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招标公告(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2024)



项目概况 相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 JSZC-320507-SZCH-C2024-002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07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7-SZCH-C2024-0022
项目名称:相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采购包1:30.000000万元;采购包2: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效率,规范评估工作程序,提升技术评估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苏环办〔2017〕28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187号)等有关规定,要求行政机关依法依规组织或者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拟将环评文件的评估工作委托给专业技术评估单位进行。
(二)技术评估范围:
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涉及敏感目标或污染较大、影响较大的报告表加专题或报告表项目。
(三)环评技术评估工作要求:
环评技术评估单位须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综合分析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技术评估,为环保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项目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所在区域环境特征,重点评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采用的技术方法与评价标准的正确性,判断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准确性,明确评估结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作出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对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到位,并对修改完善后的环评文件审查到位。
(四)预估工作量:
2024年环境影响报告书预计需开展技术评估5个,环境影响报告表预计需开展技术评估13个,环境影响报告表预计需开展函审评估47个。其中第一标段:完成约3个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约8个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约27个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评估;第二标段:完成约2个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约5个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约20个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评估。
各标段最终支付总价按照实际产生费用并结合考核情况(考核方法和标准见附件)结算,第一标段支付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第二标段支付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五)交付时间:
1、建设项目引进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书:
技术评估:收到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评审会,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到位,并将修改完善时间告知采购单位,环评报告书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
2、建设项目引进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表:
技术评估:收到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评审会,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到位,并将修改完善时间告知采购单位,环评报告表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
函审评估:收到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函审并出具专家意见,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到位,并将修改完善时间告知采购单位,环评报告表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单位为环评机构及其投资参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单位为环评机构及其投资参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07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6-07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1) 【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3、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4、公告期:本采购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10、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响应单位可以按采购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响应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响应全部标段,按标段号自然顺序开标,本次采购每个响应单位的累计成交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响应单位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
已在前期标段评标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在其余标段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6号楼
联系人:蔡丹妮
联系电话:0512-85182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
联系人:
张萱、沈川渝、邬汝超
联系电话:
0512-65161797、0512-65161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萱、沈川渝、邬汝超
电话:
0512-65161797、0512-65161672

相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采购文件.doc

苏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7-SZCH-C2024-0022采购人: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采购内容:相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五月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相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日历日)3磋商响应文件:本项目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中有关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均不适用,若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不作评审依据。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注: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方式:本项目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5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31412260134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7591006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3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8第三章采购内容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4第五章评审办法40第六章附件44第一章磋商邀请函: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相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JSZC-320507-SZCH-C2024-0022二、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相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4、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响应单位可以按采购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响应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响应全部标段,按标段号自然顺序开标,本次采购每个响应单位的累计成交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响应单位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已在前期标段评标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在其余标段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人民币(小写):¥500,000.00元其中:第一标段: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技术评估1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人民币(小写):¥300,000.00元第二标段: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技术评估2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人民币(小写):¥200,000.00元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费用最高限价为2.5万元/个,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费用最高限价为1.8万元/个,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评估费用最高限价为0.3万元/个。本项目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报固定优惠率,固定优惠率最高为100%。本合同费用具体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四、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1、响应单位为环评机构及其投资参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七、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1)申领CA证书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18261002950(不见面项目)QQ:3048755361、895706745。(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5)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3、售价:无。4、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方式:本项目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九、开启:时间:2024年6月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十、联系及监督:1、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电话:0512-85182797联系人:蔡丹妮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电话:0512-65161797、0512-65161672传真:0512-65262733邮政编码:215007联系人:张萱、沈川渝、邬汝超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7591006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3、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4、公告期:本采购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一个工作日。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9、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10、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手机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07-SZCH-C2024-0022号的招标(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响应)函投标(响应)函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JSZC-320507-SZCH-C2024-0022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其应包括技术服务费、评审会务费(含专家费、招待费)、税金、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做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采购文件中“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9、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11、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JSZC-320507-SZCH-C2024-0022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优惠率相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 %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要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备注:(1)优惠率报价保留整数。(2)本项目磋商报价形式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费用最高限价为2.5万元/个,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费用最高限价为1.8万元/个,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评估费用最高限价为0.3万元/个的基础上报固定优惠率。例如:磋商报价(固定优惠率)为20%时,最终结算费用为:建设项目引进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技术评估费为2.5×(1-20%)=2万元/个;建设项目引进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技术评估费为1.8×(1-20%)=1.44万元/个,建设项目引进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评估,评估费为0.3×(1-20%)=0.24万元/个。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4、服务实施方案第标段:服务实施方案提示: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所投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包括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及具体情况编写成交后拟采取的实施方案等。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服务要求偏离表第标段: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响应人应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磋商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人对所投服务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商务条款偏离表第标段: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第标段: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资格从事本工作时间典型业务与技术专长12345678910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类似项目一览表第标段:类似项目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业主单位项目时间合同金额(元)备注12345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07-SZCH-C2024-0022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的相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相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企业类型选填一项)……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5)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存在直接股权关系与投标人存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是否为大型企业(填写“是”或 “否”)是否直接控股(填写“是”或 “否”)直接控股关系情况说明(持股比例等)单位名称是否为大型企业(填写“是”或 “否”)直接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1、本表仅须填写与投标人存在直接股权、管理关系的企业情况。投标人应按上表要求据实填写,如填写“无”或不填写,均视为投标人声明不存在有关情形。2、其中“直接控股”是指投标人与大型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投资并控股(非普通持股)的关系。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成交(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10、开票信息开票信息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注:(1)供应商成交后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依法开具相应发票。(2)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须按上表要求提供开票信息,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成交后,代理机构将按所提供的开票信息就代理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将直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采购代理机构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成交供应商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合同。第三章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相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JSZC-320507-SZCH-C2024-0022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为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效率,规范评估工作程序,提升技术评估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苏环办〔2017〕28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187号)等有关规定,要求行政机关依法依规组织或者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拟将环评文件的评估工作委托给专业技术评估单位进行。(二)技术评估范围: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涉及敏感目标或污染较大、影响较大的报告表加专题或报告表项目。(三)环评技术评估工作要求:环评技术评估单位须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综合分析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技术评估,为环保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项目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所在区域环境特征,重点评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采用的技术方法与评价标准的正确性,判断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准确性,明确评估结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作出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对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到位,并对修改完善后的环评文件审查到位。(四)预估工作量:2024年环境影响报告书预计需开展技术评估5个,环境影响报告表预计需开展技术评估13个,环境影响报告表预计需开展函审评估47个。其中第一标段:完成约3个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约8个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约27个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评估;第二标段:完成约2个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约5个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约20个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评估。各标段最终支付总价按照实际产生费用并结合考核情况(考核方法和标准见附件)结算,第一标段支付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第二标段支付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五)交付时间:1、建设项目引进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书:技术评估:收到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评审会,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到位,并将修改完善时间告知采购单位,环评报告书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2、建设项目引进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表:技术评估:收到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评审会,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到位,并将修改完善时间告知采购单位,环评报告表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函审评估:收到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函审并出具专家意见,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到位,并将修改完善时间告知采购单位,环评报告表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三、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响应单位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采购文件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内容。2、响应单位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响应单位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其应包括技术服务费、评审会务费(含专家费、招待费)、税金、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5、在本项目进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无论以任何载体形式出现的工作成果,其均属于采购单位所有。6、对相关信息安全的要求:(1)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采购单位关于信息安全和保密方面的规定,未经同意不得将采购单位及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信息数据向任何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和泄露,必须有严格的数据保密措施,保证这些信息在项目期间及项目后规定时间内的安全,如因操作不当导致数据泄密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影响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2)成交单位应建立并实际运行项目进展期间的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以确保项目启动、实施及实施后的信息安全管理。7、项目安全管理:在项目服务期间应制定项目安全实施管理措施,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成交单位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当、维护措施不当等因素或不按安全管理要求,造成人员安全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其责任均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质量、安全问题均由成交单位终身负责,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与他人无关。8、其他说明:成交单位需严格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如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误差,需负责及时更正直至采购单位确认,成交单位应严格遵守服务合约,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及完成以后,如采购单位有需要成交单位配合的服务,成交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协助采购单位完善项目内容。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0、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11、付款方式:(1)结算金额:具体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按照相应项目的单价乘以实际发生项目数量按实计算结算。(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经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于2024年11月按照实际工作量及成交单价结算一次。(3)待项目服务期满后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量及成交单价进行最终结算后一并支付余款。考核标准见附件。乙方要求付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2合格的发票。②甲乙双方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支付尾款时提供)。四、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第二章)1、响应文件(报价、资格及技术部分):1.1封面1.2开标一览表1.4资格条件1.4.1投标(响应)函(格式见第二章);1.4.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二章);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4.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1.4.5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1.4.6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二章);1.4.7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特定条件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1.4.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4.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4.7.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4.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4.7.6响应单位为环评机构及其投资参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1.4.8供应商证明其为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1.4.8.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见第二章);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供应商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1.4.8.2《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格式见第二章);1.5符合条件1.5.1《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二章);1.5.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第二章);1.5.3《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见第二章);1.5.4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1.6其他1.6.1《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见第二章);1.6.2《开票信息》(格式见第二章);1.6.3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供的材料。注:(1)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1.1—1.5款规定的资料。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因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而被拒绝。(2)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2.1电子投标文件按上述1.1-1.6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2.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查看客户端使用说明。(2)将下载的采购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盖电子签章。(3)导出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注:具体投标文件编制教程查看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2.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的电子签章或公章。2.4未按照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的,均视为无效投标。五、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六、质疑:1、质疑及答复遵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对采购文件内容质疑时,需提供在采购交易系统中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未提供的视为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请参照“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七、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八、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九、其它要求:1、成交通知书(1)确定出成交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的投标人其响应被接受。(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4)请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代理服务费(1)成交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2)成交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磋商采购单位将保留诉讼的权利。3、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通知为准。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需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供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采购编号JSZC-320507-SZCH-C2024-0022号响应采购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相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工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书。1、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相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1.2项目概况:为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效率,规范评估工作程序,提升技术评估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苏环办〔2017〕28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187号)等有关规定,要求行政机关依法依规组织或者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将环评文件的评估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1.3项目组织实施时间范围:1.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①成交通知书;②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③磋商采购文件及其附件;④合同附件(如有);⑤乙方在磋商响应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3、合同价格及支付:3.1合同价格: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单价(元)建设项目引进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书技术评估收到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评审会,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到位,并将修改完善时间告知采购单位,环评报告书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建设项目引进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表技术评估收到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评审会,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到位,并将修改完善时间告知采购单位,环评报告表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建设项目引进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表函审评估收到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函审并出具专家意见,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到位,并将修改完善时间告知采购单位,环评报告表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其应包括技术服务费、评审会务费(含专家费、招待费)、税金、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3.3支付步骤:(1)结算金额:具体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按照相应项目的单价乘以实际发生项目数量按实计算结算。(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经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于2024年11月按照实际工作量及成交单价结算一次。(3)待项目服务期满后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量及成交单价进行最终结算后一并支付余款。考核标准见附件。乙方要求付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2合格的发票;②甲乙双方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支付尾款时提供)。3.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4、服务要求与验收标准:4.1服务要求:(1)技术评估范围: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涉及敏感目标或污染较大、影响较大的报告表加专题或报告表项目。(2)环评技术评估工作要求:环评技术评估单位须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综合分析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技术评估,为环保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项目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所在区域环境特征,重点评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采用的技术方法与评价标准的正确性,判断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准确性,明确评估结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作出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对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到位,并对修改完善后的环评文件审查到位。(3)预估工作量:2024年环境影响报告书预计需开展技术评估5个,环境影响报告表预计需开展技术评估13个,环境影响报告表预计需开展函审评估47个。其中第一标段:完成约3个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约8个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约27个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评估;第二标段:完成约2个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约5个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约20个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评估。各标段最终支付总价按照实际产生费用并结合考核情况(考核方法和标准见附件)结算,第一标段支付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第二标段支付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4)交付时间:①建设项目引进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书:技术评估:收到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评审会,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到位,并将修改完善时间告知甲方,环评报告书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②建设项目引进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表:技术评估:收到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评审会,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到位,并将修改完善时间告知甲方,环评报告表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函审评估:收到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函审并出具专家意见,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到位,并将修改完善时间告知甲方,环评报告表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4.2验收标准:根据采购要求及有关规定由甲方及甲方邀请的相关专家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5、双方责任:5.1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相关技术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可靠性负责。(2)为乙方顺利完成环境影响评价任务提供必要的协助。(3)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环评费用。5.2乙方责任:(1)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应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2)乙方根据工作规程和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自觉开展各项工作。(3)对成果资料和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提供或泄漏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如因乙方原因丢失,应当负责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4)乙方应独立承担服务中的各类责任(安全责任、用工责任和经济责任等)。(5)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6、违约责任:6.1乙方技术评估超过合同约定时间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项目超5个,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需要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6.2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获悉的甲方的有关资料等不得用于除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外的其他任何地方,也不得将获知的技术、资料、图纸等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追究乙方合同总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3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需要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6.4甲方、可就乙方违反采购代理服务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相关部门投诉。6.5经甲方及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如情况属实则投诉有效,将作为有效投诉记录在案。7、不可抗力:7.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7.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8、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9、合同的解除和转让:9.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9.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9.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10、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11、合同生效及份数: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1.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第五章评审办法一、评审方法:1、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前述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选择前三名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如选取成交候选人时出现评审得分相同,且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并列情况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取顺序。4、评审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在成交候选人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基准分:10分第一步:当0≤磋商报价(固定优惠率)<100%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出100%的磋商报价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高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例:A单位磋商报价60%,B单位磋商报价70%,C单位磋商报价50%,则70%为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10%×100。(二)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90分1、项目实施方案,55分。(1)项目的理解及熟悉程度,5分。理解充分且熟悉得5分;理解较充分、较熟悉得3分;理解基本充分、基本熟悉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评估工作方案,8分。评估工作方案完整、合理、可操作得8分;方案较完整、较合理、较可行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3分;方案不太可行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项目技术保障,4分。工作技术路线合理,具有详细完整的服务流程,明确的保障制度得4分;工作技术路线较为合理,服务流程较为详实,保障制度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方案有涉及但有缺陷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质量控制方案,8分。对响应单位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价,质量控制方案合理,思路清晰,内容完整、有效得8分;质量控制方案较合理,较可行得6分;质量控制方案基本可行得4分;质量控制方案表述有所偏差,较为笼统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进度计划安排,8分。进度计划安排切实、合理、可行得8分;计划安排较合理、较可行得6分;计划安排基本可行得4分;方案表述有所偏差,较为笼统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技术服务响应,8分。技术响应及时,措施可行得8分;技术响应基本及时,措施基本可行得6分;技术响应不太及时,措施不太可行得4分;方案表述有所偏差,较为笼统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7)合理化建议,3分。对本次环评评估工作提出的建议详细、合理、有效、可行得3分;建议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8)对项目实施地熟悉程度,5分。了解充分并熟悉得5分;比较了解和熟悉得3分;基本了解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9)数据保密与安全措施,3分。响应单位必须保证数据的保密性与安全性,对响应单位的数据安全保障方案安排的合理性、可实施性评分。方案合理,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得3分;方案表述有所偏差,较为笼统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项目管理组织体系情况比较,3分。项目管理组织体系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得3分;项目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完整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响应单位综合能力,35分。(1)响应单位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团队情况,20分。①技术人员专业性,9分。技术人员中具有从事环评工作经验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作为主要编制人员参与编制的环评报告签字页扫描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②技术人员素质,6分。技术人员中有博士学位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③技术责任人经验,5分。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责任人从事相关环保工作5-7(含)年的得1分;7-10(含)年的得3分;10年以上的得5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2)拟投入本项目专家团队情况,9分。根据专家团队综合素质、专业程度评分。专家团队配置充分、合理、专业得9分;配置比较充分、合理、专业得6分;配置一般得3分;配置较差得1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聘用证明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3)类似项目业绩,6分。响应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环评技术评估项目(工作)业绩,有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注: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均应提供清晰明了的相关资料并做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第六章附件附件:考核标准相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采购工作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得分1项目初审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其他相关导则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等要求,初步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析需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技术评估重点。(10分)2现场踏勘采用实地踏勘、视频记录、遥感影像等手段或技术方法,了解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所在区域和影响区域的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核实重要敏感目标相关信息,查看改扩建项目现有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10分)2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记录情况应按要求整理归档。(5分)3专家意见根据项目特点,在环评专家库中择优挑选专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召开评审会或函审。(10分)3专家意见组织专家结合专业特长对环评文件给出明确意见并打分,填写专家意见表。(10分)3专家意见评审会应综合专家及参会部门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函审为专家意见)。(10分)3专家意见专家意见表、会议纪要(专家意见)应按要求整理归档。(5分)4评估报告编制督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按照会议纪要或专家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告修改。(10分)4评估报告编制按照技术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评估工作。(15分)4评估报告编制技术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工作过程、项目概况、环境概况、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排放、主要环境影响、评估结论及审批建议等,客观反映技术评估结果,并明确建设项目是否具备环境可行性。(15分)考核方法:一、考核机制每个评估项目工作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进行考核。二、计分办法需开展技术评估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考核总分为100分;需开展函审评估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考核总分为75分(考核第3项、第4项)。三、考核及资金支付方法需开展技术评估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每个评估项目考核成绩为80分及以上,采购人支付对应评估项目的服务费;考核成绩为70(含)-80分之间,采购人支付对应评估项目的服务费80%;考核成绩为60(含)-70分之间,采购人支付对应评估项目的服务费50%;60分以下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需开展函审评估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每个评估项目考核成绩为60分及以上,采购人支付对应评估项目的服务费;考核成绩为50(含)-60分之间,采购人支付对应评估项目的服务费80%;考核成绩为45(含)-50分之间,采购人支付对应评估项目的服务费50%;45分以下不合格的不予支付。注:本考核办法为暂定,成交单位应根据采购单位后续调整再配合考核。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加苏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江苏省、苏州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若贵公司经评审最终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格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及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