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场改造工程 篮球架招标公告(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



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http://wlgtj.hnloudi.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
2、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98298.75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5、合同履约期限:60天。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0%;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0%;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0%;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0%。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标的物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计

1
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
B03030000拆除工程/拆除
拆除旧悬浮拼装地板,分类堆码,转移、重新铺装到后院办公楼的健身器材区
m2
770.15
18.00
13862.70

B05010000地基和基础工程/基础处理
打磨基础、清洗、用道路修补砂浆修补破损部位
m3
770.15
15.00
11552.25

A07010317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球场硅PU(核心产品)
厚8mm硅PU铺装1、滚涂底胶。2、刮硅PU粘接层。3、修补球场积水。4、铺装8mmD硅PU。5、刮加强层硅胶。6、打磨分区喷面漆层二次。7、划线清理现场竣工。
m2
770.15
292.00
224883.80

C23140400文化、体育用品和器材专门零售服务/篮球架
高端室外移动式篮球架。钢化篮板

1.00
48000.00
48000.00

总价合计
298298.75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投标格式附件);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请于即日起在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http://wlgtj.hnloudi.gov.cn/下载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507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磋商保证金:为落实好《娄底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娄财购函[2022]20号)文件的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http://wlgtj.hnloudi.gov.cn/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联系人:王叶飞
(3)电话:13973875902
(4)地址:娄底市体育馆公园
2、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共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戴意凡
电话:15115830727
5.23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2)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采购人: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0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5磋商须知前附表5资格审查9符合性评审10评审因素和标准11磋商须知正文12一、说明12二、磋商文件13三、响应文件1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6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19七、政府采购政策20八、其他规定23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24第四章采购需求28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1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32附件1-1报价表32附件1-2分项报价说明33二、磋商响应声明34三、授权委托书35四、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36五、采购需求的响应39六、合同条款偏离表42七、采购需求偏离表43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44九、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45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46十一、最后报价4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http://wlgtj.hnloudi.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06月 0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2、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98298.75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5、合同履约期限:60天。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磋商保证金:0%;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0%;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0%;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0%。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二、采购需求包号项目名称标的物名称项 目 特 征 描 述计量 单位工程量单价合计  1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B03030000拆除工程/拆除拆除旧悬浮拼装地板,分类堆码,转移、重新铺装到后院办公楼的健身器材区m2770.1518.0013862.70  1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B05010000地基和基础工程/基础处理打磨基础、清洗、用道路修补砂浆 修补破损部位m3770.1515.0011552.25  1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A07010317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球场硅PU(核心产品)厚8mm硅PU铺装 1、滚涂底胶。 2、刮硅PU粘接层。 3、修补球场积水。 4、铺装8mmD硅PU。 5、刮加强层硅胶。6、打磨 分区喷面漆层二次。7、划线 清理现场 竣工。m2770.15292.00224883.80  1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C23140400文化、体育用品和器材专门零售服务/篮球架高端室外移动式篮球架。钢化篮板榀1.0048000.0048000.00总价合计298298.75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投标格式附件);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1、请于即日起在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http://wlgtj.hnloudi.gov.cn/下载磋商文件。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507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3、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七、磋商保证金:为落实好《娄底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娄财购函[2022]20号)文件的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八、公告期限: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http://wlgtj.hnloudi.gov.cn/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九、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联系人:王叶飞(3)电话:13973875902(4)地址:娄底市体育馆公园2、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监督部门:中共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人:戴意凡电话:15115830727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第二章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是否第二章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姓名:王叶飞电 话:13973875902第二章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 称: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联系人:王叶飞电 话:13973875902地 址:娄底市体育馆公园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投标格式附件);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二章第3.2款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1款现场勘察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8.3款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 10项将导致无效响应。第一章第8.4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第二章第9.1款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与方式详见磋商邀请公告第二章第10.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邀请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5.3款采购项目预算 298298.75元第二章第16.1款保证金为落实好《娄底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娄财购函[2022]20号)文件的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第17.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8.1款响应文件装订要求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第二章第18.2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 2份,电子档(U盘或光盘)1份第二章第18.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委托代理编号:供应商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详见磋商公告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22.1款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3人,由采购人1人,其他评审专家2人抽取产生。第二章第27.1款评审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附页1、2、3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2.1款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http://wlgtj.hnloudi.gov.cn/第二章第33.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名 称: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联系人:王叶飞电 话:13973875902地 址:娄底市体育馆公园第二章第34.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七、政府采购政策第二章第38.1款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否□ 是,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的产品。第二章第38.2款两型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否□ 是,采购产品为《两型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产品。第二章第40.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其他。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价格评审的政策优惠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或作为联合体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第二章第40.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其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技术服务业第二章第40.2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八、其他规定第44.1(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第44.1(2)项质量保证金/第二章第44.2项其他规定(一)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或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磋商小组评标现场在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的结果为准,留存网上打印件。附页1资格审查序号评审项目名称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提供登记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人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特定资格条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5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6信用记录查询情况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7其他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附页2符合性评审序号评审项目名称评审标准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存在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加密、签署、盖章的2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3投标响应是否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偏离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4附加条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其他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附页3评审因素和标准序号评审因素权重分值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1F技术=50分施工方案技术措施91、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的计3分:2、施工部署及技术措施先进、可靠的计3分;3、符合国家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计3分:本项满分计9分,每缺漏一项或不合理一项或不满足一项的扣3分,扣完为止。1F技术=5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21、具有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的计2分;2、具有符合国家质量管理标准要求的体系认证的计2分:3、具有健全的质量人员管理机构的计2分;4、质量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分工的计2分;5、质量管理制度齐全的计2分;6、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控制措施全面、有效的计2分。本项满分计12分,每缺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1F技术=5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51、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磋商文件工期总体要求的计2.5分:2、对各项工程内容的施工顺序和开工、竣工时间有具体的施工计划的计2.5分;本项满分计4分,每缺漏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1F技术=50分技术参数要求24分所投产品参数满足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计24分,偏离一项或不满足要求的扣6分,扣完为止。2F商务=20分供应商类似业绩20分供应商近5年完成过项目类似业绩的,每个计10分,计满20分为止。(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章;业绩的有效时间(近五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自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中建设(采购)单位签字之日起计算,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3磋商报价F磋商报价=30 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本章第36.1款规定,否则,其响应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现场勘察6.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6.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组成7.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磋商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偏离及实质性响应8.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8.2偏离是指响应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8.3除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磋商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8.4响应文件偏离磋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9.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9.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2各供应商自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磋商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10.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或查阅磋商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11.2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本章第9.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3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2.一般要求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2.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2.4响应文件应采用电子标形式,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2.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2)磋商响应声明(3)授权委托书(格式)(4)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5)采购需求的响应(6)合同条款偏离表(7)采购需求偏离表(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9)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11)最后报价13.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3.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3.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4.供应商的资格更新证明材料14.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5.报价要求15.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5.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4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5.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保证金(本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1为落实好《娄底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娄财购函[2022]20号)文件的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无效。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8.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8.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19.供应商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投标地点。19.2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0.1供应商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0.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或撤销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当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在密封袋上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只需提供一份,并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21.2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按照本章第19.2款规定如实记载、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21.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2.磋商小组22.1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核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对报价、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评价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23.供应商资格审查23.1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23.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以便核验。24.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4.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2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加密、签署、盖章的;(2)不满足第二章磋商须知第9.1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5.磋商25.1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进行磋商。(1)在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仍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同一截止时间前进行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5.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3、24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4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递交给磋商小组。25.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5.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5.7磋商小组将磋商轮数公开告之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8不合理报价为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6.磋商文件澄清26.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6.3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7.推荐成交供应商27.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27.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7.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7.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根据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27.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供应商:(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8.确定成交供应商28.1采购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领导确认。28.2采购人领导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磋商终止29.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重新评审30.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保密及串通行为31.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1.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2.成交信息的公布与成交通知书32.1采购人应当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3.询问及质疑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3.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函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3.4采购人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33.5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4.履约担保34.1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4.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4.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5.签订合同35.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5.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七、政府采购政策36.预留采购份额36.1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7.强制采购37.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强制采购规定,其响应无效。38.优先采购38.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未标注符号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对该部分产品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38.2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该部分产品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39.价格评审优惠3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9.2价格折扣比例(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9.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9.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9.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9.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40.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规定40.1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类型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认定。40.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40.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0.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0.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40.6“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累加计算。41.供应商应提供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资料41.1符合本章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3)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2.采购进口产品42.1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竞争。43.融资、担保43.1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八、其他规定44.其他规定44.1合同价款支付(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44.2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一节、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本项目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货款的100%,预付款:无。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4)履约担保:/(5)质量保证金:无。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娄底市委党校内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安装完成。2.交货地点:娄底市委党校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完成本项目设备设施安装、验收等全部工作,确保所有设备正常使用等各项功能。第二节第9.2(1)项质量保证期质量标准:1.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服务,即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供应商所供商品而出现质量问题时,供应商负责对商品包修、包换、包退。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合同的商品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正规产品,并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3.所提供货物环保等级要求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第二节第9.2(3)项响应时间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1、付款方式:本项目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货款的100%,2、付款条件:验收报告书、中标通知书、合同、正式税务发票。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项目二、采购项目预算:298298.75元三、采购清单包号项目名称标的物名称项 目 特 征 描 述计量 单位工程量单价合计  1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B03030000拆除工程/拆除拆除旧悬浮拼装地板,分类堆码,转移、重新铺装到后院办公楼的健身器材区m2770.1518.0013862.70  1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B05010000地基和基础工程/基础处理打磨基础、清洗、用道路修补砂浆 修补破损部位m3770.1515.0011552.25  1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A07010317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球场硅PU(核心产品)厚8mm硅PU铺装 1、滚涂底胶。 2、刮硅PU粘接层。 3、修补球场积水。 4、铺装8mmD硅PU。 5、刮加强层硅胶。6、打磨 分区喷面漆层二次。7、划线 清理现场竣工。m2770.15292.00224883.80  1娄底市委党校篮球场改造工程C23140400文化、体育用品和器材专门零售服务/篮球架高端室外移动式篮球架。钢化篮板榀1.0048000.0048000.00合计298298.751、核心产品技术参数要求(1)基本要求(1)1.球场弹性材料、球场面漆材料符合GB36246-2018非固体原料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并提供具有“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合格报告。(2)特殊性能要求(2)1.球场面漆材料经过2500小时的紫外线照射后,要求耐黄变性能≦3级,且涂膜外观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无粉化现象,符合GB/T39294-2020、GB/T22374-2018标准要求,并提供具有“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合格报告。(2)2.球场面漆耐洗刷,经过6000次洗刷后,外观无底材暴露,并提供具有“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合格报告。(2)3.球场面层经800h臭氧老化后,面层无裂纹、无龟裂、无分层现象,并提供具有“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合格报告。四、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安装完成。2.交货地点:娄底市委党校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完成本项目设备设施安装、验收等全部工作,确保所有设备正常使用等各项功能。五、质量标准1.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服务,即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供应商所供商品而出现质量问题时,供应商负责对商品包修、包换、包退。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合同的商品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正规产品,并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3.所提供货物环保等级要求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六、售后服务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七、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本项目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货款的100%,2、付款条件:验收报告书、中标通知书、合同、正式税务发票。注: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另行约定。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一个部分: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二、磋商响应声明三、授权委托书四、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五、施工方案及技术参数要求六、合同条款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偏离表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九、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一、最后报价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附件1-1报价表报价表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供货范围:交货日期: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附件1-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单价小计备注12345…投标报价(元):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如果报价表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内容为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二、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纸质文件一正二副共三份,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磋商,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3-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4-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二章第3.1项要求提供。附件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采购需求响应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1响应一览表响应一览表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数量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六、合同条款偏离表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七、采购需求偏离表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五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8-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九、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注:提供第四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十一、最后报价附件11-1报价表报价表(最后报价)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供货范围:交货日期: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附件1-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单价小计备注12345…投标报价(元):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如果报价表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内容为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篮球场改造工程 篮球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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