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 环保监测设备 VOCs在线监测系统招标公告(肇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
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D240184
项目名称: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1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环保监测设备
VOCs在线监测系统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3,200,000.00
-
1-2
环保监测设备
SO2分析仪、NO-NO2-NOx分析仪、O3分析仪、CO分析仪、PM2.5监测仪、PM10监测仪、其他设备辅件及其他相关服务
2(批)
详见采购文件
1,9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模板;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模板;2、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模板;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模板;2、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三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上述网站查询事项名称如有变更,以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应事项名称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在线上传提交
开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2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远程开标提醒: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3)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4)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5)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获取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温馨提示:为方便退还投标保证金,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内寻找合适的地方填写“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本“温馨提示”仅为提醒作用,没有提供“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的,不构成无效投标。
7.根据《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肇财采购〔2023〕26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在评价人处填写单位名称,且在第1项至第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然后打印并在单位名称上加盖公章,扫描件请随投标文件提交时一并提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星湖东路76区
联系方式:0758-2781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六期F塔(西塔)1021室
联系方式:0758-2323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758-232300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相关附件:
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4042901).zip
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docx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17: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20室
预算金额
¥51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758-2323000
采购单位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星湖东路76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8-2781221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六期F塔(西塔)102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8-2323000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201-2024-00999采购项目编号:GDYD240184项目名称: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采购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肇庆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201-2024-00999采购项目编号:GDYD24018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14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5,14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环保监测设备VOCs在线监测系统2(套)详见第二章3,200,000.00否1-2环保监测设备SO2分析仪、NO-NO2-NOx分析仪、O3分析仪、CO分析仪、PM2.5监测仪、PM10监测仪、其他设备辅件及其他相关服务2(批)详见第二章1,94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模板;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模板;2、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模板;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模板;2、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三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上述网站查询事项名称如有变更,以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应事项名称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星湖东路76区联系方式:0758-27812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六期F塔(西塔)1021室联系方式:0758-23230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女士电话:0758-2323000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完成时间项目预算金额1VOCs在线监测系统2(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完成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后,试运行至少60天后组织再次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继续提供3年质保1年运维¥5,1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肆万元整)2SO2分析仪、NO-NO2-NOx分析仪、O3分析仪、CO分析仪、PM2.5监测仪、PM10监测仪、其他设备辅件及其他相关服务2(批)二、总体要求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2、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该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项目属性:本项目为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4、本项目核心设备为:VOCs在线监测系统5、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6、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8、凡标记“★”号的条款(如有)为必须实质性响应的要求,供应商任何负偏离(不满足要求)或不响应均导致其投标(响应)无效。凡标记“▲”号的条款(如有)为重要的要求,供应商任何负偏离(不满足要求)或不响应不导致其投标(响应)无效,但可能对其评审产生重大的影响,具体见项目评审标准。9、本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内容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合同主体资格并不改变,中标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也要接受政府采购合同的约束,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0、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供应商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产品供货、配套设备提供、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工程、服务;投标人应自行增加系统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设备、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货物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专用工具等),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12.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如投标人不拥有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应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应当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三、基本要求★(1)本项目采购货物用于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PM10和PM2.5的监测,投标人应提供标准空气自动站设备,而非小型空气质量连续监测系统设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所投的产品(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3)投标人所投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须为同一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牌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明确所投以上产品的制造商及型号)★(4)投标人所投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须具备分析出至少116种VOCs组分的要求,同时具备稀释标气完成日常校准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明确所投以上产品的制造商及型号)★(5)投标人所投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须具备标气动态稀释功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6)投标人提供36个月新建2个站点的设备质保服务,提供12个月新建2个站点的运营维护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7)整套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应能够满足正常、稳定地自动连续进行大气监测的要求;须具有各项资料自动传输、远程自动控制、诊断、现场手动控制及故障显示等基本功能。(8)所有仪器均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具备停电来电自恢复功能。四、采购清单及数量序号类型名称数量备注1分析单元△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2套2氮氧化物NOx分析仪2套3二氧化硫SO2分析仪2套4臭氧O3分析仪2套5一氧化碳CO分析仪2套6PM10颗粒物监测仪2套7PM2.5颗粒物监测仪2套8质控单元动态校准仪2套零气发生器2套标气动态稀释仪2套9气象单元气象参数仪2套10数据单元数据采集及传输软件2套11站房单元站房及附属设施2座采样系统、机架等相关设备2套12服务单元新建2个站点的选址论证服务2站新建2个站点的设备质保服务36个月新建2个站点的运营维护服务12个月新建2个站点的数据分析服务12个月新建2个站点的数据网络传输服务12个月注:1、标有“△”号条款为是指核心产品。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对上述所有采购内容均报单价和总价,格式自拟。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1采购包1(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1)本项目采购货物用于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PM10和PM2.5的监测,投标人应提供标准空气自动站设备,而非小型空气质量连续监测系统设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所投的产品(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3)投标人所投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须为同一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牌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明确所投以上产品的制造商及型号)★(4)投标人所投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须具备分析出至少116种VOCs组分的要求,同时具备稀释标气完成日常校准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明确所投以上产品的制造商及型号)★(5) 投标人所投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须具备标气动态稀释功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6) 投标人提供36个月新建2个站点的设备质保服务,提供12个月新建2个站点的运营维护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采购包1(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完成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后,试运行至少60天后组织再次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继续提供3年质保1年运维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45%,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5%2期:支付比例35%,中标人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工作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5%3期:支付比例15%,中标人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设备试运行60天,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5%4期:支付比例5%,中标人于2024年12月15日前提供同等金额的保函,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待整个项目运维服务期结束并验收后可进行保函资金的解冻。 本项目为财政拨款方式支付,上述付款期限为采购人向上级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在付款期限内,采购人已向政府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不视为采购人逾期和违约。验收要求1期:1、中标人应将项目的全部资料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等技术文件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同时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各种技术文档资料,以便采购人今后能掌握操作和维护方法。 2、自设备安装工作开始,中标人应邀请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现场的系统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并对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该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计入投标总价。 3、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规定部分,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验收,招标文件未规定部分,严格按照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质检标准组织验收。 4、中标人需确保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达到验收标准后,由采购人组织进行初步验收,鉴定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实际需要,是否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制作初步验收报告,并开始进行至少60天的试运行,确保运行质量符合本项目要求。试运行期到期后再次组织验收,初步验收报告及最终验收报告做好备案。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1、提交说明:(1)时间:2024年12月15日之前提交;(2)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2、退还说明:(1)时间、方式和条件: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退还或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5日内失效。不计利息。(2)中标人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中标人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一)设备供货、安装和测试要求 1、中标人需保证所供货物为制造商最新型号的全新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提供老旧翻新产品。2、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中标人应提供详细装货清单。如果货物质量或技术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货物有明显损坏,采购人有权提出退换货。3、所有设备均须由中标人送货上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自设备安装工作开始,中标人应邀请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现场的系统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并对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5、中标人必须按时提供以上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若安装调试过程对原建筑或原设备产生破坏,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或运行存在隐患的,中标人需重新供货。6、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施工安装,施工安装期间出现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损失及人员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7、中标人必须严格按采购人指定的位置施工安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改施工安装位置。8、中标人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采购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合同期不得顺延。 (二)质量保证要求1、所有产品质保期叁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有质量瑕疵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在修理、更换达三次后仍存在瑕疵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中标人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使用过程若需要调换配件,在保修期内凡非使用者人为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人为造成或保修期外需维修的,中标人承诺及时修复或更换且只收取工作的成本费。 3、投标人需提供核心产品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含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以及售后服务队伍人员配备、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采购人发出质保维修通知后3日内或紧急情形下需24小时内未提供质保维修服务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技术培训要求 1、中标人应结合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正式验收等各阶段,同步地对采购人的系统操作员和系统维护人员就有关系统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技术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2、技术培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四)运营维护服务(1)中标人负责新建的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的日常运营维护服务,对监测系统正常、稳定和安全运行负责。中标人负责运营维护的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辅助设备和监测站房三部分。(2)新建的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的运营维护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3)中标人需配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营维护服务并驻在项目所在地的技术人员、保养维修工具等。(4)投标人须提供1份由投标人编制的国内任一城市任一年度的VOCs数据分析报告作为示例,可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格式自拟。(5)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站房设施符合《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中有关监测站房及辅助设施的相关要求;(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6)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满足2座产业聚集区监测站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式机柜、站房监控、除湿机、防雷设施、消防器械等,数量按需提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环保监测设备VOCs在线监测系统套2.001,600,000.003,200,000.00工业详见附表一2环保监测设备SO2分析仪、NO-NO2-NOx分析仪、O3分析仪、CO分析仪、PM2.5监测仪、PM10监测仪、其他设备辅件及其他相关服务批2.00970,000.001,940,000.00工业详见附表二附表一:VOCs在线监测系统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中可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监测,可监测116种 VOCs 组分浓度,包含 57 种PAMS 物质、OVOC、TO-15。▲(2)整机采用硅烷化的不锈钢管路,缩短管路,防止有机物残留,可分析硫化物及醛酮类化合物;(须提供CMA或CNAS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3)有机物在线浓缩系统具备脱水模块、捕集模块和聚焦模块。(须提供CMA或CNAS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4)目标化合物( 100%组分)相关系数R2:R2≥0.990;(须提供CMA或CNAS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5)方法检出限(100%组分): ≤0.1nmol/mol,其中苯和二氟二氯甲烷须≤0.01nmol/mol;(须提供CMA或CNAS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6)系统残留(90%组分): ≤0.1nmol/mol,(须提供CMA或CNAS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7)分离度(异戊烷与环戊烷): ≥15(须提供CMA或CNAS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8)软件功能:支持数据自动标记、质控分析 。可选功能:可配置OBM模型等数据分析模块,实现单机版源解析;(须提供软件操作界面截图以及操作流程示意图作为证明材料)。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附表二:SO2分析仪、NO-NO2-NOx分析仪、O3分析仪、CO分析仪、PM2.5监测仪、PM10监测仪、其他设备辅件及其他相关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氮氧化物NOx分析仪:(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浓度的监测(2)分析方法:化学发光法▲(3)最低检出限:≤0.1nmol/mol(4)量程噪声:≤1nmol/mol(5)示值误差:≤±0.5%F.S.(6)24h20%量程漂移:≤±2nmol/mol;24h80%量程漂移:≤±3nmol/mol重点技术参数需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负偏离2二氧化硫SO2分析仪:(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监测(2)分析方法:紫外荧光法(3)最低检出限:≤1nmol/mol(4)量程噪声:≤1nmol/mol▲(5)20%量程精密度:≤0.5nmol/mol;80%量程精密度:≤1nmol/mol(6)24h20%量程漂移:≤±2nmol/mol;24h80%量程漂移:≤±3nmol/mol重点技术参数需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负偏离3臭氧O3分析仪:(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中臭氧浓度的监测(2)分析方法:紫外吸收法(3)最低检出限:≤0.02nmol/mol(4)示值误差:≤±0.5%F.S.▲(5)响应时间:≤35秒(从0上升到90%满量程)(6)24h20%量程漂移:≤±5nmol/mol;24h80%量程漂移:≤±10nmol/mol重点技术参数需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负偏离4一氧化碳CO分析仪:(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的监测(2)分析方法: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3)最低检出限:<0.01μmol/mol(4)量程噪声:<0.1μmol/mol(5)示值误差:≤0.5%F.S.(6)24h20%量程漂移:≤±0.2μmol/mol;24h80%量程漂移:≤±0.2μmol/mol5PM10颗粒物监测仪:(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中PM10浓度的监测(2)测量范围:(0~1)或(0~10)mg/m3;(软件可调)(3)最低检测限:≤2μg/m3(24小时平均值)(4)平行性:≤±7%▲(5)流量稳定性:24小时平均值≤±0.2%重点技术参数需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负偏离6PM2.5颗粒物监测仪:(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的监测(2)测量范围:(0~1)或(0~10)mg/m3;(软件可调)(3)最低检测限:≤2μg/m3(24小时平均值)(4)平行性:≤±7%▲(5)校准膜重现性:≤±0.4%重点技术参数需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负偏离7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1)设备用途:用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的校准(2)配置要求:能够与子站的环境空气污染物分析仪协调形成的工作良好的系统(3)技术参数(3.1)动态校准仪① 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污染物分析仪的校准② 流量线性误差:±0.2%③ 稀释比率:标准100:1~1000:1(可变)④ 标气接口:3个或以上(3.2)零气发生器① 设备用途:作为稀释校准仪器的零气源② 输出压力:0-65psi③ 输出流量:输出压力200kPa时大于10L/min④结露点:<-15℃8标气动态稀释仪★投标人所投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须具备标气动态稀释功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9气象参数仪:(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的温度、湿度、压力、风向、风速的测定(2)温度:测量范围(-40~+60℃),测量精度±0.5℃(3)湿度:测量范围0-100%RH,测量精度±2%RH(4)气压:测量范围300-1100hPa(或适用于当地气压条件),测量精度±1hPa(5)风向:测量范围0-360°,测量精度±3°(6)风速:测量范围0-60m/s,测量精度±0.2m/s10数据采集及传输软件站房集成数据采集及传输软件,软件具备实时数据采集、设备实时列表、设备详情、设备管理;支持历史数据查询、数据平台上传;支持数据补传等功能。11站房及附属设施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站房设施符合《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中有关监测站房及辅助设施的相关要求;(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1)站房面积不小于20m2。站房要求为钢构件(全部热镀锌防腐处理)。(2)站房包括平台建设,主体结构设计上应能够承受风、雨、雪、冰雹、地震、沙尘、太阳辐射的能力,包括空气污染和化学工艺使用。应具有隔热、密闭、耐久、防火、抗震等性能;有防水、防漏措施。(3)站房顶部必须加固防止维修人员踩踏变形,并设不锈钢护栏和不锈钢扶梯。(4)照明系统配套齐全、安装牢固可靠、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5)安装两台相关设备,确保站房温度保持在25℃左右。(6)内部地面要求为全钢防静电地板,地板设全钢镀锌龙骨,防潮防腐蚀。(7)安装1个排气扇。(8)安装一个悬挂式灭火器。(9)站房内配备桌、椅及文件柜1套。(10)站房外配固定式楼梯,方便采样口日常维护;站房房顶配备不锈钢围栏,确保运维人员安全。(11)安装防雷系统:子站有避雷针、引下线、接地装置、等电位接地网、等电位接地网间隔重复接地、接闪器与SPD的选择与安装、间隔管线、导线的防雷电感应跨接,接地效果符合有关规范和省市防雷法规要求,配有设备信号防雷设施;提供合格的防雷检测报告。12采样系统、机架等相关设备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满足2座产业聚集区监测站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式机柜、站房监控、除湿机、防雷设施、消防器械等,数量按需提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1)设备用途:本次采购的设备所必要配备的采样系统、机架等辅助设施(2)配置要求:协调监测设备形成完整的工作良好的系统(3)技术参数(3.1)采样系统①采样头应能防止雨水、粗大颗粒物及昆虫等进入总管②采样总管为多支路防水采样管路,材料应选用不与被监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和不释放有干扰物质的材料,具备加热保温功能③总管内径选择在1.5-15cm之间,采样总管内的气流应保持层流状态,气体在总管内的滞留时间小于20秒④支管数量满足所有气态项目的需要⑤采样管长度应能够保证高于站房房顶1.2米(保证采样不受周边障碍物影响)⑥采样系统密封,与房体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与房体外联接的法兰必须为耐腐蚀和坚固不锈钢⑦采样系统主管路为可拆卸式,在不影响房顶外部法兰连接和仪器端连接情况下方便拆洗维护(3.2)机架①适当数量的立式机架,散热性能良好,可容纳本次采购的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数采仪等仪器②方便拆卸仪器与清洗仪器内部管路③所有的连接管线、接头等应采用防腐材质,不与被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3.3)稳压电源能够满足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等设备需求,确保上述仪器设备长期稳定运行,不受感应电影响跳变电压,稳压电源可负载超过5KW以上,供仪器正常使用,稳压电源接地。13新建2站的选址论证服务投标人负责新建的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选址论证报告,为空气站建设选址提供合理依据。选址论证报告需经专家评审认可。14新建2个站点的设备质保服务(1)投标人提供36个月新建2个站点的设备质保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15新建2个站点的运营维护服务(1)投标人提供12个月新建2个站点的运营维护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16新建2个站点的数据分析服务提供产业聚集区以及肇庆现有的VOCs 监测数据,分析环境和污染源光化学污染特征以及来源,提供月报、季报、年报,重污染过程分析报告。(1)光化学污染程度分析掌握VOCs 浓度水平、化学组成及时空变化规律;(2)光化学污染成因分析基于肇庆已有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实时获取臭氧及其前体物浓度水平,利用基于观测的模型(OBM)绘制本地化的臭氧生成等浓度曲线(EKMA 曲线),结合光化学反应机理来诊断本地臭氧污染成因,判断臭氧生成是处于 VOCs 控制区还是 NOx 控制区,从而为臭氧污染控制提供减排方向。针对臭氧前体物设置不同的减排情景,改变 NOx 和 VOCs 的输入值,计算不同臭氧前体物的相对增量反应活性(RIR),可以定量的判断前体物消减对臭氧生成潜势的影响,以此来分析最佳的减排比例。(3)关键组分识别利用臭氧生成潜势(OFP)和颗粒物生成潜势(AFP)评价 VOCs 物种生成臭氧和二次有机气溶胶(SOA)的能力,综合考虑 VOCs 的环境效应,建立臭氧生成潜势、二次有机气溶胶生成潜势的评估体系,筛选亟需优先控制的重点排放源和关键组分,进而提出针对关键组分的防治建议。(4)来源特征分析基于VOCs 观测数据,结合肇庆市的工业结构、能源结构、重点行业等信息,识别 VOCs 的主要来源,利用受体模型(例如:正交因子分析等)进行 VOCs 来源分析,定量计算各类源对肇庆市大气环境 VOCs 的相对贡献及其时空分布特征。▲(5)投标人须提供1份由投标人编制的国内任一城市任一年度的VOCs数据分析报告作为示例,可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格式自拟。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整。开户单位: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开户账号: 2017002119022386066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第一支行支票提交方式: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计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按中标金额执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0%,100-500万元费率为1.10%,500-1000万元费率为0.8%。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注意事项,根据《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肇财采购〔2023〕26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在评价人处填写单位名称,且在第1项至第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然后打印并在单位名称上加盖公章,扫描件请随投标文件提交时一并提交。19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吴女士电话:0758-2323000传真:0758-2321997邮箱:yd2323000@163.com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六期F塔(西塔)1021室邮编:5261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肇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财政局412室电话:0758-2232802邮编:526060传真:0758-2231088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模板;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模板;2、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模板;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模板;2、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7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三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上述网站查询事项名称如有变更,以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应事项名称为准。8是否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2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备注: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交授权书。3投标函投标的有效期4完成时间完成时间5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6无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号条款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4.0分技术部分46.0分报价得分30.0分技术部分重要条款(即标注“▲”)响应情况 (26.0分)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共13项): (1)全部满足或优于,得26分; (2)重要条款响应得分=(满足要求的重要条款数量÷重要条款总数量)×26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的技术参数或响应依据有效期内的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结果佐证,每项技术参数或响应应选用多个测试指标(多台仪器测试结果)中误差较大的指标(结果)作为评判依据,未提供完整检测报告的则本项不得分,检测报告中未涉及的技术参数或响应以投标人出具的技术参数确认函为准;其他产品的技术参数或要求以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为准,投标人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如实填写偏离情况说明。项目数据分析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7.0;10.0;)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年度VOCs数据分析报告示例进行比较,报告中须提供①光化学污染程度分析;②光化学污染成因分析;③关键组分识别;④来源特征分析等4块内容。(内容细节可参照“第二章 采购需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二16数据分析报告服务’”相关要求) 1、报告内容完整具体,分析逻辑清晰、图表直观易读、结论和建议具有实际意义的得10分; 2、报告内容完整具体,分析逻辑比较清晰、图表比较直观易读、结论和建议具有实际意义的得7分; 3、报告内容比较完整,分析逻辑一般、图表比较直观易读、结论和建议比较具有实际意义的得4分; 4、报告内容比较完整,分析逻辑一般、图表缺乏直观、结论和建议不具有实际意义的得2分; 5、报告内容不完整有缺项或不满足的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为了确保方案实施的科学性,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总体目标、实施内容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开展整体方案设计和阐述。 1、实施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设计可行性、针对性强,详细完善,得5分; 2、实施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设计可行性、针对性合理,满足基本需求,得3分; 3、实施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设计可行性、针对性低,详细完善一般,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项目保障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为了确保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采购设备提供项目保障方案、方案中应详细阐述设备原理、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方案、运行维护方案、数据质控方案等内容。 1、保障方案非常完善、阐述清晰、合理具体、可行,得5分; 2、保障方案较完善、阐述较清晰、较合理具体、较可行,得3分; 3、保障方案完善性一般、阐述模糊、不够合理具体、不够可行,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企业保障能力 (2.0分)投标人取得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须同时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撤销、暂停或不提供的不得分。售后能力 (2.0分)投标人具备五星售后服务评价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的认证范围至少应包含环境保护监测技术咨询及数据处理等内容,不提供不得分。成果转化能力 (6.0分)投标人获得过省级以上大气环境相关行业的技术奖项或科技成果的,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项目业绩 (2.0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具备VOCs监测站建设或运维业绩,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满分2分。 注:业绩项目证明材料中须包含: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能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数据应用能力 (5.0分)为保障项目数据质量及应用,投标人具有基于OBM模型模拟、光化学污染数据质控、光化学污染分析、臭氧收支模拟、工业企业VOCs排放量自动核算的,每具备其中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团队负责人能力 (4.0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限一人)具有: 1、环境工程方向专业工程师(高级),得2分,(中级),得1分; 2、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得1分; 3、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与质控技术证书,得1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文件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团队人员 (3.0分)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在实施阶段的人员团队进行架构,所投入的人员须取得由省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VOCs组分站运维与质控技术培训证书,每提供1人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包括①需提供相关技术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项目技术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且应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此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最终以甲、乙双方协定为准,但不得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肇庆市生态环境局货物采购合同书甲方(采购方):乙方(服务方):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DYD240184)、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总价1、合同总价:人民币(¥)2、合同总价应包括本项目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包括产品供货、配套设备提供、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以及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工程、服务;投标人应自行增加系统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设备、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项目实施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3、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专用工具等),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二、货物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2(技术标准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三、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完成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后,试运行至少60天后组织再次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继续提供3年质保1年运维。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上门。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四、设备供货、安装和测试要求1、乙方需保证所供货物为制造商最新型号的全新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提供老旧翻新产品。2、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乙方应提供详细装货清单。如果货物质量或技术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货物有明显损坏,甲方有权提出退换货。3、所有设备均须由乙方送货上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自设备安装工作开始,乙方应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现场的系统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并对甲方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5、乙方必须按时提供以上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若安装调试过程对原建筑或原设备产生破坏,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或运行存在隐患的,乙方需重新供货。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施工安装,施工安装期间出现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损失及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7、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指定的位置施工安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施工安装位置。8、乙方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甲方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不得顺延。五、质量保证要求1、所有产品质保期叁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有质量瑕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在修理、更换达三次后仍存在瑕疵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2、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乙方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使用过程若需要调换配件,在保修期内凡非使用者人为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人为造成或保修期外需维修的,乙方承诺及时修复或更换且只收取工作的成本费。3、乙方需提供核心产品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含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以及售后服务队伍人员配备、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在甲方发出质保维修通知后3日内或紧急情形下需24小时内未提供质保维修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六、技术培训要求1、乙方应结合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正式验收等各阶段,同步地对甲方的系统操作员和系统维护人员就有关系统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技术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2、技术培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七、运营维护服务(1)乙方负责新建的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的日常运营维护服务,对监测系统正常、稳定和安全运行负责。乙方负责运营维护的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辅助设备和监测站房三部分。(2)新建的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的运营维护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3)乙方需配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营维护服务并驻在项目所在地的技术人员、保养维修工具等。(4)乙方须提供1份由乙方编制的国内任一城市任一年度的VOCs数据分析报告作为示例。(5)乙方须承诺所提供站房设施符合《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中有关监测站房及辅助设施的相关要求。(6)乙方须承诺提供满足2座产业聚集区监测站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式机柜、站房监控、除湿机、防雷设施、消防器械等,数量按需提供。八、验收要求1、乙方应将项目的全部资料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等技术文件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同时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各种技术文档资料,以便甲方今后能掌握操作和维护方法。2、自设备安装工作开始,乙方应邀请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现场的系统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并对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该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计入投标总价。3、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规定部分,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验收,招标文件未规定部分,严格按照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质检标准组织验收。4、乙方需确保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达到验收标准后,由甲方组织进行初步验收,鉴定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实际需要,是否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制作初步验收报告,并开始进行至少60天的试运行,确保运行质量符合本项目要求。试运行期到期后再次组织验收,初步验收报告及最终验收报告做好备案九、支付方式1期:支付比例45%,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5%;2期:支付比例35%,乙方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工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3期:支付比例15%,乙方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设备试运行60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4期:支付比例5%,乙方于2024年12月15日前提供同等金额的保函,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待整个项目运维服务期结束并验收后可进行保函资金的解冻。本项目为财政拨款方式支付,上述付款期限为甲方向上级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在付款期限内,甲方已向政府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不视为甲方逾期和违约。十、违约责任1、本合同若与甲方的上级管理机关的政策性行为或其他规定发生冲突,甲方有权与乙方协商调整合同内容或终止合同执行,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仅指疫情、自然灾害、战争)以及甲方书面同意延期外,如乙方逾期交货或完成安装调试逾期,则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天(不含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3、如乙方所交付设备(含选购件)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或者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则甲方有权拒收设备(含选购件)、解除本合同、拒付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4、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若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运维及质保服务的,经甲方三次督促整改仍未能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负责赔偿。6、乙方出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数据资料,提供的报告、数据等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有严重缺陷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乙方还应补足。7、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工作整体及/或其任何部分转包及/或分包给第三方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8、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仅指疫情、自然灾害、战争)所导致的违约,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经双方协商确认,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但违约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明文件,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9、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保密及知识产权约定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2、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3、本合同项下形成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成果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后,向甲方提交所有资料电子及纸质版本。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进行使用或披露,或向任何主体提供上述成果资料。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税和关税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十五、其他1、本项目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下列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及修正文件);(2)本合同;(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会议纪要等);(5)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如有);(8)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本项目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1201-2024-00999采购项目编号:GDYD240184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DYD240184],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五:(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DYD240184]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七: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十:(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格式十四:(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随投标文件装订_____份,送采购人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_份。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格式十五:(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签订合同时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 2 3 4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序号标的名称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型号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2.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参数性质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备注123456789 ……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3.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八:(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合同并生效 2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3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4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质保期格式十九:(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GDYD240184),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1 2 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格式二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肇庆市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YD240184)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题站建设项目 环保监测设备 VOCs在线监测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