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2024)



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时间:2024-05-23

为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优势,深化完善涉农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代理中介服务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为有招标采购需求的项目主体提供规范化、专业化、便捷化的招标代理、采购等服务工作。

二、征集范围

具有相应资质,符合征集范围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征集单位
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五、征集方式
自愿报名,资料审查。

六、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在湘潭县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在有效经营期内;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资料准备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明确公司能够代理的项目类别:货物、服务和工程;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不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提交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的社保证明和企业纳税信用等经营情况;

4.提交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归档资料各一份;

5.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采购代理委托管理制度、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采购文件编制管理制度、信息公告管理制度、评审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质疑答复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其他日常管理制度);

6.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以展示图片为准);

7.未代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承诺书;

8.近3年无因政府采购领域外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信用中国列入信用名单情形承诺书、近3年无因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财政部门责令整改情形承诺书、近3年无因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财政部门处罚情形承诺书。

(二)检验信息

1.申请人须对提交的各项证件资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我中心将对复核结果将另行通知。

2.申请人提交的各项证件资料需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三)资料提交

1.申报机构(单位)需在公告期内,将上述纸质资料递送到我中心;

2.我中心将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资料进行复核。

八、征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我中心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楚楚

联系电话:0731-52806688

地址: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湘潭县天易大道锦绣名都西南侧)

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5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