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建设工程 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海宁市袁花镇镇西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



袁花镇镇西村2024年度零星建设工程项目

袁花镇镇西村2024年度零星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袁花镇镇西村2024年度零星建设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袁花镇镇西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袁花镇镇西村;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海宁市袁花镇镇西村,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基层、道路面层、管道、各类井、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余设施的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90万元;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提供投标人2024年05月27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  6月3日14:00止,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递交时间:2024年6月3日13:30至14:00。地点为海宁市袁花镇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403开标室(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出席人员及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签到要求如下: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书不必提供)签到。
②项目经理: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建造师注册电子打印版(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到。
③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注:①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现场签到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③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袁花镇镇西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袁花镇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城大厦9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573-87866629                           电 话:0573-87228051
传  真:                   传 真:/

 

监督部门:海宁市袁花镇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73-87861301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复印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如资质证书中不能体现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也须提供任命文件)。(提供原件复印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

6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

7
企业业绩
企业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业绩,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等(提供原件复印件)

7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company_ICP)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8
信用评价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9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10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05月27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11
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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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建设工程 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