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战略在职高级课程培训班广告推广服务 经济与管理战略在职高级课程培训班招标公告(中国社会科学院2024)
BMCC-ZC24-0410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经济与管理战略在职高级课程培训班广告推广服务项目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经济与管理战略在职高级课程培训班广告推广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MCC-ZC24-0410
发布来源: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5-27 17:57
下载
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BMCC-ZC24-0410
2.
项目名称: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经济与管理战略在职高级课程培训班广告推广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项目预算金额:
185
万元,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5.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经济学院2024年经济与管理战略在职高级课程培训班
185
本次广告推广拟选择专业的广告服务供应商,以本项目招生简章内容为遵循,创作宣传物料,在合法合规的广告平台上投放广告。在合同期内供应商应宣传采集满足采购人用于招生转化达到最低开班人数要求的足够信息线索......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
是■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
3.
售价:500元。
4.
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6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6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6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详细报名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请完整阅读以下全部内容:
(1)供应商须登录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点击右上角“项目报名”选择本项目编号,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如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报名材料,须一并上传,未明确要求的默认不需要)。报名审核结果会在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报名联系人手机,请留意查收。超过1个工作日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可拨打010-82370045进行咨询。
(2)银行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的唯一账户:
汇款或转账时请务必附言“项目编号+用途”。
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
账 号:0200 0062 1920 0492 968
(3)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1电子版: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招标(采购)公告”频道:http://www.zbbmcc.com/node/119。无需注册,按项目名称或编号查找对应项目,点击标题下红色“下载”按钮即可免费下载;
2.
问题咨询联系方式的说明:
(1)有关招标(采购)文件购买、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及服务费发票、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事宜的联系电话:(010)8237 0045;
(2)有关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咨询:请拨打公告“项目联系方式”中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号码。
3.
本项目的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和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采中心网站
。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供应商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不负任何责任。
4.
投标文件请于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收。
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
7.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
联系方式:
曲老师,010-8136022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9室
联系方式:
刘佳、马雪莹、吕绍山 010-8237004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佳、马雪莹、吕绍山
电 话:
010-61192235;13801046291
邮 箱:
66235012@qq.com
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经济与管理战略在职高级课程培训班广告推广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BMCC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BMCC-ZC24-0410采购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0第四章采购需求31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6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MCC-ZC24-04102.项目名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经济与管理战略在职高级课程培训班广告推广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185万元,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经济学院2024年经济与管理战略在职高级课程培训班185本次广告推广拟选择专业的广告服务供应商,以本项目招生简章内容为遵循,创作宣传物料,在合法合规的广告平台上投放广告。在合同期内供应商应宣传采集满足采购人用于招生转化达到最低开班人数要求的足够信息线索……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3.售价:500元。4.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6第一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6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6第一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详细报名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请完整阅读以下全部内容:(1)供应商须登录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点击右上角“项目报名”选择本项目编号,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如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报名材料,须一并上传,未明确要求的默认不需要)。报名审核结果会在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报名联系人手机,请留意查收。超过1个工作日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可拨打010-82370045进行咨询。(2)银行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的唯一账户:汇款或转账时请务必附言“项目编号+用途”。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号:0200006219200492968(3)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①电子版: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招标(采购)公告”频道:http://www.zbbmcc.com/node/119。无需注册,按项目名称或编号查找对应项目,点击标题下红色“下载”按钮即可免费下载;2.问题咨询联系方式的说明:(1)有关招标(采购)文件购买、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及服务费发票、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事宜的联系电话:(010)82370045;(2)有关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咨询:请拨打公告“项目联系方式”中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号码。3.本项目的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采中心网站。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供应商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不负任何责任。4.投标文件请于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收。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联系方式:曲老师,010-813602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9室联系方式:刘佳、马雪莹、吕绍山010-8237004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佳、马雪莹、吕绍山电话:010-61192235;13801046291邮箱:66235012@qq.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经济学院2024年经济与管理战略在职高级课程培训班其他未列明行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70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 号:0200 0062 1920 0492 968供应商若采用电汇形式缴纳保证金,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栏中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保证金”字样。供应商应当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单独密封并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11.7.5磋商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3.成交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人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成交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1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份数: 1 份正本、3份副本、2份电子版供应商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应包含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2份(为加盖鲜章后的正本扫描件PDF格式和word格式正本响应文件,存储介质以U盘内进行递交,其中文件第六章“8分项报价表”应单独提供可编辑版本)。20.1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评审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2370045;13801046291;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9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按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下浮20%执行,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人支付。项目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1000—50000.5%0.25%5000—100000.25%0.1%10000——100000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交纳。/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发送到bjmdzx@vip.163.com邮箱办理相关备案及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来款账户。邮件格式:项目编号+退还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名称+已签订采购合同。内附:(1)采购合同扫描件;(2)项目编号;(3)中标供应商名称;(4)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1进口产品4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1.12.2.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21.1.1中小企业定义:4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1.1.15.5.5.5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22.2.2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2.2.21.1.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22.2.22.2.2.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22.2.23.3.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22.2.24.4.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22.2.25.5.5.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22.2.26.6.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23.3.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24.4.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25.5.5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5正版软件4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6信息安全产品46.61.1.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7.7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47.71.1.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费用5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采购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6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21.1.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2.22.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2.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或电子保函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14.4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5.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6.61.1.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6.62.2.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6.63.3.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7.71.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7.72.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7.73.3.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7.74.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7.75.5.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1供应商应准备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每份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另外供应商还需提供电子U盘磋商响应文件(包含响应文件正本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扫描件)2份,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与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符的,以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为准。132.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采用A4纸),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要求的地方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采用A4纸)。133.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34.4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1磋商时,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所有副本一起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单独密封包装,标明“电子版”字样。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保障,标明“磋商保证金”字样。142.2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磋商编号和“在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填入规定的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日期和时间)。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43.3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被宣布为“迟到”磋商响应时,能原封退回。144.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1供应商应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152.2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3.3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开启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2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3.3供应商不足3家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启。18磋商小组181.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13.3.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241.1询问24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联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5代理费25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5纳税证明提供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纳税证明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6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如下资料(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不需要提供):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承诺函并签字、加盖公章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文件有效期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2文件数量文件数量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3签字盖章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盖章和签字否4授权委托书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否5★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否6其它非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是否存在其它非实质性响应否7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否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51.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52.2.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53.3.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2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3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8.8.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39.9.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7其他:未按照按磋商小组的要求签署、盖章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详见第三章二、评审标准。5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报价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评审价)×10商务部分(28分)企业业绩及经验10本项目类似案例(2021年5月至今具有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注:以上业绩证明均以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合同复印件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能力6具备所提报投放平台授权的代理资格,并提交相关明文件(如微博、小红书、公众号、视频号等)。每提供1项证明资料得1.5分,最多得6分。人员配备12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实施人员的资历、经验、数量、年龄结构等综合评审:项目团队实力强,经验丰富,人员配备完整合理,人员数量充足,得12分;项目团队实力较强,经验丰富,人员配备较完整合理,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8分;项目团队实力一般,经验欠缺,人员配备合理性一般,人员数量基本满足需求,得4分;未提供或不满足的,得0分。需提供人员相关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62分)对本项目的理解12针对本的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内容涵盖对于服务过程中重、难点的分析以及应对重难点的解决方案,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完整可行,充分理解采购人需求,得12分;对重、难点分析透彻,应对解决方案完整可行但表意有欠缺,但未能充分理解采购人需求,得9分;项目需求理解较充分,理解采购人需求,得6分;项目需求理解不充分,不能理解采购人需求,得3分;未提供项目理解不得分。工作方案及流程20对工作方案及流程进行阐述,有具体实施措施及清晰的时间安排等。方案详实完整,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0分; 方案较为详实,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能满足采购需求,得15分; 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未提供得0分。招生广告推广方案18根据各供应商的广告推广具体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数据分析和投放优化能力、广告推广途径、广告推广效果)。方案详实完整,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8分;方案较为详实,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能满足采购需求,得12分; 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未提供得0分。进度保证措施6完成项目的进度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得6分;完成项目的进度保证措施基本满足,得4分;完成项目的进度保证措施一般,得2分;未提供得0分。服务承诺及质量管理保障措施6供应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等。服务保障及相关服务承诺详细、完善、合理,得6分;服务保障及相关服务承诺较完善、较合理得4分;服务保障及相关服务承诺一般得2分;未提供或者服务保障及相关服务承诺差得0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经济与管理战略在职高级课程培训班广告推广服务项目二、推广方式新媒体技术、大数据支持和互联网等的高速发展和普及给在职高级课程培训班的招生宣传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利用数字信息技术,以优化精准受众对象、形成聚集传播效应的传播途径为重点,以获取足够数量的线索信息为核心,打造矩阵式的宣传推广模式,以模式创新带动内容创新,突出展示学校形象、项目特点、培训特色等,持续提升学校和培训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培训项目的招生提供足够数量的线索信息,有效提升招生工作的转化效率,最终达成培训班的招生工作任务。本次广告推广拟选择专业的广告服务供应商,以本项目招生简章内容为遵循,创作宣传物料,在合法合规的广告平台上投放广告。在合同期内供应商应宣传采集满足采购人用于招生转化达到最低开班人数要求的足够信息线索。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拥有专业的项目服务团队,服务团队应具有较丰富的广告投放运营、宣传物料制作、数字营销等经验,如具有从事高等院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相关经验更优。2.供应商应能够根据投放平台反馈的数据定向分析受众群体的年龄、地域、行为和受继续教育兴趣,精细确定受众目标,精准向受众目标进行有效投放。3.供应商应能够根据广告投放反馈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优化改进投放策略,助力抢占市场先机,达到最佳宣传效果。4.供应商应能够根据行业的竞争情况、行业特点等,在预算限额范围内,制定最高效的广告费使用方案。四、技术要求序号服务名称技术参数1数据分析和投放优化能力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能够阶段性分析、研判广告投放的效果,并及时进行投放的优化改进,持续提供行之有效的广告投放方案,满足广告主的需求。2广告推广途径广告推广的途径应满足综合性、全媒体、矩阵式的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1)SEM竞价推广(如百度搜索、综合性网站)、H5广告投流(如字节系、腾讯系平台)等公域平台传播;(2)专业媒体(与项目方向相关的专业媒体)垂直曝光、引流,各专业媒体应拥有多种形式的媒介,如微博、小红书、公众号、视频号等,形成各自矩阵式的推广模式;(3)应储备相关的备选推广途径,以供后续的优化改进。3广告推广效果(1)乙方累计投放宣传物料不少于20个,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平面广告等形式;(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宣传采集满足甲方用于招生转化达到最低开班人数要求的足够信息线索。4招生宣传物料制作招生宣传物料的内容,必须以本项目招生简章为遵循。供应商不得使用招生简章表述内容范围之外的文本作为宣传物料。宣传物料在正式投放前,必须经过大学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宣传物料应满足投放平台的技术规格要求,能够较好的展示学校风采和项目优势。创作全面满足日常招生宣传的素材内容及技术规格需要的宣传物料,能够应用在WEB端和移动端、适应多媒体和跨屏幕展示的要求。五、资质要求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拥有有效的包括广告业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开具可在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的正规发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专业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所提报投放平台授权的代理资格,并提交相关明文件。(2)供应商应具有从事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经验,通过强大的互联网渠道资源,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定位目标受众。(3)供应商服务团队如有其他高校同类项目的成功经验及案例,或具有从事高等院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相关经验更优。(4)供应商应掌握了解各媒体的投放方式及核心要点,全方位为该项目提供精细化的投放策略以及分析,能够做到对投放媒体传播类数据的效果监测,及时为广告主提供效能分析,高效率保证服务支持。(5)供应商应了解互联网教育培训类板块广告宣传特点、受众群体和行业竞争特点并有独到见解,高效率、高质量输出创意素材,满足广告主的投放需求。(6)供应商应拥有海量广告模板以及快速制作广告推广页面的能力。(7)供应商提报的投放平台应拥有广泛的高层次教育培训用户群体,社会知名度和受认可程度较高,具有为该项目提供综合性广告推广服务的相关业绩。(8)供应商投放广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及社科大的相关规定要求;如果供应商出现违规,视情节或行为严重程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有权要求供应商做出相应整改措施、承担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甚至单方解除合同。六、投放计划和金额预算1.服务时间:自协议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培训规模:计划招生规模40人/班,开班人数不少于30人。3.培训费用:15.4万元/人,学员一次性缴清。4.计划开班时间:2024年12月。5.服务费用预算:正式开班后,根据广告引流的实际成交人数和实缴学费结算:25人~30人:广告推广费的比例为27%,总额不超过125万。31人~40人:广告推广费的比例为29.99%,总额不超过185万。6.支付方式:供应商需前置承担广告宣传费用,开班后学校根据数据实际转化报读缴费人数给予相对应的费用结算。供应商必须在达到最低30人开班的条件下,并在正式开班后学校分三期支付相应的广告推广费用。第一期:正式开班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第二期:第一学期(6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第三期:学员结业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7.退费:正式开班后,如遇学员中途申请退费,将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退费管理办法》,根据学员实际发生课时费用供应商和学院按前述约定比例各自承担学生退费。7.其他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2.本项目需要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7,000元。3.双方在合同中明确阶段性履约保证计划条款(如协议期前半段时间内学员报读缴费人数达到最低开班人数的50~60%),如供应商未能按计划履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解除合同。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关专业要求的对应证明文件。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合同书项目名称:签约地点:北京签订日期:年月日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广告客户):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乙方(广告服务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就甲方为推广其形象、产品或服务,同意由乙方在相关媒体平台上发布广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执行时间协议时间:自协议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服务内容:1.计划培训规模:学费15.4万元/人,计划招生规模40人/班,最低开班人数为30人。2.计划开班时间:2024年12月3.具体服务要求:(1)招生宣传物料内容:招生宣传物料的内容,必须以本项目招生简章为遵循。乙方不得使用招生简章表述内容范围之外的文本作为宣传物料。宣传物料在正式投放前,必须经过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宣传物料应满足投放平台的技术规格要求,能够较好的展示学校风采和项目优势。创作全面满足日常招生宣传的素材内容及技术规格需要的宣传物料,能够应用在WEB端和移动端、适应多媒体和跨屏幕展示的要求。(2)数据分析和投放优化:乙方应具有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能够阶段性分析、研判广告投放的效果,并及时进行投放的优化改进,持续提供行之有效的广告投放方案,满足大学开展招生转化的需求。(3)广告投放平台:广告推广的途径应满足综合性、全媒体、矩阵式的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SEM竞价推广(如百度搜索、综合性网站)、H5广告投流(如字节系、腾讯系平台)等公域平台传播;专业媒体(与项目方向相关的专业媒体)垂直曝光、引流,各专业媒体应拥有多种形式的媒介,如微博、小红书、公众号、视频号等,形成各自矩阵式的推广模式;应储备相关的备选推广途径,以供后续的优化改进。(4)广告推广效果:乙方累计投放宣传物料不少于20个,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平面广告等形式;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宣传采集满足甲方用于招生转化达到最低开班人数要求的足够信息线索。(5)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继续教育合规管理的相关要求,维护良性培训秩序,避免因误解办学单位造成学员权益损害,乙方需说明及承诺本单位(包括且不限于实际控制单位或具有重大业务影响的关联单位),现期没有开展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系统内的校外同类项目,并承诺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后续合作期间,不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系统内的校外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业务合作。如果存在上述事项的不实告知或虚假承诺,履约阶段乙方将被视为根本性违约方。(6)乙方需在合同推广周期前半段时间内学员报读缴费人数需达到最低开班人数的50~60%,如乙方未能按计划履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解除合同。(7)学员在读期间,乙方或相关广告推广服务商及平台不得向在读学员收集任何服务费,擅自收费行为视为根本性违约,除应退还收取的服务费外,还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三、合同总价本广告宣传推广服务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该项目正式开班后,甲方根据数据实际转化报读缴费人数的相应比例给予相对应的费用结算。四、支付1.乙方需前置承担广告宣传费用,开班后甲方根据数据实际转化报读缴费人数的相应比例给予相对应的费用结算。乙方必须在达到最低30人开班的条件下,并在正式开班后甲方分三期支付相应的广告推广费用:第一期:正式开班后1个月内支付实际转化报读缴费人数学费总价的60%;第二期:第一学期(6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支付实际转化报读缴费人数学费总价的20%;第三期:学员结业后1个月内支付支付实际转化报读缴费人数学费总价的20%。2.支付方式均为银行转账。3.乙方收款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4.发票开票内容: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应为甲方开具合法、正式、有效的发票,如乙方未向甲方开具合法、正式、有效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视为违约。如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财务部、审计部、政府税务机关、独立审计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乙方应立即重新为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并向甲方支付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发票税款相等的违约金。如甲方因为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而受到有权机关处罚,乙方还应全额赔偿甲方因该等处罚而受到的损失。如乙方因开具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发票而受到有权机关处罚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该等处罚及法律责任不能作为乙方减轻或免除按照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承担责任的理由。五、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其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且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2.甲方提供的素材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保证不包含下述内容:(1)中国法律法规认为是反动、诽谤、色情、淫秽或诬蔑等违法性内容或与社会公共道德准则相悖的内容;(2)甲方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的内容;(3)甲方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内容。3.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授权和信息,包括广告账户信息、密码以及书面授权等文件,以便乙方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4.甲方保证用于展示的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弄虚作假,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公共道德准则以及侵犯第三方合法利益。因甲方原因引起争议、纠纷的,甲方应自行解决,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若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由此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由甲方承担。5.在需发布的链接上线后,甲方不得通过修改链接所指向的网页或程序内容、设置网站跳转、设置恶意代码、设置病毒等方式展现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内容;或甲方对落地页网站展示内容进行重大变更,比如将原本推广的普通产品变更为需要具备特殊经营资质方可经营的产品等。6.如甲方业务范围涉及其关联公司,甲方了解并同意关联公司或其授权机构与乙方发生等业务合作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7.乙方为甲方拍摄或制作的广告、图片、视频等宣传物料的源文件和版权完全归甲方所有,甲方拥有宣传物料的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宣传物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图片、视频等素材用于甲乙双方合作之外的其他账户或者平台,也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以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六、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向平台提交审核,平台完成审查后,通过发布展示在媒体平台相关页面、界面或位置上使用和享受相应的服务和功能。2.乙方在技术上审查链接地址是否支持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以及链接地址能否快速顺利打开。3.乙方根据自身行业经验,向甲方提供关于推广内容设计、文案创作、投放策略等方面的咨询服务。4.乙方保证协议项下的所有广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位、发布时间、浏览量、点击量等)客观、真实。5.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广告主开通时所注册的账号及密码。6.乙方保证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有偿或无偿地将本协议项下所获得的甲方推广内容向第三方出借、出租、转让或转授权。7.乙方有权依据媒体平台的通知做出合作事项的变更,但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与甲方磋商,如乙方单方面原因做出合作事项的变更,乙方需赔偿由此给甲方所带来的实际损失。8.乙方需保证其按照本协议第二条内容拍摄、制作、上传的内容合法合规,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拍摄、制作、上传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侵犯第三方权益引发争议的,由乙方负责解决,由此给甲方造成处罚、赔偿或其他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七、保密条款乙方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乙方应对甲方各项服务内容以及一切相关资料、数据保密,妥善保管为履行委托服务内容而完成的一切工作成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作本项目以外的用途或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的保密义务为永久生效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八、特殊免责1.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媒体平台或乙方可能不定期对其网站的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或对为保证网络平台正常运行,在必要情况下,乙方合作平台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投放广告后,因计算机、手机等网络终端用户自行对其网络终端设备进行设置而导致乙方投放的广告无法在该用户的网络终端显示、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基本运营商技术调整、软件系统故障、瘫痪等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如因上述原因影响本协议项下信息服务的发布(包括发布位置和/或发布期间等),甲方将给予充分的谅解,乙方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2.甲方同意,乙方因上述情形而使甲方不能按计划发布信息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在影响信息发布的情形结束之后,尽可能按照原计划规定的时间和位置发布原信息,或与甲方协商确定其他合理的解决方案。3.甲方以合理理由向乙方请求要求改变信息发布计划或调整信息发布费用总额,乙方同意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并且,在保证乙方其他客户的信息发布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乙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方便。九、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若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守约方损失更大的,另一方可依法终止本协议。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及平台相关规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直接损失的,违约方继续承担守约方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且未按照甲方要求整改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退还已收取费用,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袭击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十一、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订立、效力、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在双方就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以善意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十二、协议效力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协议)专用章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如本协议的个别条款与现有法律、法规相抵触,双方可修改此条款,但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甲方(盖章):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3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2023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税务审计报告或未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效)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4、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说明: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公司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缴费凭证。自行编写的无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纳税证明说明: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法人单位必须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自然人应提供个人缴税凭证并签署本人姓名。若投标人在开标前6个月内依法可以不缴相应税种的,应出具相应的说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4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5响应书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6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姓名)系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首次响应报价保证金(有/无)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8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3.供应商应在本表中对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技术规格的内容进行逐项应答,需在引用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或解释。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5)后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1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单位地址经营范围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联系人联系电话基本情况12.2同类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起止时间主要内容备注12345678……备注:附业绩证明材料12.3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本项目职责分工参加工作时间及年限获得相关资质证书备注:附项目团队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若有)、学位证(若有)、职称证(若有)、职业资格证书(若有)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4服务及实施方案备注: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内容自行编制服务及实施方案。格式自拟。13.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实质性格式)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成交(项目编号:),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的方式向贵公司即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2003]857号文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令。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号:0200006219200492968特此承诺!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经济与管理战略在职高级课程培训班广告推广服务 经济与管理战略在职高级课程培训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