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2024)



项目概况 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 JSZC-320508-SZRS-C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05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8-SZRS-C2024-0002
项目名称: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单价采购,采购单价不得超过39元/人/小时,按实结算

采购需求:

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05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6-05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2、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长吴路188号
联系人:胡蓉
联系电话:0512-68221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瑞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5楼503室
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0512-674165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鹏
电话:0512-67416573

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耑上代理瑞RUISHANGDAILI 项目编号:JSZC-320508-SZRS-C2024-0002号项目名称: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采购类别:服务类D血YLC2T光A长2口1S+SRO书I楼 二○二四年五月前附表序号内容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2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日历日)3磋商保证金保证金:√不需提交,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需提交,磋商保证金数额:账户名:苏州瑞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5325400018800066156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注:各响应人请在递交磋商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标号;磋商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4疑问质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1)询问: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有疑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进行询问。(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报名成功供应商应打印并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须与质疑函一并提交。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苏采云”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质疑递交地点:苏州瑞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503室;电话:0512-67416573;联系人:孙鹏)。 (3)对被质疑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方式通知,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自行查看、下载相关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4)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3: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6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4年6月5日13:30(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7服务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账户名:苏州瑞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5325400018800066156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8监督电话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284099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在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目录一、磋商采购公告二、磋商须知三、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四、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五、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采购公告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受[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苏州瑞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JSZC-320508-SZRS-C2024-0002])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8-SZRS-C2024-00022.项目名称: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元整(小写¥900000.00元)采购单价不得超过39元/人/小时,按实结算5.采购需求: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②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2、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3:30时(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4年6月5日13:30时(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2、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28409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长吴路188号联系人:胡蓉电话:0512-682217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瑞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503室联系人:邵凯丽、孙鹏电话:0512-674165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邵凯丽、孙鹏电话:0512-67416573第二章磋商须知苏州瑞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之委托,对其需采购的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一、项目编号:JSZC-320508-SZRS-C2024-0002二、项目名称: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元整(小写¥900000.00元)采购单价为39元/人/小时,按实结算四、采购需求:(一)服务要求:需负责配合根据吴门桥街道区域的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开展的综合治理、人员管理、深度检查工作,同时完成甲方派发的任务。1.中标单位建立完善人员队伍档案,有队伍管理制度,台账资料完整清晰。2.执勤人员衣着干净整洁,仪表端正,精神饱满,言行举止文明并。(二)人员要求:年龄均要求5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所有保安人员都须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具备所从事服务项目的基本素质,服务到位。(三)工作管理规定1、成交单位必须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意外保险。2、本项目在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时间要求落实人员到岗情况。4、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如发生安全事故,成交单位须无条件更换服务人员。5、上述所有岗位的服务人员,如遇采购单位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必须服从安排。五、其他要求1、如遇到突发的、紧急的任务,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2、投标单位需针对本项目制定一套服务和管理的考核和评分细则,供采购单位对成交单位进行季度考核和评分时作为参考,评分结果必须如实反映管理的状况、必须与月度服务费的支付和奖罚挂钩。3、服务人员的考核细则:详见合同附件4、中标供应商须为员工购买用工意外伤害保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5、供应商在被确定中标后,其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名单须相对固定,如有人员调整须在合同签订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6、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所提供的服务不能令采购人满意,如减少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人员的素质水平、工作态度等,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在指定时间内更换管理及服务人员。7、所有人员必须保证健康条件,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期体检;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相关的管理制度;不得随意离开岗位;投标单位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投标单位员工的生病、事故、工伤、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隐瞒病史等原因引起的纠纷),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由于投标单位的故意或过失而使得采购方的设施设备引起的人员财产损失,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责任;8、服务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由成交供应商按实际金额赔偿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综合说明1、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服务管理内容,还应包括工具及耗材、通讯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薪金、医疗费用、维护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响应单位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项目实施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则磋商响应单位应确保其合同标的物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承担。4、磋商响应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5、采购人使用磋商响应单位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磋商响应单位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6、保密要求:(1)磋商响应单位对本项目的各项技术资料与数据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项目完成后,成交磋商响应单位应退还采购人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和数据。(2)未经采购人许可,成交磋商响应单位不得将本项目的各项技术资料与数据信息对外公开、不得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论文、看法、著作等。因成交磋商响应单位原因导致本项目相关资料和数据外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磋商响应单位承担。七、文件要求:(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磋商响应承诺书;2、磋商响应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格式)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5、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特定条件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5.6具备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以及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见附件格式)7、磋商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人员、设备方案;8、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业绩证明;(见附件格式)9、《商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注明偏离原因((见附件格式));10、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见附件格式)11、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属);12、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有)。注:响应单位所提交的其它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对响应单位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判或评分。(二)相关政策性要求:1.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若有)。(三)电子化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响应文件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应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上传。3.磋商截止时间3.1响应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的,应以网上补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响应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八、磋商程序1.磋商采购程序1.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1.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1.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1.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1.6.1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1.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10最后报价1.10.2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1.10.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10.3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10.4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进行承诺说明并填写承诺函、填写最后报价(未填写单价的,合同单价按最后报价比第一次报价同比例下(上)浮)。1.10.5最后报价及承诺函是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且最后报价超采购预算者无成交资格。1.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13竞争性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新的书面承诺函)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评审报告应当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响应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14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2竞争性磋商小组2.1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2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2.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2.2.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名单中确定磋商响应供应商参加磋商;2.2.3审查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2.2.4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2.2.5编写评审报告;2.2.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3.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2.3.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2.3.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磋商响应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九、综合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本项目履约验收按以下标准实施:根据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参考国家标准)。4.磋商保证金:不需提交,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5.成交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收款账户账户名:苏州瑞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5325400018800066156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6.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无效;(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否则响应无效;(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4)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5)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6)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响应无效。7.告知成交结果(1)发出成交通知书。确定出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8.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询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进行询问。9.质疑实行网上报名的项目,供应商网上报名后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随质疑函一并提交。9.1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9.2质疑的提出9.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2.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9.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9.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9.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9.8质疑的受理与答复9.8.1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9.8.2质疑函由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9.8.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接收单位:苏州瑞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503室;电话:0512-67416573;联系人:邵凯丽、孙鹏。注:通过快递寄送的质疑函,须由质疑单位付清快递费,否则不予接收。9.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9.8.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10、投诉的提起10.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0.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10.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0.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10.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11、由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处理。12.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一)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二)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单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四)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最高的为成交候选单位,并编写评审报告。根据评标综合统计,评审得分相同的且报价不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且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一)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文件的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响应人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认证机构情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认证证书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二)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允许大型及以上企业参与投标,响应单位不再享受价格分优惠。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响应文件为不实质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响应。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三)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和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3〕3号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三、评分标准: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单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最高的为成交候选单位,并编写评审报告。根据评标综合统计,评审得分相同的且报价不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且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抽签决定成交候选单位。(一)、价格基准分:10分第一步:投标总报价(单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单价)。无效投标报价的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单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单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为10%)。(二)、服务方案(54分)1、内部管理结构(5分)内部管理结构合理、完整、针对性强得5分,内部管理结构合理得3分,内部管理结构一般得1分,无和差不得分。2、岗位责任(18分)2.1、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内容详细全面、科学合理得6分;内容不够详细,较全面,较科学得3分;内容不够详细,全面性一般得1分;内容不全,合理性较差不得分,无不得分。2.2、进退场交接方案比较(6分)管理维护运作制度及标准完整、规范、可操作性强得6分,管理维护运作制度及标准较完整、规范、可操作性一般得3分,制度规定一般的得1分,差和无不得分。2.3、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6分)有明确、详细的、操作性强的人员岗位考核制度、考核实施方案以及单位内部的奖惩制度得6分;考核制度、考核实施方案及内部奖惩制度较好的,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制度规定一般的得1分,差和无不得分。3、综合治理服务具体实施方案(18分)3.1管理责任清晰度比较、能够有效实施保安管理工作(6分)方案完整、规范、可操作性强得6分,方案完整、规范、有一定可行性得3分,方案简单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3.2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6分)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完整、规范、可操作性强得6分,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完整、规范、有一定可行性得3分,方案简单,针对性不强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3.3制定培训、演练计划(6分)方案完整、规范、可操作性强得6分,方案完整、规范、有一定可行性得3分,方案简单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4、应急处理预案(13分)根据各投标文件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预案、应急处理流程、应急处理措施等综合评分,对比)方案考虑全面,包括正常营运和发生事故时的组织和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各项紧急预案且可实施性强的得13分,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各项措施较为科学合理的得9分,方案全面性一般,各项措施简单,能基本满足要求得5分;综合评定较差,概述方案内容较差,仅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三)响应单位履约能力比较(36分)1、响应单位具有保安服务认证证书、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证书,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认证证书须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可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查询页面截图,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对应内容不得分。2、响应单位获得过市级表彰证书的得2分,省级表彰证书的得4分,国家级表彰证书的得8分,限评1份,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得8分3、为本项目配备的治理人员中,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发证日期为准)获得过政府部门或保安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纪念证书的,每提供1份得3分,最高得1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注:上述拟投入人员配置的所有人员年龄须符合招标要求并同时提供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本项不得分。4、提供由投标人名义购买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公众责任险,其中意外险不低于50万元/人/年保额,公众责任险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单及发票复印件,得4分。5、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综合治理服务的合同的业绩,每个案例得2分,满分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的每一条,各供应商均应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作出相应的对比供评分评判,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响应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例及处理办法执行。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甲方(需方):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长吴路188号联系人:彭晓红电话:0512-68222358乙方(供方):地址: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瑞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503室电话:0512-67416573合同备案机构: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进行服务,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的甲方的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3、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4、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二、服务费用1、合同价:人民币元整(¥);成交单价:元/人/小时。本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单价价格执行,按实结算。最终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本合同金额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服务管理内容,还应包括工具及耗材、通讯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薪金、医疗费用、维护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但因甲方原因除外。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待整个服务项目所需设备、人员全部到位,经甲方认可后开始进行管理服务,按月度进行检查考核,按季度进行结算,甲方按实际服务数量向乙方支付服务金额,定期付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以及甲方需要的其他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合格的发票。(2)由甲乙双方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4、支付方式:本项目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数字人民币账号(数币钱包ID):钱包名称:三、服务工作管理、检查考核甲方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考核标准对乙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要求及标准详见附件四、权利与义务:(一)、甲方责任:1、乙方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2、甲方因工作需要,遇重大活动和仪式需乙方外加保安人员和服务人员提供保障服务的,给予乙方员工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由甲方结合实际保障服务工作确定。3、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二)、乙方责任:1、乙方在从事保安管理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活动现场安全保障工作,保障活动参与人员安全、设备安全,落实与甲方商定的现场安保要求,合同期内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保安管理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3、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办法于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五、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最高不得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到位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如甲方不再需求或者经催告后乙方仍未提供服务的,视为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甲方有权通知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按照本条款第(1)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六、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在网上系统备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采购方提交贰份备存。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九、其它1、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2、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一方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十一、附则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乙方:(盖章)(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附件一:管理考核标准经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全额支付当月考核费用;90分及以上不扣款,90分以下每扣一分,扣款500元,扣款上不封顶。累计二次考核得分60(不含)分以下,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若出现脱管,漏管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扣除项目金额的50%。序号考核内容分值得分1本项目组织架构完整合理;各级职责分工明确;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科学合理;依法为安保人员交纳社会保险。102工作期间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不准接受来办群众的任何物品;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103严格服从采购单位工作安排,不得在现场与采购单位负责人争执、冲突;遇临时、突击性行动,及时响应。104工作中,处理问题时要坚持原则,分清是非,实事求是,以理服人,无有责投诉105遇到紧急情况 ( 如发生案件、事故等 ) 处置不力、甚至临阵退缩的106服务人员工作时行为得当,注重礼节礼貌、用语文明,不得与管理、服务对象发生争执;不得有抽烟吃零食,长时间拨打接听电话,扎堆闲聊等与工作无关行为;不得出现倚、坐、蹲等不良形象。107服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108服务人员出现重大事故或遭投诉经查实,根据社会影响恶劣情况,扣除相应分数30合计100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磋商响应承诺书磋商响应承诺书:我们收到你们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同时我公司承诺: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内容,我公司的响应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服务管理内容,还应包括工具及耗材、通讯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薪金、医疗费用、维护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人,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磋商响应单位。6、我们愿意遵守磋商邀请函及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项磋商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贵单位的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报价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9、我单位保证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未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我方承诺如有第三方对相关的知识产权提出异议和索赔由我单位负责解决,与采购人无关。10、我单位承诺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资料及相关数据均为真实的,非虚假的;否则,我单位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磋商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磋商响应报价表(参考格式,磋商响应单位可根据下述格式自制表格进行投标)(一)磋商响应报价表磋商单位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单价)1吴门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瑞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编号为JSZC-320508-SZRS-C2024-0002号的招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一)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磋商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1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日期2总部地址3本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单位职工人数人单位2023年总营业收入万元8办公场所的面积:9主营范围1、10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11企业所属规模: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我公司属于 企业(如实填写如下选项:大型、中型、小型、微型)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三)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响应单位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项目人员配置表项目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岗位学历专业业绩123…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请按以上格式自制表格填写。附件6: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自有/租赁/新购)123…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响应单位名称(盖章):采购编号:JSZC-320508-SZRS-C2024-0002号序号合同名称业主单位项目时间合同金额备注123…注:1、响应单位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合同)。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商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要求偏离表供应商:采购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1234…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服务要求偏离表供应商:采购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备注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3付款方式4其他商务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的服务、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在本表中把磋商文件要求与投标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附件9、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成交(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成交(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1:(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