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平房招标公告(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2024)
交易编号: 国资资竞20240370
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定于2024-05-30日15:00时对南水镇南通八队16号105房进行网络竞价,交易服务机构: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竞投意向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南水镇南通八队平房
040403012001-02-0012
16号105房
平方米
36.00 平方米
7.00 元/平方米·月
南水镇南通八队
其他物业
居住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和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价资质要求:无。 租赁年限:5.00。 底价总额:15732.36。 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租金递增情况:2年后变租,每2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比例 (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5.00 。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加价不低于金额0.5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须在珠海市金湾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平台成功注册。 (二)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并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 (三)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可自行在网上申报或带齐资料到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协助办理。 (五)取得竞投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 2024-05-27 9:00 起至 2024-05-29 17:30 止,竞投人采用网上报名,也可到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报名。
五、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投意向人名称须一致)。 (二)竞投意向人须在2024-05-29日17:30前按照约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投意向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投意向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四)交易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六、竞投时间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竞投意向人请于2024-05-30日15:00,开始自行网上竞投;也可携带相关资料于2024-05-30日15:00前,到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参与网上竞投。超过指定竞投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
七、竞投须知
1、该标的物仅作为自住使用,使用期间不得干扰周边居民及商户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如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 2、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第一年租金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起30天内完成支付,其余租期交租时间按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3、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计算月租金的6倍,合同履约金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起30天内完成支付; 4、承租户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场地或擅自改变用途; 5、承租户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净化、包绿化、包秩序); 6、平房以现状出租,若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招租公告所标示的为准; 7、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由承租方购买的可移动物品(如办公用品、桌椅)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应在合同终止前自行搬走。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可移动的装修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夹层、天花板、门窗、地板、上下水管、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照明系统的电线及桥架)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装修损失的赔偿或补偿; 8、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清楚及了解招标公告和租赁合同的内容,详细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9、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10、最终解释权归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 八、本次项目交易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不承担因权属情况引起的连带法律责任。 九、承包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
十、联系方式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志锋
联系电话:13798989239
交易机构咨询及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小姐
联系电话:0756-7718537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指定网址: http://www.zhjw3z.com/ 附件:合同样版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
2024年5月24日
南通公司物业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23146016X5联系地址:珠海市南水镇珠海大道9288号康悦花园3栋商住楼201办公室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756-7710671乙方(承租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出租物业的情况1.1租赁的物业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1.2租赁的物业面积:面积为XX平方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此建筑面积为该物业租金的结算面积。1.3该物业现状出租。1.4该物业权属人: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第二条租赁用途仅限于作使用,使用期间不得干扰周边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如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禁止从事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活动。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审批前,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第3条租赁期限3.1租期为X年,即从X年X月X至X年X月X日止。3.2租赁期满后重新招租。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甲方经提前通知乙方后,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和租赁场所潜在的承租方或使用人察看、了解租赁场所及其设施、设备,乙方应当予以配合。第4条租金、费用、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4.1租金:按合同1.2条约定的面积计算,第一年租金单价为:X元/平方米/月。租金每年收取一次,租金单价每两年为一次递增周期,每次递增期的租金单价递增幅度为上次周期租金单价的5%(详细租金明细及支付时间见附件一.“租金等费用明细及支付时间表”)。4.2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X年X月X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元(金额大写:X元整)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全面、及时、实际履行本合同预定的保证。4.3水费、电费:甲方提供水电费的代收代缴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若遇到相关政策法规调整,依据调整后的标准执行。4.4其他公用事业费:自交付日起,乙方应自行承担该物业产生的所有公用事业费,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热力、通信、有线电视等费用,乙方按规定向有关单位缴纳全部费用。4.5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附件一.“租金等费用明细及支付时间表”的内容和期限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应适当提前安排款项支付,以确保甲方在不迟于款项支付日收到应付款项。付款时发生的包括银行费用在内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产生的水费、电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发票或收据之日起20天内确认并支付给甲方。4.6甲方收取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指定账户甲方账号:80020000005728832开户行: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栏港支行户名: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4.7乙方按约支付租金后,甲方应当于收到租金之日起7日内为乙方提供普通发票。乙方指定开票信息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税号:开户银行:开户账号:4.8抵偿顺序:(1)如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及相关费用不足以偿付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所有债务,甲方有权按以下列明的顺序将收到的款项偿付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到期债务。(2)甲方对收到款项的抵偿顺序为:①实现债权的费用;②迟延违约金;③损害赔偿金;④履约保证金;⑤甲方代乙方交纳的其他费用;⑥租金。第5条物业的装修及维修5.1乙方有权自行决定装修方案及进行装修,但乙方的装修方案及施工不得损坏甲方已施工完毕的公共设施、设备及改物业主体结构、外墙部分,不得影响或妨碍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维护、维修、保养。乙方自行承担装修费用,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5.2乙方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规定需报有关部门审批的,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把有关部门批准资料报送给甲方留底。乙方还应遵守该物业所在区域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5.3租赁期限内,该物业出现结构损坏或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报修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修理,所需费用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损坏是因乙方(含乙方雇员、合作伙伴以及顾客等)原因造成的,则由乙方自行及时修复并承担费用。5.4因第三方原因造成该物业损坏的,可直接由乙方向第三方追偿,如需甲方协助,甲方应当予以协助解决。5.5甲方对该物业门面广告牌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乙方物业的广告位只能乙方自用,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如需安装或者更换广告的,必须书面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第6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并开具相关票据。6.2甲方对本合同物业及所占用的土地依法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6.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本物业时的各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权通知乙方及时整改。6.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维持本物业及本边区域的正常秩序。6.5甲方以现状向乙方提供可独立核算的合格的电表、水表。6.6在甲方维修公共设备设施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与乙方解除合同。6.7在承租期内,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物业及财产受到损害、破坏时,甲方有权以合同履约保证金抵扣赔偿金,如合同履约保证金抵扣仍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缴。同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书30天内补足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第7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已充分了解所承租物业的权属登记、用途、现状及周边环境,确认该物业的法定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对于乙方使用项目所需场地条件的要求。7.2乙方需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和有关费用。7.3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使用物业,依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关于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接受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及甲方监督。7.4乙方不得擅自在该物业范围以外的楼梯间、通道、外墙及其它公共场所张贴、悬挂或展示任何广告或宣传标语,加装设备、储存危险品、存放货物或其他任何物品。7.5乙方自行装修的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装饰办公用品等由乙方自行检修、保养和更换。同时承担本物业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维护维修更换等相关费用。7.6乙方严格遵守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在该物业内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并做好消防管理的检查、培训、演练等工作,若因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必须遵守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附件二“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的全部要求。7.7乙方需按照消防管理部及甲方要求,每75㎡面积需配备2个4kg灭火器,面积不足75㎡的按75㎡配备;且室内需配备独立式烟感火灾报警器及应急照明。7.8在租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下水道堵塞,乙方有责任疏通,费用自理。7.9乙方不得利用本物业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及化学危险品,因不法行为而引起的一切事故和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7.10乙方应自行负责该物业内的人身、财产安全,采取适当的安全保卫措施,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7.11乙方所有使用该物业的活动必须合法,若乙方违法违规使用物业,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物业,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形式的补偿。7.12乙方在租赁期内应科学用电、合理布设电线。如有违规用电、或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未整改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供电。7.13乙方不得安装和使用超过该物业供电容量的电器设备,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如需増容的必须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增容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或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责任或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物业(含该物业及其他公共设施等)或电力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7.14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场地或擅自改变用途。7.15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净化、包绿化、包秩序)。(1)包净化:负责自己物业门前卫生保持工作,实行垃圾袋装化,就近投送垃圾桶,不得将垃圾倾倒在排水沟渠内,保证门前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排水通畅。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投放。(2)包绿化: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3)包秩序:不得将个人物品摆出单车房前空地、不得占道使用,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得在交警划定停车区域内乱设禁停标志或故意摆放障碍物。第8条合同的终止、解除及履约保证金退还8.1在合同期满时,本合同同时终止。8.2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占用)或甲方建设需要该物业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时合同自然解除。乙方应当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应将该物业腾空交回甲方,甲方退还乙方已交但未能实际使用该物业的租金,乙方办理退租手续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如国家有补偿,补偿归甲方。8.3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且甲方退还乙方已交但未能实际使用该物业的租金,乙方办理退租手续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若乙方申请时仍存在欠费,申请视作无效。8.4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8.5租赁期满或乙方解除、终止合同,或乙方违约被甲方解除合同,或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责任的合同解除时,由乙方购买的可移动物品(如办公用品、桌椅)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前自行搬走。乙方在租赁物内不可移动的装修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夹层、天花板、门窗、地板、上下水管、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照明系统的电线及桥架)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主张任何装修损失的赔偿或补偿,也不得将维修和装饰部分拆除或破坏,如有恶意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损坏程度给予经济赔偿,甲方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项费用。合同终止后未搬离的物品均视为遗弃物,甲方有权以合理方式处理。8.6合同终止后乙方仍未腾退本物业的,占用期间须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两倍每日向甲方支付占用费,直至完全腾退并交还甲方为止。8.7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乙方仍拒不腾退、交还物业的,甲方有权单方强制清场,逾期未搬离的物品均视为遗弃物,甲方有权以合理方式处理,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及相应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8.8履约保证金退还(1)乙方在租赁期间有相关违法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损失赔偿费用。(2)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将在乙方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七日内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①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该物业完整交还甲方,并提交书面物业状况、设备、设施检查完好的现场交接表;②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交纳而未交纳的租金、水、电费等公用事业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由此产生的追索费等费用;③乙方已办理完毕以租赁该物业为注册或营业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证明。第9条违约责任9.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停止供水、供电并解除本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且不需给予乙方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5日内腾退完毕并将物业退还甲方:(1)乙方拖欠租金等任何一项费用达2个月以上的;(2)未经甲方同意或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乙方擅自在本物业内搭建构筑物或门前广告的;(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予以合法、合理使用的;(4)乙方有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催告仍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妥善解决的;(5)乙方擅自转让、转租、转借、抵押、相互交换或以任何方式改变该物业的使用权的;(6)乙方未具备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该物业的资格和能力的,或未获得相关部门合法批准的;(7)因乙方原因造成该物业主体结构损坏的;(8)在本物业内停放电动车。9.2乙方逾期支付甲方租金或其他合同约定的应付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根据未支付的费用总额按近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收违约金。9.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从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抵付,仍不足抵付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追讨剩余部分。9.4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差旅费、评估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赔偿款、拍卖费、执行费、担保费等。9.5除合同另有约定的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在另一方发出违约通知后,违约方应在15天内采取补救措施。如违约一方已明确拒绝履行或已履行不能,双方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造成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情况发生后,如违约方怠于采取补救措施,为减少损失,守约方可自行采取补救措施,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或直接从守约方的应付款项当中抵扣。第10条合同联系方式10.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一页所列明的联系方式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0.2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0.3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原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0.4本合同第十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第11条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水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11.2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第12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该物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3条其他事项13.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本合同签订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13.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租金等费用明细及支付时间表附件二: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序号租期租金单价(元/㎡/月)年租金(元/年)支付时间备注1 2 3 4 5 合 计 附件1.租金等费用明细及支付时间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时间:年月日附件二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市的有关劳动职业安全法规,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了预防火灾,杜绝事故隐患发生,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乙方愿意就所租赁的物业场内使用、安全生产事宜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一、甲方责任1.对乙方所租赁物业进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不定期督促、检查。2.对乙方所租赁物业存在的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3.组织乙方开展防火、防盗及法制等相关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4.对乙方装修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若发现违规,违章装修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乙方应及时整改,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拒不改正的,甲方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上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并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5.按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条款,将乙方消防、安全的不良行为列入失信范围和名单。二、乙方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实施的消防、安全、综治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的行政法规管理条例。遵守甲方物业管理、安全管理、车辆出入等规章制度。2.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约定,安全合理使用租赁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的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发现租赁物业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缮或赔偿。3.乙方作为所租赁物业的实际使用者对消防、安全、综治管理工作有第一责任。根据使用规模和需要,可配备一名主要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并对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如发现乙方员工有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应及时制止并积极配合甲方及公安司法部门进行处理。5.积极开展对所属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综治管理的法制法规和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并进行必要的培训,达到“三懂三会”(懂得岗位操作中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6.发生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时,及时组织配合抢救和扑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安全事故原因,总结及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7.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或甲方受到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8.因乙方造成所租赁物业设施、设备或甲方其它物业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9.乙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整改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对甲方提出或督促的整改通知,要立即组织研讨认真布置落实整改方案或做出限期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甲方管理部门备案。10.根据租赁物业用途特点,按规定配好备足消防器材,落实专人负责保管、保养,确保消防器材正常,完整好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用、移动,随意改装。不准在消防器材和灭火栓前(旁)堆放杂物及物资,保障安全通道畅通。11.租赁物业安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消防栓不得遮挡、配电间等重点部位严禁赌塞,开关箱下方不得摆放易燃物品,否则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责任。12.严格履行所租物业的使用性质、功能,不能将承租物业作“三合一”(即工作场地、仓库、宿舍)混合使用。13.乙方需要装修,必须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上交装修施工图纸、装修电路图,办理施工许可证,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14.乙方装修现场杂物必须当天清理完毕(如刨木、锯木屑等),严禁在过道堆放、存放物品,严禁下午6点过后施工。15.乙方装修时动用电焊、气焊、氧焊等明火时,须经甲方审批,并办理动火证方可入场。作业现场须铺垫防火板或铁板并配备灭火器,操作人员须有操作证,并安排专人现场监督。16.在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的列入失信范围,对物业及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另加修复原貌的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实时抵扣,甲方应将违约金抵扣情况书面告知乙方:(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等部位的颜色、形状、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对房屋的承重墙、梁、柱、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各类防盗设施或保安门、窗、棚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4)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道路、停车场、自行车库等公共设施及场地。(5)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制冷、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6)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7)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8)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建筑物外表。(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10)随意停放车辆。(11)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本责任书为租赁合同附件之一,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平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