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树木栽植养护服务招标公告(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4)



潼南校区树木栽植养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潼南校区树木栽植养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潼南校区树木栽植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MH-DZ-202401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05月27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05月27日)起三个工作日。(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1.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05月27日-2024年06月03日17:00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2.1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方式2.1.1现场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供应商到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5号1单元14-1#(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2.1.2非现场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一)(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813619747@qq.com。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5号1单元14-1#(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换取发票。户  名: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路口支行账  号:3100021309200148273(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2、按时报名签到。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07日北京时间08:3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7日北京时间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西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07日北京时间09:00

磋商地点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西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023)613733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5号1单元14-1#

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023)86216056

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
(023)86216056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简要服务要求(项目基本概况)、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潼南校区树木栽植养护服务项目
15.365
详细内容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潼南校区树木栽植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发售稿-2024.05.27.docx】已下载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MH-DZ-2024016项目名称:潼南校区树木栽植养护服务项目采购人: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二、资金来源-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四、磋商有关说明-4-五、磋商保证金-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七、其它有关规定-6-八、联系方式-6-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8-一、采购项目一览表-8-二、项目服务要求-8-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11-一、实施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11-二、报价要求-11-三、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11-四、付款方式-12-五、其他-1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3-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3-二、评审标准-15-三、无效响应-16-四、采购终止-1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8-一、磋商费用-18-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8-三、磋商要求-18-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9-五、成交通知-20-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0-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1-第六篇采购合同-23-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5-一、经济部分-26-二、服务部分-28-三、商务部分-30-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2-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36-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对“潼南校区树木栽植养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潼南校区树木栽植养护服务项目15.3650.3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为15.365万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05月27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05月27日)起三个工作日。(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1.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05月27日-2024年06月03日17:00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2.1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方式2.1.1现场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供应商到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5号1单元14-1#(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2.1.2非现场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一)(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813619747@qq.com。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5号1单元14-1#(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换取发票。户名: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路口支行账号:3100021309200148273(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2、按时报名签到。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四)磋商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西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6月07日北京时间08:30(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北京时间09:00(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7日北京时间09:00五、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递交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公司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路口支行账号:3100021309200148273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退保证金咨询电话:023-8621605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网(www.cqepc.com.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3-61373323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女士邮编:400014电话:023-86216056传真:023-86216056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5号1单元14-1#附件一: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编号MH-DZ-2024016项目名称潼南校区树木栽植养护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标书金额:300元/(份)发售人:日期:说明:1.本项目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05月27日-2024年06月03日17:00。2.在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现金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缴纳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请将《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财务。3.在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若为非现场报名方式的,请同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813619747@qq.com。4.为方便保证金退还,供应商在递交《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时须同时提供公司保证金来款账户信息。第2篇采购服务需求1、采购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预算(万元)数量/单位采购内容备注潼南校区树木栽植养护服务项目15.3651批潼南校区添置一批适合生长的植物:香樟、黄葛树、蓝花楹等品种。2、项目服务要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标注的服务需求为重要服务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一)项目服务要求※本项目计划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潼南校区添置一批适合生长的植物:香樟、黄葛树、蓝花楹等品种。本项目所有栽种植物验收后均归采购人所有。※1.栽种树木品类、数量及规格见下表:序号树木种类树木规格(地径/胸径/株高/冠高)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栽植区域备注1香樟胸径≥24cm株15000首开区教学组团内庭院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2黄葛树胸径≥15cm株72000首开区10#楼宿舍西侧坡地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3蓝花楹胸径≥26cm株116000体育区北侧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4丛生金桂胸径≥10cm株33000基础教学楼21#与综合实训楼20#之间通道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5枫杨胸径≥25cm株15000首开区中轴绿地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6重阳木胸径≥15cm株32300基础教学楼21#与综合实训楼20#之间通道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7广玉兰胸径≥14cm株13200中轴绿地西侧休息区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8红枫胸径≥12cm株24800中轴绿地西侧休息区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9石榴地径≥13cm株13600首开区教学组团内庭院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10银杏胸径≥21cm株47000图书馆南侧湖区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11小叶榕胸径≥18cm 株高≥300cm 冠高≥250cm株52300图书馆东侧湖区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12红叶李胸径≥10cm株高≥200cm冠高≥150cm株21400中轴绿地西侧休息区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13大红紫薇地径≥4cm株高≥120cm冠高≥100cm株23450首开区11#宿舍楼北侧6株,12#与13#宿舍楼间10株,教学组团内庭院6株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14茶花地径≥4cm株高≥120cm冠高≥100cm株29300首开区11#宿舍楼北侧11株,中心区公共创新楼南侧绿地18株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15桂花树胸径≥25cm株210000基础教学楼21#内庭院单价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注:本表中所列树木规格为最低规格要求。2.该项目经费为校友出资捐赠,用于树木购置及养护,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完成捐赠信息牌的设置和安装。3.苗木采购要求▲(1)进场苗木要求生长健壮、树形优美、枝叶繁茂、色泽正常、根系发达、分枝层次分明、树干干直弯曲度≤10°,冠幅饱满且整齐无明显折枝变形,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外形要求;(2)进场景观苗木应土球完整,无松散、假土球现象,土球直径为胸径的8-10倍,土球厚度应为土球直径的3/5以上,并须用草绳、布袋或钢丝网捆扎;(3)苗木以修剪后高度、蓬径为准;▲(4)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苗木实地清晰的注明拍摄日期的彩色冲洗照片(网上复制、打印、下载无效),每种苗木提供两组照片(一组单株苗照,一组实地林照);▲(5)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能提供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苗木,且每个品种可提供可供选择的苗木数量应大于本项目采购苗木的需求数量,满足采购人自选要求。4.苗木栽植养护要求(1)苗木进场栽植前,树穴大小和深浅应根据苗木的规格和土层的厚薄、坡度大小、地下水位高低及土壤酸碱情况而定,一般乔木不低于1立方米,并施足有机基肥;(2)栽植位置需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一起现场确认后再行栽植。若树木栽植后30天内,采购人对栽植效果不满意的,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调整栽植位置并免费移栽10株以内;▲(3)养护期一年,养护期内按《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进行养护,未达要求且经采购人警告一次仍不达要求的,由采购人在履约保证金中按500元/次进行扣除,直至扣完;▲(4)养护期内死亡苗木应及时更换并从更换之日起顺延苗木养护时间一年,养护期内更换苗木不另行追加费用;(5)提供养护期内按规范浇水、排水、施肥、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等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苗木生长良好,苗木栽植后应加大灌水量和灌水强度;(6)提供防暴风暴雨、防旱防寒措施,提高苗木成活率,支撑形式可根据苗木具体情况采用三角支撑、四角支撑等方式,必须保证结实、安全、整齐、美观。5.其他要求(1)树木运输、栽植及养护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保持校园清洁,文明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人员的劳务纠纷、财务财产纠纷、安全伤亡纠纷等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2)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确定具体栽植位置并形成栽植方案,经学校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第3篇采购商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中的所有需求均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中若有任何一条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实施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书面通知30日历天内完成栽种,初次验收完成之日起一年为树木养护期。(二)实施地点:重庆市潼南区锦绣大道1000号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潼南校区。(三)验收方式:1.初次验收:按照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在交货、栽植完工清场后进行。苗木进场需经项目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成活验收:在苗木养护期一年满后进行,要求整株成活且无质量问题。3.验收标准: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相关内容要求及《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城市绿化养护质量标准》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4.验收需提交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初次验收需提交苗木种植结算清单及竣工图、苗木检疫相关证明(若有)、隐蔽工程签证(种植土验收签证)等。(2)成活验收需提交移交单等。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所报的总价和单价应包含苗木费、运输费、工具及设备费、人工栽植费、草绳缠绕树干及树木支撑费用、种植放样及整理绿化地费用、肥料费、种植穴换填种植土、余方弃置至校外及场地清洁的费用,一年绿化养护费(灌溉费、养管机具、肥料及农药等费用),绿地整理、机械台班、临时用工、土方开挖回填、树木死亡处理、树木倒扶、病虫害处理、修剪、清除杂草、移栽栽植、排涝、抗旱、防冻、清理枯枝落叶、交通运输等各项综合费用,利润,税金及安全管理费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在树木养护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树木生长养护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树木生长养护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树木健康生长。2.树木养护期外服务要求2.1树木养护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技术指导服务。2.2树木养护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养护服务的,该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养护服务。2.3合同签订后三年内采购人若需再次采购本合同范围内相同品类、相同规格树木时,可由中标供应商按照成交单价及服务承诺提供树木栽植及养护服务,各项服务要求不变。3.其他服务要求3.1.树木养护期内产品质量经权威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树木,并承担调换全部费用。3.2.树木养护期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采购人直接选择换货时,成交供应商须免费为其调换合同规定的产品。3.3.符合换货条件,因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树木,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调换不得低于合同苗木规格且采购人满意的其他规格型号和样式的树木。3.4.因树木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四、付款方式1.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保函,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成交供应商若发生未按要求提供苗木或未按养护标准进行养护影响苗木正常生长等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不予退还其全额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保函。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树木的供货和栽植,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相对应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支付90%货款。3.一年养护期满树木整株成活且无质量问题,经过再次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剩余10%货款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且养护期结束后合同履行完毕。五、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投标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保证金。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号标注的部分、第三篇。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二、评审标准(一)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30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60%)服务参数(30%)301.起评分:有效供应商的起评分为30分。2.扣分条款:2.1重要服务参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中标注“▲”部分)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0分,起评分扣完为止。2.2一般服务参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中非“※”和非“▲”标注的部分)达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起评分扣完为止。2服务部分(60%)施工服务实施方案(10%)10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服务实施方案:方案详细、安全措施得当、人员配备专业、树木养护计划全面,得10分;方案较为详细、安全措施较为得当、人员配备相对专业、树木养护计划较为全面,得7分;有基本方案、有一定安全措施、人员配备非对口专业、有基本树木养护计划,得4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2服务部分(60%)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0%)10针对本项目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进度计划安排合理,能够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方案全面合理、切实可行,得10分;进度计划安排较合理,能够使项目按期完成,方案基本满足要求、有一定时效性得7分;进度计划安排不够合理,能够基本使项目按期完成,时效性差,得4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2服务部分(60%)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10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详细、先进合理可靠得10分,方案较详细、合理可靠性一般得7分,方案不够详细、合理可靠性较差得4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3商务部分(10%)业绩(10%)10供应商自2022年5月1日(含)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绿化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5分,最多得10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甲方验收的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注: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一)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十二)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和商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网(www.cqepc.com.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采购人监督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若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收取):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2、服务费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形式支付。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户名: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路口支行账号:3100021309200148273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第六篇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此类企业可以不提供)(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9、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注:1、请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服务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服务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树木栽植养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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