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慧交通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
[正在投标][龙游县]龙游经济开发区 5G 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TSGC2024-057
2.项目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 5G 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00万元
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内容、要求。
6.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
7.合同履约期限:
7.1履约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叁年或600万元总预算购完,满足其一则合同终止。
7.2单次供货期限要求:每批次采购人通知具备安装条件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2个月内配合协助采购人完成平台对接、系统设置、提现设置等,具备正式投运条件。
注:若3年内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采购人可选择终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第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的账号注册,客服电话:4009980000。
方式:投标人通过网上在线获取,潜在投标人登陆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下载。
2.供应商按下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办理“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同时办理介质CA锁。完成介质CA锁办理预计2-3个工作日,建议各供应商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3.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事宜,注册成功并公示24小时无异议后入库。
4.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供应商,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5. CA办理:
天谷CA: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07;天谷联系电话:400-087-8198
6. 采购文件下载: 6.1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选择采购公告,进入项目,选择“交易前阶段”进入项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选择“交易文件下载”)。 6.2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于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在线解密。
7.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衢州产交版),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126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联系方式,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 8.具体操作指南:详见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9980000、0570-3878007。 9.招标公告未显示完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泽国
联系电话:0570-7258611
地址:龙游县金星大道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方式:13757013889
地址:龙游县中星国际汽车城5栋301-304室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570-7018712
地址:龙游县金星大道2号
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龙游经济开发区5G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2).doc
龙游经济开发区5G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LYTSGC2024-057委托单位: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机构: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的通用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第2页共75页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龙游经济开发区5G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YTSGC2024-0572.项目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5G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00万元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内容、要求。6.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7.合同履约期限:7.1履约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叁年或600万元总预算购完,满足其一则合同终止。7.2单次供货期限要求:每批次采购人通知具备安装条件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2个月内配合协助采购人完成平台对接、系统设置、提现设置等,具备正式投运条件。注:若3年内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采购人可选择终止合同。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第十二条规定;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第3页共75页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的账号注册,客服电话:4009980000。方式:投标人通过网上在线获取,潜在投标人登陆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下载。2.供应商按下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投标无效,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办理“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同时办理介质CA锁。完成介质CA锁办理预计2-3个工作日,建议各供应商合理安排办理时间。3.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事宜,注册成功并公示24小时无异议后入库。4.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供应商,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第4页共75页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5.CA办理:天谷CA: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07;天谷联系电话:400-087-81986.采购文件下载:6.1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选择采购公告,进入项目,选择“交易前阶段”进入项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选择“交易文件下载”)。6.2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于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在线解密。7.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衢州产交版),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126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联系方式,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8.具体操作指南:详见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9980000、0570-3878007。9.招标公告未显示完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朱泽国联系电话:0570-7258611地址:龙游县金星大道2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女士联系方式:13757013889地址:龙游县中星国际汽车城5栋301-304室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纪工委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570-7018712第5页共75页地址:龙游县金星大道2号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5月27日第6页共7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5G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3采购预算600万元4履约期限1.履约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叁年或600万元总预算购完,满足其一则合同终止。2.单次供货期限要求:每批次采购人通知具备安装条件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2个月内配合协助采购人完成平台对接、系统设置、提现设置等,具备正式投运条件。注:若3年内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采购人可选择终止合同。5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6投标有效期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7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8分包不允许,招标文件规定且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除外9投标项及中标规定本项目不分标项。10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11现场勘察不组织,自行踏勘12答疑会不召开1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计收,项目服务期结束后无违约行为的无息退还。注:1.保函有效期:保函期限自开立之日起至项目服务期结束后30日止。2.履约保证金提供形式:(1)现金缴纳、银行转账;(2)银行保函、保险等金融机构保证保险保单。14面向中小企业预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招标,小微企业不14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享受价格折扣优惠。15行业划分标准及所属行业1.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依法依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详见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18投标报价范围投标单价报价是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的金额,包括货物价款、系统软件、包装、运输、装卸、拆除、搬运、安装调试、人员工资福利等、保险、招标采购费用,以及货到就位检测、技术服务、验收、培训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以及在招标代理服务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不含给电、套管、基座等基础设施)。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最终报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结算货款为最终实际数量乘以中标单价。19投标报价次数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报价处理。2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1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1.形式:电子投标文件2.制作:2.1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qzygjy.com/)﹣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2.2投标文件制作:按照本招标文件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的要求,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并加密投标文件。2.3签章:CA电子签单。3.幅面规格:采用A4纸规格(图页除外)。22投标文件解密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到后,代理机构(或公证人员)宣布开始解密,30分钟内供应商应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解密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身份——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默认自动放弃;2.采购代理机构导入投标文件成功后进入评标流程。23评标委员会共5人组成24资格审查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并认定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条件。已依法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向指定邮箱提交资料的投标人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2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7评审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1楼3号评标室(龙游县龙翔路27评审地点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28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9成交规定从评审报告提出的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总分排名顺序确定1个成交供应商。30成交结果公示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32联系人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女士电话:1375701388933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发布网址zfcg.czt.zj.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qzygjy.com/(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34开标特别说明1.开标解密使用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2.因供应商原因(包括供应商自主选择的CA证书、电脑环境、网络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供应商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5产品演示视频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提供120kW一体双枪直流充电机产品的演示视频,时长不超过15分钟。(所提供的视频,制作好后存入U盘,在2024年6月18日17时30分前寄到指定地点: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龙游县中星国际汽车城5栋301-304室天顺招标,联系人:郑女士电话:13757013889)。通过顺丰或EMS邮寄的方式寄到指定地点,不接受其他快递邮寄,不接受邮费到付件。二、总则1.编制依据根据《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参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第10页共75页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此函。备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第66页共75页第六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一、总则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2.评审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3.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如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4.评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5.本项目评审采用不公开方式进行。二、评标委员会组成1.采购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专家库随机抽取,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除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参加或者替代评审。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4.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三、评标委员会职责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第67页共75页招标文件作出解释。2.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四、评标委员会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4.发现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编写评审报告;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五、评标工作纪律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第68页共75页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六、评标程序1.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优先资深专家担任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评标委员会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以及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评标程序:资格性审查一符合性审查一商务评审一报价评审一得分汇总一编写评审报告。4.资格性审查4.1.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是否属于限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4.2.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不符合的理由由投标人在线确认,投标人拒绝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裁定。5.符合性审查5.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符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认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经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无效处理。未实质性响应的理由由投标人在线确认。投标人拒绝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裁定。评标委员会不再进第69页共75页行后续评审。5.2.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6.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详见本章第十条。七、澄清或说明1.在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相关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修正。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公平竞争和投标文件的效力。澄清、说明或修正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平台上2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3.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汇总金额高于总价金额,且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未高于总价金额,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3.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5.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5.请投标人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视同默认采购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采购过程及第70页共75页结果提出异议,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八、推荐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且技术部分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摇号确定排序。九、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并提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十、评标细则及标准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办法,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其中,商务和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独立打分,价格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分。独立评分项,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汇总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份评分表无效。2.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总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序号评分内容细则内容分值1响应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600万元,单价折扣率最高限价100%。所有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最低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0-60分2业绩2021年1月以来实施的类似项目采购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上传核查,否则不得分。0-1分3体系认证1.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2.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3.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0-3分4企业资质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0-1分5企业实力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设备制造商具备较高的制造能力水平以及稳定的供应链保障交付能力,符合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国家标准,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五级的得1分,四级及以下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提供GB/T37228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证书,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链接及截图,满足得0.5分,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且配备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得0.5分。4.为保证所投项目平台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设备制造商应具备较强的软件开发、生产、服务和管理能力,通过CMMI5(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5级)等级认证证书得0.5分。5.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设备制造商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应用能力以及软硬件产品测试验证能力,能够为所投软硬件产品提供较高的质量保障,并入选国家工信部重点实验室成员名单的,0-3分5企业实力得0.5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核查,否则不得分。0-3分6运营平台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充电运营平台:1.具有充电运营平台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1分;2.充电运营平台具有深度渗透测试报告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深度渗透测试报告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0-2分7规格技术参数响应性所投产品的设备参数全部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得4分。打▲号指标为实质性要求,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带★指标如有负偏离每项扣1分,其它指标如有负偏离每项扣0.5分。(承诺所提供参数为真实数据,并认可中标后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参数与实际不符的,取消中标资格和合同关系,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0-4分8产品演示视频投标人提供120kW一体双枪直流充电机产品的演示视频,时长不超过15分钟。(所提供的视频,制作好后存入U盘,在2024年6月18日17时30分前寄到指定地点: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龙游县中星国际汽车城5栋301-304室天顺招标)。产品演示评分:1.演示客观评价功能:产品支持双枪对同一辆车充电的功能。(0-2分);2.演示客观评价功能:产品支持手动充电的功能便于调试使用,手动充电的电压、电流等参数可设置。(0-2分);3.演示客观评价功能:产品支持接入自备远程运维平台,可通过远程运维平台修改配置参数、实时监测充电信息、获取充电日志及BMS通信日志。提供产品接入主流充电桩app数据平台对接的相关(如特来电、星星充电、国网e充电等)相关视频。(0-2分);0-6分9质保期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每延长1年得1分,最多得3分。(以整机的质量保质期为计算依据)。0-3分10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安装、调试、项目服务方案、实施进度方案、安全保障措施、验收方案等,评审小组根据每小项内容评审,酌情给分。0-4分11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质量管理人员安排、材料质量控制、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和验收方案、成品保护措施;评审小组根据每小项内容评审,酌情给分。0-4分12应急预案措施应急预案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应急处理方案、应急时间响应方案、应急人员配备;评审小组根据每小项内容评审,酌情给分。0-4分13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售后响应时间及时高效、售后保障体系、备品备件价格表;评审小组根据每小项内容评审,酌情给分,备品备件价格表横向对比给分。0-4分14标书关联与质量电子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一一对应,关联定位准确。定位不准确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0-1分)0-1分3.综合评分明细表十一、投标或中标无效情形招标采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或中标无效:1.不符合本次采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提供虚假材料及证明文件的;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5.本招标文件载明属无效处理情形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8.本招标文件提出要求响应而未响应实质性条款(带▲号)的,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第74页共75页10.要求资格性文件、实质性响应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而未提供的;11.投标文件应盖章而未盖章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而未签或漏签字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无效情形的。十二、串通投标情形招标采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十三、废标情形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采购控制价的;4.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第75页共75页龙游经济开发区5G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LYTSGC2024-057委托单位: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机构: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1第四章合同的通用条款46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3第六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66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龙游经济开发区5G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YTSGC2024-0572.项目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5G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00万元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内容、要求。6.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7.合同履约期限:7.1履约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叁年或600万元总预算购完,满足其一则合同终止。7.2单次供货期限要求:每批次采购人通知具备安装条件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2个月内配合协助采购人完成平台对接、系统设置、提现设置等,具备正式投运条件。注:若3年内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采购人可选择终止合同。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第十二条规定;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的账号注册,客服电话:4009980000。方式:投标人通过网上在线获取,潜在投标人登陆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下载。2.供应商按下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投标无效,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办理“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同时办理介质CA锁。完成介质CA锁办理预计2-3个工作日,建议各供应商合理安排办理时间。3.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事宜,注册成功并公示24小时无异议后入库。4.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供应商,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5.CA办理:天谷CA: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07;天谷联系电话:400-087-81986.采购文件下载:6.1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选择采购公告,进入项目,选择“交易前阶段”进入项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选择“交易文件下载”)。6.2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于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在线解密。7.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衢州产交版),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126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联系方式,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8.具体操作指南:详见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9980000、0570-3878007。9.招标公告未显示完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朱泽国联系电话:0570-7258611地址:龙游县金星大道2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女士联系方式:13757013889地址:龙游县中星国际汽车城5栋301-304室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纪工委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570-7018712地址:龙游县金星大道2号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5月2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 5G 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3采购预算600万元4履约期限1.履约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叁年或600万元总预算购完,满足其一则合同终止。2.单次供货期限要求:每批次采购人通知具备安装条件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2个月内配合协助采购人完成平台对接、系统设置、提现设置等,具备正式投运条件。注:若3年内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采购人可选择终止合同。5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6投标有效期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7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8分包不允许,招标文件规定且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除外9投标项及中标规定本项目不分标项。10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11现场勘察不组织,自行踏勘12答疑会不召开1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 1 %计收,项目服务期结束后无违约行为的无息退还。注:1.保函有效期:保函期限自开立之日起至项目服务期结束后30日止。2.履约保证金提供形式: (1)现金缴纳、银行转账;(2)银行保函、保险等金融机构保证保险保单。1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招标,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15行业划分标准及所属行业1.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依法依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详见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18投标报价范围投标单价报价是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的金额,包括货物价款、系统软件、包装、运输、装卸、拆除、搬运、安装调试、人员工资福利等、保险、招标采购费用,以及货到就位检测、技术服务、验收、培训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以及在招标代理服务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不含给电、套管、基座等基础设施)。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最终报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结算货款为最终实际数量乘以中标单价。19投标报价次数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报价处理。2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1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1.形式:电子投标文件2.制作:2.1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qzygjy.com/)﹣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2.2投标文件制作:按照本招标文件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的要求,通过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并加密投标文件。2.3签章: CA 电子签单。3.幅面规格:采用A4纸规格(图页除外)。22投标文件解密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到后,代理机构(或公证人员)宣布开始解密,30分钟内供应商应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解密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身份——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默认自动放弃;2.采购代理机构导入投标文件成功后进入评标流程。23评标委员会共5人组成24资格审查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并认定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条件。已依法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向指定邮箱提交资料的投标人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2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7评审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1楼3号评标室(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28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9成交规定从评审报告提出的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总分排名顺序确定1个成交供应商。30成交结果公示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32联系人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女士 电话:1375701388933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发布网址zfcg.czt.zj.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qzygjy.com/(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34开标特别说明1.开标解密使用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2.因供应商原因(包括供应商自主选择的CA证书、电脑环境、网络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供应商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5产品演示视频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提供120kW一体双枪直流充电机产品的演示视频,时长不超过15分钟。(所提供的视频,制作好后存入U盘,在2024年6月18日17时30分前寄到指定地点: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龙游县中星国际汽车城5栋301-304室天顺招标,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13757013889)。通过顺丰或EMS邮寄的方式寄到指定地点,不接受其他快递邮寄,不接受邮费到付件。二、总则1.编制依据根据《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参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本次采购货物/服务的购买单位。2.2.投标人,是指参加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2.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组织机构),是指在采购活动中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购事宜的机构。2.4.原件,是指原始件(即:资料生成时的原始形态,包括所加盖的印章、相关人员的签字笔迹等均是原始印痕、印迹和行迹)。2.5.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6.投标人公章,是指投标人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2.7.“▲”是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实质性响应的条款,有任何一项缺失或非实质性响应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限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3.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4.回避制度4.1.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6)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2.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4.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质、信誉、荣誉(获奖)、业绩、知识产权、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5.资格审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组织机构不保证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6.语言文字6.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6.2.外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往来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如质疑函、进口产品厂商授权书等),资料提供方应当将其翻译为中文,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对译文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负责。7.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8.保密参与招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9.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10.投标有效期10.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10.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现场勘察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11.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11.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2.知识产权12.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2.2.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2.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2.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3.采购代理费用13.1.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算的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基础上进行下浮取费,标准如下:费 率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30以下按照国家标准费率,不下浮按照国家标准费率,不下浮100以下30-100下浮40%下浮40%100-500下浮60%下浮60%500-1000下浮80%下浮80%1000以上下浮90%下浮90%13.2项目若出现流标或终止采购情形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三、招标文件14.招标文件的构成14.1.招标公告14.2.采购需求14.3.投标人须知14.4.评审办法14.5.合同签订与合同范本14.6.投标文件格式14.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1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5.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5.3.投标人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截止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15.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的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四、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组成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做出实质性响应,保证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16.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内容组成(下称投标文件),其中▲16.2.1.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3)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4)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5)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注:以上资格文件为通过式评审,如有缺少或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6.2.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评分索引表;(2)投标人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3)体系体系认证证书情况;(4)企业资质情况;(5)企业实力情况;(6)运营平台情况;(7)投标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响应,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8)产品演示视频情况;(9)投标人项目质保期期限承诺;(10)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11)投标人项目质量保证措施;(12)投标人项目应急预案措施;(13)投标人项目售后服务方案;(1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16.2.3.价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3)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5)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7.投标报价17.1.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17.2.投标报价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4.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均不子接受。18.投标文件编制18.1.投标文件形式、制作、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按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投标文件组成等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2)应当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字迹工整、格式规范、编排有序,逐页编目编码,否则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招标文件提供固定格式的,投标人须按照固定格式制作投标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8.2.▲签章:招标文件注明需签字盖章部位、资格、商务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及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位置和澄清说明函等均须采用CA电子签章。19.投标文件加密和提交19.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提交: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2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需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时,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经补充、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重新传输提交,且符合规定。20.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21.开标时间及地点21.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1.2.支持网上远程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参加。随时关注评审进度,如在评审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否则视同认可评审结果,不得对评审过程及评审结果提出质疑。22.开评标程序22.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因非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工作人员将开启该投标人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工作。22.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开标时间后,投标人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2)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结果。(3)对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在系统上公开商务技术评审及得分结果。(4)在系统上开启投标人报价。(5)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6)在系统上公开最终得分。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2.3.开标会结束。六、评标23.评标投标文件评审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四章的规定进行。七、定标24.确定中标供应商24.1.中标供应商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2.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24.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4.4.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供应商:(1)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中标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在符合法律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25.中标通知书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公告中标结果。2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须于2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缴回),由排名之后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替补,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4.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八、询问、质疑、投诉26.询问2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7.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采购人拒绝受理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27.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7.4.质疑提出起算日期(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或者公告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且应当在开标时间前24小时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受理。(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计算。(4)投标人逾期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子受理和答复。27.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或者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九、投标纪律要求29.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29.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29.4.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9.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29.6.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9.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29.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9.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29.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29.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十、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30.小微企业30.1.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条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招标,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依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30.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0.3.中小企业行划分标准和对应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4.不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情形(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属于企业。参加货物采购项目,其提供的货物属于中小企业制造的,可以享受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参加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31.监狱企业31.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1.2.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精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十一、采购政策约定条款如多家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属于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诉规定处理。十二、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为满足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当前及接下来3年新建、改建、扩建、技改等项目的生产、生活需要,需要集中采购一批智能充电桩整机,采购数量为预估,根据实际项目需要分批提货并结算。交货地点在衢州龙游经济开发区各项目所在地,整个项目报价须包括裸机设备及内置系统软件、配合软件调试费、材料运输费、安装费、装卸费、技术资料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不含给电、套管、基座等基础设施。2.预算金额:600万元。3.合同期限:3.1履约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叁年或600万元总预算购完,满足其一则合同终止。3.2单次供货期限要求:每批次采购人通知具备安装条件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2个月内配合协助采购人完成平台对接、系统设置、提现设置等,具备正式投运条件。注:若3年内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采购人可选择终止合同。二、采购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技术参数推荐品牌单价最高限价(元/台)120KW双枪充电桩1.功率:120KW2.电压范围:300~1000VDC3.≧7寸液晶触摸屏4.扫码、APP5.以太网/4G(可选)6.12V辅助电源(详见一体式直流充电桩技术指标)玖行、奥能、车电网4200060kW双枪充电桩1.功率:60KW2.电压范围:300~1000VDC3.≧7寸液晶触摸屏4.扫码、APP5.以太网/4G(可选)6.12V辅助电源(详见一体式直流充电桩技术指标)玖行、奥能、车电网2900060kW单枪充电桩1.功率:60KW2.电压范围:300~1000VDC3.≧7寸液晶触摸屏4.扫码、APP5.以太网/4G(可选)6.12V辅助电源玖行、奥能、车电网2656030KW交流充电桩1.功率:30KW2.电压范围:300~1000VDC3.≧7寸液晶触摸屏4.扫码、APP5.以太网/4G(可选)6.12V辅助电源(详见一体式直流充电桩技术指标)默认立柱式,若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安装壁挂式,减少3000元/台。玖行、奥能、车电网190007KW交流充电桩新款板载集成塑胶桩,4G扫码充电,带立柱,带4.3寸触摸屏(详见交流充电桩技术指标)默认立柱式,若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安装壁挂式,减少250元/台。玖行、奥能、车电网19906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站 10路豪华型充电桩输入工作电压:AC100-220V/50-60HZ最大负载总功率:7KW(可扩容)待机功率:3W设备输出路数:10路单通道输出电压:AC180V-250V/50-60HZ同步输出单通道输出电流:5A(可设置)通信方式:4G/NB-I0T/以太网口(选配》,默认4G支付方式:支付宝、微信、刷卡(可外接投币器)工作温度: -20℃-80℃工作湿度:20%-80%RH安全保护全金属外壳、过载、短路、润中、过流。充满自停采购范围:含立柱、支架、出线电线、出线插座等报备安装附件。需要10个插座的安装位置,每两个插座的间距不得小于60cm,停车区域不得小于700cm*250cm,充电桩设备建议离地高度1米5,电表也尽量安装较高的位置,避免儿童触碰;12807管理软件及系统在充电桩使用寿命内,终生免费提供管理系统及管理软件;免收软件使用费、软件常规升级费、数据存储费、数据导出费等;若充电桩所在停车场停车收费,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与停车收费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对采购人的系统提现行为,软件方免收提现费,可扣除千分之6以内的渠道通道费(用于支付给支付宝、微信等),相应费用应向采购人开具发票。08流量费设备报价含第一年流量费;后续流量费按每年每台的费用报价。50元/台/年注:1.以上涉及的品牌仅为推荐,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推荐品牌相当的产品参与。▲2.以上表格中1-5项,须统一品牌。三、技术要求1.技术参数要求1.1充电设备技术要求1.1.1充电设备应满足本地电网电力系统的要求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号标准名称GB/T2421.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GB/T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A:低温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B:高温GB/T2423.4-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GB/T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2423.55-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环境测试实验Eh:锤击试验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797.5-2008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Z17625.6-2003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GB/T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3-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17626.4-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7626.5-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17626.11-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GB/T29317-201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29318-2012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GB/T29316-201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NB/T33001-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33008.1-2018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GB/T18487.1-2015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18487.2-2017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GB/T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20234.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234.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34657.1-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1部分:供电设备注:国家、省、市有更新的标准规范的以最新的为准。1.1.2功能规范1.1.2.1充电控制功能充电机应具备自动充电控制功能,可具备手动充电控制功能。充电机采用手动充电控制时,应具有明显的操作提示信息,仅限于专业人员在特殊情况下对充电机设备进行调试或维护时使用。1.1.2.2人机交互功能充电机显示下列状态信息:(1)充电机的运行状态指示:待机、插枪、充电、告警。(2)具有手动充电控制功能的充电机应显示人工输入信息。充电机显示下列信息:(1)电池当前荷电状态(stateofcharge,SOC)、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充电功率;(2)己充电时间、己充电电量、己充电金额。1.1.2.3启动与停机功能交流充电桩支持的启动方式:离线支持刷卡、密码启动方式;联网支持APP、小程序、刷卡启动方式。交流充电桩支持的停机方式:自动充满停机、达到限定金额停机、客户端手动停机、急停停机、刷卡停机。1.1.2.4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充电机采用GB/T18487.1-2015附录B中规定的充电模式4和连接方式C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充电接口应满足GB/T20234.1-2015和GB/T20234.3-2015的规定。1.1.2.5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功能充电机应具有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CAN接口,获得电池管理系统的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通信协议应能满足GB/T27930-2015的规定。1.1.2.6主动防护过充设计具备主动监测电动汽车BMS运行状态、电池特性参数及充电机自身的运行状态等功能。通过输入输出保护、通信保护、充电过程保护、功能性保护方面内容,主动诊断并处理故障和异常,实现电动汽车充电过程的主动防护。1.1.2.7充电控制(1)具备VIN自动识别充电:通过插枪,自动识别车辆BMS传回的VIN码,集中控制器识别正确,自动启动充电或遵循后台设置的启动充电时间,自动启动;充电结束后,自动停止,充电未结束时,通过手机、PAD、PC等终端,可直接选择充电枪,终止充电。(2)定时充电功能:可以自动或手动设置充电时间,充分利用低谷电价,降低运营成本。(3)智能充电功能;区域组网,本地所有充电机协同,智能错峰充电。1.1.2.8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功能充电机应具有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CAN接口,获得电池管理系统的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通信协议应能满足GB/T27930-2015的规定。1.1.2.9计量功能1.1.2.10充电机采用直流侧计量,应具有对每个充电接口输出电能进行计量的功能。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相关要求。精确度等级1.0级,电能计量装置具备1个RS485接口,通信协议遵循《DL/T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技术要求。充电机须具备电表校验异常功能。当充电机的电表校验发生异常时,充电机应能进行告警。错峰充电设置功能具有通过界面设置错峰充电时间段,包括高价、低价、平价三个时间段进行充电的功能。1.1.2.11通信功能配置4G通讯模块,采用4G通讯流量卡连接网络,手机APP、PAD、PC登陆云平台进行充电状态的监控、查询及控制功能。受后台通讯频次与数据要求,配置流量卡具备每月不低于500M流量/桩,每个车位可单独计量、计费、通信,流量卡由投标人提供,自行计入成本,通讯运营商的选择根据充电站所在位置选择网络较好的运营商,由采购人在下单时提供。自行配置工业级无线路由器(全网通通信模块,兼容4G/3G/2G频段,有线加无线双网互备)。1.1.2.12远程运维为保证充电机运维售后的及时性,充电机应具备以下功能:(1)充电机的软件系统具备远程升级能力;(2)充电机应具有可以通过远程进行设置相关参数的功能;(3)充电机应能够实现远程监控故障,并进行设备软件维护。1.1.2.13开门断电功能充电机应在开门有裸露电气部分的门位置安装信号开关,当在充电前或充电中开门时,其信号开关应将信号传至总开关,并执行断开交流电源动作,以保证人身安全。1.1.2.14倾斜断电功能当充电机在充电前或充电中,遭受由于外部因素造成的倾斜时(倾斜角度大于5度),充电机应立即断电,以保证人身安全。1.1.2.15辅助检修功能充电机具有柜内220V维护插座,便于后期现场运维检修。1.1.2.16掉电检测功能具有掉电后维持10秒供电,记录掉电故障,保存数据。1.1.2.17备份存储自动上传本地系统自动备份离网数据,并实现上传。并且具有U盘鉴权能力,具有通过有加密的特殊U盘才能进行软件升级和拷贝数据的功能。1.1.2.18锁止功能充电枪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具有枪头锁止功能,防止充电过程中意外拔枪,当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充电机应不能启动充电或立即停止充电。1.1.2.19GPS定位功能具有定位设备所在地理位置,并记录信息,定位精度小于200m。1.1.2.20扩展功能为适应特定场景用户的需求,所供充电桩设备应支持预留扩展地锁功能,车牌识别功能,无需更换充电桩设备。1.1.3交流充电桩技术指标1.1.3.1技术要求额定功率:7kW充电枪线长度:≥5m额定电压:单相220V输出额定电流:32A1.1.3.2充电枪数量:11.1.3.3安装方式:落地式或立柱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支付方式:扫码、刷卡。1.1.3.4▲防护等级:IP65(1)技术参数①环境条件环境温度:-20℃~50℃;相对湿度:5%~95%;海拔高度:≤2000m;大气压强:80kPa~110kPa。②电源条件电源电压:单相220V±20%;电源频率:50Hz±1Hz。③额定电压单相220V。④额定电流32A。⑤结构形式落地式充电桩:桩体采用落地安装方式;⑥输出形式每台交流充电桩配置1套交流充电接口。(2)功能要求①计量功能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国家计量器具鉴定相关要求。②人机交互功能充电桩应能显示各状态下的相关信息,包括电源、充电、故障状态指示及报警信息等。具备扫码、刷卡启动充电。信息显示字符清晰、完整,应不依靠环境光源即可辨认。通信功能,支持4G通讯、有线通讯功能。③保护功能充电桩的安全性要求应满足GB/T18487.1-2015附录A中对应的描述和要求。充电桩的电源回路应具备带负载可分合的开关电器。充电桩的电源回路应安装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充电桩的电源回路应具备防雷保护功能,并且符合GB/T17626.5-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冲击)抗扰度试验试验等级:3级的要求。充电桩应具备急停开关,能实现在充电过程中100ms内紧急切断输出电源。在充电过程中出现连接异常时,充电桩应立即(100ms内)自动切断输出电源。在停止充电时,充电桩应保证输出电源回路处于断开状态。额定充电电流大于16A的充电桩,供电插座应设置温度监控装置,供电设备应具备温度监测和过温保护功能。剩余电流保护器宜采用A型。充电桩应具备保护接地导体连续性的持续检测功能,在失去保护接地导体连续性的情况下,应在100ms内切断输出电源。④自检功能充电桩应具备自检及故障报警功能。⑤锁止功能交流充电电流大于16A时,供电接口插座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具有锁止功能,该锁止功能应符合GB/T20234.1的相关要求。防止充电过程中的意外断开。当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或电动汽车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⑥远程升级配置通讯模块,充电机烧写程序可通过联网后通过监控运维平台控制,远程一键升级,远程更新所有通信协议,以及新国标更新等带来的控制模式升级。⑦其他必要功能充电桩应具备充电枪头锁止保护功能,防止充电桩非充电状态下被拔枪的情况出现;⑧预留扩展地锁功能为适应特定场景用户的需求,所供充电桩设备应支持预留扩展地锁功能,车牌识别功能,无需更换充电桩设备。(3)性能要求①环境防护要求IP防护等级:充电桩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室外)的规定。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充电桩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具有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保证充电桩在潮湿、盐雾环境下正常运行。防锈(防氧化)保护:充电桩铁质外壳和暴露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用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防氧化处理。②电击防护要求充电桩的电击防护要求应符合GB/T18487.1-2001中第9章的要求。▲③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充电桩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额定绝缘电压Ui(V)电气间隙(mm)爬电距离(mm)Ui≤6033300<Ui≤700810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④绝缘性能要求绝缘电阻:用开路电压为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规定电压的测试仪器测量,充电桩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应大于等于10MΩ。工频耐压:充电桩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所规定历时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冲击电压:充电桩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额定绝缘电压Ui(V)绝缘电阻测试仪器的电压等级(V)工频耐压试验电压(kV)冲击耐压试验电压(kV)≤602501.0(1.4)160<Ui≤3005002.0(2.8)5300<Ui≤70010002.5(3.5)12注: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⑤高低温和湿热性能低温性能:按GB/T2423.1-2008中试验Ad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2.4.1.1规定的下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桩,充电桩应能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2小时后,在试验环境下通电检查充电桩各项功能应正常。高温性能:按GB/T2423.2-2008中试验Bd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2.4.1.1规定的上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桩,充电桩应能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2小时后,在试验环境下通电检查充电桩各项功能应正常。湿热性能:按GB/T2423.4-2008中试验D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40±2)℃,循环次数为2次,在试验结束前2h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检测,其中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介电强度按表3规定值75%施加测量电压。试验结束后,恢复至正常大气条件,通电检查充电桩各项功能应正常。⑥机械强度按GB/T2423.55-2006规定的方法用弹簧锤进行机械强度试验,撞击能量为0.7J。试验结束后,检查充电桩壳体没有损坏或损坏时不触及带电部件及影响交流充电桩的使用,操作机构没有损坏,绝缘材料的敷层和护套没有损坏。⑦电磁兼容静电放电抗扰度:充电桩应能承受GB/T17626.2-2006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充电桩应能承受GB/T17626.3-2006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充电桩应能承受GB/T17626.4-2008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浪涌(冲击)抗扰度:充电桩应能承受GB/T17626.5-2008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充电桩应能承受GB/T17626.11-2008中第5章规定的电压试验等级在0%、40%、70%的额定工作电压的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传导和辐射发射限值要求:充电桩的电源端口应符合传导发射限值规定,外壳端口应符合辐射发射限值规定。传导发射限值频率范围(MHz)发射限值dB(μV)频率范围(MHz)准峰值平均值0.15~0.5(不含0.5)79660.5~307360辐射发射限值频率范围(MHz)在10m测量距离处辐射发射限值dB(μV/m)频率范围(MHz)准峰值30~23040230~1000(不含230)47(4)其它要求①充电连接装置交流充电桩可采用GB/T18487.1-2015附录A中规定的充电模式3和连接方式A、B、C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采用三相供电且电流大于32A时,应采用连接方式C。充电接口应满足GB/T20234.1-2015和GB/T20234.2-2015的规定。当交流充电桩提供GB/T20234.1-2015规定的连接方式A、B所适用的供电插座时,不提供充电电缆。供电插座的功能、结构尺寸应符合GB/T20234.2-2015的规定,技术性能应满足GB/T20234.1-2015的规定。当交流充电桩提供GB/T20234.1-2015规定的连接方式C所适用的充电电缆和车辆插头时,车辆插头的功能、结构尺寸应符合GB/T20234.2-2015的规定,技术性能应满足GB/T20234.1-2015的规定。②充电桩体桩体应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尚,与安装地点周边环境相协调。桩体的非接触刷卡区域应具备良好感应效果。桩体内部线束,应排布整齐、规整,标识清楚,捆扎牢固。桩体内元器件应布局合理,易耗易损元件方便更换。桩体安装于户外时,应便于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日常维护。桩体应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桩体表面涂覆色泽层应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桩体结构设计及安装应具备防盗能力。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结构上应防止操作人员触及带电部件。人机交互的操作按键或显示界面应设置在便于人操作和查看的位置。③可靠性指标交流充电桩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大于等于17520h。(5)标准技术参数表序号名称项目单位标准参数值1交流充电桩交流输入电压V单相220:176~2642交流充电桩交流电源频率Hz50±13交流充电桩输出功率kW7kW4交流充电桩输出额定电流A32A5交流充电桩漏电保护装置mA≤30(A型)6交流充电桩机械强度J0.77交流充电桩静电放电抗扰度3级8交流充电桩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3级9交流充电桩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3级10交流充电桩浪涌(冲击)抗扰度3级11交流充电桩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GB/T17626.1112交流充电桩待机功耗W<513交流充电桩噪声dB<4014交流充电桩充电接口满足GB/T20234.1-2015GB/T20234.2-201515交流充电桩支付方式扫码充电、刷卡充电16交流充电桩充电方式自动充满、按金额、电量、时间充电17交流充电桩介电强度≥2000V18交流充电桩漏电流≤3.5MA19交流充电桩▲防护等级≥IP6520交流充电桩通信接口RS485或CAN或以太网1.1.4一体式直流充电桩技术指标1.1.4.1技术参数(1)环境条件环境温度:-20℃~50℃;相对湿度:5%~95%;海拔高度:≤2000m,2000m以上降额输出;大气压强:80kPa~110kPa;(2)电源条件交流输入电压:380V±15%;交流电源频率:45HZ~65HZ。(3)输出电压和额定功率直流输出电压:200V—1000V;恒功率段300V—1000V。额定功率:单模块额定输出功率≥20kW。(4)低压辅助电源充电机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辅助电源,且具备过负荷、过压、过温保护功能。1)辅助电源电压:12V2)充电机辅助电源满足GB/T18487.1-2015和Q/GDW1594-2014中的要求3)纹波峰值系数:≤±1%。(5)待机损耗整机待机损耗小于等于N*30W。(N表示车辆接口数量)1.1.4.2结构要求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基本构成包括:充电模块、配电单元、控制单元、人机交互单元、计量单元、充电接口等,充电机左、右、前开门,可支持靠墙安装。(1)结构形式一体式直流充电机,柜体带有A、B两把枪。(2)外壳要求充电机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可靠性高,充电机钣金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钣金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老化处理。1.1.4.3功能要求(1)充电控制功能充电机应具备自动充电控制功能,可具备手动充电控制功能。充电机采用手动充电控制时,应具有明显的操作提示信息,仅限于专业人员在特殊情况下对充电机设备进行调试或维护时使用。(2)人机交互功能充电机显示下列状态信息:①充电机的运行状态指示:待机、插枪、充电、告警。②具有手动充电控制功能的充电机应显示人工输入信息。充电机显示下列信息:①电池当前荷电状态(stateofcharge,SOC)、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充电功率;②己充电时间、己充电电量、己充电金额。充电启动方式设定充电机支持离线运行和联网运行,多种启动方式可选。离线支持刷卡、密码启动方式;联网支持APP、小程序、刷卡启动方式。(4)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充电机采用GB/T18487.1-2015附录B中规定的充电模式4和连接方式C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充电接口应满足GB/T20234.1-2015和GB/T20234.3-2015的规定。(5)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功能充电机应具有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CAN接口,获得电池管理系统的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通信协议应能满足GB/T27930-2015的规定。(6)主动防护过充设计具备主动监测电动汽车BMS运行状态、电池特性参数及充电机自身的运行状态等功能。通过输入输出保护、通信保护、充电过程保护、功能性保护方面内容,主动诊断并处理故障和异常,实现电动汽车充电过程的主动防护。(7)充电控制①具备VIN自动识别充电:通过插枪,自动识别车辆BMS传回的VIN码,集中控制器识别正确,自动启动充电或遵循后台设置的启动充电时间,自动启动;充电结束后,自动停止,充电未结束时,通过手机、PAD、PC等终端,可直接选择充电枪,终止充电。②定时充电功能:可以自动或手动设置充电时间,充分利用低谷电价,降低运营成本。③智能充电功能;区域组网,本地所有充电机协同,智能错峰充电。(8)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功能充电机应具有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CAN接口,获得电池管理系统的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通信协议应能满足GB/T27930-2015的规定。(9)计量功能充电机采用直流侧计量,应具有对每个充电接口输出电能进行计的功能。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相关要求。精确度等级1.0级,电能计量装置具备1个RS485接口,通信协议遵循《DL/T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技术要求。充电机须具备电表校验异常功能。当充电机的电表校验发生异常时,充电机应能进行告警。(10)错峰充电设置功能具有通过界面设置错峰充电时间段,包括高价、低价平价三个时间段进行充电的功能。(11)通信功能配置4G通讯模块,采用4G通讯流量卡连接网络,手机APP、PAD、PC登陆云平台进行充电状态的监控、查询及控制功能。受后台通讯频次与数据要求,配置流量卡具备每月不低于500M流量/桩,每个车位可单独计量、计费、通信,流量卡由投标人提供,自行计入成本,通讯运营商的选择根据充电站所在位置选择网络较好的运营商,由采购人在下单时提供。自行配置工业级无线路由器(全网通通信模块,兼容4G/3G/2G频段,有线加无线双网互备)。(12)远程运维为保证充电机运维售后的及时性,充电机应具备以下功能:①充电机的软件系统具备远程升级能力;②充电机应具有可以通过远程进行设置相关参数的功能;③充电机应能够实现远程监控故障,并进行设备软件维护。(13)开门断电功能充电机应在开门有裸露电气部分的门位置安装信号开关,当在充电前或充电中开门时,其信号开关应将信号传至总开关,并执行断开交流电源动作,以保证人身安全。(14)倾斜断电功能当充电机在充电前或充电中,遭受由于外部因素造成的倾斜时(倾斜角度大于5度),充电机应立即断电,以保证人身安全。(15)辅助检修功能充电机具有柜内220V维护插座,便于后期现场运维检修。(16)掉电检测功能具有掉电后维持10秒供电,记录掉电故障,保存数据。(17)备份存储自动上传本地系统自动备份离网数据,并实现上传。并且具有U盘鉴权能力,具有通过有加密的特殊U盘才能进行软件升级和拷贝数据的功能。(18)锁止功能充电枪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具有枪头锁止功能,防止充电过程中意外拔枪,当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充电机应不能启动充电或立即停止充电。(19)GPS定位功能具有定位设备所在地理位置,并记录信息,定位精度小于200m。(20)扩展功能为适应特定场景用户的需求,所供充电桩设备应支持预留扩展地锁功能,车牌识别功能,无需更换充电桩设备。1.1.4.4耐气候环境要求(1)防护等级充电机的柜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室外)的规定。(2)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关键器件充电模块、辅源采用全灌胶工艺。(3)防锈(防氧化)保护充电机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4)防风保护充电机应能承受GB/T4797.5-2008中规定的不同地区最大风速的侵袭。1.1.4.5防护要求(1)允许温度①在40℃环境温度下,充电机可用手接触部分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金属部分,50℃;——非金属部分,60℃。②可以用手接触但不必紧握的部分,在同样条件下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金属部分,60℃;——非金属部分,85℃。(2)电击防护充电机的电击防护应符合GB/T18487.1-2015中第7章的要求。(3)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充电机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的规定。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额定绝缘电压Ui(V)电气间隙(mm)爬电距离(mm)Ui≤603.03.060<Ui≤3005.06.0300<Ui≤7008.010.0700<Ui≤95014.020.0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3:小母线、汇流排或不同级的裸露的带电导体之间,以及裸露的带电导体与未经绝缘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小于20mm。(4)接地要求充电机的接地要求应能满足以下的规定:①充电机金属壳体应设置接地螺栓,其直径不得小于6mm,并应有接地标志。②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隔板、电气元件的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手柄等均应有效接地,连续性电阻不应大于0.1Ω。③充电机的门、盖板、覆板和类似部件,应采用保护导体将这些部件和充电机主体框架连接,此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④接地母线和柜体之间的所有连接应躲开(或穿透绝缘层)喷漆层,以保证有效的电气连接。1.1.4.6绝缘性能(1)绝缘电阻用开路电压为规定电压的测试仪器测量,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Ω。(2)工频耐压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所规定历时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3)冲击电压充电机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额定绝缘电压Ui(V)绝缘电阻测试仪器的电压等级(V)工频耐压试验电压(kV)冲击耐压试验电压(kV)≤602501.0(1.4)160<UI≤3005002.0(2.8)±2.5300<UI≤70010002.4(3.36)±6700<UI≤95010002×UI+1.0(2.8×UI+1.4)±6注: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1.1.4.7安全要求充电机的安全性要求应满足GB/T18487.1-2015附录B中对应的描述及技术参数要求。(1)充电机应具备电源输入侧的过压保护和欠压保护。(2)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压保护。(3)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电流和短路保护。(4)充电机的绝缘检测功能应与车辆绝缘检测功能相配合。(5)充电过程中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充电机应能在100ms内断开直流输出接触器,且直流输出电压应在1s内下降至60V以下。启动急停开关;控制导引故障。充电机在启动充电时应人工确认启动。充电机应具备限制冲击电流功能,冲击电流不应超过额定输入电流的110%。充电机应具备电池反接保护功能。充电机在自动充电前,应具有电池电压检测功能。充电机在充电过程中应具有防止充电连接器意外脱落的锁止装置,直流充电时,车辆接口应具有锁止功能,该锁止功能应符合GB/T20234.1的相关要求。车辆插头端应安装机械锁止装置,供电设备应能判断机械锁是否可靠锁止。车辆插头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电子锁处于锁止位置时,机械锁应无法操作,供电设备应能判断电子锁是否可靠锁止。当机械锁或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直流充电车辆接口锁止装置工作示例参见GB/T18487.1-2015附录C。充电过程中BMS传递的SOC/V/I/VcellMax/Tempture这些信息维持不变超过3分钟保护。充电机应具备防止电池电流倒灌功能。充电机应具备预充电功能。当充电机检测到电动汽车直流接触器闭合后,充电机应检测电池端电压;充电机检测到电池端电压后需进行预充,将功率模块输出电压升到与电池端电压测量值之差小于10V后,方可闭合充电机输出接触器。充电机在每个充电周期内进行接触器触点烧结检测。当检测到接触器触点出现粘连的情况后,充电机不得继续工作。充电机必须保证充电机输出接触器闭合发生在车辆直流充电接触器闭合之后,其时间间隔不得低于500ms。充电机在充电停止状态下,应保证直流输出回路处于断开状态。1.1.4.8温升正常试验条件下,交流输入为额定值,在额定负载下长期连续运行,充电机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的温升不应超过中的规定。充电机各部件极限温升部件或器件极限温升(K)功率开关器件70整流变压器、电抗器(B级绝缘绕组)80与半导体器件的连接处55与半导体器件的连接处的塑料绝缘线25母线连接处铜与铜5050铜搪锡——铜搪锡601.1.4.9高低温和湿热性能(1)低温性能试验温度为规定的下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测试充电机的稳压精度应≤±0.5%。(2)高温性能试验温度为规定的上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测试充电机的稳压精度应≤±0.5%。(3)湿热性能按GB/T2423.4-2008中试验D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40±2)℃,循环次数为2次,在试验结束前2h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检测,其中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介电强度按规定值的75%施加测量电压。试验结束后,恢复至正常大气条件,通电后检查充电机各项功能应正常。1.1.4.10机械强度按GB/T2423.55-200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剧烈冲击能量为20J(5kg,在0.4m)。试验结束后,充电机的IP等级不受影响,绝缘性能不应降低,门的操作和锁止点不应损坏。1.1.4.11充电输出参数、电磁兼容、可靠性要求序号名称项目单位技术参数要求1直流充电机交流输入电压V三相380:323~4372直流充电机交流电源频率Hz50±13直流充电机交流输入电流A3044直流充电机输入功率因数≥0.995直流充电机直流电压调节范围V200—1000V6直流充电机充电模块功率kW≥207直流充电机电压设定误差%≤±0.5%8直流充电机电流设定误差≤±0.3A(输出电流<30A)≤±0.5%(输出电流≥30A)9直流充电机稳压精度%≤±0.5%10直流充电机稳流精度%≤±0.5%11直流充电机纹波系数%峰值:≤±1%12直流充电机输入冲击电流A≤110%额定输入电流13直流充电机效率%≥95%14直流充电机噪声dB6515直流充电机静电放电抗扰度4级16直流充电机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3级17直流充电机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4级18直流充电机浪涌(冲击)抗扰度4级19直流充电机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3级20直流充电机谐波电流限值要求(THD)%≤521直流充电机充电机结构形式一体式22直流充电机有源功率因数校正电路%带23直流充电机直流输出接口GB/T20234.3-201524直流充电机平均无故障时间h≥26280h25尺寸≤700×550×1600 mm(W×D×H)1.1.4.12充电机要求要求充电枪在非充电状态下,整体不带电,拔下充电枪,就地充电装置没有任何电源,插入充电枪、认证信息后通电,无安全隐患。①充电机应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尚,与安装地点周边环境相协调。②充电机内部线束,应排布整齐、规整,标识清楚,捆扎牢固。③充电机内元器件应布局合理,易耗易损元件方便更换。④充电机安装于户外时,应便于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日常维护。⑤充电机应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⑥充电机表面涂覆色泽层应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⑦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结构上应防止操作人员触及带电部件。1.1.5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刷卡机,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1.1.6直流充电终端技术要求1.1.6.1结构要求充电桩终端挂有充电枪线,枪线长度不小于5米,载流能力250A,电力主缆不低于80mm²。1.1.6.2耐热检验在温度85±3℃环境中保持24h,试验后产品不发生任何形变。1.1.6.3耐燃检验外壳对点燃和火焰蔓延应是具备抵抗力的:外壳承受GB/T5169.11的灼热丝试验,试验温度为850℃,厚度应取外壳的最薄厚度或以实际测量的最薄厚度为准,不起燃。外壳承受GB/T5169.16的垂直燃烧试验,其燃烧等级需达到V-0/1.5mm。1.1.7充电运营管理平台技术要求1.1.7.1总则按业务需求交付各功能模块服务,满足运营、运维、财务管理需求;提供系统数据接口,实现与现有运行系统、未来规划系统的互联互通;提供充电桩与平台交互系统,实现接入多家充电桩设备;提供后期维护及需求迭代,能够根据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向上向下兼容新技术和新的业务场景;提供完善的数据分析能力,通过数字可视化技术实现业务数据的多维分析。监控管理系统实现如下功能:1)运行状态实时监视;2)充电桩远程停止;3)事件管理与查询;4)报表统计;5)充电记录;6)关注微信小程序,完成充电桩位置查询、充电方式选择、充值、缴费等功能,支持微信扫码支付。7)系统能够支持车主扫码即时充电立即退款模式。8)分账功能,充电结算费用支持银行清分系统自动转到运营商账户(提供清分银行合作说明及功能截图)。1.1.7.2技术要求类型要求操作系统1.类Unix操作系统统一用CentOS7.2以上2.Windows操作系统统一用windowsserver2012以上中间件及数据库1.关系、非关系型数据库选用范围:MySQL、MongoDB、PostgreSQL、SQLserver。2.搜索用es3.消息队列使用kafka、RabbitMQ4.缓存使用redis其他1.必须使用微服务架构,满足未来充电桩体量的支撑2.系统需要具备高可用能力,保证7*24小时连续运行3.需要提供详细的外部接口文档4.订单数据存储永久保存5.上线前需要对整套系统进行压测6.系统需有备份能力,并提供应急预案1.1.7.3功能要求投标方案必须包含充电桩日常运营管理、用户管理、财务管理、安全合规管理、服务管理、报表分析等模块,具体见下表清单。功能模块项目描述运营管理站点管理新增、编辑、删除充电站地址、图片、经纬度等基本资料,管理站点运营状态、服务项目等。运营管理充电桩管理新增、编辑、删除充电桩配置,每个站点可配置不同的厂家硬件参数等。运营管理充电卡管理新增、编辑、删除、冻结充电卡,支持与车辆、用户进行绑定。运营管理车辆管理新增、编辑、删除车辆,支持与VIN、个人用户、企业进行绑定,提供车辆信息的导出功能。运营管理价格管理可根据需要,针对不同用户群制定价格策略,可定时、定站、定客户来定价。价格策略可绑定至电站。设备控制及监控充电桩控制方式支持APP、小程序、VIN、刷卡等方式实现控制充电。设备控制及监控充电桩状态监控通过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可实时查看充电中状态,如:实时电流、实时电压、实时功率、需求功率、车牌号等信息。设备控制及监控充电桩远程控制通过后台web系统远程控制充电桩启停、远程断电。设备控制及监控视频监控通过后台web系统可远程实时监控充电站现场图片、视频信息。设备控制及监控监控地图在web系统以地图形式展现所有站点分布情况,可快速通过监控地图了解每个站点的基础信息。设备控制及监控单站点监控在web系统以地图形式展现单站点情况,可快速了解单站点的基础信息、充电桩实时状态数据等。运营管理站点管理支持企业客户的新增、删除、人员管理;可对企业客户关联账户进行分类,分为现金账户和信用账户,现金账户可通过web系统实现充值退款,信用账户可通过web系统实现信用额度授权、调整、账单管理。运营管理充电用户组管理支持将一类个人充电用户和企业用户设置为用户组,面向用户组可设置相应的收费策略。运营管理个人充电用户管理可通过web系统实现充值退款的管理。安全合规管理充电安全防护分析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对所有充电订单、车型的充电安全防护分析,能够给出专业的分析报告,并依托线上工具(如钉钉)对异常情况进行实时提醒。安全合规管理充电安全防护管理支持按照电站、车辆、车型、客户等维度限制SOC,或直接拉入黑名单,实现安全管控。安全合规管理故障预警通过web系统可实现对充电桩的故障、充电异常进行实时监控,并且支持弹窗、声音提醒。安全合规管理故障工单当设备发送故障、充电发生故障时,生成工单,发送运维人员,实现闭环管理。安全合规管理报文查看通过web系统可以查看设备运行报文,充电过程报文,运维人员可以通过报文,快速定位问题。报表分析充电订单报表通过web系统可以查询导出实际发生充电订单、失败订单情况报表,并能够按照尖峰平谷的价格策略分别进行统计车辆充电情况和单笔订单的充电情况。报表分析运营报表通过web系统查询导出所有电站的基本信息报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运营状况、历史充电信息、电站利用率、终端利用率等分析,并提供报表查询导出功能。报表分析运维报表通过web系统查询导出设备故障信息报表、电站失败率情况报表、离网信息报表等。报表分析财务报表通过web系统查询导出账户充值退款明细报表、充电订单结算报表、信用账单报表等。报表分析数据分析按照公司和单站,可视化查询运营、运维情况:例如:充电量、利用率、收费情况、运营能力、24小时功率分析情况、站点功率满足情况、可用率、失败率、工单情况、预警情况等。展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饼状图、矩形图、条形图、折线图、面积图等。系统管理用户注册支持新用户通过web系统进行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系统管理用户授权支持通过web系统对用户进行数据权限、功能权限、按钮权限的自定义授权。系统管理系统界面自定义支持通过web系统自定义所展现的登录界面图片、系统名称、系统图标、电站图标、首页界面图片等。系统管理用户审计管理员可通过web系统查看其他用户访问情况,例如:用户名称、访问信息、访问系统功能名称、操作情况等。三、商务要求1.质保期:质保期不得少于贰年,(自验收使用之日起计,按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自验收之日起算。2.履约期限及单次供货期限要求2.1履约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叁年或600万元总预算购完,满足其一则合同终止。2.2单次供货期限要求:每批次采购人通知具备安装条件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2个月内配合协助采购人完成平台对接、系统设置、提现设置等,具备正式投运条件。注:若3年内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采购人可选择终止合同。3.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分批采购,分批结算,按实支付。每次供货后的货款,采用分批的方式进行结算,并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中标的单价结算货款。中标单价=单价最高限价(元)×中标折扣率(%)。采购人于每批次货物安装、验收、调试通过后且收到中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如中标人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中标人承担。4.检测与验收4.1充电桩安全要求及试验规范国家标准依照现行《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及试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9752-2021)执行,如国家最新标准的,按照最新标准执行。4.2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后,依照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采购法、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技术要求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验收,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5.安全责任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施设备须确保绝对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中标供应商承担,并承担经济损失,采购人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四、其它要求1.本项目按照采购人需求,投标人硬件及软件支持且免费提供向采购人指定或另行采购的主流充电桩app数据平台对接(如特来电、星星充电、国网e充电等)。2.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项目需要,分批提货并结算,若涉及子公司的提货并结算的,由子公司与投标人另行补充合同,纳入本招标预算总范围。第四章合同的通用条款项目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5G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YTSGC2024-057需方: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2024年月日龙游经济开发区5G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其条款如下:第一条总则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2.制定“合同主要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履约期限1.履约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叁年或600万元总预算购完,满足其一则合同终止。2.单次供货期限要求:每批次甲方通知具备安装条件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2个月内配合协助甲方完成平台对接、系统设置、提现设置等,具备正式投运条件。注:具体根据各项目实际需要分批提货、分批按实结算。若3年内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甲方可选择终止合同。第三条项目合同价1.本项目合同预算金额为:大写:陆佰万元整;小写¥6000000.00元。2.本项目中标单价折扣率为%。注:合同单价是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的金额,包括货物价款、系统软件、包装、运输、装卸、拆除、搬运、安装调试、人员工资福利等、保险、招标采购费用,以及货到就位检测、技术服务、验收、培训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以及在招标代理服务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不含给电、套管、基座等基础设施)。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单价为乙方所能承受的最终报价,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结算货款为最终实际数量乘以中标单价。第四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六条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七条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及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及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八条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分批采购,分批结算,按实支付。每次供货后的货款,采用分批的方式进行结算,并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中标的单价结算货款。中标单价=单价最高限价(元)×中标折扣率(%)。甲方于每批次货物安装、验收、调试通过后且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如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1%计收,项目服务期结束后无违约行为的无息退还。注:(1)保函有效期:保函期限自开立之日起至项目服务期结束后30日止。(2)履约保证金提供形式:(2.1)现金缴纳、银行转账;(2.2)银行保函、保险等金融机构保证保险保单。第十条质保期质保期年,(自交货使用之日起计,按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自验收之日起算。在此期间,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软件原因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应免费维修和提供技术服务。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十四条其它约定1.本项目按照甲方需求,乙方硬件及软件支持且免费提供向甲方指定或另行采购的主流充电桩app数据平台对接(如特来电、星星充电、国网e充电等)。2.本项目由甲方或甲方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项目需要,分批提货并结算,若涉及子公司的提货并结算的,由子公司与乙方另行补充合同,纳入本招标预算总范围。第十五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十七条安全责任约定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要设置防护设备,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自行承担项目的安全责任,在安装、施工期间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3.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内,办理本项目派遣人员的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乙方不办理相关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第十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九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加盖鉴证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执一份。甲方: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乙方: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合同鉴证方: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鉴证日期:2024年月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龙游经济开发区5G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项目编号:LYTSGC2024-057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地址:日期:年月日附件1投标声明函致: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龙游经济开发区5G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项目编号:LYTSGC2024-057)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90日。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移动电话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注册职业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高级职称注册资本其中中级职称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账号其中其他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3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没有下列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响应方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龙游经济开发区5G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编号:LYTSGC2024-057)采购活动,并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方全称(公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移动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附件5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5G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项目编号:LYTSGC2024-057项目名称简要描述服务内容实施时间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6技术响应表(以下内容按招标文件条款逐条填写)序号设备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品牌型号投标文件响应技术性能及指标偏离情况页码123…注:此表不够可自行添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7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5G智慧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充电桩整机采购)项目编号:LYTSGC2024-057合同货物名称报价单价折扣率(%)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清单中货物注:1.采用印刷体打印,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改变格式。2.根据采购货物清单中的单价填写折扣率,只容许报一个折扣率,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折扣率报价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投标各单项单价=各单项单价最高限价(元)×投标折扣率(%),例:120KW双枪充电桩单价最高限价为42000元/台,投标折扣率若为90%,那么该项投标单价结算金额为42000元/台×0.90=37800元/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丿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9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需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此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此函。备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第六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一、总则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2.评审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3.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如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4.评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5.本项目评审采用不公开方式进行。二、评标委员会组成1.采购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专家库随机抽取,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除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参加或者替代评审。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4.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交通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