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用地盘整专题研究服务 闲置用地盘整专题研究招标公告(台山市三合镇人民政府2024)



城乡规划编制

关于为【台山市三合镇村庄闲置用地盘整专题研究服务项目】公开选取【城乡规划编制】机构的公告

2024-05-27 10:2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台山市三合镇人民政府 公开选取城乡规划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台山市三合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名称

台山市三合镇村庄闲置用地盘整专题研究服务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10070751792405220356

项目规模

其他

项目规模说明 面积为7.71平方公里
所需服务

城乡规划编制

服务内容

1、工作内容 三合镇位于台山市西北部,东南面与冲蒌镇相连,南面与端芬镇接壤,西面与开平市赤水镇分界,西北与白沙镇毗邻,东北面与台城街道连接,距台城仅6.5公里,交通便利。三合镇现状建设用地11.86平方公里,三合镇常住人口约3.0万余人,下辖1个社区、9个行政村。 研究范围为三合镇202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村庄(203、203A)范围内的非建设用地。经初步统计,三合镇现状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7.71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已建设用地面积4.65平方公里;未建设的低效闲置用地面积约3.06平方公里。扣除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已发证用地、已批用地等,初步预估,三合镇未来可腾挪用地约2.99平方公里。具体编制要求以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2、工作要求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编制实施试点名单的函》《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以赴做好典型县镇村规划,支撑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不断走深走实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原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地类进行深化的基础上,对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用地进行摸查,明确村庄建设边界,将村庄用地范围内存量未使用建设规模进行腾挪,在镇域内统筹布局,谋划镇级、村级产业发展;优化村庄建设边界,并为村庄建设制定全镇一盘棋的指导通则式管理、为乡村开发建设行为和建设规划许可审批的重要依据。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具备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自合同生效后120个日历天内提交台山市三合镇村庄闲置用地盘整专题研究服务项目方案成果文件。

服务金额

¥250,000.00元

金额说明

参考《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2003)》及《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结合市场价进行调节,编制费用为25万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5-27 10:2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台山市三合镇人民政府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台山市三合镇村庄闲置用地盘整专题研究服务项目需求书.pdf

合同范本.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2024-05-23

台山市三合镇村庄闲置用地盘整专题研究服务项目需求书一、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资质)要求具备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1、工作内容三合镇位于台山市西北部,东南面与冲蒌镇相连,南面与端芬镇接壤,西面与开平市赤水镇分界,西北与白沙镇毗邻,东北面与台城街道连接,距台城仅6.5公里,交通便利。三合镇现状建设用地11.86平方公里,三合镇常住人口约3.0万余人,下辖1个社区、9个行政村。研究范围为三合镇202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村庄(203、203A)范围内的非建设用地。经初步统计,三合镇现状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7.71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已建设用地面积4.65平方公里;未建设的低效闲置用地面积约3.06平方公里。扣除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已发证用地、已批用地等,初步预估,三合镇未来可腾挪用地约2.99平方公里。具体编制要求以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为准。2、工作要求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编制实施试点名单的函》《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以赴做好典型县镇村规划,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不断走深走实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原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地类进行深化的基础上,对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用地进行摸查,明确村庄建设边界,将村庄用地范围内存量未使用建设规模进行腾挪,在镇域内统筹布局,谋划镇级、村级产业发展;优化村庄建设边界,并为村庄建设制定全镇一盘棋的指导通则式管理、为乡村开发建设行为和建设规划许可审批的重要依据。三、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地点为台山市三合镇。四、采购预算和公开选取方式1.采购预算计算方式参考《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2003)》及《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结合市场价进行调节,编制费用为25万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2.选取方式公开选取方式为直接选取。五、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后120个日历天内提交台山市三合镇村庄闲置用地盘整专题研究服务项目方案成果文件。六、结算方式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条款为准。七、解决争议方式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台山市三合镇人民政府2024年5月20日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城市规划设计合同项目名称:台山市三合镇村庄闲置用地盘整专题研究委托方(甲方):台山市三合镇人民政府承接方(乙方):项目名称:台山市三合镇村庄闲置用地盘整专题研究委托方(甲方):台山市三合镇人民政府承接方(乙方):本合同共10页(不含封面及附件)城市规划设计合同委托方(甲方):台山市三合镇人民政府承接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其他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就甲方委托乙方编制《台山市三合镇村庄闲置用地盘整专题研究》服务项目,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台山市三合镇村庄闲置用地盘整专题研究1.2项目规模:研究范围为镇域范围第二条设计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3《广东省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第三条工作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要求如下: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编制实施试点名单的函》《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以赴做好典型县镇村规划,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不断走深走实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原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地类进行深化的基础上,对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用地进行摸查,明确村庄建设边界,将村庄用地范围内存量未使用建设规模进行腾挪,在镇域内统筹布局,谋划镇级、村级产业发展:优化村庄建设边界,并为村庄建设制定全镇一盘棋的指导通则式管理、为乡村开发建设行为和建设规划许可审批的重要依据。1第四条工作进度及阶段成果要求本项目自合同生效后120个日历天内提交《台山市三合镇村庄闲置用地盘整专题研究》规划成果。各工作阶段具体工作时间和内容安排如下:(1)第一阶段:现状调研阶段及初步方案阶段自合同签订后开展现状调研,在六月第二周前完成相关部门资料收集、镇村调研和现场走访工作,并在六月中旬完成基础资料分析和初步方案。(2)第二阶段:初步成果及专家评审会阶段在6月底前,根据收集的乡镇、部门发展诉求,完成初步成果,并交甲方审查,在7月底前完成专家评审会。(3)第三阶段:中期成果及镇人大审议阶段在8月底前,根据部门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完善成果,形成人大会议审议稿,并开展镇人大审议工作。(4)第四阶段:最终成果及上级政府审批阶段9月中旬完成审批成果,并于10月底完成审批准备工作,配合项目结题。本时间节点按照技术工作时间安排,不包含排会、征求意见稿等政府内部行为的时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变化、方向性内容改变等原因,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第五条最终成果及验收方式5.1最终成果构成如下:专题研究报告数量:4套以上文件的电子档案格式要求:Word文件、Jpg文件研究成果数据库文件格式要求:Gdb文件技术服务成果数量:4套以上文件的电子档案格式要求:Pdf文件、Jpg文件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要时,甲方可以对最终成果的构成进行调整。如因此增加乙方实际工作量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同时,提交成果期限应相应顺延。25.3最终成果验收合格的标志为乙方提交经甲方确认的专题最终成果,取得上级政府批复文件并按省、市要求完成数据库入库。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6.1合同价款依据《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行业指导价2003年10月)》及《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该合同设计服务费含税总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其中不含税价为¥235,849.06元,增值税费为¥314,150.94元;该设计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所需的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办公费、服务费、差旅费、税金(适用6%的税率)、利润等所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再调整。6.2支付方式此合同分4期付款:首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柒万伍任元整(小写¥75,000.00元),占合同总价款的30%。第二期:乙方提交初步成果且经专家评审会议审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占合同总价款的20%。第三期:《台山市三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镇人大会议审议同意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小写¥75,000.00元),占合同总价款的30%。第四期:通过上级政府审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占合同总价款的20%。第七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7.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1.1甲方应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供规划所需的基础性资料,并配合乙方开展现场调研。7.1.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各阶段合同价款。37.1.3甲方应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及时将审查和征询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7.1.4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以及接受乙方就本项目的咨询。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告知乙方。7.1.5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的构成提出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有严重错误或有正当理由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7.1.6在合理的情形下,甲方要求乙方提前交付成果时,乙方应同意。如因此而在实质上增加乙方的工作量,甲方应就乙方增加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7.1.7甲方应及时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送规划成果,与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与联系,确保规划成果及时得到审批。7.1.8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甲方对其所提供资料作重大实质性修改时,应于确定修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因以上原因造成乙方返工,工作量按本合同约定的计费标准计算未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时,甲方应按乙方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工作量按本合同约定的计费标准计算达到或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时,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7.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2.1乙方应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法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工作进度向甲方交付成果。乙方应对其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7.2.2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举办本规划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7.2.3本项目成果通过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最终成果验收程序后1年以内,乙方仍应配合甲方就本项目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咨询。47.2.4对于已经提交成果验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成果审查或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7.2.5乙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本合同项目组。本合同履行期间,除项目组人员伤病、亡故、离职等客观情形外,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7.2.6乙方应严格要求其工作人员,恪守忠实履行合同,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责任事故导致乙方工作人员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的,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7.2.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担第三方委托的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城市规划项目时,应书面告知甲方:对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避。第八条成果权属8.1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8.2甲方应在公开成果时注明乙方为本合同项目受委托人,乙方享有与甲方共同获得与本合同项目成果相关的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8.3乙方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的下列相关权利8.3.1.利用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著作:8.3.2.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利用甲方已公开的成果对外宣传的权利:8.4双方对本合同项目成果权属的特别约定如下:1第九条保密条款9.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9.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或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59.3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双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资料,以及因本项目研究工作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项目的内容,或公开任何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第十条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0.1.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延迟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每日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10.1.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足或等于一半时,按该阶段规划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规划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并且,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10.2乙方违约责任10.2.1由于乙方工作的严重错误或严重遗漏造成成果质量事故损失的,乙方除负责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合同价款,并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10.2.2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因甲方临时提出修改要求或项目审批导致乙方迟延提交成果的,不视为乙方违约。10.2.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需返还甲方已付且尚未实际开展工作阶段相应的设计费。第十一条合同解除1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611.1.1非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项目取消的;11.1.2非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项目长期暂停,超过60(个)工作日;11.1.3非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审批部门不审批本项目,延误时间超过60(个)工作日。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解除的,甲方应按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甲方。1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2.1因乙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延误时间超过60(个)工作日;11.2.2因乙方工作的严重错误或严重遗漏造成成果质量事故损失,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的:11.2.3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预付的且尚未实际开展工作阶段相应的款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有关资料。11.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1.3.1甲方非因法定事由不审查本项目成果或暂停本项目,延误时间超过60(个)工作日;11.3.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合同价款超过60(个)工作日;11.3.3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未开始规划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已开始规划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足或等于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价款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价款的全部支付。同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7甲方,并退还甲方有关资料。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3.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3.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来往的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经双方协商认可后,均可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13.5本项目甲方指定联系人为,乙方项目负责人为,甲方指定接收电子文件邮箱为0第十四条名词解释双方确定: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4.1本合同中的书面文件是指:直接送达的书面文件、通过邮局送达的挂号信,以及其他:无014.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以下无正文)8委托方(甲方)名称(盖章):(合同签署页)承接方(乙方)名称(盖章):台山市三合镇人民政府地址: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温泉圩镇政府大院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年月日年月日删除[H:(合同签署页)委托方(甲方)名称(盖章):承接方(乙方)名称(盖章):台山市三合镇人民政府地址: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温泉圩镇政府大院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年月日年月日删除[H:9附件一:规划范围本项目研究用地面积镇域管辖范围面积,主要研究范围如下图:10附件二:项目人员组织表经双方约定,乙方设计团队主要成员组成本项目的项目组:工作单位承担任务姓名职务职称项目审定项目主管项目总工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项目组成员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闲置用地盘整专题研究服务 闲置用地盘整专题研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