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学生课桌椅更新招标公告(扬州市新华中学2024)



项目概况 扬州市新华中学学生课桌椅更新项目 JSZC-321000-JZCG-G2024-005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1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JZCG-G2024-0051
项目名称:扬州市新华中学学生课桌椅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新华中学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28号
联系人:夏宇
联系电话:87861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
联系人:姜涛
联系电话:0514-82087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涛
电话:0514-82087195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扬州市新华中学学生课桌椅更新项目采购文件.doc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附件1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商品使用的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的环保要求。二、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三、检测方法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扬州市新华中学学生课桌椅更新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000-JZCG-G2024-0051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5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第一章投标邀请受[扬州市新华中学]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扬州市新华中学学生课桌椅更新项目](JSZC-321000-JZCG-G2024-005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扬州市新华中学拟采购单人课桌2000张,课椅2000张,含拟提供货物及其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免费售后保障、维保及其它相关等服务。(扬州市新华中学学生课桌椅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00-JZCG-G2024-00512.项目名称:扬州市新华中学学生课桌椅更新项目3.预算金额:70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0万元。5.采购需求(简介):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6月18日,每日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3.方式:网上获取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4年06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子江中路728号联系人:夏老师联系方式:0514-87861314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1529室联系人:姜涛联系方式:0514-820871958、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请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办理,具体联系方式:18952716110)。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交易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交易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交易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交易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交易中心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交易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交易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交易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询问、质疑均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交易中心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交易中心质疑接受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项目名称:_____项目编号:_____甲方:(买方)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______1.2标的质量:______1.3标的数量(规模):______1.4履行时间(期限):______1.5履行地点:______1.6履行方式:______1.7包装方式:______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圆(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零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无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无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无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无备注:若收取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后5日内,乙方可以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中标金额的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10%)6.1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缴纳的履约保证金。6.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按照乙方缴纳的方式进行退还。6.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15日内。6.4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乙方在履约期间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造成的损失经扣除后存有结余的。6.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6.6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不收取该段删除)七、质保期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合同转包或分包8.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8.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8.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九、合同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十、税费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1.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二、项目验收12.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2.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2.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2.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2.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2.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三、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3.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四、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16.1甲乙双方因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7.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其他要求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核心产品:学生课桌课椅一、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学生课桌椅更新工业二、课桌椅参数要求序号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数量单位参考图片1课桌桌面规格:600mm*450mm*18mm(长宽误差±5mm,厚度误差1mm),中纤密度板,PP塑料一次注塑封边;桌面靠胸部鸭嘴边设计,防止挤压胸腔;桌面正前方设有笔槽;四周及底部不得有毛边,光滑不刮手;具有良好的抗吸湿性、抗酸碱腐蚀性、抗氧化性;颜色:浅黄色;2000套81志线百宝AXY1课桌抽屉外尺寸:543*388*158mm(长宽高误差±5mm);内尺寸:445*355*140mm(长宽高误差±5mm);环保PP塑料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屉箱两侧装有一次性成型的抗老化PP挂钩,承重≥20KG;箱底靠胸部前设有笔槽;抽屉与桌面板由螺丝锁付;抽屉内侧与上支架用转尾螺丝固定;颜色:浅灰色;2000套81志线百宝AXY1课桌桌架外落地脚规格:30*60*1.2mm(长宽误差±1mm)优质椭圆钢管;立柱:30*60*1.2mm(长宽误差±1mm)优质椭圆钢管;上方内管:20*49*1.2mm(长宽误差±1mm)优质椭圆钢管,插入屉箱内,用转尾螺丝固定;横档:20*49*1.2mm(长宽误差±1mm)优质椭圆管;脚垫:环保级PP耐磨抗老化塑料,长期使用不脱落;桌架可调节高度,采用焊接完成钢管架,焊接部位牢固、无脱焊、虚焊、焊穿等缺陷;颜色:浅灰色;2000套81志线百宝AXY1课椅靠板规格:388*263mm(长宽误差±2mm),厚度≥3mm;靠背采用环保PP塑料,一体注塑成型,无毛边,光滑安全,抗压、耐磨耐冲压,符合人体工学要求;靠背上方设有扶手孔方便挪移,同时设有透气孔;背面设有加强筋;颜色:浅灰色;2000套81志线百宝AXY1课椅座板规格:408*357mm(长宽误差±5mm),厚度≥3mm;采用环保PP塑料,一体注塑成型,无毛边,光滑安全,抗压、耐磨耐冲压;符合人体工学要求;设有透气孔;座板底部设有加强筋;颜色:浅灰色;2000套81志线百宝AXY1课椅椅架立柱外管规格:30*60*1.2mm(长宽误差±1mm)优质椭圆钢管;立柱内管规格:20*49*1.2mm(长宽误差±1mm)优质椭圆钢管;地脚规格:30*60*1.2mm(长宽误差±1mm)优质椭圆钢管;横档:20*49*1.2mm(长宽误差±1mm)优质椭圆钢管;靠背管:15*25*1.8mm(长宽误差±1mm)优质椭圆钢管;脚垫:环保级PP耐磨抗老化塑料,长期使用不脱落;置物栏:Φ4mm钢筋焊接而成,296*360*80mm(长宽高误差±5mm),采用CO2气体保护焊;椅架可调节高度,采用焊接完成椅架,焊接部位牢固,无脱焊、虚焊、焊穿等缺陷;颜色:浅灰色;2000套81志线百宝AXY工艺要求外观:桌椅各部件颜色及款式与样图近似,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破损、明显修补痕迹、明显色差等缺陷;边缘平整光滑,无分层;外表和内表以及手指可触及的隐蔽处均不得有锐利的棱角、毛刺;平整度:螺丝安装应加弹簧垫,安装牢固,桌椅着地应平稳不得有倾斜摇晃现象;焊接:所有铁件必须做到无脱焊,无明显焊疤;喷塑:所有铁件部分在喷塑前进行抛丸打砂工艺处理,再进行高温静电喷塑,高温烘烤,涂层与金属表面附着力强,不易腐蚀和脱落;升降方式:螺丝升降备注:免费上门质保5年。三、其他要求(一)质量控制措施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采购产品的质量控制措施、产品运输及存储期间的质量控制措施等,措施须完整、详细、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生产过程中,原材料选择材质结实、环保无毒的木材、金属等,确保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原材料配置表,明确木板、油漆、导轨、铰链、钢管、脚套等主要原材料品牌。投标人提供原材料在采购及生产过程中的管控及检测措施,确保在后期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生产过程中,应进行多道质量检测,包括原材料检验、部件组装检验和成品质检等。通过对每个环节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质量问题,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为确保课桌椅的使用寿命和稳定性,制造时应该进行强度测试,评估课桌椅的负载能力和稳定性达到法规标准。交货前选择干燥、通风良好的存放地点,避免存放在潮湿或有害物质存在的环境中。对存储的产品进行合适的标识,包括名称、批次、存储日期等关键信息,以便追溯。定期检查存储的物品,确保其品质和存储条件符合要求,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或处理。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校方指定地点。验收交货前存放及保管概由中标人负责。产品材料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二)交付地点:中标人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中标人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中标人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三)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要求:免费质保期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内全免费上门质保,同一材料、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中标人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所有产品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质保期满后,中标人须提供优惠的维修价格(人工费、出厂价零配件费、其他材料费等)进行相关服务,在设备寿命期内,中标人应能保证采购人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保证维修配件的供应和及时维修,维修价格保持不变(政策调整因素除外)。(四)投标报价包含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五)供货、安装及其他要求1、合同签订后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45个日历天(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全部供货及安装完毕,并完成全部验收、文档整理工作。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货物不能按要求安装使用,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2、所有与课桌椅垃圾清运相关的费用及原旧课桌椅搬离至指定地点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非采购人提出的变更,本报价不做任何调整。所有安装工作量投标人应结合采购人的要求和安排。3、文明施工:安装队伍必须加强管理,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安装,注意安全;安装期间,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货物进场须经采购人验货后才能安装;中标人安装人员、安装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设施及墙面、学生及学校物品等造成损坏,应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无论安装期间或退换过程中,中标人负责及时清理垃圾。4、所有货物进场前需经采购人确认,确认无误后由中标人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交货前存放及保管概由中标人负责。未经采购人确认或经采购人确认参数等与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不符的,不得进场,因此产生的延期或退换货等风险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项目完工采购人将随机抽取货物送至检测机构对课桌椅的技术参数及甲醛等有害物质进行检测,相关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果上述随机抽取的任意一款货物检测不合格,采购人将视为所有货物验收不合格而退回所有货物,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6、中标人应免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保养、维修等方面的培训,并且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7、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货物(或服务)的各个参数指标作出实质性应答。中标后,投标人在合同谈判中提出的任何偏差都不得超过此偏差表中已被采购人确认的条款。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交货期、保修期时限、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时间等)。9、中标人提供产品必须随货提供出厂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产品质量和各种技术指标,经验收达不到规范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如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所有款项一律不付、不退,并将来货封存,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处理。10、采购人对产品的尺寸、颜色及实用性(使用需求)及款式微调的,中标人应给予响应,并不收取额外费用。11、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制造原因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更换或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2、在课桌椅使用前须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的证书,对学校校舍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空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六)拟派项目人员提供人员配置表,明确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从业经验,中标后能在细节方面给予采购人专业的沟通指导。四、投标送样要求(1)课桌1套,课椅1张(另需要提供桌、椅面及钢架边角料,以方便后期检测),提供的样品要符合技术参数要求。(2)样品送达时间及安装规定:样品须在开标当天上午10点前送至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6楼评标区,并安装摆放整齐。逾期不予接收。样品安装结束后,开标前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统一进行编号、封号,开标后投标人必须退出样品现场,直至样品打分结束。(3)样品费用:样品的制作、运输、安装、退场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4)样品标识:所有样品都不应含有或隐去投标人单位名称、品牌、商标等能标明具体投标人的标识。(5)样品退场:未中标人的样品,由投标人1个工作日内及时取回;中标人的样品,应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位置,由采购人进行封存保管,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若投标人未及时取回,交易中心不负有保管责任。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3名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果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分项评分细则报价(30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其他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报价)×30×100%企业实力(5分)1、投标人或制造商(生产者)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 2、投标人或制造商(生产者)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1分;3、投标人或制造商(生产者)具有家具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得1分;注:以上证书提供国家认监委网站截图,扫描上传。技术响应(18分)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原材料检测合格报告。1、提供塑粉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总铅(Pb)≤5mg/kg( 检测依据:GB/T 30647-2014《涂料中有害元素总含量的测定》 ),合格得3分。2、提供PP塑料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①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NOP、DINP、DIDP的总量)≤0.1%;②重金属(可溶性铅 、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检测结果为未检出;③多溴联苯检测结果为未检出;④多溴二苯醚检测结果为未检出;(判定依据: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有一项合格加1分,满分4分 。3、提供钢管检测报告:①总铅含量; ②中性盐雾试验(不少于400h);(检测依据: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有一项合格加2分,满分4分。4、提供螺丝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①总铅含量; ②中性盐雾实验(不少于150h);(检测依据: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有一项合格加2分,满分4分。5、提供塑料椅面板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可迁移元素(铅、镉、钡、砷、锑、铬、汞、硒)(检测依据:GB6675.4-201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全部合格,得3分。注:(1)检测报告受检单位名称要与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名称一致。 (2)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检测产品名称与所要求的产品名称不完全一致但实质上为招标文件所要求产品,则投标人按实际提供相对应的检测报告及证明材料证明后计分。项目实施方案(20分)1、质量控制措施方案:方案内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文明施工方案,重点突出、描述清晰完整、充分结合实际,描述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方案:方案内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产品安全保证评价(3分)投标人或制造商(生产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险、公众责任险”,有一个险种得1分,满分3分。(提供保单和发票,扫描上传)样品(12分)投标人应参照产品图片及技术参数要求制做样品,含课桌1套、课椅1张;样品不全或未提供样品,本项不得分。1、根据样品的外观、结构等进行综合打分:(1)外观洁净平整;(2)颜色协调统一、色泽分布均匀。每一项得2分,满分4分。2、根据样品的工艺制作进行综合打分:(1)桌椅凳边、角无尖角、毛刺、刃口等情况;(2)涂层没有露底、凹凸、疙瘩、皱皮、明显挂流。每一项得2分,满分4分。3、根据样品功能、安全进行综合打分:(1)课桌椅使用时稳定性好,并有防滑、防倾倒等功能,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安全性能高;(2)材料选用要无异味。每一项得2分,满分4分。售后服务(6分)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生产者)通过国家认监委“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认证,五星及以上评价得3分,四星评价得2分,三星及三星以下评价得1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上传)2.投标人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起半小时响应,2小时内(包含2小时)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并及时完成维修的得3分,3小时内(包含3小时)的得2分,超过3小时的得1分。(提供售后能力相匹配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业绩(6分)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满分6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上传)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七、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八、法人授权书九、投标函十、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联合体协议十二、投标分项报价表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五、开标一览表十六、主要标的信息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七、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八、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九、投标函致: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自行勾选制造商的企业规模类型。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一、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十二、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1234567891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2合同签订后日34………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序号1234567891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2合同签订后日34………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如果有)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如果有)、开证(如果有)、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如果有)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 投标总报价大写: (人民币:元)小写: (人民币:元)日期:年月日十六、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投标人全称:货物类服务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中的快递包装主要指快递封装材料,包括封套、胶带、面单、包装袋/箱、填充物、集装袋、周转箱等。二、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三、检测方法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3.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4.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5.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第1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课桌椅更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