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廊设计安装招标公告(平昌县人民医院2024)
平昌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文化展示爱心连廊设计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县人民医院文化展示爱心连廊设计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9232024000040
项目名称:县人民医院文化展示爱心连廊设计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备案号:51192324210200000681[2024]0008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平昌县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27-622385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昌县人民医院
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145号
联系方式:0827-6237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招商城市主场A座26楼2609
联系方式:028-6198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28-61986009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2日
相关附件:
县医院需求.pdf
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平昌县人民医院着力打造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平昌县人民医院文化展示爱心连廊设计安装项目提供相关服务。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5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县人民医院文化展示爱心连廊设计安装项目1.001,95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县人民医院文化展示爱心连廊设计安装项目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一、服务内容及要求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服务设计方案,设计安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文化展示爱心连廊(大门造型)尺寸:约长11.9mx高8.2mx宽3.3m;文化展示爱心连廊(大门形象)尺寸:约长11.9mx高8.2mx宽3.3m;文化展示爱心连廊(连廊基础造型)尺寸:约(长73.6mx宽11.9m+长41.5mx宽5.45m)x高8.2m;文化展示爱心连廊(连廊顶部造型)尺寸:约长73.6mx宽11.9m+长41.5mx宽5.45m;文化展示爱心连廊(连廊文化造型)尺寸:约长73.6mx宽11.9m;文化展示爱心连廊(连廊采光玻璃)尺寸:约长73.6mx宽11.9m+长41.5mx宽5.45m;文化展示爱心连廊(连廊氛围灯)(不少于60个);文化展示爱心连廊(连廊爱心氛围花箱)(不少于10个);文化展示爱心连廊(连廊爱心氛围座椅)(不少于10个);文化展示爱心连廊(连廊地域文化\医院文化氛围灯箱)(不少于10个);吸塑字LOGO+平昌县人民医院(中文);吸塑字平昌县人民医院(英文);形象背景墙等。(一)设计要求:1.设计方案需符合平昌县当地文化特色、医院的发展理念,现场实际情况及采购人要求,具有独特的设计品质和理念。2、连廊的空间型体分析,连廊尺寸、风格、样式、造型与周边要有良好的协调关系,具有很好的视觉效果。同时应考虑美观实用、安全和光亮效果。3、供应商将在充分调研、理解平昌县人民医院文化以及采购人需求后,充分考虑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并邀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对项目设计进行评审,项目设计通过专家组审验后方可进行安装阶段。★4、供应商在设计前应通过自行现场勘,了解当地地域地貌及项目周边环境。如因供应商未进行现场踏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需提供承诺函)★5、供应商必须提供设计方案,必须符合相关消防规范、相关设计规范等要求。符合国家、省及地区各种相关设计规范、技术要求及法规。(需提供承诺函)★6、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必须为原创方案,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由此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需提供承诺函)(二)安装要求1、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及组织计划。配备专业技术团队进行安装,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再现设计效果,制作精细、突出特点,质量优良、性能稳定、安全。使用材料、设备必须是合格正品,安全环保。达到现行的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验收标准。★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和本项目提出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出现任何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三包(包退、包换、保修)且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需提供承诺函)3、成交供应商具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及履约保障措施。★4、本项目若涉及安全作业,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需提供承诺书)5、在项目爱心连廊设计安装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对采购人现有设备及设施进行保护,如有损坏全额赔偿;爱心连廊设计安装过程中涉及须报审报批及相关手续供应商应负责配合。6、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根据服务要求进行配置。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根据服务要求进行配置。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平昌县人民医院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1、成交供应商在爱心连廊设计安装并正常运行1周内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组织履约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设计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到达采购人指定场所爱心连廊设计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违约金(金额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4)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7)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4其他要求售后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2)维护周期1年,爱心连廊设计安装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起算维护周期。维护周期内发生非人为故障或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更换或维修、修复(此项工作应在15工作日内完成),维护周期内非人为故障或损坏产生的配件费、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维修费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维护周期满后,若采购人遇到故障后求援,需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成交供应商按照市场平均价打折提供各相应零配件消耗性材料,并进行爱心连廊设计安装或补充。★(4)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连廊设计安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