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 二噁英类监督性监测 二噁英类项目委托监测 焚烧炉废气二噁英类招标公告(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2024)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询价的公告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二噁英类监督性监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检测机构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2024年二噁英类项目委托监测
  二、服务期限: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应监测任务
  三、项目内容:在服务期限内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完成福州市闽侯县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焚烧炉废气二噁英类监测并出具CMA监测报告。
  四、资质要求
  1、检测机构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所委托的监测项目在其批准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内;
  4、检测机构报价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完成同类项目情况介绍。
  注:报价文件需含监测指标的单价和本项目的总价,采样费、交通差旅费、税收管理费等费用计入各单项报价,不需要单独列出,未按以上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含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可用邮递方式或直接递交方式送达,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7时,地点为福州市闽侯环境监测站(闽侯县甘蔗街道入城路585号)。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福州市闽侯环境监测站赵子铖
  联系电话:22065719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监测服务 二噁英类监督性监测 二噁英类项目委托监测 焚烧炉废气二噁英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