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动态更新招标公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4)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度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动态更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动态更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3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635
项目名称:2024年度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动态更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16,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观东三街158号6栋(德商天镜)20层20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观东三街158号6栋(德商天镜)20层20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预算金额:191.66万元;2、采购品目名称:C99000000-其他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
三、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卉路4号
联系方式:028-87035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观东三街158号(德商天镜)20层2001
联系方式:028-61032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8-61032618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红线.docx
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项目概述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厅字〔2017〕2号)、《*************印发》(厅字〔2019〕48号)和《*************印发》(中发办〔2019〕42号)文件要求,围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管理不弱化、特色指标”的五个方面,通过叠加多元数据开展时序对比分析,构建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生态保护红线评价期和基期前后的生态状况和管理能力变化,综合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的整体保护成效。另以维护生态功能、保障国家和全省生态安全为导向,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充分利用各类客观的调查数据,形成统一的工作底数和底图,重点评估、解决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存在的矛盾冲突和识别应划尽划区域,做到应划尽划、应调尽调,形成四川省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动态更新成果,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底线和生命线,落实国家关于四川省重大生态安全战略定位。服务要求★服务内容(1)提取并解译全省21个市州、173个区县的生态保护红线内高清影像并进行数据分析,整理调查、规划、用地、利用、执法等管理数据,在此基础上提取识别出各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的干扰类型、面积变化、用地性质变化情况;同时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识别出各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功能变化图斑。结合外业调查,筛选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确已发生变化的图斑,形成2024年度生态保护红线动态评估成果;(2)收集整理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依法设立的油气探转采以及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等应划尽划数据,整理永久基本农田、报批用地、采矿权、探矿权、重点建设项目等人为活动矛盾数据,形成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基础数据库,根据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成果进行动态更新,最终形成2024年度动态更新成果;(3)选取全省各地不同生态保护红线类型,提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线性工程密度等数据,构建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出台全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标准指南,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年度评估及五年评估开展。综合评价2024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在保护面积、用地性质、生态功能、管理能力等方面取得的保护效果,评价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变化,形成2024年度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价研究成果。★成果交付要求(1)成果交付清单序号成果名称12024年度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动态评估成果22024年度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价研究成果32024年度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动态更新成果(2)交付形式纸质成果文本采用A4(文本、表格)或A3(图纸、表格)幅面,全彩打印,并按成果名称单独装订成册。相关文字表述应当准确规范,简明扼要,采用黑体字或下划线的方式表达重要内容。最终成果纸质文档数量2套(服务过程中用于汇报、研讨的阶段性成果数量根据具体需要确定)。文本的电子文档可采用“*.doc”、“*.docx”、“*.pdf”等格式,字体、字样、格式等排版符合行文规范要求。图件可采用“*.jpg”、“*.dwg”等格式,符合制图规范要求。存储介质选择光盘或U盘。数据库成果采用光盘“*.gdb”格式,存储介质选择光盘。★后续服务要求供应商交付成果后,仍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为采购人提供后续服务,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完成数据库维护、专业技术咨询、现场答疑等。★保密要求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信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包括采购人提供以及供应商自行收集的),供应商对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信息资料透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供应商履约要求(1)★服务团队配置要求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专业技术人员至少8名。(2)★设施设备投入要求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及工作经验,自行配置履约所需的设施设备,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3)履约经验要求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采购标的类似的项目履约经验,如生态保护红线的监测、评价、更新等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的项目,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的评审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服务方案编制要求:为保障本项目工作内容顺利实施,供应商需为本项目制定对应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服务方案:①对采购需求的理解与政策文件解读;②工作目标与任务;③工作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④预期成果等。质量保障措施:①服务质量管控措施;②保密措施;③技术服务保障措施;④进度计划保障措施等。后续服务方案:①后续服务人员配置;②后续服务范围及保障措施;③服务响应时间等。注:本项目服务方案要求不作为实质性要求,仅作为评审因素,供应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具体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表。★其它要求(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截止合同签订之日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范围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3)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及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4)供应商服务从业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全额承担。(5)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6)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7)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商务要求服务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价款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调研费用、交通费用、通讯费用、人员食宿费用、设备投入、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此合同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付款方式(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15日内,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2024年度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动态评估成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增值税发票15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30%。(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2024年度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价研究成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增值税发票15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15%。(4)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2024年度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动态更新成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增值税发票15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15%。如本项目2024年度下达预算资金不足以支付合同金额,则剩余款项在今后年度预算下达后进行支付。注: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成交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违约责任(1)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成交供应商违反资金专用条款,造成拖欠工人工资或工作难以开展的,成交供应商除承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等全部责任外,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采购人损失。(4)其他违约责任详见技术咨询合同。验收要求(1)验收主体:采购人。(2)验收时间:采购人接到供应商履约完毕通知后10日内组织履约验收。(3)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4)验收方式: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工作成果或工作报告,经采购人认可同意后视为验收合格。(5)履约验收内容1技术履约验收内容:严格按照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的主要内容进行验收。2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供应商配置的项目人员是否与响应文件承诺一致;2)是否按照履约时间要求完成履约。(6)履约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工作依据为准)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验收标准。(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知识产权要求供应商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供应商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注:本章加★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明确要求提供的,以技术服务、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内容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保护红线动态更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