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目 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招标公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



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41115FG053F
项目名称: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4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4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同“标的提供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 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2.同时提供以下两类文件: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通过合同分包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达到40%、其中70%须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要求接受分包的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即分包合同金额的70%);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非同一人)(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3:本项目应按服务类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按货物类格式填写,将不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03室(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开标)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03室(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联系方式:020-83624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29(邮箱:xiaojx@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劲翔
电话:020-83186829(邮箱:xiaojx@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5月24日

相关附件:

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4052401).zip

GPCGD241115FG053F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技术服务(2024年)项目需求内容及合同文本.doc

053协议.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18: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14:30

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03室(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开标)

预算金额
¥3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劲翔

项目联系电话
020-83186829(邮箱:xiaojx@gd.gov.cn)

采购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83624892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83186829(邮箱:xiaojx@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20485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1115FG053F项目名称: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20485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1115FG053F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45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3,4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同“标的提供时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同时提供以下两类文件: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本项目通过合同分包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达到40%、其中70%须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要求接受分包的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即分包合同金额的70%);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非同一人)(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3:本项目应按服务类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按货物类格式填写,将不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gpcgd.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第3页-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联系方式:020-836248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联系方式:020-83186829(邮箱:xiaojx@gd.gov.cn)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劲翔电话:020-83186829(邮箱:xiaojx@gd.gov.cn)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采购内容: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等相关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3.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前完成。4.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5.本项目不接受后备方案。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7.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2024年12月前完成。标的提供的地点广东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60%,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60%;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人提交了全部项目成果,并由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组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验收要求1期:在成果完成初步交付后,符合与本服务项目内容及成果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定及标准,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会进行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1.003,450,000.003,45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2024年12月前完成(提供承诺函,格式见后附)。基本要求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重要要求,投标人须全部满足或响应,只要不满足带“★”的条款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开展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关键省界-市界-入海断面总氮污染溯源分析,结合现场调查动态评估攻坚范围水环境形势,分析研判攻坚目标达成的难点、痛点;参照珠江口6市技术-第5页-帮扶经验,针对上游重点攻坚断面,以总氮浓度较2020年上升的断面为重点,对责任地市开展技术帮扶,跟踪分析重点断面总氮浓度变化情况,动态评估水质变化原因,识别总氮污染主要来源及区域,评估现有工程措施的环境效应及与断面达标要求之间的差距,研判成效和不足,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助力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目标的达成。二、研究范围本项目针对广东省珠江流域及珠江口海域开展工作。三、工作内容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溯源调查及水环境形势分析。跟踪收集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范围(即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珠江口6市陆域及毗邻海域,以及佛山、韶关、河源、惠州、肇庆、清远、云浮等上游7市陆域)内河流水文水质、直排海污染源水质水量、海域水质等监测数据,开展2期关键省界-市界-入海断面总氮污染溯源分析及重点断面调查,分析评价污染源-入海河流-河口海域水质的联动关系;开展珠江流域及珠江口海域水质变化趋势分析,评估流域-河口-海域不同区域水质变化的影响因素,研判珠江口攻坚战范围内的流域-海域水环境形势;结合总氮污染溯源结果及水环境形势分析,识别关键控制断面总氮浓度波动大的主要原因和主要污染来源,研判影响攻坚目标达成的难点、堵点。2.珠江流域主要断面总氮治理与管控跟踪分析及重点断面驻点技术帮扶。针对珠江流域主要断面总氮浓度波动大的问题,开展重点断面驻点技术帮扶,对总氮浓度上升明显的断面开展干流-支流总氮浓度沿程变化分析,结合实地调研对总氮进行溯源调查,识别断面总氮主要来源和重点关注区域,提出针对性强的管控对策建议,为月度和季度水环境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撑。3.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技术评估及强化建议。跟踪分析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各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及措施的实施进展,结合珠江流域主要断面总氮浓度、珠江口海域水质达标形势,研判现有工程措施的治理效果,对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年度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技术评估,提出下一步强化攻坚的措施建议。2本项目适合分包的工作内容为:污染溯源所需的租车租船、监测分析、辅助系统开发等工作。四、提交成果1.《2024年春季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1份;2.《2024年夏季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1份;3.《2024年秋季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1份;4.《2024年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1份;5.《2024年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技术评估及对策措施报告》1份。五、项目服务期限及成果交付时间★2024年12月前完成(提供承诺函,格式见后附)。六、验收程序及付款1.验收:在成果完成初步交付后,符合与本服务项目内容及成果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定及标准,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会进行验收。2.付款:(1)项目总金额(服务费用)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人-第6页-民币(已含税费)。该服务费用已包含中标人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所需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检测费、租车租船、监测分析、辅助系统开发、专家咨询费、专家评审费、会议费以及各种税费等,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约定,中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支付除上述服务费用之外的任何额外的费用。(2)预付款: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60%;(3)结算款:中标人提交了全部项目成果,并由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组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4)由于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中标人不得因财政部门审核需要时间、拨款迟延等原因要求采购人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更不得因此怠于履行合同义务。七、项目人员安排要求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中标方需组织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团队来开展此项目,项目组负责人需要有丰富的流域、海域环境污染调查经验。中标方需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项目组成员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还应互相合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开展工作。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7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8页-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由采购人委托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中标(成交)价须包含采购代理费。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中标(成交)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gpcgd.gd.gov.cn/公告)计算。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默认时长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平台故障等),则按开标时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小微企业,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预留比例:40%。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0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56页-格式二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1115FG053F)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57页-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58页-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公章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第59页-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60页-格式二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61页-格式二十四: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第62页-___年___月___日-第63页-格式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64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65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20485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1115FG053F项目名称: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20485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1115FG053F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45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3,4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同“标的提供时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同时提供以下两类文件: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本项目通过合同分包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达到40%、其中70%须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要求接受分包的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即分包合同金额的70%);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非同一人)(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3:本项目应按服务类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按货物类格式填写,将不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gpcgd.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联系方式:020-836248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联系方式:020-83186829(邮箱:xiaojx@gd.gov.cn)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劲翔电话:020-83186829(邮箱:xiaojx@gd.gov.cn)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采购内容: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等相关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3.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前完成。4.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5.本项目不接受后备方案。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7.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2024年12月前完成。标的提供的地点广东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60%,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60%;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人提交了全部项目成果,并由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组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验收要求1期:在成果完成初步交付后,符合与本服务项目内容及成果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定及标准,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会进行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1.003,450,000.003,45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2024年12月前完成(提供承诺函,格式见后附)。2基本要求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重要要求,投标人须全部满足或响应,只要不满足带“★”的条款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开展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关键省界-市界-入海断面总氮污染溯源分析,结合现场调查动态评估攻坚范围水环境形势,分析研判攻坚目标达成的难点、痛点;参照珠江口6市技术帮扶经验,针对上游重点攻坚断面,以总氮浓度较2020年上升的断面为重点,对责任地市开展技术帮扶,跟踪分析重点断面总氮浓度变化情况,动态评估水质变化原因,识别总氮污染主要来源及区域,评估现有工程措施的环境效应及与断面达标要求之间的差距,研判成效和不足,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助力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目标的达成。二、研究范围本项目针对广东省珠江流域及珠江口海域开展工作。三、工作内容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溯源调查及水环境形势分析。跟踪收集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范围(即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珠江口6市陆域及毗邻海域,以及佛山、韶关、河源、惠州、肇庆、清远、云浮等上游7市陆域)内河流水文水质、直排海污染源水质水量、海域水质等监测数据,开展2期关键省界-市界-入海断面总氮污染溯源分析及重点断面调查,分析评价污染源-入海河流-河口海域水质的联动关系;开展珠江流域及珠江口海域水质变化趋势分析,评估流域-河口-海域不同区域水质变化的影响因素,研判珠江口攻坚战范围内的流域-海域水环境形势;结合总氮污染溯源结果及水环境形势分析,识别关键控制断面总氮浓度波动大的主要原因和主要污染来源,研判影响攻坚目标达成的难点、堵点。2.珠江流域主要断面总氮治理与管控跟踪分析及重点断面驻点技术帮扶。针对珠江流域主要断面总氮浓度波动大的问题,开展重点断面驻点技术帮扶,对总氮浓度上升明显的断面开展干流-支流总氮浓度沿程变化分析,结合实地调研对总氮进行溯源调查,识别断面总氮主要来源和重点关注区域,提出针对性强的管控对策建议,为月度和季度水环境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撑。3.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技术评估及强化建议。跟踪分析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各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及措施的实施进展,结合珠江流域主要断面总氮浓度、珠江口海域水质达标形势,研判现有工程措施的治理效果,对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年度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技术评估,提出下一步强化攻坚的措施建议。本项目适合分包的工作内容为:污染溯源所需的租车租船、监测分析、辅助系统开发等工作。四、提交成果1.《2024年春季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1份;2.《2024年夏季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1份;3.《2024年秋季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1份;4.《2024年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1份;5.《2024年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技术评估及对策措施报告》1份。五、项目服务期限及成果交付时间★2024年12月前完成(提供承诺函,格式见后附)。六、验收程序及付款1.验收:在成果完成初步交付后,符合与本服务项目内容及成果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定及标准,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会进行验收。2.付款:(1)项目总金额(服务费用)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已含税费)。该服务费用已包含中标人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所需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检测费、租车租船、监测分析、辅助系统开发、专家咨询费、专家评审费、会议费以及各种税费等,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约定,中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支付除上述服务费用之外的任何额外的费用。(2)预付款: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60%;(3)结算款:中标人提交了全部项目成果,并由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组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4)由于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中标人不得因财政部门审核需要时间、拨款迟延等原因要求采购人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更不得因此怠于履行合同义务。七、项目人员安排要求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中标方需组织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团队来开展此项目,项目组负责人需要有丰富的流域、海域环境污染调查经验。中标方需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项目组成员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还应互相合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开展工作。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由采购人委托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中标(成交)价须包含采购代理费。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中标(成交)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gpcgd.gd.gov.cn/公告)计算。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默认时长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平台故障等),则按开标时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小微企业,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预留比例:40%。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gpcgd.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gpcgd.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陈小姐/龚小姐电话:020-83187086/83196816传真:020-83187086/83196816邮箱:gpcgdzgke@gd.gov.cn(推荐使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质管科邮编:51003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电话:020-83188580、83188500、83188511、83188586邮编:510030传真:020-83357559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 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2.同时提供以下两类文件: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通过合同分包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达到40%、其中70%须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要求接受分包的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即分包合同金额的70%);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非同一人)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注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3:本项目应按服务类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按货物类格式填写,将不视为中小企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价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总报价未超过本项目(包组)采购预算。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漏项对标的没有报价漏项。3投标函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4★号条款“★”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6报价修正如有报价修正的,投标人按规定要求书面确认。7串标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8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90天。9联合体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5.0分技术部分4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溯源调查及水环境形势分析方案 (20.0分)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中“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溯源调查及水环境形势分析”内容的理解及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技术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用户需求的,得20分; /(2)技术方案完全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的,得13分; /(3)技术方案不完全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的,得5分; /(4)其他情况,得0分。珠江流域主要断面总氮治理与管控跟踪分析及重点断面驻点技术帮扶方案 (15.0分)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中“珠江流域主要断面总氮治理与管控跟踪分析及重点断面驻点技术帮扶”内容的理解及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技术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用户需求的,得15分; /(2)技术方案完全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的,得10分; /(3)技术方案不完全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的,得5分; /(4)其他情况,得0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技术评估及强化建议情况 (10.0分)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中“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技术评估及强化建议”内容的理解及提供的评估及建议起草方案进行评审: /(1)技术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用户需求的,得10分; /(2)技术方案完全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的,得6分; /(3)技术方案不完全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的,得2分; /(4)其他情况,得0分。商务部分专业能力及认证情况 (6.0分)1)投标人具有海洋、环境相关重点实验室的,得3分。(本子项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得3分。(本子项注: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失效、撤销或暂停的对应证书项不得分。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导致未能取得相关认证,但提供书面说明的,本子项评审可得分。)项目负责人情况 (3.0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海洋类或生物类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 /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明文件)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有效凭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无则不得分。项目组成员情况 (18.0分)1)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类、海洋类或生物类专业正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2)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类、海洋类或生物类专业副高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满分8分。 /同一人具备不同专业职称的,只计分一次,本项累计最高得18分。 / /备注1:上述第1)项提供的人员超过5人的,超出部分的人员纳入第2)项计分。 /备注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相关项目组成员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明文件)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有效凭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无则不得分。同类项目经验 (18.0分)1)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投标人承担过与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类项目,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 /2)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投标人承担过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类或海域环境治理类项目,每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任务书关键页、项目计划书、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结题证明、验收证明、成果应用证明或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一项或多项)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无则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 甲方: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乙方:地址:电话:电子邮箱:项目名称: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采购编号:根据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服务费用)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已含税费)。该服务费用已包含乙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所需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监测分析费、检测费、专家咨询费、专家评审费、租车租船、辅助系统开发、会议费以及各种税费等,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约定,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除上述服务费用之外的任何额外的费用。二、服务内容和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采购文件中《用户需求书》及本合同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溯源调查及水环境形势分析。跟踪收集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范围(即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珠江口6市陆域及毗邻海域,以及佛山、韶关、河源、惠州、肇庆、清远、云浮等上游7市陆域)内河流水文水质、直排海污染源水质水量、海域水质等监测数据,开展2期关键省界-市界-入海断面总氮污染溯源分析及重点断面调查,分析评价污染源-入海河流-河口海域水质的联动关系;开展珠江流域及珠江口海域水质变化趋势分析,评估流域-河口-海域不同区域水质变化的影响因素,研判珠江口攻坚战范围内的流域-海域水环境形势;结合总氮污染溯源结果及水环境形势分析,识别关键控制断面总氮浓度波动大的主要原因和主要污染来源,研判影响攻坚目标达成的难点、堵点。2.珠江流域主要断面总氮治理与管控跟踪分析及重点断面驻点技术帮扶。针对珠江流域主要断面总氮浓度波动大的问题,开展重点断面驻点技术帮扶,对总氮浓度上升明显的断面开展干流-支流总氮浓度沿程变化分析,结合实地调研对总氮进行溯源调查,识别断面总氮主要来源和重点关注区域,提出针对性强的管控对策建议,为月度和季度水环境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撑。3.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技术评估及强化建议。跟踪分析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各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及措施的实施进展,结合珠江流域主要断面总氮浓度、珠江口海域水质达标形势,研判现有工程措施的治理效果,对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年度工作成效及存在的不足进行技术评估,提出下一步强化攻坚的措施建议。三、服务期限(项目完成期限)、进度要求、服务成果及服务地点1、委托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2024_年_12_月31日止。2、服务进度,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包括:1)2024年6月底前,开展驻点技术帮扶和关键省界-市界-入海断面总氮污染溯源分析,收集分析春季数据,编制完成《2024年春季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2)2024年9月底前,开展驻点技术帮扶和关键省界-市界-入海断面总氮污染溯源调查,收集分析夏季数据,编制完成《2024年夏季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3)2024年12月底前,开展驻点技术帮扶和关键省界-市界-入海断面总氮污染溯源调查,收集分析秋季及全年数据,编制完成《2024年秋季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2024年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开展攻坚战成效技术评估,分析对策措施,编制完成《2024年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技术评估及对策措施报告》,完成项目研究成果专家评审。1)《2024年春季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1份;2)《2024年夏季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1份;3)《2024年秋季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1份;4)《2024年珠江流域-珠江口海域总氮溯源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报告》1份;5)《2024年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技术评估及对策措施报告》1份。4、服务地点:由甲方指定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进度、时限、程序、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质保量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约定的各项任务。2)甲方有权监督本合同的履行进度,就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包括阶段性服务成果和最终服务成果等)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或就项目相关问题要求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形式(包括会议面谈、书面函件、邮件或电话等形式)作出解释、说明及答复。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会议面谈、书面函件、电话等甲方指定的方式如实陈述及说明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说明函件及其阶段性的工作进展材料。4)乙方因履行合同,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和协助时,甲方应当提供及给予合理协助。5)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财政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款项批准后及时向乙方支付。6)如因法律或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服务费。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其提交的服务成果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或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且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需要甲方提供协助的,应当及时提出。3)乙方应当就委托事项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先进、科学、可行的对策和建议。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修正或完善服务内容,就甲方提出的疑问及时作出解释、说明和答复。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如实陈述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6)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7)乙方保证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及其所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不会侵害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罚金;甲方因维权、制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8)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之后,乙方均有义务按甲方的要求,就本项目服务成果向甲方以及其他机关(包括政府及政府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作出解释、说明及答复。9)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服务报酬。10)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服务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为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保险,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事故,导致甲方、乙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等合法利益受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应当赔偿甲方因此生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等,甲方因维权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费用)。11)乙方应当具备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资质、许可、能力与经验,并指派具备相应资质资格及能力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合同的工作,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负责人)应满足采购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资质要求,并能胜任项目联系人(负责人)的工作。其负责内容包括:跟进项目进度,协调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联络和沟通,确保各项服务内容及成果按时按质按量提交;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就甲方提出的疑问作出解释、说明和答复;传递、移交、签收文件材料。乙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甲方认为乙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及时更换团队人员直至甲方满意为止,所替换的人员应当具备与原人员同等或以上的资质或经历。12)乙方应当在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后一年内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解答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时遇到的技术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辅导。13)如果乙方或乙方人员在办公场所内及其毗邻位置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调查费、诉讼费、差旅费等)。14)乙方需提供足够的人力为甲方提供服务,同时保证提供驻点服务人员服从甲方工作安排,遵守驻点单位的规章制度。乙方派驻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保持仪表端庄、姿态良好,认真履行职责。15)乙方应当遵守采购文件中关于分包的各项规定,并按照《分包意向协议书》的约定与各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部分签订合同书。乙方应当就分包部分与分包供应商共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乙方还必须要求各分包商向甲方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包括:第一,承诺就其分包的服务内容与乙方共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承诺不会因为与乙方之间的分包合同付款纠纷向甲方主张权利。该承诺书的原件应提交给甲方。五、付款方式1、甲方按下列程序,根据工作进度分期支付服务费:第1期: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服务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广东省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计人民币¥元(圆整);第2期:在乙方已依约提交全部项目成果,并通过了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后,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服务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广东省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计人民币¥元(圆整)。2、乙方收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信息开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号:开户行: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申请财政付款所需文件材料。除了证明当期约定项目服务内容已完成的材料之外,乙方还必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局制定的相应的款项发票作为请款凭据。如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有其他要求的,乙方也应配合及时提供。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请款所需材料和发票的,甲方有权延缓申请支付,直至收到乙方提供的材料和发票时止,而不视为甲方违约。4、关于付款的特别约定:由于甲方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乙方不得因财政部门审核需要时间、拨款迟延等原因要求甲方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更不得因此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六、服务成果验收本项目应按本合同的约定、采购文件的要求、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响应)内容,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包括:1、符合与本服务项目内容及成果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定及标准。2、本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内容已全部完成,乙方依约提交了全部项目成果。3、项目成果经甲方委托的专家评审验收合格。4、甲方委托本服务项目的合同目的能够实现。验收活动按照甲方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要求执行,乙方应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验收材料。七、知识产权归属1、本采购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材料、技术、方法等一切可纳入知识产权范畴的权利)属于甲方所有。2、甲方有权利用本采购项目成果进行新的科学研究,研究成果归甲方所有。3、经甲方许可,乙方可利用本采购项目成果进行新的科学研究,研究成果归双方所有。八、保密1、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乙方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均不得对外披露、泄露本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提供的信息、因合同履行而知悉的企业信息或环境信息、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过程信息、以及最终的成果信息。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参与本项目的人员遵守本约定,并对乙方人员违反本约定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2、泄密责任: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视乙方合同履行情况及违约情形,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罚金;甲方因维权、减少或制止损失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3、保密内容: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包括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从甲方获取的有关本项目的技术文件、相关资料、技术诀窍、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已由甲方明确列为保密信息的其他信息。4、保密责任者范围:乙方及乙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5、保密期限:长期。不受本合同终止影响。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或成果(无论是阶段性服务成果还是最终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须按次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向甲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成果。如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整改完毕或整改后提供的服务成果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余款不再支付,已经支付的款项乙方应当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退还,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提供服务内容或成果(无论是阶段性服务成果还是最终服务成果)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应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余款不再支付,已经支付的相应款项乙方应当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退还,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成果,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指逾期向财政提出付款申请)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合同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0%。因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请款材料不符合财政支付要求,财政部门不接受甲方的付款申请,因此导致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时间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4、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合同款。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传播或向第三人提供本项目成果(包括阶段性服务成果和最终服务成果),否则乙方因此获得的利益应当全部归甲方所有,并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罚金;甲方因维权、制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6、乙方保证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及其所提交的服务成果不会侵害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罚金;甲方因维权、制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如因为不具备本合同约定的资质、许可或能力导致甲方损失或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应当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8、乙方存在上述1、2款规定以外的其它违约行为时,甲方除可要求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罚金;甲方因维权、制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之外,还可选择参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达成谅解确认后,可以延期履行合同或变更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附件、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当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修正文件);2)本合同;3)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的文件、答疑纪要等);4)投标(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含采购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5)中标(成交)通知书。上述各项合同文件中属于同一类别的,以最新签署的为准。4、一方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有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5、一方因合同履行相关的事宜需向对方发出函件的,对方的登记注册地址以及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联系地址均为有效收件地址。如一方按对方登记注册地址或约定联系地址寄出函件而未能送达的(包括但不限于拒收、无人签收),视为函件已送达。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签定地点: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20485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1115FG053F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项目 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调查、评估及管控跟踪分析2024年度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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