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如皋市临港园区发展有限公司2024)



对与南通海勤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档案编号:
JTCY-ZC-2024-260
标题:
对与南通海勤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JTCY-ZC-2024-260
项目名称:
对与南通海勤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

项目所属:
其他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项目联系人:
严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7805058038

采购单位:
如皋市临港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单位联系人:
薛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18068628523

立项预算价:
3万元
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最高限价:
3万元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06-04 09:30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如皋市惠政东路188号广电大厦13层西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4-06-04 09:30
开标地点:
如皋市惠政东路188号广电大厦13层东评标室

备注:

附件:

定稿-竞争性谈判-对南通海勤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可研5.27.docx (451KB)

如皋市国企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对与南通海勤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项目编号:JTCY-ZC-2024-260采购人名称:如皋市临港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5月27日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对与南通海勤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2.项目编号:JTCY-ZC-2024-2603.预算金额:3万元4.最高限价:总价限价3万元,详见第三章,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5.采购需求:对与南通海勤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项目类型:服务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具备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含预评价)证书;(2)响应供应商拟投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截止响应文件提交前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地点: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集采平台或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3.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集采平台或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如皋市惠政东路188号广电大厦13层西开标室注意: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如皋市惠政东路188号广电大厦13层东评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当面竞谈形式,可能会根据竞谈情况对竞谈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竞谈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2.谈判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按照成交金额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以转账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单位中标资格;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3.对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收取谈判文件编制费用300元人民币,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转账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收据。无论流标或响应供应商是否中标,文件编制费用一概不退。4.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或者经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可以决定:1.两家时,竞价确定成交供应商;2.一家时,单一来源协商确定成交价格;3.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皋市临港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长江镇沿江公路186号项目经办人姓名:薛女士/谢女士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8068628523/189122121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惠政东路188号项目经办人姓名:严女士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7805058038询问请发邮箱:JSHMZXGS@163.com第二章谈判须知1.参加谈判费用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谈判文件的约束力2.1供应商一旦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本谈判文件由谈判公告、谈判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文本和响应文件组成等部分组成。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编制3.1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部分,具体按照“第5章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3.4谈判响应文件应牢固装订,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3.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5.1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注明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计划编号、供应商名称。3.5.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4.响应文件提交、撤回和修改4.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4.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4.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5.谈判5.1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或评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应当与响应文件中代理人保持一致)应携带有效证件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5.5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专家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5.6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谈判小组在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告知其具体原因。5.7谈判小组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5.8接到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7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或者工程量的,采用书面谈判形式,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以公告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退出谈判。5.8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或工程量的,以及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用当面谈判形式。5.9.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5.9.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5.9.3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9.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9.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5.10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有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或者核心产品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5.11当最后报价中具有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多于1名时,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竞价,直至报价出现差别时为止。6.成交和合同6.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6.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6.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无效响应和谈判活动终止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7.1.1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1.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7.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7.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1.7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7.1.8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7.1.9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7.1.10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1.1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7.1.1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1.13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的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7.1.14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7.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2.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询问、质疑和投诉8.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8.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6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代理人)、法人代表及代理人(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质疑函原件。8.7书面质疑材料应当直接送达,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签收。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质疑函。直接送达书面质疑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8.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参照)。(2)超出法定期限的质疑。(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8.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8.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交通产业集团监察审计部提起投诉。8.1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8.12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函、质疑回复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签收质疑函的证明材料);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提起投诉的日期。8.1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14投诉人应当将投诉书送达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监察审计部。9.采购代理服务费9.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预算中包含此费用,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9.2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将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9.3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税号:91320682MA1XK1UM18开户行:兴业银行如皋支行账号:40889010010009584810.其他事项10.1★号条款:标注★号的内容(如有)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第三章采购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谈判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项目简介为充分调研该合作项目市场前景,了解项目潜在风险,论证项目可行性,通过招标程序聘请专业机构对该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二、采购内容对南通海勤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可行性研究,中标单位出具的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报告》正文及其附件附表、附图等组成。三、服务要求中标单位收集相关资料,根据收集的资料、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得出本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结论和建议,为该合作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四、服务标准中标单位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获得专家评审意见,满足审批机关的评审要求。五、服务期限和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验收方案采购人在接到中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七、付款方式提交报告并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款。付款前,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平台电子结算凭证等,以上可任意组合使用,也可以自身名义委托他人(包括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单位、个人)代为进行支付,以上情形均视为甲方向乙方完成了相应的款项支付。八、其他要求固定总价合同,报价要求:人民币报价。报价为供应商所投服务的全费用报价。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伙食费、住宿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与服务成果相关的踏勘、会议、专家评审、咨询、验收、资料收集装订、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第四章合同文本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鉴于甲方需要,需向乙方采购。(甲方就采购编号为的对与南通海勤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项目名称)委托(代理机构名称)进行了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选择性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删去不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采购内容: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服务一览表》2、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总金额大写:元,小写¥元(含税%)。分项价款在《服务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平台电子结算凭证等,以上可任意组合使用,也可以自身名义委托他人(包括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单位、个人)代为进行支付,以上情形均视为甲方向乙方完成了相应的款项支付。。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中标金额的10%。3、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必要基础支持,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水、电、场地等必备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3.乙方收集相关资料,根据收集的资料、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得出本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结论和建议,并出具《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报告》正文及其附件附表、附图等四、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款项的支付进度具体如下:提交报告并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款。支付前,乙方均应出具在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履约担保:□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元)或甲方认可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到期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如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以履约保函进行索赔。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到期后无息退还乙方。☑无。六、验收1.服务期限:15日。服务地点:业主指定。验收时间:。验收地点:业主指定。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乙方填写《履约验收报告》,甲方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就造成的损失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认。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履约验收报告》。6.若乙方对《履约验收报告》有分歧,须于出现分歧后3日内给甲方书面陈述,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书面证据,双方协商解决。七、项目管理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8、售后服务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6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24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48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48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72小时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九、分包除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5.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①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十三、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十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专用条款;2、招标文件;3、其他补充协议(若有);4、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等。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15、其他约定: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2、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附件:服务明细项目一览表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计量单位工作量单 价(元)总 价(元)备注(视明细项目加行)易耗品专用工具调试费培训费其他大写: 合同价: 元廉洁管理合同甲方:乙方: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建立诚实守信的业务合作关系,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双方业务往来中的廉洁管理事宜,特订立本廉洁管理事项,以兹共同信守。本合同由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根据集团相关廉洁管理规定制定,适用于集团所有下属板块及子公司的交易活动,集团所有下属板块、子公司及交易对象均应遵守集团相关廉洁管理规定。第1条基本原则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廉洁守法及禁止商业贿赂的规定,坚持杜绝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2.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合同行为的,均应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有权向对方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3.甲乙双方均不得从事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义务或工作职责的行为。第2条廉洁管理准则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信奉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甲乙双方的工作和职务行为应满足以下规定,否则视为不廉洁合作行为:1.经营活动: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特别禁止超越业务范围和本职权限,从事投资业务。各方人员除本职日常业务以外,未经其法人代表授权或被授权人批准,禁止从事下列活动:(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2.个人投资:双方工作人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1)参与经营管理的;(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便利;(4)借他人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3.业务回避:鼓励双方工作人员推荐合作单位,但各方人员的直系亲属以及其私交甚密的朋友在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时或从事可能会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业务时,该人员应向公司申报,并提出业务上的回避,严禁隐瞒。第3条甲方的责任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对乙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廉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乙方廉洁管理执行情况汇报。2.甲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廉洁管理制度,如违反规定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和纪律处罚。3.甲方工作人员应以勤勉尽责、公正廉洁的态度与乙方开展正常的业务工作,不受非正常业务关系影响,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刁难乙方、延误正常工作。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索要或接受回扣、报酬、佣金、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类似不当款项;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不得以借款或投资等名义与乙方在工作以外发生任何经济往来;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或高档办公用品等不当利益。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方便。6.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乙方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甲方可及时要求乙方采取措施制止该不廉洁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4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应了解甲方有关廉洁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同意遵守执行。2.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教育,配合甲方召开的廉洁工作活动,向甲方汇报廉洁管理的执行情况,并接受甲方对廉洁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3.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与甲方开展各项业务作业,严禁托人情、找关系,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娱乐等活动,不得给予甲方人员任何回扣、报酬、佣金、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类似不当款项。5.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等。6.乙方不得以借款或投资等名义与甲方在工作以外发生任何经济往来;7.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升学、旅游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8.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甲方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其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但未向甲方领导举报反映的,经查实后,乙方应承担本项目合同标的额5%的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的执行。第5条违约条款1.乙方在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若发生违反本合同的不正当行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根据双方业务合同约定应付的任何款项,有权没收乙方各类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业务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选择终止本合同,并停止与乙方的一切商业合作。同时,甲方有权视乙方行为严重程度按以下方式对乙方进行处理:(1)对乙方在供应商评级环节进行降级处理;(2)在集团范围内将乙方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暂停合作;(3)在集团范围内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永不合作;(4)乙方行为触犯相关法律的,甲方可将乙方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对于乙方违约金及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不正当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及间接损失),甲方有权从双方已签订的其他正在履行合同未结算款项优先予以扣除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其他正在履行的合同中乙方未结算款项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或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补足差额。3.甲方就甲方人员接乙方提供的不正当利益行为不承担连带还款或担保等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应向该等人员自行主张权利,与甲方无关,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减免或抵扣任何应付费用或拒绝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第6条其他1.为增进甲乙双方的沟通,促进诚信合作,甲方所属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将不定期与乙方进行访谈,乙方需予以配合,甲方将对乙方所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2.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有独立的法律效力,不受双方业务合同或文件变更、解除或终止无效的影响,始终有效。3.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执行,如产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举报邮箱:rgjtjtjw@163.com。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在签署本合同时,各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甲方:乙方: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如皋市国企采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________。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五)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八)竞争性谈判响应函。竞争性谈判响应函致: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2.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做好与安全相关工作,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货物、服务等。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我方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8.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9.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招标人):我方已认真阅读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现就本次投标,作出如下承诺:一、我方及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项目负责人的全部要求;我方拟任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是我单位正式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且已缴纳养老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二、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三、我方在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涉黑涉恶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四、我方承诺不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不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否则自愿承担赔偿损失等相应法律责任。五、我方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做到廉洁自律。六、如我方中标,将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和期限等内容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合同内容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承诺不放弃中标、按期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作为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列入交通产业集团黑名单、没收(补缴)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注意: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二、商务技术文件(一)符合技术要求或者服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编制谈判文件时,应当根据第三章,详细填写“技术指标名称”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两个栏目,每一个技术指标,单独一行)1.序号技术指标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备注(三)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编制谈判文件时,应当根据第3章,详细填写“商务条款”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两个栏目,每一个商务条款,单独一行)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商务条款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备注注: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有,请详细列出具体材料;如无,请删除)三、报价文件(一)竞争性谈判响应报价表竞争性谈判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响应报价小写: 竞争性谈判响应报价大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可行性研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