.2★轴距≥3760mm2.3★排量≤2.0L 2.4变速器6挡手动2.5★燃油类型柴油2.6整备质量≥3950KG2.7★总质量≥4250KG2.8最高车速≥150Km/h2.9功率≥149Kw2.10油箱容积≥80L2.11★驱动形式前置后驱2.12★发动机形式四缸、涡轮增压2.13排放标准国六(需符合当地上牌的排放标准)2.14悬架形式(前/后)麦弗逊式独立悬架/非独立悬架2.15助力转向电动助力转向2.16ABS有2.17制动前盘式,后盘式3车辆改装3.1车辆顶部安装高杆照明灯1套,高度≥1.2米;灯头2只 ≥100W LED灯头3.2车窗贴防暴太阳膜3.3全车车体进行隔热隔音处理,采用环保阻燃材料。3.4倒车影像系统3.5车顶加强:设备和线路安装预埋3.6车顶平台:与车身同颜色油漆3.7车内装饰:对内顶、内饰、地板、窗户边框、办公桌、操作台、进出风口、座椅进行改装和装饰3.8车内隔断:车辆后部分开隔断3.9后爬梯:车辆尾门安装不锈钢爬梯,用于上车顶平台3.10车顶平台:底盘专用车顶平台一套3.11车内照明:满足日常办公照明,与内饰总体风格协调3.12空调:加装顶置空调一台,外机重量≤50KG制冷量 (W):≥3400制热量 (W):≥3000制冷电流(A):≥5.8制热电流(A):≥5.4最大风量(I/s):≥ 1503.13地板:车辆采用地板革,易清洗3.14座椅:车辆加装舒适性座椅3.15工作桌:根据要求在车辆中部安装工作桌3.16后电视墙总成:安装显示器等3.17烟雾报警器一套3.18百褶布帘:一套3.19逆变器:≥3000W一套3.20车辆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一套3.21数据线绞盘、电源及信号绞盘等3.22广播系统:配备功放及麦克风3.23车载监控系统一套3.24发电机一台额定输出功率(KW) :≥5.0 启动方式:电启动、遥控启动净重(KG) :≤86缸体结构型式:单缸、风冷、四冲程、OHV 燃料::90#无铅汽油3.25发电机油箱总成3.26多媒体插座一套3.27电瓶八节3.28≥1KG车载灭火器两套3.295G无线路由器一套3.30车内喇叭两套,单套喇叭参数:尺寸:≤6.5寸额定功率:≤10-20W输入电压:110V灵敏度:≤98DB3.31自动上车踏板一套3.32所有改装内容需和用户确认后再进行改装,按用户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整,需满足工信部公告要求2.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2)参数要求序号品目参数要求1整车1.1外形尺寸(mm)≤7005×2040×28801.2满载允许总质量(kg)≤55401.3整车整备质量(kg)≤43001.4★最大功率(kW/hp)≥1511.5乘员人数(含驾驶员) :人≥71.6顶置空调(1套)总重量≤50Kg制冷量 (W):≥3400制热量 (W):≥3000制冷电流(A):≥5.8制热电流(A):≥5.4最大风量(I/s):≥ 1501.7车顶高音喇叭≥4只1.8方块爆闪灯LED 爆闪≥6盏1.9侧窗及后门窗封闭盲窗≥4扇1.10车尾器材箱地面加固及相关配备(套)含发推拉托盘、两侧的器材架等1.11行车记录仪(台)1台,后视镜式,配 ≥32G 卡1.12车内:1.前隔断:车内主驾、副驾位后侧设置隔断柜,柜内可用于存放指挥服等随车必要物品;2.后隔断:距离后窗净空约 80cm 处设置后隔断,后隔断约 20cm 厚,内藏≥42 寸液晶显示屏,显示屏两侧可设置音响位1个;3.沙发:两隔断中后部两侧对称布置皮革包裹的沙发,可供≥6人舒适宽敞乘坐,各乘位置设置三点式安全带,确保以行进过程中乘座人员的安全;4.折叠会议桌:两侧沙发中间设置折叠桌,人员通过时可翻起两侧部分桌面,以便人员顺利出入,简单易用;中间约 20cm 宽度为固定桌面不可折叠,沿中线对应两侧位置设置电源插座及 USB 插口,以便指挥人员使用电气及数码设备时充电;5.地面:地面铺设原木色复合地板;6.控制台:左侧沙发与前隔断间设置设备集中操作平台(控制台预留设备的电源接口),且设置通讯人员专坐,专坐面朝显示屏。7.车尾器材箱:车尾后部为设备器材室,车后设有上翻门,内部两侧设置型材置物架,中部设置平拉托板,可按用户要求设置常用救援器材存放位置。2底盘2.1底盘动力底盘≥ 4.0L 2.2驱动形式4×2 中置后驱2.3★轴距(mm)≥39352.4发动机V 型 6 缸四冲程,水冷汽油机(92#)。2.5发动机最大功率(kw)≥1502.6排放标准国六2.7版本汽油版2.8变速箱手动变速箱,5 个前进档,一个倒档。2.9乘客车门控制方式自动滑动门2.10其他机械钥匙,中控锁,ABS 防抱死+EBD 制动力分配+BAS 刹车辅助+ASR 牵引力控制+ESC车身稳定系统。3车载升降照明系统3.1照明灯功率(kW)≥150×2(LED 灯)3.2升降高度(mm)≥12003.3灯具工作电压(V)≥2203.4水平/垂直旋转角度(°)360/3304专业指挥系统4.1图像采集及传输系统(1套)整车配置一套视频会议系统:安装车顶高清摄像机、车内高清云台摄像机,可以在显示器上显示车内外的视频图像。必要时可进行录像保存、处理或者传输。参数配置:1.视频通道:1路 1080P云台一体机+4路1080P 相机;2.存储容量:标配 ≥1T 硬盘(支持2块2.5英寸SAM接口的HDD/SSD硬盘,每个接口支持容量最大 2TB的硬盘);3.通信模块:全网通(支持移动、联通、电信4G/5G信号);4.定位模块;标配 GPS&北斗;5.WiFi模块:5.8GWiFi;6、电源输入:DC+8V~+36V;7.云台参数:≥1080P 分辨率,≥30 倍光学变焦,≥IP66 防护等级;8.显示屏;标配 ≥7 寸 LED显示屏,分辨率 ≥800X480RGB;4.2高清布控球,音响及广播系统(1套)指挥车上配置专网高清布控球,支持专网无线接入,支持视联网接入,支持接入车载LTE系统实现统一调度。音响及广播系统,主要用于指挥调度、车上召开视频会议等,以及对外进行语音指挥调度时使用。型号:1.调音台:1个;2.工控机及机柜:1台;3.功放:1台;4.无线麦:1台,一拖二,含话筒。4.3电源及显示系统(1套)1.充电逆变一体机:1套, ≥2KW 含双电池隔离远程控制面板;2.蓄电池:2个,12V100AH;3.≥42寸液晶电视:1台,含固定支架及边框。4.4其他配套1.圆筒照明灯:≥6盏,LED 高亮长效灯;2.外接电源系统:1套,含车身航空防雨插座;3.50M线缆盘:1套;4.电控面板:1套;5.车内排线及插座、开关:1套,含车内暗线,及相关转接插座等;6.防雷接地:1套,含防雷模块、铜编带、接地桩等;7.饮水机:1台;8.笔记本电脑用线路预埋:1根,HDMI高清线;9.打印机用线路预埋:1根;10.卫星通信、370 数字集群接口预埋,预留卫星动中通安装位置;11.配套车载打印设备2套(功能:复印,扫描,打印,支持无线打印),移动联通设备3套(屏幕尺寸:≥14英寸;内存容量:≥16GB;固态硬盘(SSD):≥512GB);移动互联办公用具5台套(内存容量:≥128GB运行内存:≥8GB分辨率:2200*1440屏幕尺寸:≥11英寸);3.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1)序号配置情况参数及要求备注1整车参数公告信息▲国六排放,柴油发动机,带冷暖空调,带液压转向助力,具备工信部整车公告。1整车参数总重量≤4495kg1整车参数整备质量≥4300kg1整车参数整车长≥5990mm1整车参数★整车宽≤2060mm1整车参数整车高≥2880mm1整车参数轴距≥3360mm1整车参数★后悬≤1505(mm)1整车参数★接近角≤20(°)1整车参数离去角≤15(°)1整车参数后防护装置≤100×50mm1整车参数离地高度≤390mm1整车参数发动机功率≥90kw1整车参数最高车速≥100km/h1整车参数★座位单排座2上装部分★该车随车装置为随车起重机,控制柜等,主要应用于各种场合应急救险(投标时提供工信部公告网查询系统截图)2上装部分卷帘门数量≥6扇2上装部分车顶爆闪灯≥6个2上装部分箱体内部货架材质铝合金3车载发电机组动力获取方式底盘取力3车载发电机组额定输出功率≥30KW3车载发电机组额定电压≥380v3车载发电机组控制柜配置多组电源快速插头,插头防水等级≥IP674照明系统车厢顶部安装可折叠升降照明灯,升降高度≥1.2m,水平旋转角度360°,垂直旋转角度330°,可遥控和线控。5警灯配置警灯一套(投标时提供工信部公告网查询系统截图)6车顶车顶加固处理可用于救险过程中橡皮艇的放置与运输。7随车起重机★安装位置车身尾部(投标时提供工信部公告网查询系统截图)7随车起重机最大额定起升质量≥2000kg7随车起重机最大起升力矩≥4T. m7随车起重机最大工作幅度≥5M7随车起重机最大起升高度≥7MMMMm7随车起重机系统流量≥20L/min7随车起重机吊机自重≤850kg4.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2)序号配置情况参数及要求备注1整车参数公告名称▲国六排放,柴油发动机,带冷暖空调,带液压转向助力,具备工信部整车公告,1整车参数总重量≥4495kg1整车参数整备质量≥4300kg1整车参数整车长≥5990mm1整车参数★整车宽≤2060mm1整车参数★整车高≥2880mm1整车参数轴距≤3360mm1整车参数后悬≥1500(mm)1整车参数★接近角≤23(°)1整车参数离去角≥14(°)1整车参数后防护装置≥90×40mm1整车参数离地高度≤400mm1整车参数发动机功率≥90kw1整车参数最高车速≥95km/h1整车参数★座位单排座2上装部分★该车专用装置为随车吊机,车载发电机,空气压缩机,控制柜等(投标时提供工信部公告网查询系统截图)2上装部分单侧卷帘门数量≥3扇2上装部分车顶安装爆闪灯≥6个2上装部分箱体内部货架材质铝合金3车载发电机组动力获取方式底盘取力3车载发电机组额定输出功率≥30KW3车载发电机组额定电压≥380v3车载发电机组控制柜配置多组电源快速插头4空气压缩机固定式空气压缩机数量≥1套,额定排气压力≥0.7兆帕5控制柜挂壁式配电柜数量≥1套,外形尺寸≤宽600*高800*厚300m,适配器≥30Kw,快插插头防水等级≥IP676便携式发电机2套1.额定额定定输出功率≥3.5kw,汽油动力,油箱容积≥12L,重量≤20kg;2.额定定输出功率≥5.0kw,汽油动力,油箱容积≥24L,重量≤52kg。7照明系统车厢顶部安装可折叠升降照明灯,升降高度≥1.2m,水平旋转角度360°,垂直旋转角度330°,可遥控和线控。8警灯配置警灯一套(投标时提供工信部公告网查询系统截图)9车顶承重车顶加固,水平承重质量≥200KG10随车起重机★安装位置车身尾部(投标时提供工信部公告网查询系统截图)10随车起重机最大额定起升质量≥2000kg10随车起重机最大起升力矩≥4T. m10随车起重机最大工作幅度≥5M10随车起重机最大起升高度≥7MMMMm10随车起重机系统流量≥20L/min10随车起重机自重≥800kg11随车救援器头灯11、具有聚光和泛光两种光源,白光有强光、普通光、频闪通过按压按钮可进行自由转换;2、按下右侧主灯光源控制开关,主灯3档循环强光-工作光-频闪2)按下左侧 COB 开关按钮,4 档循环,COB 白光高亮-低亮-COB 红光亮-红光闪额度功率:≥3W;额定电压;≥3. 7V;额度容量:≥1400mAh续航时间:≥强光 4h,≥工作光 8h;充电时间:≤3h;重量:≤56g;尺寸:≤50x41x34mm;防护等级:IPX7(能在水下 0.15 米-1 米处,连续 30 分钟以上照明),提供第三方具有国家认可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佐证;5.山地摩托车(1)底盘发动机单缸、四冲程、水冷,最大功率≥22.5kW,最大扭矩≥33N/m,全时四驱,独立悬挂,动力强劲,高效机动,承载能力大,越野性能强。(2)整车参数整车序号项目名称技术参数1★长×宽×高(mm) ≤2500×1100×1550mm2★车辆轴距(mm)≤1500mm3满载质量(kg)≤550kg4额定载客(人)2人5车辆座高(mm)≥500mm6油箱容量(L)≥16L7★最小离地间隙(mm)≥250mm8最小转弯直径(m)≤7m9最高车速(km/h)≥70km/h10★续航里程(km)≥200km发动机序号项目名称技术参数1发动机型式单缸,水冷,四冲程,SOHC,四气门2★排量(cc)≥350cc3最大扭矩/相应转速(N.m/rpm)≥30 Nm4★最大功率/相应转速(kW/rpm)≥20 kw5燃油供给电喷(EFI)6点火控制方式ECU7变速器型式无级变速(CVT)底盘1★驱动转换方式二驱/四驱电控转换2制动方式前轮轮边制动+后轮中轴制动3悬挂方式前/后:双摇臂独立悬挂4减震器类型前/后:螺旋弹簧油阻尼式5轮辋规格前:≥12×6.0 AT 铝合金/辐板后:≥12×7.5 AT 铝合金/辐板6轮胎规格前≥24×8.00-12后≥24×10.00-127★车辆认证整车具有国家消防检测认证报告(3)车载高压接力消防水泵车载高压接力森林消防水泵,流量≥3L/s,扬程≥50m。可以采取自然水源、消防车供水,可多台串联以实现长距离送水灭火。(1)泵组由二级或二级以上离心水泵与二冲程水冷汽油发动机组成,发动机功率≥1.8HP;(2)启动方式:手动启与电启动;(3)★水泵单机重量应≤14.5kg;(4)扬程≥60m,吸程≥3M;(5)进水口直径50±0.5mm、出水口40±0.5mm;(6)泵组可实现串联、并联、串并联架设;(7)最大压力≥0.5MPa,最大流量≥180L/min;(8)配置要求:油箱1个、油管1条、水泵背包1个、三孔一体直流喷枪1把、水雾喷枪1把、单向阀1个、三通阀1个、底阀1个、止水钳1把、水带扳手2把、1.5寸消防水带≥30米(1条)、接力转换接头1个、可背负的附包1个、轻便吸水管1条、专用工具包1套。6.中小型水罐消防车序号品目参数要求备注整车(消防车)1★外廓尺寸≤5600×1780×2550mm(投标时提供工信部公告网查询系统截图)2★最大总质量≤4000kg(投标时提供工信部公告网查询系统截图)3▲额定载质量≥1000kg(投标时提供工信部公告网查询系统截图)4▲整备质量≤2900kg(投标时提供工信部公告网查询系统截图)5最高车速≥100km/h6消防泵额定流量≥20L/s 1.0MPa7消防炮额定流量≥20L/s 1.0MPa9消防炮射程水≥50m(投标时提供工信部公告网查询系统截图)10接近角/离去角≥20°/25°底盘主要参数1底盘型号自行提供2发动机额定功率≥70kw3发动机排量/排放标准≥2300ml/GB17691-2018国Ⅵ4驱动形式4×25轴距≤2800mm其他1乘员室结构:平头、原装单排、司乘人员数≥2人上装结构及性能参数2总体布置:整车由消防员乘员室和车身两大部分组成,车身布置采用整体钣金式结构,外露水罐,后部为水泵房,罐体为平行长方体厢式容罐。3器材箱和泵室结构:主框架结构采用优质方管焊接,外装饰板采用碳钢板焊接,车顶防滑,可行走。 器材箱:器材箱位于泵房两侧,两边设铝合金卷帘门,内有照明灯。4容罐★容量水≥1000kg材质:优质碳钢,厚度为≥3mm罐体固定:与底盘车架螺栓连接罐体设置人孔:设≥DN460人孔1个,带有快速锁定/开启装置溢流口:设≥DN65溢流口1个放余水口:设1个≥DN40水罐放余水口,配球阀注水口:在水罐左右两侧各接1只≥DN65接口进出水口:设1个水罐到水泵进水管,≥DN100阀门,设1个水泵至水罐注水管,≥DN65阀门,手动控制水系统5水泵形式常压离心式额定流量≥20L/s @1.0MPa最大吸深≥7m引水装置活塞式真空泵引水时间最大吸深时≤35s6管路系统管道材质优质无缝钢管吸水管路泵房后侧设一个≥DN100吸水口注水管路水罐左右两侧各设一个≥DN65注水口,泵房内设置1个≥DN65水泵向罐内注水管路出水管路泵房左右两侧各设1个≥DN65出水口,带截止阀和扪盖冷却水管路配有冷却取力器的冷却水管路及控制阀灭火装置7车载消防炮:回转角度360°水平回转;流量≥20L/S;射程水:≥50m8电气设备附加电气设独立电路辅助照明消防员室、水泵房及器材箱分别设有照明灯,操纵仪表板上设有照明、指示灯等频闪灯车身两侧安装红、蓝两色频闪灯警示装置长排全红警灯,安装在驾驶室顶部警报器,其控制盒在驾驶员前下方火场照明上装后部安装≥35W消防探照灯1个三、商务条款1、服务要求1.售中服务1.1包括运输、保险、卸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保管、开箱验收(箱体外观无人为损坏情况下)、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检验、权威部门检定、最终验收并交付;1.2产品需根据采购人要求绘制标识图案。1.3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4交货方式:现场交货;1.5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乙方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1.7安装标准: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1.8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需采购人配合的内容。2.培训为使用户能正确使用产品,供应商将派遣有丰富经验的高水平技术人员前往进行产品的安装调试、现场培训操作人员及产品相关的应用维护,随时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进行指导。提供培训(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内容包括产品的基本原理、操作、日常维护及上机操作等;产品安装调试结束后,提供现场技术培训。3.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及地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杭州市);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序号付款节点考核付款比例(%)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之日40%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或收据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项目验收合格后60%产品到货签收确认,安装调试完毕,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注:本项目为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招标,由杭州市各县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支付相关货款。5.售后服务要求:5.1保修期:底盘一年质保,改装部分二年质保(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从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原厂质保时间大于保修期的按原厂质保期执行。5.2售后服务机构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应设有维修中心,维修中心应能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5.3售后服务响应乙方在接到使用单位维修及技术服务要求后应在4小时之内作出响应,3日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用户现场维修,故障必须在7天内修复或提供备用仪器。5.4售后服务内容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提供正常保养服务,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应提供免费维修直至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返厂维修)。5.5售后服务收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每季度巡检,且在台风等应急阶段进行全面巡检,解决检测出的问题,并向甲方提供整个书面报告。费用包含在报价中。6.包装和运输、保险等:6.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7.服务人员要求:投标单位需针对本项目委派专业团队8.其他商务要求: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9.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9.1乙方应提供产品的有效检验文件及供货清单,经甲方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甲方对产品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乙方必须更换相关零部件,甚至于更换产品。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验收合格条件:运行结果及使用效果符合招标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所有合同中规定的产品、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乙方须保证标的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9.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标的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9.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技术性能、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标的物或部件。9.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约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9.5合同项下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起计算,具体期限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9.6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担保公司费用、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9.7成本补偿、风险分担约定:除规定的不可抗力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律师费等所有诉讼成本和其他维权成本,应由败诉方负担。10.履约验收内容(1)技术履约内容:按合同、投标文件条款验收(2)商务履约内容:按合同、投标文件条款验收。11.履约保证金:无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分因素在分值范围内进行各自打分。1.3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范围评分属性1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的供应商,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0-30分客观分2商务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以来完成的核心产品的同类业绩,每个业绩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0-3分客观分3技术所投产品的配置及总体满足需求程度:1、配置齐全完整4分,配置基本符合2分;配置欠缺0分。0-4分2、完全满足需求4分,基本满足需求2分,部分满足需求1分,不满足0分。 0-4分0-8分主观分4技术不符合(负偏离)技术要求中标注“▲”条款(不可偏离)的投标无效。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商务条款要求的该项得满分。一般参数要求(采购需求中未打★及▲的指标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0.1分,重要参数要求(采购需求中打★的指标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0.3分,扣完为止。注: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不提供的视为负偏离。0-30分客观分6技术投标人项目组织实施方案:1、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0-3分:方案内容详实,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基本能符合采购需要,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存在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描述不得分2、产品供货、验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调优、验收等内容0-3分:方案内容详实,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基本能符合采购需要,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存在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描述不得分3、与采购人的具体配合方案,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改进措施等0-2分:方案内容详实,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基本能符合采购需要,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存在缺陷的,得0.5分;未提供相关描述不得分0-8分主观分7技术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方案内容详实,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基本能符合采购需要,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存在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描述不得分0-3分主观分8技术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方式、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能力)。1、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0-3分:方案内容详实,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基本能符合采购需要,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存在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描述不得分2、重大故障、一般故障解决方案 0-4分:方案内容详实,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4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基本能符合采购需要,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存在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描述不得分3、质保期满后维修、更换及易耗件价格方案 0-2分:方案内容详实,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基本能符合采购需要,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存在缺陷的,得0.5分;未提供相关描述不得分4、投入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方案0-2分:方案内容详实,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基本能符合采购需要,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存在缺陷的,得0.5分;未提供相关描述不得分5、保修期内的巡检维保服务方案0-3分:方案内容详实,逻辑缜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基本能符合采购需要,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存在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描述不得分0-14分主观分9技术项目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方案内容详实,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基本能符合采购需要,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存在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描述不得分0-3分主观分10技术政策功能:对所投产品是否取得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情况进行评价给分(已列入强制要求的除外)。所投产品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所投产品取得环境标志产品的,得0.5分;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0-1分客观分备注:(1)商务分、技术分按照评审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分、技术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审小组成员组成人数。(2)投标人评审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报价分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5排序与推荐。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报价得分与技术得分均相同时,则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数量: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等于3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等于4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家;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关于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认定: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提供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或者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未提供联合协议的。4.2.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的;(4)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5)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8)要求提供样品的项目,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或样品不全的;(9)供应商存在串通行为或虚假响应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2.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3)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的;(5)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仅供参考)(本条款为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文本;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编号)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7.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延迟交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甲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21.5.11.5.2 1.5.31.6.21.7.11.7.21.7.31.8.61.92.3.22.4.12.4.32.8 2.12.32.12.42.16.12.16.32.20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联合协议…………………………………………………………………(页码)(4)分包意向协议……………………………………………………………(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偏离表………………………………………………………………(页码)(8)技术偏离表………………………………………………………………(页码)(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要求);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要求)。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1.3联合协议(如有)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偏离表;2.2.8技术偏离表;2.2.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联合协议(如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四、分包意向协议(如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评标标准提供资料。)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2……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2……1.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针对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商务要求进行响应填写,如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要求必须在偏离表中列出,否则视为完全响应。3.偏离情况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2……1.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针对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商务要求除外)的全部要求进行响应填写,如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要求必须在偏离表中列出,否则视为完全响应。3.偏离情况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九、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同级财政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十、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如项目(项目编号:)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如逾期支付,我单位愿意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违约金。附:开票信息开票信息发票抬头:开户行:开票信息地址:开户账号开票信息税号: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邮箱:需开票类型请在括号里打勾选择:增值税普票( ) 增值税专票( )备注:若不选择开票类型,默认开具增值税普票。发票是否需邮寄(仅限增值税专票)请在括号里打勾选择: 是( ) 否( )备注:需邮寄发票的,邮费到付。(邮寄地址: ,联系人: ,联系号码: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承诺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备注(如有)1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1)2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2)3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1)4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2)5山地摩托车6中小型水罐消防车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交货期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04、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7、其他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