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式电动装载机招标公告(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轮式电动装载机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CCTC102415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10时0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轮式电动装载机,招标人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轮式电动装载机(2台),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本次招标项目不倾向于任何专利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方案如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视为已合法取得使用权,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详见技术规格书)。
2.4 交货地点:安徽省阜阳市刘庄煤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应为有能力生产本次招标物资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同一品牌生产商与经销商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标的物或同类产品的销售合同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无签订生效时间、无合同标的物、印章不全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5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5日17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5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5日23时59分。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003-6677)。

5.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6月12日10时00分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开标

定于2024年06月12日10时00分,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地址:安徽淮南
电话:0554-866137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邮编:100011
项目联系人:陈宗泰 电话:19942557988
其他联系人:于鹏洋 电话:17775225910

9.
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陆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中。
9.6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003-6677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400-820-6660

项目经理签名: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

附件:

附件.rar

事中业务专用章轮式电动装载机技术规格书一、设备使用条件室外流动作业,路矿、空气环境恶劣,粉尘大,使用环境温度-10℃~50℃。二、设备名称、数量设备名称:电动装载机需求数量:2台三、功能描述用于料场、矸石堆放场地铲装砂石、煤炭等散状物料,也可作推平物料和轻度铲挖作业,还可进行推运土壤、刮平地面和牵引其他机械等作业。四、主要技术参数1.行走电机峰值功率:≥160kW2.液压电机峰值功率:≥160kW3.整机电池电机防护等级:≥IP674.额定载重量:≥7000kg5.工作质量:≥22380kg6.斗容:≥4.5㎥7.转弯半径(铲斗外侧):≥7633mm8.卸载高度(45°):≥3506mm9.卸载距离:≤1053mm10.最大牵引力:≥193kN11.最大掘起力:≥200kN12.三项和:≤9.5s13.最大前进速度:≥40km/h14.最大后退速度:≥13km/h15.整机长度:约9310mm16.整机宽度:≤3210mm17.整机高度:≤3550mm18.最小离地间隙:≥424mm19.轮距:≤2280mm20.轴距:≥3640mm21.最大爬坡角度:≥28°22.转向角:≤38°23.电池容量:≥250kw·h五、技术要求(一)装载机1.动力电池:电池制造商宁德时代或同等品质产品、电池类型磷酸铁锂蓄电池;电池整体封装,电池系统防水、防尘,允许机罩内高压水冲洗。2.变速箱:采用电驱动专用变速箱,前2后1,换挡速度快,冲击小,维修、保养方便,稳定可靠。3.后桥:采用摆动式后驱动桥,整车摆动中心与驱动桥中心重合,能有效降低整机重心,提高整车安全性能,吸收作业时震动,提高舒适性。4.轮胎:采用23.5-25型20层级轮胎。5.液压系统:采用闭中位定变量双泵合流系统;6.电机冷却系统:采用智能温控液冷,独立电子风扇,具有自动反转功能。7.制动系统:行车制动需采用全液压制动,终身免维护;停车制动采用鼓式制动。8.操作系统:采用电控双手柄,驾驶轻松;9.人性化要求:由于储煤堆放场地使用,现场粉尘大,要求采用新型微增压全封闭驾驶室,内部宽敞,视野开阔,需配备倒车警示装置,需配备全新数字化组合式仪表,具有故障诊断及报警功能,操纵杆触手可及,室内配有空调。(二)直流充电桩1.通信功能:充电桩具有与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功能,与BMS握手成功后,获得电动汽车电池系统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并根据BMS实时需求动态调整输出。2.人机交互功能:人机界面采用彩色液晶触摸屏,操作界面显示信息完整丰富,操作方便,界面友好。3.保护及报警功能:输入过压、欠压、短路、过温保护,输出过压、过流、短路保护,绝缘接地保护、软启动时间(3S~8S)、电池反接保护、连接异常保护、急停保护、报警及显示。4.绝缘接地保护试验:直流桩设计符合GB/T18487.1-2015要求,绝缘电阻>500Ω/V视为安全;100Ω/V5.电气防护:直流桩设计符合GB/T18487.1-2015电气防护所有要求,包括一般要求模式下,供电设备应具备供电回路接触器粘连监测和告警功、直接接触防护、电容放电。6.直流充电控制导引电路与控制原理:直流桩设计符合GB/T18487.1-2015附录B直流充电控制导引电路与控制原理,含泄放电路、绝缘检测电路。7.直流充电的车辆接口锁止装置:直流桩设计符合GB/T18487.1-2015附录C直流充电的车辆接口锁止装置示例。(三)三包三包:整机质保与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及变速箱质保6年或18000小时(以先到项为准),质保期内正常的维护保养,故障维修所需的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厂家承担。六、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1.采用国家装载机GB/T10170-2010制造及验收标准设计验收。2.符合最新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七、供货范围和供货周期1.装载机2台。2.配套充电桩及安装服务。3.提供随机维修工具2套及随机配套的备品、备件。4.所购设备提供2份易损件清单及2份设备零部件清单。5.随机提供设备及其部件相关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含设备操作维修手册)6份等,合格证等相关检测试验2份。U盘PDF格式资料1份。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八、质保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到货验收后7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于非买方原因造成的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维修服务;设备质量满足“三包”要求,时间从到货、安装使用且验收合格后起计算。工业品买卖合同(设备标准合同)出 卖 人:合同编号:买 受 人:合同名称:*签订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签订日期:*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可根据需要后附明细表):单位:元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单位数量含税单价税率不含税单价不含税金额税额备注1合计合同总金额(小写)合计合同总金额(大写)*(含税、运费)如因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进行税率调整等情况,结算含税金额按最新适用税率调整,保证不含税价格不变。调整方法为:新的含税价=出卖人含税价/(1+签订合同时税率)*(1+产生纳税义务时税率)。物资商标、生产厂家在备注栏内填写。提示:合同总金额、税额、不含税金额可保留二位小数。*第二条验收依据:按技术协议执行。*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出卖人出现送货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的,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出卖人承担因送货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损失,同时买受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质量实行“三包”,出卖人应保证其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无质量瑕疵,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质保期限:自到货验收合格并交付后[]个月或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且经验收合格后[]个月,先到为准。设备质保期或使用寿命保证期限有特殊约定的按照技术协议或相关附件执行。*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出卖人负责产品的包装,包装应确保货物安全,装卸、运输方便,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且包装物不予回收。第五条备品、备件、工具、软件资料等数量及供应方法:备品、备件、工具、软件资料等数量见相关附件,随设备供应。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标的物所有权自到货验收合格并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起转移。*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书面发货通知单或技术协议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送货。*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火车运输或其他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并承担安全责任。*第十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按照技术协议在买受人指定地点由买受人或买受人指定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收,并达到交付要求,视为验收合格。*第十一条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付款方式为现汇或承兑。货到验收合格后(含安装调试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合格后),凭设备到货验收(交接)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付款进度按照第3个月付挂账金额50%,第9个月付40%,留10%为质保金。产品质量无异议或质保期内出卖人保修、维修及时,未造成买受人任何损失,质保期满买受人无息退还质保金。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第十二条保修与维修:(1)保修期内,出卖人对货物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除,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保修期内维修更换的替换品不包括合同中规定的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维护用的备件。紧急情况下,为了使货物正常运行,出卖人可以使用买受人的备件。使用结束后,出卖人应及时归还或配齐使用过的所有备件。对需要现场维修的,出卖人技术人员应在收到买受人故障通知后,在提供远程服务的同时,按投标文件或技术协议承诺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对货物进行维修。在保修期满前3个月内修理或替换的部件、配件或零件应将其保修期延长3个月。(2)保修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未及时承担保修责任的,买受人有权采用其它渠道和方式对货物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对因货物在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缺陷造成的买受人和(或)第三人财产和(或)人身损失,出卖人应予以赔偿。对本款中应由出卖人承担的全部保修和(或)赔偿费用,买受人有权在出卖人的质量保证金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买受人有权继续追索。*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因出卖人原因逾期交货,除每日按逾期交货标的额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外,仍应继续履行交货义务,因逾期交货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的,出卖人应全额赔偿损失并承担逾期违约金。出卖人未按时交货达三次以上,或单次逾期交货超过30天的,视为出卖人根本违约,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出卖人时本合同解除,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买受人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2、出卖人所供货物存在假冒伪劣产品,买受人有权拒收、退换货,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交货标的额20%的违约金,同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供应商资格。3、若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免费更换、修理直至退货,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赔偿全部损失。4、出卖人未按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提供售后服务,视为违约,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赔偿损失,且仍应继续履行合同提供售后服务。5、在合同有效期内,出卖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6、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按照《民法典》,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质量索赔: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给买受人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等及其他费用),同时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取消供应商资格。*第十五条违约金约定:以上违约金或经济损失的赔偿款,出卖人同意买受人从出卖人任意一笔货款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出卖人补足,上述权利不影响买受人在本合同中应享有其他权利。第十六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避免并克服的情况,如台风、洪水、地震、爆炸、战争、叛乱、动乱、国家政策等。合同各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立即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E-MAIL通知另一方,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延续到120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年。第十九条其他约定:双方同意并签订《廉洁互保协议》并严格遵守,违反者一经查实,按《廉洁互保协议》约定执行,同时取消出卖人在买受人所有产品的供应资格。*第二十条送达:本合同一方发往另一方的通知、信函等文件,均以本合同列明的住所地址为准,一方变更地址需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确认有效。只要按合同列明住所地址寄送,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一条其他:此合同一式5份,出卖人2份,买受人3份。出卖人的住所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未在下方注明的,买受人将不予付款。*第二十二条特别提醒:买受人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出卖人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减轻买受人责任等与出卖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双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出卖人买受人出卖人:买受人(章):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住 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民惠街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淮南中行山南新区支行银行账号:账 号:187205796560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同附表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单位:元序号物资名称物资描述/型号单位数量含税单价税率不含税金额税额含税金额品牌备注1 合计: 出卖人:买受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轮式电动装载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