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招标公告(泽普县财政局2024)
泽普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泽普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PDL(2024)027
项目名称:泽普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泽普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泽普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泽普县财政局
地 址:泽普县幸福北路109号
联系方式: 18909980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龙盛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山水文园小区6号商铺S11号
联系方式:13619983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玲
电 话:13619983222
附件信息:
泽普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磋商文件.pdf650.6K
泽普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PDL(2024)027项目名称:泽普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泽普县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龙盛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工联系电话:13619983222日期:2024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前附表(一)第二章磋商须知一、总则1.1项目概况1.2.定义1.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4.竞争磋商费用1.5踏勘现场磋商前答疑会二、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组成2.2.投标人要求投标文件的澄清2.3.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4.澄清、补充或修改发布的渠道三、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2.报价3.3.响应文件语言3.4.响应文件的编制3.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中标人后期邮寄的投标文件)3.6投标文件的递交3.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中标人后期邮寄的投标文件)3.8投标截止3.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3.10投标无效的情形:3.11磋商有效期4.1投标保证金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一览表及要求第四部分磋商程序(评审方法)1、评审办法2、磋商程序3、报价4、初步评审5、磋商6、详细评审7、授予合同8、质疑和投诉9、解释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人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投标人身份证扫描件五、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须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六、具有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38七、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人投标需提供本单位员工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人员明细表);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十、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一、提供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三、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十四、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表十五、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第二商务及技术文件一、投标函二、服务价格明细表三、服务说明一览表四、服务需求偏离表五、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六、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表七、实施方案八、服务质量、服务体系及保障承诺九、其它资料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第六部分合同示范文本(格式)1.1合同组成部分1.2标的1.3价款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6违约责任1.7合同争议的解决1.8合同生效2.1定义2.2技术规范2.3知识产权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质量保证2.8延迟履行2.9合同变更2.10合同转让和分包2.11不可抗力2.12税费2.13乙方破产2.14合同中止、终止2.15检验和验收2.16通知和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8履约保证金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泽普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泽普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PDL(2024)027;项目名称:泽普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1200000.00元最高限价:1200000.00元采购需求:泽普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3)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须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4)具有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5)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人投标需提供本单位员工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人员明细表);(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4年06月0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泽普县财政局地址:泽普县北新街109号联系方式:李琼189099803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龙盛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山水文园小区6号商铺S11号联系方式:张工136199832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13619983222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前附表(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项目名称泽普县财政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1.1项目编号ZPDL(2024)0271.1采购单位泽普县财政局联系人:李琼联系方式:189099803291.1代理机构新疆龙盛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136199832221.1磋商范围详见投标文件第三部分内容及要求1.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须将以下资格证明材料作为资格审核材料单独上传至关联的资格要求里并附在投标文件中)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3、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须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4、具有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5、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人投标需提供本单位员工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人员明细表);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提供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款凭证.2.1答疑与澄清获取投标文件的磋商投标人如认为投标文件如有表述不清晰、缺页、漏页、损页等,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方做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补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函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澄清或补齐;澄清或补齐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形式在规定的发布渠道(为新疆政府采购网)书面发布通知所有已获取投标文件的磋商投标人。投标人应自行留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并及时在发布的渠道自行获取相应的文本文件获取即可,无须回签确认收到的函。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网站下载的,视同已收到。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磋商活动的,采购方将按规定的发布渠道书面通知所有已参加的磋商投标人。3.1投标文件及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3.1投标文件及其他要求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完整版的电子投标文件,包含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9)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包括“开标一览表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与“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合并成一册。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并以相应的格式上传至政采云开评标平台。(10)所有投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备案,纸质版投标文件包括“开标一览表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一册递交。(11)解密时长为30分钟。3.2预算价/最高限价本项目的预算价:120万元;报价超过上限价(预算价)的为无效响应。3.3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3.4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3.5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数量33.6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3.7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投标无效。3.8磋商小组成员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在政采云平台上抽取3名专家,负责评标工作。其中采购单位代表0人,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政采云平台随机抽取3.9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3.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6月03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3.1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3.12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金额要求:资质要求:3.1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1.7合同争议的解决种方式解决:违约。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二)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5.4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可邀请主管部门和市监、财政、采购中心等相关单位业务技术人员对投标人项目履约完工情况进行验收。2.15.5投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服务内容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查验。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服务需求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服务效率达到规定的标准。(2)在服务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2.15.6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才作为最终验收。2.15.7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2.15.8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和相关部门参加验收工作。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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