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招标公告(南安市南侨医院2024)
南安市南侨医院综合楼(施工)
项目
项目编号:E3505830502175137
项目建立时间:2024-05-23 16:48:20
项目名称:南安市南侨医院综合楼
项目地点:南安市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房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一栋地上10层地下1层的综合楼。
项目联系人姓名:张孔龙
联系方式:13600807512
资金来源:详见招标文件
出资比例: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2024-05-23 16:48:20
招标项目名称:南安市南侨医院综合楼(施工)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泉州市南安市
招标人代码:91350583779629653K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91350000MA344F1R6R
代理机构代码:91350000MA344F1R6R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1:南安市南侨医院综合楼(施工)_南安市南侨医院综合楼(施工)
标段(包)编号:E3505830502175137001002
标段(包)名称:南安市南侨医院综合楼(施工)_南安市南侨医院综合楼(施工)
标段(包)内容:南安市南侨医院综合楼(施工),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的通知“三、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一)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二)企业申请省厅审批资质的延续,通过登录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https://zjt.fujian.gov.cn),点击“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按照《办事指南》、《企业资质常见问题》明确的有关要求上传相关材料。(三)《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明确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详见附件2),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无需办理延续,有效期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实行换证。”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8872计划开工日期:1900-01-01 00:00:00
工期(日历天):0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南安市南侨医院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7 00:00:00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05-27 08: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4-06-20 08:30:00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0 08:3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网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4-06-20 08:30:00
文件售价:0元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发布媒体: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源URL:http://61.131.56.247:81/ebid/website/evaMain.jsp?clsid=BID_BULLETIN&pid=12842&evaid=-5961
招标公告:正常公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楼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