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系智能制造技术虚拟仿真实训室 智能制造虚实连接调试平台 虚拟仿真实训终端招标公告(长治职业技术学院2024)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竞争性磋商机电系智能制造技术虚拟仿真实训室(智能制造数字孪生实训室)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机电系智能制造技术虚拟仿真实训室(智能制造数字孪生实训室)的潜在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992024ACS00135
项目名称:机电系智能制造技术虚拟仿真实训室(智能制造数字孪生实训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
最高限价: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
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供应商不得将该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智能制造虚实连接调试平台
4
台
/
2
虚拟仿真实训终端41套及配套设施
41
套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7日00:00至2024年06月03日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下载。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响应客户端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6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潞州区东环路中段318号东景雅苑商铺(盛鑫通达)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3.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供应商须到《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陆“供应商管理系统”中的“注册信息维护”自主备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长治市捉马东大街51号
联 系 人:姬女士
联系方式:0355-3589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焱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东环路中段318号东景雅苑商铺(盛鑫通达)
联系方式:17803553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17803553332
附件信息:
数字孪生实训室 磋商文件.docx209.5K
长治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焱坤).doc500.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机电系智能制造技术虚拟仿真实训室(智能制造数字孪生实训室)
品目
采购单位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6日 23: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6月0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治市潞州区老顶山镇东环路中段318号东景雅苑商铺(盛鑫通达一楼会议室)焱坤开标室
预算金额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7803553332
采购单位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长治市捉马东大街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5-3589208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焱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治市潞州区东环路中段318号东景雅苑商铺(盛鑫通达)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803553332
机电系智能制造技术虚拟仿真实训室(智能制造数字孪生实训室)项目编号:1404992024ACS00135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长治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焱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2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标准33第五部分采购需求46第六部分合同文本(参考文本)69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85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机电系智能制造技术虚拟仿真实训室(智能制造数字孪生实训室)的潜在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4992024ACS00135项目名称:机电系智能制造技术虚拟仿真实训室(智能制造数字孪生实训室)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最高限价: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供应商不得将该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序号品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智能制造虚实连接调试平台4台/2虚拟仿真实训终端41套及配套设施41套/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5月27日00:00至2024年06月03日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下载。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响应客户端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6日9:30(北京时间)地点:长治市潞州区东环路中段318号东景雅苑商铺(盛鑫通达)一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3.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4.供应商须到《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陆“供应商管理系统”中的“注册信息维护”自主备案。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长治市捉马东大街51号联系人:姬女士联系方式:0355-35892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焱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潞州区东环路中段318号东景雅苑商铺(盛鑫通达)联系方式:178035533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先生电话:1780355333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 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机电系智能制造技术虚拟仿真实训室(智能制造数字孪生实训室)2采购单位长治职业技术学院3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4最高限价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4最高限价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5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6供货地点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7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供应商资格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供应商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供应商资格条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供应商资格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资格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资格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供应商资格条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8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9:30(北京时间)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响应客户端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10开启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书;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4.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5.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将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供应商开出(付款行为对公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供应商通过基本存款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银行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磋商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确保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账户信息如下: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账户名称: 山西焱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东街支行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账号:0505013009200049351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行号:102164001308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注: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在开启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6.特定资格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无。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7.信誉要求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7.1 查询地址: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7.2 查询截止时间: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7.3 查询内容: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8.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注: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第1-6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2)第7项查询结果若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其响应将作无效处理。1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3)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12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12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3.磋商函(在磋商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磋商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4.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7.政策要求12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9.技术方案(格式自拟);12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格式自拟)。12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解密后补正。13报价供应商就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规定的内容进行唯一报价。13报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14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响应文件编制及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16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5项响应文件有效期”。17技术选择性方案不接受18联合体不接受19分包不接受20合同期内不接受20调价不接受21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21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21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22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 收取22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详见“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31履约保证金”。22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不收取23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2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3)投标产品中如包含“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信息安全产品: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标优惠的扶持政策。(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25.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相应内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11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2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3)投标产品中如包含“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信息安全产品: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标优惠的扶持政策。(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25.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相应内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11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25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25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5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间截止磋商当日25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25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25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如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确定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26确定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27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28响应文件编制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28响应文件编制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28响应文件编制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9电子响应文件解密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9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9电子响应文件解密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9电子响应文件解密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29电子响应文件解密(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9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响应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29电子响应文件解密(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0其他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0其他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注:本前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2“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响应文件中所有承诺须针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按无实质性响应处理(磋商文件规定格式除外)。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投标磋商。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内容5.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六部分合同文本(参考文本)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法定时限内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以电子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以电子形式予以答复,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在磋商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回复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回的,视同已收。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将推迟磋商截止日期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提交份数按照前附表规定提交。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加盖公章)3.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保证金转账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文件3.磋商函4.报价一览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7.政策性要求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9.技术方案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关于本项目的一切信息,由供应商的疏忽,造成响应文件编写错误,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进行相应处罚。8.3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制作。8.4响应保证金8.4.1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并将银行转帐单据或保函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8.4.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8.4.3若发生下列情况,响应保证金将不予返还;8.4.3.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8.4.3.2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8.4.4.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串通投标的;8.4.5.4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8.5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由于分项投标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2供应商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投标仪式上投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供应商自行承诺附响应文件内,否则按未响应磋商文件处理,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响应文件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响应文件从磋商公告所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供应商自行承诺附响应文件内,否则按不响应磋商文件处理,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WIN7操作系统及Office2010办公软件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须自行下载解密验证,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11.3“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11.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网系统,该响应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委托代理人须将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及方式12.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12.2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会议。12.3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磋商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磋商时间为准。13.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程序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与二轮报价后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进行。15.第一轮公开报价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在网上进行电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5.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供应商先依次进行文件的解密,按解密顺序由主持人唱标,唱标完后电子签章无误。15.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格、供货期、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15.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16.组建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7.审核17.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17.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包括但不仅限于: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12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递交的;C、响应有效期不足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7.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磋商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提交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8.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20.推荐成交候选人20.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人。21.评标过程保密2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六、签订合同24成交通知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签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6.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6.5违反25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保密和披露27保密供应商自下载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披露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29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9.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9.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6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9.6.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9.6.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29.6.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9.6.4事实依据;29.6.5必要的法律依据;29.6.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9.7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应为简体中文。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29.8.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9.8.2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29.8.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别授权的;29.8.4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29.8.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29.8.6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29.8.7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29.8.8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29.8.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9.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29.10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29.11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29.12.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29.12.2对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29.12.3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机财政部门。29.1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九、投诉30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政府采购管理处提起投诉。30.1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0.2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违约处罚31.1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1.2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1)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磋商需求的;(2)采购方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磋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31.3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1.4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1)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磋商项目中参与磋商活动的,为所代理的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2)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3)违反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4)未按规定对磋商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5)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的;(6)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7)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8)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9)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活动情况的;(10)未妥善保存磋商采购文件的;(11)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采购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响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响应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响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按照本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评审。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5)承诺所响应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7)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①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②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大、中型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15%的价格折扣。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型、微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④联合体价格折扣: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句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2%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⑤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①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③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①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③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①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5%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供应商响应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③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1)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十一、“政采智贷”告知事项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成交供应商,可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智贷”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第4部分评审方法和标准1.采购人对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的说明内容及要求1.1采购人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时,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1.2说明内容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存档。2.评审依据2.1磋商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2.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磋商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评审过程的保密3.1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2磋商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3.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3.4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4.评审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4.2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签字确认。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4.3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4.5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4.6评审结束,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磋商5.1磋商小组成员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及服务要求等内容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5.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及服务要求等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5.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5.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情形。5.5磋商小组将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逐一磋商、综合评审,确定进入下一轮报价的供应商。5.6磋商小组宣布每一轮供应商进行报价的时限,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出价格的以其上一轮的有效报价为准。6.响应文件的澄清6.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磋商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该供应商。6.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的事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磋商小组做出书面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6.4磋商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7.评审事项处理原则7.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评审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7.2磋商小组有权判定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属于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7.3有效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评审依据,亦不作为不成交的评审依据。7.4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8.最终报价8.1报价原则8.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8.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8.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8.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8.2报价审核8.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8.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8.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8.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9.评审报告9.1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9.2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0.确定成交供应商10.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1.评审复核11.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11.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11.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12.磋商项目终止1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3)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12.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13.保密和披露13.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13.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3.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13.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3.5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3.6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14.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15.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15.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1)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5)磋商小组成员名单。15.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5.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5.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15.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16.资格审查16.1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书;(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4)中小企业声明函;(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磋商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16.2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17.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1)投标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供货期限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3)磋商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4)磋商保证金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6)报价一览表报价是否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7)响应文件格式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签字盖章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10)质保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1)正版软件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2)商务条款响应表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13)技术规范响应表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14)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8.评分细则18.1磋商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素针对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客观、公正、审慎地据实、独立打分。18.2磋商小组成员未据实打分或超出“评分细则”要素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评审专家重新评审。18.3如出现某一位评审专家打分畸高畸低,导致评审结论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评审专家说明其打分的合理理由,并视具体情况报政府采购管理处。18.4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18.5评分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范围一、商务部分10分1.企业业绩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5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完成的类似合同案例(包括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10分。10分二、技术服务部分60分1.技术标响应情况(17分)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需提供证明材料进行佐证,不满足做扣分处理,每有一条不满足扣一分,满分17分扣完为止。17分2.供应商所投产品描述(15分)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环保性能方面;产品的技术参数描述;所投产品的货源渠道及库存等信息方面。(1)产品质量可靠、环保性能高得5分;产品质量一般、环保性能一般的得3分;产品质量较差、环保性能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有详细完整的技术参数描述,或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产品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的得5分;提供了其投标主要产品的基本技术参数介绍的得3分;提供其投标主要产品技术参数介绍不完整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能够客观反映产品货源渠道正规、货源库存量大的得5分;能够客观反映产品货源渠道较正规、货源库存量基本满足需求的得3分;能够客观反映产品货源渠道不明确、货源库存量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存在风险的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15分3.实施方案内容(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整体思路清晰,职责明确,流程完整进行打分;实施时间进度且安排科学合理得5分,提供本方案的得3分,提供方案欠缺不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本方案的不得分。5分4.培训服务方案(6分)具有省级(含)以上培训机构资质、师资培训活动经验丰富、培训方案详细的得6分,具有培训机构资质、师资培训经验一般、培训方案一般的得3分,不具备培训机构资质、师资培训经验欠缺、培训方案欠缺的得0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6分5.售后保障措施(5分)提供售后保障措施(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响应机制等)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优良、内容明确,符合用户实际需求的得5分,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较好、内容清晰,基本符合用户实际需求的得3分,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一般或差,服务内容不明确,不符合用户实际需求的得0分。5分6.交货、配送方案(7分)从交货、配送等方面综合考虑。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送环节所需车辆和人员配备情况的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以保证能按时配送的方案进行打分,描述内容完整、人员配备完整、职责分工明确得7分,人员配备基本完善、职责分工较明确、基本可行得5分、人员配备少、职责分工模糊得3分,提供本方案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7分7.应急处理方案(5分)具有紧急突发事件迅速处置应急预案,需针对本项目实际工作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如货物破损、运输等其他可能发生或预料到的其他方面),根据报价人提供的内容全面详细情况,应急处理方案安排科学合理、完整全面、切合实际、可行性强能全盘考虑用户需求等方面进行打分。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全面、切合实际且可行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合理、较全面、较符合实际可行的得3分;方案一般、内容不全面、适用性较普通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分三、报价部分30分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依据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分。30分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再执行价格评标优惠的扶持政策。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监狱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创新产品创新服务(1)供应商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标时,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15%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供应商所投产品或服务属于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人:长治职业技术学院二、项目名称:机电系智能制造技术虚拟仿真实训室(智能制造数字孪生实训室)三、项目编号:1404992024ACS00135四、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最高限价: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五、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六、付款方式:完成供货并全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七、培训要求:提供不少于14天的设备使用培训,培训交付后1年内完成培训内容,双方共同约定培训时间。八:售后供货期(质保期):提供1年内售后服务,损坏配件更换及技术支持服务;九、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采购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十、技术参数:智能制造虚实连接调试平台(数量:4台)一、总体要求1.要求平台利用先进仿真技术,再现工业互联网协同制造平台三层组织架构,全方面呈现智能制造产线制造技术(OT)、信息技术(IT)中所涉及的各种感知、控制、网络传输及数据处理各环节关键技术及学生所需掌握的技能。2.发挥数字孪生技术的优势和特点,由点到面,打造现场控制级、生产单元级、车间级以及工厂级课程内容,让学生在掌握数字孪生建模、仿真等关键技术的同时,也系统学习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所涉及的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机器视觉、AGV以及MES制造执行系统等关键技术与技能。3.要求可根据需求创建一个具有实际交互功能的虚拟仿真系统。仿真系统可以实现与实际环境一致的物理性能、机械结构以及动作功能,能够使得机械设计与电气设计在仿真系统上并行进行开发工作,消除了传统开发过程中的空档期。4.数字孪生虚拟调试平台可将真实物理产线无缝映射为3D数字化模型,利用先进的仿真技术与信息技术,平台可以实现:(1)设计孪生:学生可根据软件提供的智能工厂素材库或自行设计的3D工业模型,搭建不同工业生产场景,并对其进行布局、仿真调试与优化;(2)产品孪生:通过采用真实PLC、HMI驱动虚拟工业生产场景,可实现控制程序的并行验证、调试与优化。(3)绩效孪生:通过提取真实工业生产场景的传感器、PLC数据,虚拟工业生产场景可实时反映真实生产场景的生产状态、工作条件及位置,从而对不可预测的情况进行更加真实和全面的检测,以提升企业绩效。二、技术参数1.输入电源:AC220V±10%,50HZ。输出电源:DC24V3A。2.总功率:≤500W。3.占地面积:长×宽×高≈860mm×750mm×1600mm。4.环境:温度:+5-+40°;湿度:≤85%(25℃)。5.振动≤0.5G,无尘埃、腐蚀性气体、可燃性气体、油雾、水蒸气、滴水或盐分等。6.安全保护功能:急停按钮、报警灯、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三、平台建设内容及组成1.平台主要有硬件系统与软件系统两部分组成。(1)硬件系统主要由操作台、PLC、触摸屏、按钮等人机交互设备组成,用于与虚拟场景及设备进行交互操作。(2)软件系统主要由PLC编程、触摸屏组态等软件组成,主要用于3D场景搭建、机械运动属性创建、电气元件属性设置及关联、生产线虚拟调试及节拍优化等实训任务。(3)利用虚拟仿真、离线编程及虚实结合技术,通过编程、调试,学生可以学习掌握PLC、触摸屏、工业机器人以及电机控制等方面基本操作、编程以及各设备之间的通讯。2.操作台主要由钣金台体、键盘抽屉、脚轮等组成;钣金台体尺寸约860mm×750mm×1275mm,板材厚度≥1.5mm,表面喷塑处理;后侧空间用于安装电气件、放置主机,前侧安装PLC、触摸屏及操作面板。底部安装有脚轮,便于设备的安装移动。3.平台内置编程仿真单元,要求配置CPUi7以上处理装置,内存32G及以上,独立显卡,可流畅运行PLC编程、数字孪生仿真、数字建模设计等。工业级嵌入式安装显示平台,支持VGA和HDMI接口。4.电控及通讯系统(1)紧凑型CPU,IO至少14入、10出,100KB工作存储器;24VDC电源.板载DI14×24VDC漏型/原型DQ10x24VDC和AI2:板载6个高速计数器和4路脉冲输出;信号板扩展板载I/O,多达3个用于串行通信的通信模块,多达8个用于I/O扩展的信号模块:0.04ms/1000条指令;PROFINET接口,用于编程、HMI以及PLC间数据通信。配套相应的PLC编程软件。(2)HIM人机交互触摸屏:应采用不小于7寸真彩触摸屏,接口具有RS232/485,USB,与PLC采用以太网通讯。(3)操作台顶部安装,指示颜色:红、黄、绿,光线柔和,可视性高,管座可弯转90°方便包装运输。(4)操作面板包含启动、停止、复位、电源、急停等按钮,位于柜体前部。四、平台配套要求★1.考核评分系统(提供功能截图等佐证资料,不满足做扣分处理)考评系统依据参赛选手完成的情况实施综合评定。评定依据大赛技术方案中明确的技术规范,按照技能大赛技术裁判组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评分,全面评价参赛选手职业能力的要求,本着“科学严谨、公正公平、可操作性强、突出工匠精神”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1)一次加密:刷身份证采集参赛信息(身份证刷卡器),检录完成后,由两名加密裁判组织实施抽签并管理加密结果(2)二次加密生成工号编号和二维码(打印机打印工位编号二维码)(3)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根据场次可导入Excel格式的评分规则(4)成绩管理平板或者手机评分完成后,后台可以查看成绩及裁判和选手签字(5)参加人员查询参加人员名单(6)程序设置软件基本设置,数据服务地址基本设置参赛组别:教师组、职工组、学生组组队类型:单人赛、两人赛和三人赛比赛场次:可选择本次比赛总共多少场次一次加密和二次加密可产生的编号范围设置参赛阶段和参赛场次(7)安卓手机、平板操作要求1)输入裁判人数及其裁判姓名2)点就确认后场次选择和工位号扫描或者录入界面3)选择手动录入后,可以手动选择和录入场次,如果选择扫码时,可对二次加密产生的二维码扫描,自动识别场次和工位号4)进入评分规则界面后、点击得分,可填写选手获得的每一项分数、总成绩自动计算。5)评分完成后点击签字、选手只允许签工委会、裁判必须签真实姓名6)签名完成后,点击提交,本场评分结束后,管理员将平板收回保密室将成绩同步到后台管理。★2.协同制造仿真系统(提供功能截图等佐证资料,不满足做扣分处理)(1)部件装配:显示界面采用分窗口设计,一侧为与所磋商产品完全一致的三维几何零部件模型库,另一侧为所磋商产品装配基板,用户通过自由拖、放零部件模型,可完成整个产品的虚拟机械装配与调试;其中零部件模型库必须包含六轴机器人、四轴机器人、环形检测传动机构、视觉系统、原料库、成品库等。(2)示教仿真:示教时,用户通过鼠标自由拖动机器人各关节进行运行,机器人的关节运动均会被软件所捕捉,并实时记录储存下来,示教结束后,靠计算机系统即可自动控制3D机器人的动作轨迹实现再现。(3)离线仿真:软件包含与所投工业机器人相一致的标准分类指令库,用户通过点击不同分类指令,程序内容主界面即可出现与其相对应的标准程序行代码,在大大缩短程序编写时长的同时,还可避免由于不熟悉程序编写规则而出错现象。同时支持CAD等图形的导入功能,规划相应的轨迹,下载到六轴机器人能够直接使用。★3.远程运维平台系统(提供功能截图等佐证资料,不满足做扣分处理)要求能实现远程设备监控、数据提取、存储、解析,维保条件设置,预测性维护、故障报警、远程诊断、维修派工、服务跟踪等。(1)设备信息监控功能,显示设备的基本信息以及马达状态、程序运行记录、维保信息、报警信息,可以查看具体的统计数据并一键报修;(2)应具备设备马达状态信息监控功能,可按日期查询各个轴马达的最大扭矩、电流,并自动计算最大值、平均值和最小值;(3)应具备设备程序运行记录功能,可按日期查询各个程序的运行时间,并自动计算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4)应具备维保信息查看功能,可自动匹配对应设备型号需要进行保养的项目,设定的上次保养时间,自动计算下次保养日期并提醒,手动设定维护保养时间;(5)应具备设备报警信息监控查看功能,可查看设备的报警记录历史信息。★4.智能产线数字化仿真系统(提供功能截图等佐证资料,不满足做扣分处理)(1)系统能够仿真的设备需涵盖主流控制设备90%以上的产品,要求参与仿真的所有控制设备必须同时能够支持基于实际PLC程序信号的仿真。(2)软件利用实际PLC程序驱动虚拟设备的仿真技术实现了生产系统的虚拟调试,虚拟调试可用在完全虚拟环节中进行,也可以是实物控制设备和虚拟工作设备互联实现半实物调试,还可以在整个产线中一部分是虚拟设备另一部分是实物设备组成的混合环境中进行仿真运行。(3)可提供模型库,用户可直接调用其中的成品模型,快速搭建仿真需要的三维系统,进行仿真调试。(4)可与虚拟PLC进行通讯,可用PLC厂商提供的编程软件编写相应品牌的PLC程序,下载到相应品牌的虚拟PLC中,再连上软件中的模型,进行控制仿真,整个流程完全在计算机中完成。(5)软件支持同实际的PLC进行直接通讯,虚拟设备可接受PLC的指令信号,同时也可返回其采集的信号到PLC中,属于一个完整的闭环控制系统。(6)具有VR接口,可实现虚拟现实环境中的仿真运行,让用户身临其境的体验虚拟设备的各种功能。(7)软件需支持Modbus通讯、TCP/IP以太网等通訊,可与PLC、MES系统、ERP系统等各种自动化模块通信,实现虚拟调试以及数字双胞胎。(8)支持三维模型智能优化,实现设备模型的轻量化,即能保证模型的质量,又能降低对计算机资源的损耗。(9)可对模型添加各种物理属性(如重力、摩擦力、颜色等),启用物理属性的3D元件,将具有干涉碰撞等实际效果。(10)可对模型添加各种运动能力(如直线匀速运动、加减速运动、旋转运动等),使其具有同真实设备一致的动作功能。(11)软件可支持ABB、KUKA、Fanuc等多种品牌工业机器人通讯,能够输出多种主流工业机器人可识别的离线程序碰撞(12)支持多种工艺仿真,如点焊、弧焊、激光焊、铆接、装配、包装、搬运、去毛倒刺、涂胶、抛光、喷涂、滚边等。(13)具有内部的虚拟控制模块,可以在软件中添加控制器,进行编程控制,编程方式有T形图、功能块图以及脚本编程等形式。(14)可添加人机交互界面,设计控制面板等交互性操作模块。(15)集成多种脚本语言编辑模块,可用于二次开发功能相对复杂的模型。(16)可绘制设备的运行轨迹,如一个机械手爪或工件的运动轨迹,方便观察控制程序下模型的运行情况。(17)使用者可以使用软件方便、有效地建立、测试、控制任意的自动化系统。软件可将涉及各领域的元件、部件组合在一起。在模拟时,也可对在真实硬件环境运行时会产生干扰、错误的过程情况进行评价。★5.服务型制造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功能截图等佐证资料,不满足做扣分处理)(1)要求服务型制造信息化管理系统可将工作任务均从个性化需求订单及共线生产出发,平台允许用户通过工业APP进行任务下发,并进行共线生产的全自动化作业。从订单加工、生产、装配到成品的检测,订单制造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均可通过协同制造软件进行实时查询与追踪。(2)系统包含系统管理、仓位管理、原材料采购、设备管理,设备运行及订单管理操作界面。1)系统管理界面:可进行对菜单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日志管理和设备描述进行设置。2)仓位管理界面:主要对其下单进行提前设置,比如入库的仓位等进行配置。3)原材料采购界面:根据协同制造制造生产要素、生产组织形式,能够规划设计生产原材料网络化采购方案,通过原材料采购的设定,能自动优化并导出最优采购方案。4)设备管理界面:在此界面可进行对AGV、机器人、网络拓扑图、设备信息进行搭建测试。5)设备运行界面:可对其进行单站单机运行测试,并提取各设备的状态信息,比如环境检测、伺服状态、生产状态等。6)订单管理界面:可对其进行订单的创建,明细的添加,订单下发等;在加工完成界面可以查看订单的明细,比如运行的时间,加工状态,订单的时序等在此进行记录并导出订单信息。五、可完成考核实训项目1.PLC编程与调试2.HMI组态及调试3.工业机器人示教器认知及使用4.工业机器人离线编程与调试5.PLC与六轴工业机器人TCP/IP通信6.电机驱动技术的应用;7.工业网络通讯及调试8.机电一体化协同仿真:机械干涉,机构运动学验证,机构动力学验证9.设备自动化联合虚拟调试:PLC程序,HMI画面10.PLC与PLC之间的Profinet通信;11.MES与PLC之间的通信;12.智能制造虚拟仿真技术应用;13.运动控制系统的应用;14.MES系统的应用;虚拟仿真实训终端41套及配套设施一、数字化仿真平台3D模型库(41套)★1.模块化柔性生产线实训系统(提供功能截图等佐证资料,不满足做扣分处理)(1)模块化柔性生产线实训系统至少配置供料单元、搬运单元、装配单元、机器人码垛搬运单元、电气控制系统等,可完成三种料块的抓取、搬运、组装、工业机器人搬运、再分类储存等一系列的动作。可实现柔性制造系统PLC程序编写与调试、供料单元安装与调试、搬运单元安装与调试、装配单元安装与调试、工业机器人码垛搬运单元安装与调试、模块化柔性生产线综合实训等实现项目。(2)模块化柔性生产线实训系统虚拟模型需满足以下流程:1)供料单元:供料气缸伸出→推出料块→料块到位→真空吸盘吸取→摆动气缸将料块移动至下一站→真空吸盘松开→等待下次供料。2)搬运单元:当上一站送来工件时→深度检测气缸伸出→深度检测气缸下降→深度检测完毕→搬运机械手左移至料块抓取位置→升降气缸下降→下降到位→气手指抓取→抓取到位→升降气缸上升→上升到位→搬运机械手右移至放料位置→升降气缸下降→下降到位→气手指松开→升降气缸上升→等待下次供料,本站含有不合格料仓,可用于废料存储。3)装配单元:当上一站送来工件时→皮带运行→检测工件颜色→挡料气缸动作→根据工件颜色选择盖子颜色→伸缩气缸伸出→升降气缸下降→吸盘吸附→升降气缸上升→伸缩气缸缩回→升降气缸下降→吸盘释放→升降气缸上升→皮带带动料块输送到下一站→等待下次供料。4)工业机器人码垛搬运单元:当上一站送来工件时→工业机器人抓取工件→按照工件颜色将工件码放在仓储单元相应位置上→等待下次供料。★2.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应用平台(提供功能截图等佐证资料,不满足做扣分处理)(1)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应用平台至少配置数控加工站、智能物流站、工业机器人站、智能仓储站、制造执行系统、数字化双胞胎应用平台、物联网网关及云平台等,将PLC、六轴机器人、CNC数控加工中心、快换夹具、AGV、RFID、智能仓储、智能检测等集于一身,同时应用相关机械结构,能够真实模拟工业现场的各种控制方式,可实现机器人安装调试与应用、数控加工中心的编程与应用、在线测量系统安装与编程应用、视觉检测技术应用、AGV小车通讯调试与应用、工业自动化网路的应用、MES生产管理执行软件应用、智能制造虚拟仿真技术应用、互联网云平台技术应用等实训项目。(2)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应用平台虚拟模型需满足以下流程:1)智能仓储单元:三轴机械手(X、Y、Z轴)通过订单下发的内容运行到对应的仓位进行毛坯工件出库放置到中转工位。2)AGV搬运单元:AGV进行转运(出库),从中转工位搬运到缓冲工位。3)工业机器人单元及RFID读写单元:机器人抓取AGV单元缓冲工位中的托盘及毛坯物料,放置到RFID读写器上方,进行信息读写。4)加工中心单元:读写完成后机器人抓取毛坯料进行机床上料,上料完成后加工中心进行加工、在线测量,测量完成后机器人进行加工件下料。5)视觉检测单元:下料完成后进行智能检测(视觉)。6)工业机器人单元及RFID读写单元:视觉检测完成后RFID进行信息更新,更新完成后机器人搬运成品放置到缓冲工位。7)AGV搬运单元:AGV进行转运(成品入库),从缓冲工位搬运到中转工位。8)智能仓储单元:三轴机械手(X、Y、Z轴)进行成品入库。★3.工业4.0技术应用系统(提供功能截图等佐证资料,不满足做扣分处理)(1)工业4.0技术应用系统至少配置底盒供料站、书签供料站、盒盖装配站、仓储站、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等,系统可完成书签的个性化定制,可通过工业互联网云平台或APP进行个性化订单下发,选择需要的产品种类及产品外观。可实现硬件组装与调试、PLC和HMI编程、单站机构仿真、组网和开发WEB应用程序、工业4.0联调、互联网云平台技术应用等实训项目。(2)工业4.0技术应用系统虚拟模型需满足以下流程:1)底盒供料站:客户下单,MES下达生产任务,底盒供料模块推出相应颜色的底盒至托盘。并通过RFID把产品信息写入到芯片。2)书签供料站:托盘到达书签供料站后,相对应的挡停机构动作,托盘准确停止在程序设定的工位,由搬运模块把书签搬运到底盒槽内。并通过RFID更新产品信息。挡停机构复位,托盘进入下一工作站。3)盒盖装配站:托盘到达盒盖装配站后,相对应的挡停机构动作,托盘准确停止在程序设定的工位,盒盖供料模块推出相应颜色的盒盖至中转台,由搬运装配模块把盒盖搬运到底盒上面完成装配。并通过RFID更新产品信息。挡停机构复位,托盘进入下一工作站。4)成品入库:托盘到达仓储站后,相对应的挡停机构动作,托盘准确停止在程序设定的工位,由机械手把成品盒搬运到MES指定的仓位,完成成品入库流程。并通过RFID更新产品信息。5)底盒供料站:客户下单,系统下达生产任务,底盒供料模块推出相应颜色的底盒至托盘。并通过RFID把产品信息写入到芯片。★4.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平台(提供功能截图等佐证资料,不满足做扣分处理)(1)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平台至少配置网络层套件、书签供料模块、工业视觉检测模块、六轴工业机器人搬运装配模块、书签盒供料模块、RFID电子标签读写单元、自动化仓储模块、AGV小车及控制系统、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等。可实现工业机器人安装调试与编程、PLC与六轴工业机器人通信、MES与PLC的通信、工业机器人安装调试与编程、工业自动化网路的应用、视觉技术的应用、AGV小车控制系统应用、激光打标技术使用、MES系统的应用等实训项目。(2)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平台虚拟模型需满足以下流程:1)系统下单:客户下单,系统下达指令,系统运行。2)底盒供料:机器人根据订单信息,抓取底盒搬运至底盒装配平台上的凹槽内。3)书签供料:机器人根据订单信息,书签自动供料模块推出相应的书签至书签输送机。4)书签抓取:机器人根据视觉系统检测书签的颜色等信息,自动抓取书签并转运至打标平台。5)激光打标:打标机文件系统订单信息,打印定制化图形图像(模拟),完成加工过程;机器人将书签和盒底搬运至单元输送模块,并通过RFID写入产品信息。6)转运输送:AGV小车与单元输送模块接驳,然后将半成品及托盘转运输送至自动仓储的单元输送模块,完成半成品到自动化仓储单元的运输。7)包装:加工完的书签和盒底运至自动化仓储单元,根据RFID读取的信息,巷道机械手搬运相应配套盒盖,完成成品的包装,装配完成后将成品放入成品区。8)成品出库:系统根据客户要求下达指令,巷道机械手搬运成品放置于成品输出装置上,待客户取走所需成品,完成出库,并将信息传输给MES系统,完成整个订单。★5.工业机器人数字化技术平台(提供功能截图等佐证资料,不满足做扣分处理)(1)工业机器人数字化技术平台至少配置工业机器人、PLC、工业视觉系统、触摸屏、RFID读写模块、基础操作考核模块,机加工自动化任务单元、智能转运-分拣-码垛任务单元、礼品包装任务单元、焊接任务单元、打磨抛光任务单元、数字孪生及工业网关等。可进行工业机器人坐标标定、轨迹编程与操作、装配、搬运、码垛、包装、焊接、打磨抛光、涂胶、工业视觉检测、机器人离线编程、仿真、数字孪生及工业网关等实训项目。(2)工业机器人数字化技术平台模型的工作流程1)六轴工业机器人:根据需求使用合适的夹具,完成操作任务,搬运、码垛、绘图、模拟焊枪等。2)机加工自动化任务单元:需要完成机器人取料、机床上下料、打磨、装配以及焊接等工艺流程。3)工业机器人上料:工业机器人根据订单信息抓取毛坯放置到数控机床中。4)智能转运、分拣、码垛任务单元:供料处采用光电传感器+电容传感器检测来料,传输单元尾部装有光纤传感器,检测来料到位情况。5)视觉系统:对纪念币原料架上的纪念币标识、位置、尺寸等进行检测,并配合PLC、HMI完成纪念币的分拣。★6.服务型制造技术平台(提供功能截图等佐证资料,不满足做扣分处理)(1)服务型制造技术平台至少配置数据管理单元、自动供料单元、智能分拣单元、装配检测单元、AGV物流单元、智能仓储单元、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等。可实现协同制造网络系统设计、工业互联网关键设备安装与调试、网络化协同制造系统安装与调试、协同制造网络化数据管理、物联网设备及数字系统装调、物联网管理与信息安全测试、数字中台搭建与功能应用、智能生产远程运维与服务等实训项目。(2)服务型制造技术平台模型的工作流程:1)数据管理:主要用于设备数据的提取、分析、防护和展示。。2)自动供料单元:料仓人工补料,订单下发,推料气缸将瓶子从料仓推出到搬运机械手取料位,料位传感器检测到瓶子后搬运机械手运行至搬运机械手取料位上方,搬运机械手Y轴升降气缸伸出并通过末端吸盘将瓶子吸起,Y轴升降气缸缩回,伺服电机驱动直线模组带动搬运机械手运行至智能分拣单元传输装置起始料位上方,Y轴升降气缸伸出,吸盘释放,瓶子放置于分拣单元传输装置起始料位,搬运机械手回原点,扫码传感器进行扫码。3)智能分拣单元:扫码完成的瓶子根据订单要求,伺服电机驱动同步带带动瓶子运行,相应挡停气缸动作,瓶子挡停在挡停位;相应料斗装置的伺服电机带动拨料片运行,钢球通过料槽落入瓶中,供料完成,相应挡停气缸动作,伺服电机驱动同步带带动瓶子运行到下一工位。4)装配检测单元:拨料模块将传输带末端已经分装好的物料拨到称重监测处,物料通过称重模块处进行称重检测,三色灯进行显示,称重状态下黄色指示灯闪烁,质检合格后亮绿灯,质检不合格红色闪烁;装配模块将称重合格的物料进行装配。5)AGV物流单元:根据根据装配检测单元要求,AGV从装配检测单元运输物料到智能仓储单元进行入库。二、工业机器人虚拟拆装仿真系统(41套)1.采用3D技术与交互式动画相结合的方式,能够3D仿真拆卸、装配工业机器人的机械结构。允许学生通过点击鼠标来完成工业机器人的三维拆卸、装配等任务,可以在线将每个轴拆卸成独立的零部件,让学生掌握工业机器人的硬件组成、机器人结构分析、机器人电机安装、减速器安装、拆装等机器人维护技巧。2.界面要求生动美观、易学易用,设置拆装助手和零件视窗功能,只需通过简单的点击操作便可以实现分步式拆装、自动拆装、规定步序拆装等操作,以便教师示教与学生自学。同时,在鼠标移动到零件上的时候,零件以高亮标识显示该零件名称、轮廓,方便学生识别。3.为增强学员训练效果,减少死记硬背现象,要求软件中的零件采用随机机制,每次点击进入装配场景后,桌面上散落的各种零件,其位置、角度均不得相同。4.为给学生一个真实学习环境,软件要求以工业机器人理实一体化教室为模型,设置仿真场景模式,仿真场景要求配置有理论学习区、讨论区、装配区、资料区等不同区域。5.可以适配4:3、5:4、16:9/16:10等各种屏幕比例,不会出现菜单显示不全或比例不正常的现象,支持安卓手机、PC机安装使用。6.具有虚拟拆卸区,界面要求包含极简场景、仿真场景、拆装助手、零件视窗、计时器、关于、帮助、返回等功能项目,打开界面是一套完整的机械手,根据训练要求,选择场景后,利用拆装助手开展机器人三维拆卸工作。7.具有虚拟装配区,界面要求包含极简场景、仿真场景、拆装助手、零件视窗、计时器、关于、帮助、返回等功能项目,打开界面是一套完整的机械手零部件,根据训练要求,选择场景后,利用拆装助手开展机器人三维组装工作。8.具有自由练习区,界面要求包含极简场景、仿真场景、拆装助手、零件视窗、计时器、关于、帮助、返回等功能项目,打开界面是一套完整的机械手,根据训练要求,选择场景后,借助拆装助手,自由练习拆装。9.要求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工业机器人虚拟拆装仿真系统功能截图等佐证资料,不满足做扣分处理。三、智能制造图形处理加工站及桌椅(41套)1.要求提供满足智能产线数字化仿真系统、数字化产品仿真系统等平台安装环境。2.要求提供酷睿i7以上处理器,运行内存32G及以上,独立显卡,显存4G以上,硬盘容量500GB以上固态硬盘,具备联网透传功能及还原功能,具有教学管理系统。3.座椅满足41工位使用,要求桌子采用优质钢架结构,桌面做防火处理。四、智能产线数字化仿真系统(41套)1.系统能够仿真的设备需涵盖主流控制设备90%以上的产品,要求参与仿真的所有控制设备必须同时能够支持基于实际PLC程序信号的仿真。2.软件利用实际PLC程序驱动虚拟设备的仿真技术实现了生产系统的虚拟调试,虚拟调试可用在完全虚拟环节中进行,也可以是实物控制设备和虚拟工作设备互联实现半实物调试,还可以在整个产线中一部分是虚拟设备另一部分是实物设备组成的混合环境中进行仿真运行。3.可提供模型库,用户可直接调用其中的成品模型,快速搭建仿真需要的三维系统,进行仿真调试。4.可与虚拟PLC进行通讯,可用PLC厂商提供的编程软件编写相应品牌的PLC程序,下载到相应品牌的虚拟PLC中,再连上软件中的模型,进行控制仿真,整个流程完全在计算机中完成。5.软件支持同实际的PLC进行直接通讯,虚拟设备可接受PLC的指令信号,同时也可返回其采集的信号到PLC中,属于一个完整的闭环控制系统。6.具有VR接口,可实现虚拟现实环境中的仿真运行,让用户身临其境的体验虚拟设备的各种功能。7.软件需支持Modbus通讯、TCP/IP以太网等通訊,可与PLC、MES系统、ERP系统等各种自动化模块通信,实现虚拟调试以及数字双胞胎。8.支持三维模型智能优化,实现设备模型的轻量化,即能保证模型的质量,又能降低对计算机资源的损耗。9.可对模型添加各种物理属性(如重力、摩擦力、颜色等),启用物理属性的3D元件,将具有干涉碰撞等实际效果。10.可对模型添加各种运动能力(如直线匀速运动、加减速运动、旋转运动等),使其具有同真实设备一致的动作功能。11.软件可支持ABB、KUKA、Fanuc等多种品牌工业机器人通讯,能够输出多种主流工业机器人可识别的离线程序碰撞12.支持多种工艺仿真,如点焊、弧焊、激光焊、铆接、装配、包装、搬运、去毛倒刺、涂胶、抛光、喷涂、滚边等。13.具有内部的虚拟控制模块,可以在软件中添加控制器,进行编程控制,编程方式有T形图、功能块图以及脚本编程等形式。14.可添加人机交互界面,设计控制面板等交互性操作模块。15.集成多种脚本语言编辑模块,可用于二次开发功能相对复杂的模型。16.可绘制设备的运行轨迹,如一个机械手爪或工件的运动轨迹,方便观察控制程序下模型的运行情况。17.使用者可以使用软件方便、有效地建立、测试、控制任意的自动化系统。软件可将涉及各领域的元件、部件组合在一起。在模拟时,也可对在真实硬件环境运行时会产生干扰、错误的过程情况进行评价。五、工业互联网造物云平台(41套)1.设备整体由边缘计算网关和云平台组成,云平台支持个性定制和私有化部署。2.云平台组成和功能:主要由前台系统、后台系统、移动监控端组成,可以完成生产可视化、设备状态可视化、设备状态管理可视化、维保过程数字化、维保经验数字化和人员管理数字化等功能。3.平台要求:(1)接口丰富,支持以太网、串口、CAN口、IO口等设备接入及以太网、2G/3G/4G全网通网络接入;(2)兼容多种工业协议,支持99%以上PLC及绝大多数工业设备接入;(3)8GB本地存储+SD卡支待,支持本地数据缓存及离线应用;(4)三合一串口,支持RS485/RS232/RS422三种电气接口;(5)支持边缘计算,在物联网边缘节点实现数据优化、实时响应、敏捷连接、模型分析等业务,有效分担云端计算资源支持多台设备同时接入;(6)无需客户端,支持按需连接的远程上传、下载,有效节省网络流量;(7)支持多种远程控制模式(无密码/有密码/禁用),同时具备物理远程控制开关,一键开关远程控制功能;(8)支持多种标准的VPN(PPTP/L2TP/IPSec/OpenVPN);(9)支持DC9~36V宽压输入,适应多种复杂工业现场;(10)支持多链接井发数据采集;(11)支持4G流量详情分析及流量控制;(12)支持网络自恢复;(13)强大的云端软件中心支持,可根据实际应用场景安装对应的固件、应用等;(14)支持网关远程管理;(15)支持网关健康自诊断,快捷检测网关故障;(16)联动控制:用于两台设备之间联动时设置,两台设备之间互相通讯正常,模式分为映射和等于两种(17)系统管理:系统管理下分4个模块,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操作日志、系统设置,用户管理包含5个功能,检索、新增、修改、删除、绑定设备,角色管理包含5个功能,检索、新增、修改、删除、绑定菜单,操作日志是录系统操作日志,可通过时间段查询操作日志,设置系统名称、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公司简介、大数据中心、LOGO管理后台、LOGO、系统图标、用户头像(18)故障管理:可以对变量进行相关参数值的设定,从而实现一个故障报警的目的,报警模式有触发模式、界限模式和对比模式可用,故障类型有预警和报警功能(19)维保中心:通过历史故障可以查询指定时间段内故障,根据设备特点制定保养计划,设定触发条件和阈值,当达到触发条件时,会发出保养通知,可以转工单处理,在工单管理里,可以进行派单、接单、查看进度、转知识库等操作。4.要求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工业互联网造物云平台功能界面截图等佐证资料,不满足做扣分处理。六、内涵建设资源(1项)★1.“1+X”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培训资源包(要求提供佐证截图资料查验,不满足做扣分处理)(1)工业机器人一体化工作页教材页数不少于100页;实训任务严格按照“1+X”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实训任务不得少于30个;提供工业机器人一体化工作页、信息页与评价页,将工业机器人分为工业机器人认知、工业机器人安全操作、工业机器人安装及工业机器人检测维护五个项目进行编写。每一项目分为若干个不同的学习任务为一个单位进行组织,每个学习任务都对应各自的工作页、信息页与评价页。(2)教学资源提供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职业等级标准,初、中、高各自对应工作领域的教学PPT课件及教学视频。提供机器人详细拆卸和安装视频,时长120分钟以上,并现场通过视频展示。对应工作领域至少包含以下9项:“工业机器人操作安全保护”、“工业机器人安装”、“工业机器人操作与示教编程”、“工业机器人数据备份及恢复”、“工业机器人系统维护”、“工业机器人安装”、“工业机器人校对与调试”、“工业机器人操作与编程”、“工业机器人系统故障诊断及处理”。★2.要求工业机器人领域典型应用培训教学课件(要求提供佐证截图资料查验,不满足做扣分处理)(1)工业机器人典型应用的安全与规范教学课件;(2)工业机器人搬运应用的教学课件;(3)工业机器人码垛应用的教学课件;(4)工业机器人喷涂应用离线编程的教学课件;(5)工业机器人焊接应用的教学课件;(6)工业机器人涂胶装配应用的教学课件;(7)工业机器人维护和保养的教学课件。★3.工业机器人基础操作与编程课程资源包(要求提供佐证截图资料查验,不满足做扣分处理)(1)结合学校教学需求,以学校现有的实训设备为主,数字孪生虚拟仿真工作站为辅,校企合作开发而成。涵盖了工业机器人基础操作、软硬件连接、I/O配置、外部通信、编程、典型应用等。(2)工业机器人基础操作与编程课程包至少由1本学习工作页、不少于12个PPT课件、1套试题库等组成(3)工业机器人基础操作与编程课程包工作任务至少包含:认识工业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的示教器操作;平面轨迹的绘制;曲面轨迹的绘制;斜面轨迹的绘制;工业机器人的零件搬运;工业机器人的物料码垛;工业机器人的成品装配;仿真软件的安装与基本使用;仿真软件下的离线轨迹生成;工业机器人动态跟随;工业机器人视觉定位。★4.工业数字孪生技术应用课程资源包(要求提供佐证截图资料查验,不满足做扣分处理)(1)以数字孪生基础认知及应用为核心,结合学校教学实际需求,以学校现有的实训设备为主,数字孪生虚拟仿真工作站为辅,涵盖工艺规划与管理验证、装配规划与验证、机器人与自动化规划验证等典型工作内容(2)工业数字孪生技术应用课程资源包至少由1本学习工作页、不少于12个PPT课件、1套试题库等组成。(3)工业数字孪生技术应用课程资源包工作任务至少包含:数字孪生系统概述与软件安装;研究的创建和数据导入;图形窗口的设置与控制;对象位置的更改和坐标系的创建;实体的创建和2D平面图的生成;运动学对象的定义;零件拆装过程的自动路径仿真设计;基于工业机器人的零件抓放仿真设计;机器人互锁及机器人运动包络线的设置;人因工程仿真设计;基于智能制造设备技术应用平台的时间仿真;基于智能制造设备技术应用平台的虚拟PLC仿真。★5.智能产线数字化仿真系统(要求提供佐证截图资料查验,不满足做扣分处理)要求提供智能产线数字化仿真系统培训课件不少于10个,至少包含软件介绍、软件安装、软件界面介绍、模型编辑、仿真操作、机器人功能模块、焊接操作功能模块、路径编辑器、序列编辑器、碰撞检查等内容。★6.数字化产品仿真系统培训资源包(要求提供佐证截图资料查验,不满足做扣分处理)要求提供数字化产品仿真系统培训课件、培训视频不少于10个,至少包含基本认知、基本机电对象、运动副和约束、耦合副、传感器和执行器、运行时行为、仿真过程控制、虚拟调试协同连接、控制面板单元仿真与调试、出料与传送单元仿真与调试、装配和仓储单元仿真与调试等内容。备注:1、正版软件承诺:智能制造虚实连接调试平台、虚拟仿真实训终端必须承诺为正版软件产品,未承诺视为无效响应。第六部分合同文本(参考文本)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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