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清洁取暖招标公告(海原县甘城乡人民政府2024)



甘城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甘城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甘城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甘城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三件套”方式中央财政污染防治资金补贴5100元/户,其余农户自筹;“3 匹水机+末端”方式中央财政污染防治资金补贴5100元/户、县 财政配套3300 元/户,其余农户自筹 ,招标人为 海原县甘城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共改造煤改电195户,改造面积12675平方米,采暖户型为65平方米。采用两种方式取代散煤采暖:(1)“三件套”改造方式:1台额定制热量4千瓦的空气源热泵热风机+2台1千瓦电暖板+0.2千瓦电热水暖毯,改造20户;(2)“3匹水机+末端”改造方式:1台名义制热量不小于6.5千瓦的空气源热泵热水机(3P热水机)+1组24片散热器,改造175户。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甘城乡;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日;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5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6月 12 日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甘城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原县甘城乡            地  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闽宁华府
               23栋A段4层商业房
邮  编:755215                  邮  编:751800          
联系人:苗杰                    联系人:李静            
电  话:18195499969             电  话: 0951-330835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8、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955一4015325。
 
           2024 年 05 月 22 日

[A64000020240520042001001]甘城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甘城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甘城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甘城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甘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三件套”方式中央财政污染防治资金补贴5100元/户,其余农户自筹:“3匹水机+末端”方式中央财政污染防治资金补贴5100元/户、县财政配套3300元/户,其余农户自筹,招标人为海原县甘城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次共改造煤改电195户,改造面积12675平方米,采暖户型为65平方米。采用两种方式取代散煤采暖:(1)“三件套”改造方式:1台额定制热量4千瓦的空气源热泵热风机+2台1千瓦电暖板+0.2千瓦电热水暖毯,改造20户:(2)“3匹水机+末端”改造方式:1台名义制热量不小于6.5千瓦的空气源热泵热水机(3P热水机)+1组24片散热器,改造175户。2.2建设地点:海原县甘城乡;2.3计划工期:150日历日: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甘城宁夏瑞鑫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辉徐地址:海原县甘城乡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闽宁华府23栋A段4层商业房邮编:755215邮编:751800联系人:苗杰联系人:李静电话:18195499969电话:0951-3308356地址:海原县甘城乡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闽宁华府23栋A段4层商业房邮编:755215邮编:751800联系人:苗杰联系人:李静电话:18195499969电话:0951-3308356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投诉举报电话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955一4015325。2024年05月22日(甘城乡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2.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3.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4.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斤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或歧视待遇。5.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异议,及时作出针对性、实质性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派合格的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不随意更换招标人代表,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05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冬季清洁取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