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 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租赁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 塔式起重机招标公告(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4)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P-20240509-006

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

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计划充分部署,现资金充足,现场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需求项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2)招标内容:

1)塔式起重机

①QTZ6013平头塔式起重机4台,整机工作级别A4,臂长60m,安装高度为3台80m、1台60m,额定起重量6t,末端额定起重量1.3t,仅限于大于或等于以上规定参数,否则予以废标;每台计划使用9个月,总计36月.台;

②超出独立高度外的标准节40节,每节计划6个月,合计240个月;

③附着10道;

④进出场4台*次;

⑤司操人员8人,计划9个月,共72个月;

⑥指挥人员12人,计划9个月,共108个月。

⑦钢丝绳无损检测系统,4套,计划9个月,共36个月;

⑧塔吊安全监控系统,4套,计划9个月,共36个月。

⑨塔吊检验检测服务,4台,计划每台4次,共16次。

2)施工升降机

①SC200/200B,运行速度0-40m/min,施工升降机8台,每台计划使用7个月,共56月.台;

②进出场8次;

③司操人员16人,计划7个月,共112个月;

④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系统,8套,计划7个月,共56个月。

⑤施工升降机检验检测服务,8台,计划每台3次,共24次。

(3)工程地点:遂宁市射洪市螺湖半岛;

(4)设备服务要求:

1)塔吊服务要求

①设备应为中联、徐工或同等级国内一线品牌厂家合法合规的3年内设备。

②塔吊配备塔吊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应具各类安全监控(如幅度传感器、重量传感器、双轴倾角传感器、GPS/GPRS通讯模块、风速传感器、高度传感器、方位传感器、高清摄像头、监控仪表、吊钩可视化等),应达到设定值预警、设定值逐档减速报警断电效果、联锁控制,具备远程监控管理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确保作业安全、人员定人定机定岗;塔吊需配备钢丝绳无损检测系统,可实时、高速自动采集钢丝绳断丝、锈蚀、磨损、弯折、扭结等损伤数据,在监测的同时不影响生产,实现钢丝绳无损检测的定量化、可视化,系统可接入远程监控管理平台,随时随地掌握设备信息。

③塔吊标准节须采用Z型爬梯,塔吊标准节每间隔10米必须有休息平台。

④塔吊基础设计应由塔吊供方聘请有设计资质单位进行现场勘察设计并出具设计计算书,费用由塔吊供方承担。

⑤塔吊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证书,塔吊标准节应有符合本设备编号标志,禁止同型号不同编号标准节互换,禁止使用非原厂家的非本设备编号构件。

⑥计划每台塔吊作业配备持证司机2名、指挥3名,具体以需方实际通知为主。设备使用过程中应配备持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吊)证件且有丰富的塔吊维保经验的人员1名,提供驻场服务,确保甲方设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检修;

⑦供方应负责首次安装塔吊的使用登记证办理、防雷检测工作及费用。

⑧供方(出租单位)为塔吊使用单位。

⑨塔吊使用单位应组织开展塔吊事故专项应急演练、费用自理,并应该无条件配合项目部开展相关应急演练,并应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使用单位义务;

⑩安拆或顶升过程要求塔吊生产厂家技术人员驻场技术指导。

2)施工升降机服务要求

①设备应为中联、徐工或同等级国内一线品牌厂家合法合规的3年内设备。

②每台施工升降机配备楼层呼叫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同时能与项目部的智慧工地平台兼容,确保施工升降机作业安全、人员定人定机定岗。配备施工升降机智能安全监管系统,具备载重采集、前后门采集、高度采集、速度采集、楼层采集、人脸识别、笼内视频监控、楼层添加(减)、倾斜检测、实时数据上传、语音报警、限位信息报警、平台对接、数据导出、远程设置、公告信息获取、人数识别、现场视频远程展示、控制锁机、远程锁机等功能。

③施工升降机基础应提供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升降机所有配件等材料应有合格证或检测报告证书,禁止使用非原厂家的非本设备编号构件;

④每台施工升降机每班作业应配备持证司机2名;

⑤设备使用过程中应配备持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证件且有丰富的施工升降机维保经验的人员1名,提供驻场服务,确保甲方设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检修;

⑥供方负责施工升降机安拆和使用登记证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并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单位义务。

(5)投标单位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起重设备安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维修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租赁单位,且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备塔机、施工升降机安装(含修理)专项条件)、有企业信用等级证明(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塔吊及施工升降机产权备案证明、相同类型塔吊及施工升降机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租赁合同)。

(6)人员服务要求:

①总体要求: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管理、安拆、维保等符合相关行业规范规定,司机、操作人员应持住建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法证件,身体健康,无高血压、无心脏病、无酗酒嗜好。供方提供的所有人员应提供公司聘任证明或社保支撑性资料;

②人员要求:塔吊司机必须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塔吊指挥必须作业前检查吊钩以下吊索具,确保设备运行安全。依据使用说明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维修保养(出具盖章版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和照片),若设备发生故障时供方塔吊司机和指挥应第一时间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确保30分钟内完成交底、挂牌上锁和安全围蔽工作,以最快时间完成设备检修保养工作。

③持证的管理人员每班作业前应组织施工升降机司机人员开展班前会,每天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并定期组织内部周检和月检(出具盖章版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和照片)。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每班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施工升降机必须每班作业前检查刹车和限位器灵敏度,确保设备运行安全。依据使用说明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维修保养,若设备发生故障时供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前安全交底,确保30分钟内完成交底、挂牌上锁和安全围蔽工作,以最快时间完成设备检修保养工作,以上工作由供方管理人员全过程监督旁站。

(7)设备安拆及顶升期间要求:供方应按需方要求编制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安拆施工专项方案、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安拆前应组织作业人员开展进行交底、酒精检测、吊索具检查等安全条件核查,安拆作业配备适应的专业作业人员及技术人员。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工、电工、司机等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安拆过程中供方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应全过程监督旁站。  

(8)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起重,并已在产权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

(9)供方人员衣食住行:作业人员食宿均由需方(项目部)负责;

(10)服务期限要求:进场时间按照项目部通知时间为准,使用时间具体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有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出租、安装、维修字样)。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备起重机械(塔吊及施工电梯)安装(含修理)专项条件,具有企业信用等级证明、塔吊及施工升降机产权备案证明、相同类型塔吊或施工升降机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租赁合同)。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租赁单位。

3.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具备出厂合格证、型式试验证明、产权备案证明。

3.3供货业绩要求:需提供。

3.4财务能力要求:不做明确要求。

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设备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两份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注册通过的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

3.9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参与投标,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操作,开始时间为:2024 年 5 月28日11时50分开始,截止时间为 2024 年6月2日13时 00 分。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开始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日 13时 00 分开始,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7日17时 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

(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在供应链系统在线开标的,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做废标处理。

6.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

7.监督机构

名  称: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监察部

联系人:郑丽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地  址:遂宁市射洪市

联系人:屈培冰/李奎

电  话:028-60652530/18599966161

邮  箱:
qpeibing@cccc4.com/
lkui3@cccc4.com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操作

1

1、招标文件-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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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固定塔式起重机 ≤250t.m 8-12t ≤80m

QTZ6013平头塔式起重机4台,整机工作级别A4,臂长60m,安装高度为3台80m、1台60m,额定起重量6t,末端额定起重量1.3t,仅限于大于或等于以上规定参数,否则予以废标;每台计划使用9个月,总计36月.台;

36
月·台

2

固定塔式起重机 ≤250t.m 8-12t ≤80m

超出独立高度外的标准节40节,每节计划6个月,合计240个月;

240
套·月

3

固定塔式起重机 ≤250t.m 8-12t ≤80m

附着10道;

10


4

固定塔式起重机 ≤250t.m 8-12t ≤80m

进出场4台*次

4


5

固定塔式起重机 ≤250t.m 8-12t ≤80m

司操人员8人,计划9个月,共72个月;

72


6

固定塔式起重机 ≤250t.m 8-12t ≤80m

指挥人员12人,计划9个月,共108个月

108


7

固定塔式起重机 ≤250t.m 8-12t ≤80m

钢丝绳无损检测系统,4套,计划9个月,共36个月;

36


8

固定塔式起重机 ≤250t.m 8-12t ≤80m

塔吊安全监控系统,4套,计划9个月,共36个月。

36


9

固定塔式起重机 ≤250t.m 8-12t ≤80m

塔吊检验检测服务,4台,计划每台4次,共16次。

16


10

施工升降机 75-100m

①SC200/200B,运行速度0-40m/min,施工升降机8台,每台计划使用7个月,共56月.台;

56
月·台

11

施工升降机 75-100m

进出场8次;

8


12

施工升降机 75-100m

司操人员16人,计划7个月,共112个月;

112


13

施工升降机 75-100m

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系统,8套,计划7个月,共56个月。

56


14

施工升降机 75-100m

施工升降机检验检测服务,8台,计划每台3次,共24次。

24


序号
类型
标题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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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P-20240509-006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2024年05月28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1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3.投标人资格要求44.招标文件的获取55.投标文件的递交56.公告媒体57.监督机构68.联系方式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1.总则92.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124.投标155.开标156.评标167.合同授予1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9.纪律和监督1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计划充分部署,现资金充足,现场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需求项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2)招标内容:1)塔式起重机①QTZ6013平头塔式起重机4台,整机工作级别A4,臂长60m,安装高度为3台80m、1台60m,额定起重量6t,末端额定起重量1.3t,仅限于大于或等于以上规定参数,否则予以废标;每台计划使用9个月,总计36月.台;②超出独立高度外的标准节40节,每节计划6个月,合计240个月;③附着10道;④进出场4台*次;⑤司操人员8人,计划9个月,共72个月;⑥指挥人员12人,计划9个月,共108个月。⑦钢丝绳无损检测系统,4套,计划9个月,共36个月;⑧塔吊安全监控系统,4套,计划9个月,共36个月。⑨塔吊检验检测服务,4台,计划每台4次,共16次。2)施工升降机①SC200/200B,运行速度0-40m/min,施工升降机8台,每台计划使用7个月,共56月.台;②进出场8次;③司操人员16人,计划7个月,共112个月;④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系统,8套,计划7个月,共56个月。⑤施工升降机检验检测服务,8台,计划每台3次,共24次。(3)工程地点:遂宁市射洪市螺湖半岛;(4)设备服务要求:1)塔吊服务要求①设备应为中联、徐工或同等级国内一线品牌厂家合法合规的3年内设备。②塔吊配备塔吊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应具各类安全监控(如幅度传感器、重量传感器、双轴倾角传感器、GPS/GPRS通讯模块、风速传感器、高度传感器、方位传感器、高清摄像头、监控仪表、吊钩可视化等),应达到设定值预警、设定值逐档减速报警断电效果、联锁控制,具备远程监控管理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确保作业安全、人员定人定机定岗;塔吊需配备钢丝绳无损检测系统,可实时、高速自动采集钢丝绳断丝、锈蚀、磨损、弯折、扭结等损伤数据,在监测的同时不影响生产,实现钢丝绳无损检测的定量化、可视化,系统可接入远程监控管理平台,随时随地掌握设备信息。③塔吊标准节须采用Z型爬梯,塔吊标准节每间隔10米必须有休息平台。④塔吊基础设计应由塔吊供方聘请有设计资质单位进行现场勘察设计并出具设计计算书,费用由塔吊供方承担。⑤塔吊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证书,塔吊标准节应有符合本设备编号标志,禁止同型号不同编号标准节互换,禁止使用非原厂家的非本设备编号构件。⑥计划每台塔吊作业配备持证司机2名、指挥3名,具体以需方实际通知为主。设备使用过程中应配备持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吊)证件且有丰富的塔吊维保经验的人员1名,提供驻场服务,确保甲方设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检修;⑦供方应负责首次安装塔吊的使用登记证办理、防雷检测工作及费用。⑧供方(出租单位)为塔吊使用单位。⑨塔吊使用单位应组织开展塔吊事故专项应急演练、费用自理,并应该无条件配合项目部开展相关应急演练,并应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使用单位义务;⑩安拆或顶升过程要求塔吊生产厂家技术人员驻场技术指导。2)施工升降机服务要求①设备应为中联、徐工或同等级国内一线品牌厂家合法合规的3年内设备。②每台施工升降机配备楼层呼叫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同时能与项目部的智慧工地平台兼容,确保施工升降机作业安全、人员定人定机定岗。配备施工升降机智能安全监管系统,具备载重采集、前后门采集、高度采集、速度采集、楼层采集、人脸识别、笼内视频监控、楼层添加(减)、倾斜检测、实时数据上传、语音报警、限位信息报警、平台对接、数据导出、远程设置、公告信息获取、人数识别、现场视频远程展示、控制锁机、远程锁机等功能。③施工升降机基础应提供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升降机所有配件等材料应有合格证或检测报告证书,禁止使用非原厂家的非本设备编号构件;④每台施工升降机每班作业应配备持证司机2名;⑤设备使用过程中应配备持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证件且有丰富的施工升降机维保经验的人员1名,提供驻场服务,确保甲方设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检修;⑥供方负责施工升降机安拆和使用登记证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并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单位义务。(5)投标单位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起重设备安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维修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租赁单位,且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备塔机、施工升降机安装(含修理)专项条件)、有企业信用等级证明(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塔吊及施工升降机产权备案证明、相同类型塔吊及施工升降机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租赁合同)。(6)人员服务要求:①总体要求: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管理、安拆、维保等符合相关行业规范规定,司机、操作人员应持住建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法证件,身体健康,无高血压、无心脏病、无酗酒嗜好。供方提供的所有人员应提供公司聘任证明或社保支撑性资料;②人员要求:塔吊司机必须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塔吊指挥必须作业前检查吊钩以下吊索具,确保设备运行安全。依据使用说明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维修保养(出具盖章版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和照片),若设备发生故障时供方塔吊司机和指挥应第一时间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确保30分钟内完成交底、挂牌上锁和安全围蔽工作,以最快时间完成设备检修保养工作。③持证的管理人员每班作业前应组织施工升降机司机人员开展班前会,每天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并定期组织内部周检和月检(出具盖章版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和照片)。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每班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施工升降机必须每班作业前检查刹车和限位器灵敏度,确保设备运行安全。依据使用说明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维修保养,若设备发生故障时供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前安全交底,确保30分钟内完成交底、挂牌上锁和安全围蔽工作,以最快时间完成设备检修保养工作,以上工作由供方管理人员全过程监督旁站。(7)设备安拆及顶升期间要求:供方应按需方要求编制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安拆施工专项方案、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安拆前应组织作业人员开展进行交底、酒精检测、吊索具检查等安全条件核查,安拆作业配备适应的专业作业人员及技术人员。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工、电工、司机等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安拆过程中供方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应全过程监督旁站。(8)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起重,并已在产权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9)供方人员衣食住行:作业人员食宿均由需方(项目部)负责;(10)服务期限要求:进场时间按照项目部通知时间为准,使用时间具体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有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出租、安装、维修字样)。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备起重机械(塔吊及施工电梯)安装(含修理)专项条件,具有企业信用等级证明、塔吊及施工升降机产权备案证明、相同类型塔吊或施工升降机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租赁合同)。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租赁单位。3.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具备出厂合格证、型式试验证明、产权备案证明。3.3供货业绩要求:需提供。3.4财务能力要求:不做明确要求。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设备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两份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8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注册通过的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3.9其他要求:无。4.招标文件的获取(1)投标人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2)投标人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参与投标,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操作,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1时00分开始,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日13时00分。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2日13时00分开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17时00分。(2)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7日17时00分。(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在供应链系统在线开标的,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做废标处理。6.公告媒体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7.监督机构名称: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监察部联系人:郑丽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地址:遂宁市射洪市联系人:屈培冰/李奎电话:028-60652530/18599966161邮箱:qpeibing@cccc4.com/lkui3@cccc4.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编号EP-20240509-0062招标人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工程地点:遂宁市射洪市3项目名称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工程地点:遂宁市射洪市报价联系人:屈培冰电话:028-606525304招标内容6013塔式起重机4台,施工升降机8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营业范围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供货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履约信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7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8偏离√不允许□允许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10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05 月 31 日 15 时 00 前11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 06 月 1 日 15 时 00 前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发布1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发布13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6月 2 日 10 时 20 前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发布1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发布 15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内容2.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16投标有效期120天17最高投标限价√无18投标保证金√无19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20近年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21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无2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4月至 2024 年4月23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4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25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按以下方式制作:纸质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成PDF格式。26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无27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将制作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 )28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9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到,由招标人组建的开标成员共同在线上开标。3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评标专家库中抽选,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含5人)31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施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3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推荐的中标人:1-3家□是33履约保证金无34合同签订符合第二章合同授予7.4规定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1、报价人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询价人不做任何补偿。36特别说明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并有权因项目实际情况取消本次采购,报价人应接受并免除因此项的变更而给招标人带来的责任。2、特别说明:招标人希望以通过本次招标及随后的合同谈判,锁定设备型号、设备价格及后期的售后服务方案,具体的采购合同由招标人与供应商签署。澄清或合同谈判所达成的有关价格、付款条件、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合同要素,对于相关签约双方均具约束力,自谈判纪要或合同签署日起3个月之内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采购,合同要素保持不变。原则上采用招标人的合同模板进行签订。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6013塔式起重机4台、施工升降机8台(下称招标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组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招标内容、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1.3.2本次招标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设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纳税人身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履约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分包、转包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1.11偏离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设备需求一览表;(6)技术规格书;(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资格审查资料;(5)供应能力分析表;(6)运输、安装、维护保养服务方案;(7)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承诺书;(8)投标报价资料;(9)“评分因素、权重分值与评分标准”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报价为设备的最终总价,包括设备、司机、指挥、标准节、附着、安全监控系统、钢丝绳无损检测系统、安拆、进出场、过程转移安拆费用费用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设备报价表、设备描述表和设备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3.2.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3.2.4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无3.3支付方式3.3.1结算方式:本次招标设备实行固定单价结算(不调价)。3.3.2结算期限:设备进场安装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开始结算第一期计量。本合同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按30天/月计量),设备及人员费用结算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结算。甲方在每期支付乙方租金时,按照80%比例进行支付,剩余20%比例在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设备退场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3.3.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3.4设备交付3.4.1交货期设备供方在收到需方通知后,7天内组织设备到场;具体进场时间以供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3.4.2、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交货方式:到达交货现场且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需要方使用。3.5投标有效期3.5.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5.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6投标保证金对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无3.7资格审查资料3.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只补充注册系统中未提供的资料。3.7.2“设备性能”应提供如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产权证明,设备铭牌照片等,能说明设备满足招标需求与设备所属权属于投标方的资料。3.7.3“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提供近3年内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设备质量检验报告。3.7.4“近年同类设备供货业绩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7.5“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3.7.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设备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3.7.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8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投标文件的编制(PDF版)3.8.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8.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4投标文件电子版编制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到指定网址。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第一章第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8.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完的投标文件密封递交招标人并重新扫描上传。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按系统设置的程序开标。5.3开标异议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当场予以拒绝,不再对其进行开标和后续评审,并原封退还投标人:(1)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无投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组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计算机辅助评标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根据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提交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领导小组定标。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5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无7.4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按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不得在出售招标文件后擅自终止招标。10.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评标委员会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三: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基本要求响应表标的设备名称平头塔式起重机标的设备型号6013报价单位名称序号类型基本要求厂家响应情况1公司资质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起重设备安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维修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租赁单位,且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2公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3公司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备塔机及施工升降机安装含修理专项条件)4公司资质企业信用等级证明,塔吊及施工升降机产权备案证明,塔吊及施工电梯租赁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证明及租赁合同)5设备性能QTZ6013塔式起重机(标塔)4台,整机工作级别A4,臂长60m,独立起升高度40m,额定起重量6t,末端最大其重量1.3t6设备性能设备应标明生产时间及对应台数:全新设备(2024年5月1日以后),1年内设备(2024年5月1日-2023年5月1日),2年内设备(2023年5月1日-2022年5月1日),3年内设备(2022年5月1日-2021年5月1日)。设备应为中联、徐工或同等级国内一线品牌厂家合法合规的3年内设备7设备性能塔吊配备塔吊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应具备各类安全监控(如幅度传感器、重量传感器、双轴倾角传感器、GPS/GPRS通讯模块、风速传感器、高度传感器、方位传感器、高清摄像头、监控仪表、吊钩可视化等),应达到设定值预警、设定值逐档减速报警断电效果,具备远程监控管理系统,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塔吊需配备钢丝绳无损检测系统,可实时、高速自动采集钢丝绳断丝、锈蚀、磨损、弯折、扭结等损伤数据,在监测的同时不影响生产,实现钢丝绳无损检测的定量化、可视化,系统可接入远程监控管理平台,随时随地掌握设备信息。8设备性能塔吊配备人脸识别系统,严格落实人员定人定机定岗,人脸识别失败设备达不到启动条件9设备性能塔吊标准节须采用Z型爬梯10设备性能塔吊标准节须采用每间隔10米必须有休息平台11设备性能塔吊基础设计应由塔吊供方聘请有设计资质单位进行现场勘察设计并出具设计计算书,费用由塔吊供方承担12设备性能塔吊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证书13设备性能塔吊标准节应有符合本设备编号标志,禁止同型号不同编号标准节互换,禁止使用非原厂家的非本设备编号构件14设备安拆按需方要求编制塔式起重机安拆施工专项方案、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5设备安拆安拆及顶升前应组织作业人员开展技术交底、酒精检测、吊索具检查等安全条件核查,相关安拆及顶升安全条件及设备安全措施经需方核查合格审批后方可进行安拆16设备安拆安拆或顶升过程中供方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应全过程监督旁站17设备安拆安拆或顶升过程塔吊生产厂家技术人员驻场技术指导。18设备安拆供方方负责首次安装塔吊的使用登记证办理、防雷检测工作及费用19设备安拆塔吊出租单位为塔吊使用单位(新注册使用登记证的办理应在初次安装属地监管单位),并应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使用单位义务20设备使用供方应确保塔吊正常运转,出现故障时持证维保人员应及时处理。23设备使用塔吊使用单位应组织开展塔吊事故专项应急演练、费用自理。塔吊使用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项目部开展相关应急演练。24履约近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行政处罚25安全保障提供有保障的安全管理措施26发票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开票税率:一般纳税人9%,小规模纳税人3%。发票项目名称一栏应为“建筑服务*设备租赁”27严禁转包禁止违法转包、严禁安拆及顶升违法转包标的设备名称施工升降机(双笼)标的设备型号SC200/200报价单位名称序号基本要求厂家响应情况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起重设备安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维修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租赁单位,且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备塔机及施工升降机安装含修理专项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响应招标人的各项要求,额定起重量2×2000kg,额定速度0-40m/min 4设备应标明生产时间及对应台数:全新设备(2024年5月1日以后),1年内设备(2024年5月1日-2023年5月1日),2年内设备(2023年5月1日-2022年5月1日),3年内设备(2022年5月1日-2021年5月1日)。设备应为中联、徐工或同等级国内一线品牌厂家合法合规的3年内设备。 5供方规模及人员要求:供方在国家政务网上备案的同类型施工升降机数量不得少于20台或能提供新机采购合同。6设备年限符合招标人要求(3年以内),并提供产权备案证明和国家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等的查询截图。 7设备应为国内知名专业厂家合法合规的机型。8近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行政处罚。9每台施工升降机配备楼层呼叫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同时能与项目部的智慧工地平台兼容,确保施工升降机作业安全、人员定人定机定岗。配备施工升降机智能安全监管系统,具备载重采集、前后门采集、高度采集、速度采集、楼层采集、人脸识别、笼内视频监控、楼层添加(减)、倾斜检测、实时数据上传、语音报警、限位信息报警、平台对接、数据导出、远程设置、公告信息获取、人数识别、现场视频远程展示、控制锁机、远程锁机等功能。10施工升降机基础应提供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升降机所有配件等材料应有合格证或检测报告证书,禁止使用非原厂家的非本设备编号构件。11每台施工升降机每班作业应配备持证司机2名;设备使用过程中应配备持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证件且有丰富的施工升降机维保经验的人员1名,提供驻场服务,确保甲方设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检修。12供方负责施工升降机安拆和使用登记证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并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单位义务。13施工升降机管理、安拆、维保等相关行业规范规定,司机、操作人员应持住建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法证件,身体健康,无高血压、无心脏病、无酗酒嗜好。供方提供的所有人员应提供公司聘任证明或社保支撑性资料,每班作业人员应按时在项目部指定位置打卡机指纹签到,否则视为旷工。14供方(安装单位)应按需方要求编制施工升降机安拆施工专项方案(禁止违法转包),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安拆前应组织作业人员开展进行交底、酒精检测、吊索具检查等安全条件核查,安拆作业配备适应的专业作业人员及技术人员。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工、电工、司机等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安拆过程中供方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应全过程监督旁站。15持证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每班作业前应组织施工升降机司机人员开展班前会,每天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并定期组织内部周检和月检(出具盖章版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和照片)。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每班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施工升降机必须每班作业前检查刹车和限位器灵敏度,确保设备运行安全。依据使用说明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维修保养,若设备发生故障时供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前安全交底,确保30分钟内完成交底、挂牌上锁和安全围蔽工作,以最快时间完成设备检修保养工作,以上工作由供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全过程监督旁站。16施工升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并已在产权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17供方应严格执行JGJ215-20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GB 10055-2007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JGJ305-201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川建质安发〔2023〕192号)等相关规定。18企业信用等级证明(信用中国平台),无2年内的行政处罚。19提供有保障的安全管理措施。20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开票税率:一般纳税人9%,小规模纳税人3%。21禁止违法转包、严禁安拆及顶升违法转包评分表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A商务部分65- A1报价50基准价=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不含税)再下浮X%(X为0-15之间的数值,由评委开标时进行确定),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扣至零分为止。A2公司资料及证书证件10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符合租赁资质)1分;安全生产许可证2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备塔机及施工升降机安装含修理专项条件)2分,企业信用等级证明1分,其它资质及荣誉证书2分(1个0.5分)。A3付款条件5优于标准付款条件:4-5分;等于标准付款条件的:3分;低于标准付款条件的:0分。B技术部分35-B1设备性能121、塔吊设备年限得分共4分(共4台塔吊):每台全新设备得1分(2024年5月1日以后),每台1年内设备得0.8分(2024年5月1日-2023年5月1日),每台2年内设备各得0.6分(2023年5月1日-2022年5月1日),每台3年内设备得0.4分(2022年5月1日-2021年5月1日)。必须有产权证明、产品合格证等支撑材料方可得分。2、施工升降机设备年限得分共8分(共8台施工升降机):每台全新设备得1分(2024年5月1日以后),每台1年内设备得0.8分(2024年5月1日-2023年5月1日),每台2年内设备各得0.6分(2023年5月1日-2022年5月1日),每台3年内设备得0.4分(2022年5月1日-2021年5月1日)。必须有产权证明、产品合格证等支撑材料方可得分。B2企业规模及管理体系41、塔吊及施工升降机数量在40台及以上,得2分;塔吊及施工升降机数量在30至40台,得1.5分;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在20至30台,得1分。(塔吊及施工升降机规模需提供国家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等的查询截图或相关支撑材料)。2、有完善的的企业管理制度、文件等,具有完善的管理措施得1-2分;B3供货业绩及证明52021至2024年度合作/协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网上中标通知证明材料+租赁合同证明(合同需要展示清楚设备内容);每份业绩得0.5分,共5分。B4履约能力和信誉41、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行政处罚得1分。2、有持证的安装作业人员、信号工、司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电工等,每位人员需展示证书、网上查验记录,社保证明文件或就业合同,人员配置满足要求得1-2分。3、安拆人员、作业人员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得0-1分。B5内外业技术条件21、有编制安拆方案,按要求报批,有效落实“一机一档”管理工作得0-1分。2、作业环境、天气条件、辅助设施设备、风险识别及防控措施等管控符合要求得0-1分。B6服务内容5在满足本次询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1、设备性能良好,维修保养检查等保障工作完善,提供完善的使用保障的,得0-2分;2、根据招标方施工计划,能提供可靠的技术服务、管理手段或其他措施,塔吊安拆、附着及顶升方案及应急预案、供应商售后技术服务及保障措施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满足项目施工现场需要的,得0-3分。B7合作满意度3满意度高:2-3分;满意度一般:1-2分;满意度低:0-1分。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前附表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不得列入评标计算范围。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2.评标委员会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至少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3.评审标准3.1初步评审标准3.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商务技术评审标准3.2.1商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2技术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3价格评审标准:见本章第一节。4.评标程序4.1初步评审4.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4.1.2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3)不得修改投标物资报价表中已填写的固化数量,否则作为废标处理。4.2详细评审4.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4款规定的标准进行打分。4.2.2评标价的评定(1)本次评标以包件设备的到站不含税总价予以评定;(2)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4.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3.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4.3.5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4.5投标文件的拒绝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1)低于成本价竞标的;(2)不能完全响应招标基本要求响应表要求中的“基本要求”的;(3)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行为的,包括: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乙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c.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e.提供虚假的同类型塔吊产权证明。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6评标结果4.6.1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把通过初步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推荐给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办法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和两名中标备选人,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成为中标人。4.6.2完成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4.7拒绝所有投标: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投标,(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2)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3)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4.8重大偏差认定(1)投标文件格式未响应招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递交未响应招标文件的;(4)不符合报价唯一性原则的;(5)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未经签字并盖章的;(6)投标有效期未响应招标文件的;(7)未响应投标物资的技术指标和性能的;(8)招标文件有要求,但投标人未实质响应的;(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竞争的。(10)评标前招标方组织对投标方考察,考察发现投标方投标资料与实际不符的。凡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废标。5.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5.1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承租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的需要,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4台、施工升降机8台协助工程施工。乙方对甲方工程情况和现场施工环境考察后同意出租该机械设备供甲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机械设备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暂定数量单台使用时间总数量A不含税单价B税金C综合单价(D=B+C)不含税合价E(E=A*B)含税合价F(F=A*D)一、QTZ6013型塔式起重机1塔式起重机(含基脚)60134台9月36月.台2标准节原厂40节6月240月.节3附着原厂10道/10道4进出场费60134台1次4次5操作人员9h/班8人9月72月6指挥人员9h/班12人9月108月7塔吊安全监控系统4套9月36月.套8钢丝绳无损检测系统4套9月36月.套9委托检验检测服务4台4次16次.台塔吊合计:(元)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暂定数量单台使用时间总数量A不含税单价B税金C综合单价(D=B+C)不含税合价E(E=A*B)含税合价F(F=A*D)二、施工升降机1施工升降机SC200/200B8台7月56月.台2进出场费SC200/200B8次1次8次3操作人员9h/班16人7月112月4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系统8套7月56月.套5委托检验检测服务8台3次24次.台施工升降机合计:(元)塔吊及施工升降机总合计:(元)1、总合计:本合同含税总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税金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2、税率: ;3、塔吊设备型号规格要求:6013塔式起重机3台,整机工作级别A4,臂长60m,安装高度80m,额定起重量6t,末端最大起重量1.3t。含调试、初次检验检及每台4次检验检测、取证、月度安全检查、维修保养等。4、施工升降机设备型号规格要求:SC200/200B,运行速度0-40m/min。含调试、初次检验检测及每台3次检验检测、取证、月度安全检查、维修保养等。5、乙方入场的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证件必须齐全有效。乙方保障设备使用连续可靠,安排人员规定期限检修、保养及维修。每台塔吊需配2名司机和3名指挥,每台施工升降机配备2名司机。6、塔式起重机进出场费用:塔吊进退场费用为4次,施工升降机8次。(含设备安装、拆除、进场、退场、运输)。7、同一操作人员、同一指挥人员当天工作时间超过9h外的时间为加班,加班时间工资按照含税月工资÷270h计算。8、塔吊安全监控报警系统、钢丝绳无损检测,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报警系统系统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仅承担设备租赁期间的使用费。9、实际进场数量及时间以实际使用为准。1、上表是设备租金及除独立高度外需增加的(附着、标准节)租金、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设备进出场、安全监控系统、钢丝绳无损检测系统费用,实际人员若有变动则应根据需方要求作相应调整。除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租金已包含机械设备司机、指挥人员工资、奖金、各项津贴、机械设备的使用费、维修保养、检测检验费、调试费、人员食宿费、安拆(含安拆所需的机械设备和吊索具等)、进退场费、使用登记证费用、利润、税金、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保险费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本合同租金费用中不含税部分为固定价格,租赁期限内不做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调整增值税税率及含税月租金。设备实际进场数量按照项目部通知时间为准。2、本合同项:1)塔式起重机(含人员、维保、进出场、安全监控系统、钢丝绳无损检测系统等费用)含增值税租金人民币*元/月/台(大写:*元整),其中不含增值税价*元(大写:*),增值税税率为*%,税额为*元(大写:*元整)。2)塔式起重机标准节含增值税租金人民币*元/月/节(大写:*元整),其中不含增值税价*元(大写:*),增值税税率为*%,税额为*元(大写:*元整)。3)塔式起重机附着含增值税租金人民币*元/道(大写:*元整),其中不含增值税价*元(大写:*),增值税税率为*%,税额为*元(大写:*元整)。4)施工升降机(含人员、维保、进出场、安全监控系统等费用)含增值税租金人民币*元/月/台(大写:*元整),其中不含增值税价*元(大写:*),增值税税率为*%,税额为*元(大写:*元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求增加/减少操作人员,乙方需按甲方实际要求依照此单价配置人员;乙方配备的人员不满足甲方管理要求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要求更换且不能影响现场设备运行;乙方到场人员应服从甲方安排和调度,并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若乙方人员出现罢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材料和误工费用,具体费用以实际签证为准。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3、设备服务要求3.1塔吊设备应为国内一线品牌厂家合法合规的3年内设备,塔吊配备塔吊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应具备各类安全监控,应达到设定值预警、设定值逐档减速报警断电效果)和人脸识别系统,人员定人定机定岗。塔吊标准节须采用Z型爬梯,塔吊标准节须采用每间隔10米必须有休息平台,若使用附着应采用经专业有资质单位设计且有计算书的附着,塔吊基础应提供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计算书,塔吊所有配件等材料应有合格证或检测报告证书,塔吊标准节应有符合本设备编号标志,禁止同型号不同编号标准节互换,禁止使用非原厂家的非本设备编号构件。每台塔吊作业应配备持证司机2名、指挥3名;乙方应负责首次安装塔吊和过程迁移的使用登记证办理、防雷检测工作及费用,出租单位为塔吊使用单位(新注册使用登记证办理应在初次安装属地监管单位),并应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使用单位义务。3.2设备应为国内知名专业厂家合法合规的机型;每台施工升降机配备楼层呼叫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同时能与项目部的智慧工地平台兼容,确保施工升降机作业安全、人员定人定机定岗。配备施工升降机智能安全监管系统,具备载重采集、前后门采集、高度采集、速度采集、楼层采集、人脸识别、笼内视频监控、楼层添加(减)、倾斜检测、实时数据上传、语音报警、限位信息报警、平台对接、数据导出、远程设置、公告信息获取、人数识别、现场视频远程展示、控制锁机、远程锁机等功能。施工升降机基础应提供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升降机所有配件等材料应有合格证或检测报告证书,禁止使用非原厂家的非本设备编号构件;每台施工升降机每班作业应配备持证司机2名;设备使用过程中应配备持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证件且有丰富的施工升降机维保经验的人员1名,提供驻场服务,确保甲方设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检修;供方负责施工升降机安拆和使用登记证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并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单位义务。4、人员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塔吊安拆、司机、指挥人员应持住建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法证件,身体健康,无高血压、无心脏病、无酗酒嗜好。乙方提供的所有人员应提供公司聘任证明或社保支撑性资料。2)人员要求:①塔吊及施工电梯安拆、司机、指挥人员应持住建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法证件,身体健康,无高血压、无心脏病、无酗酒嗜好。乙方提供的所有人员应提供公司聘任证明或社保支撑性资料。②塔吊及施工电梯司机、指挥人员必须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塔吊指挥必须作业前检查吊钩以下吊索具,确保设备运行安全。依据使用说明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维修保养,若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前安全交底,确保30分钟内完成交底、挂牌上锁和安全围蔽工作,以最快时间完成设备检修保养工作,以上工作由乙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全过程监督旁站。5、设备安拆期间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编制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安拆施工专项方案、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禁止违法转包),安拆前应组织作业人员开展进行交底、酒精检测、吊索具检查等安全条件核查,安拆过程中乙方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应全过程监督旁站。6、乙方人员食宿:食宿由甲方负责。第二条所有权和使用权1、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属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本合同所述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并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机械设备租赁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出租行为合法、有效。2、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属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承租本协议项下的机械设备;甲方所承租本协议项下的机械设备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第三条配备人员1、乙方为甲方配备所租赁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甲方为配备的人员安排食宿。2、乙方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其配备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工伤保险,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用工和支付工资薪酬及各项补贴。同时,严格做好人员信息管理工作:登记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考勤记录、诚信信息、劳动合同信息、工资结算及支付情况等,上述资料应报送甲方备查。3、乙方为机械设备配备人员(安拆、司机、指挥)必须持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作业证,持证上岗并保持租赁期内证件持续有效,有关证件须报甲方备案。乙方应主动做好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无操作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设备操作。4、乙方为所租赁的机械设备配备/提供的配件:机械配件及保养维修均由乙方负责。5、乙方应按要求对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相关健康指标符合工作要求后方可进场作业。乙方人员进场前,必须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备,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场作业,乙方还应做好作业人员的日常HSE教育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重复性教育、换岗教育、四新教育、HSE技术交底等,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并保存记录。6、乙方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定人定机定岗”和有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操作,违章或无证导致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第四条期限及结算方式1、本合同租赁期限:本项目施工开始至项目施工结束,使用数量及时间以实际为准。若因工程工期或甲方施工需求变化,需提前终止租赁,则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甲方正式发出的退场通知中明确的退场时间为最终租赁截止时间,此情况下甲方提前终止租赁期不属于违反合同或违约。若租赁期满,甲方仍需继续租用乙方机械设备时,乙方应同意续租且甲方有优先租赁权,本合同所定的租赁费用以及双方权责不变,双方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租赁期限延长事宜。2、租赁期满,若双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续租时,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将机械设备归还乙方。3、计算租金的起止时间:自乙方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检验合格、人员及设备证件齐全,证件并经甲方验收,可正常使用之日起(起租日期双方现场签认),至甲方正式退场通知明确的退场之日止或以最终拆设备时间。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节假日甲方需放假一星期以上时,甲方应提前两天以放假通知单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并从计量款中扣除。4、本合同机械设备的结算和支付方式:(1)设备进场后30个工作日开始结算第一期计量,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供应链金融。本合同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按30天/月计量),设备及人员费用结算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结算。结算时,乙方应提交经甲方现场指定的人员*签字确认的《工程量签认单-进度计量用》、《现场签证单》、《设备运转记录》、《船机设备起租或起用确认单》或《船机设备停租或停用确认单》。(2)进退场费:乙方办理第一期租金结算款时,甲方按设备进场使用时间支付费用;设备进场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50%进退场费,乙方完成合同工作内容退场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50%进退场费(每台塔吊进退场费用两次支付,含设备安装、拆除、进场、退场)。(3)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工程量签认单-进度计量用》、《现场签证单》、《设备运转记录》、《船机设备起租或起用确认单》或《船机设备停租或停用确认单》给予乙方办理结算,若乙方不能提交经甲方现场指定的人员签字确认的相关单据,则甲方不给予乙方办理结算,且视为乙方放弃当次租金的权利,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租金。(4)甲方在每期支付乙方租金时,按照80%比例进行支付,剩余20%比例在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设备退场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5)本合同租金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下列账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乙方须确保账户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发生变动时,乙方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一旦甲方将租金支付至下列账户,即视为甲方已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乙方收取租金前,须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当期租金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开具合同租金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1904321294开户行:建行广州岗昌路支行账号:44001430402050201440地址、电话:028-28126983(7)乙方必须保证对甲方交易事项诚信报税,乙方向甲方提交与交易事项对应发票(加盖乙方单位发票专用章),并且保证对该发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无限期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发票问题导致乙方补交税款、财务费用、相关滞纳金或税务罚款。第五条交付、使用1、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乙方应在7日内将甲方所租赁的机械设备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地址:遂宁市射洪市)。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运输、卸车、安装、拆除、调试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甲方实行机械设备准入制,乙方需将拟进场设备和配备人员资料报送甲方审批,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进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人员。1)乙方拟进场设备应为国内一线品牌厂家合法合规的3年内设备(即机械设备生产日期不得早于2021年5月1日或按照实际进场时间计算)且需满足甲方工程需要,若乙方进场设备检测不合格或不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含甲方停工、窝工和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2)乙方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废气、废液、噪声和振动等相关环保要求,如出现超标则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达标排放。3、本合同机械设备所需配件及配员:司机、指挥、应与机械设备同时到达,确保甲方及时使用,若因施工需求,甲方需要双班人员甲方需要提前3天通知乙方增加相应资质合格人员。4、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后,乙方应负责安装和调试,确保乙方交付的机械设备能够安全使用并满足甲方的租赁要求。5、机械设备因装车、运输、卸车、安装、调试、拆除等非甲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毁损、灭失的风险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6、机械设备入场和调试完毕,检验合格。甲方验收、审批不免除或减轻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7、乙方运输工具和人员进入甲方工程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调度,按照甲方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卸货、安装和调试,乙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装卸车、安装、调试和拆除期间的安全管理、承担相关安全责任,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8、乙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现场过程中和在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区域期间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存油处理方法:双方办理进场确认手续时,共同对机械设备的存油进行鉴定签认,退场时,双方再对机械设备存油进行鉴定签认,两次存油量的差额乘以第二次测量时的市场油价得出存油量差额款,双方遵循多退少补原则。第六条使用、维修、保养和看护:1、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日常所需的维保由乙方负责,润滑油等油料由乙方负责。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的维修、保养工作由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并承担维修、保养费用。乙方应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3、乙方应在每月初或每月末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月中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出具检验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4、若因乙方机械设备每月因故障停工、维修或保养时间超过2日,则甲方将从第三日开始依据本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相应折算扣减乙方的日租金(月租费用/30)。若达到5日仍无法维修或保养完毕,则依据本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相应折算扣减乙方的月租金2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另行调遣同规格/性能的设备进行替换(并由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不得拒绝,否则若影响甲方工程工期时,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保管和看护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防洪、防台、防盗、警卫值班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机械设备的丢失、毁损、被盗而产生的责任或费用。第七条乙方的义务1、按时为甲方提供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的机械设备,且确保机械设备满足甲方工程施工生产的需要。2、乙方应负责办理租赁机械设备所需的各种许可证及租赁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2、机械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操作人员须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种安全学习。3、乙方配备的操作人员(驾驶员)应严格依据国家有关的标准和操作规程以及根据机械设备的性能进行安全操作,并24小时待命以保证甲方随时使用。乙方承诺已充分了解和掌握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加班或节假日施工属于常态、常规合理安排,乙方需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作业人员加班工资,合理安排随机配备人员的调休、轮换和情绪安抚,不得无故拒绝加班或节假日上班,否则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进行处罚。4、在机械设备租用期间,甲方拥有机械设备的使用权,乙方每天工作时间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生产的需要予以安排,不受时段限制。5、若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员或驾驶员不符合施工要求,有权要求乙方于24小时内增加或更换人员,如乙方不服从,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机械或增加人员,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指挥、工作安排,如乙方操作人员不听从甲方的正确指挥,造成甲方工程停工、窝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加强机械设备日常保养及维护,及时处理机械设备故障,满足甲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应擅自停机保养。需正常的维修、保养应利用非作业时间进行,不得耽误甲方的施工进度。7、乙方应负责为其租赁的机械设备购买保险,如因乙方设备自身隐患、性能缺陷或操作人员违规操作等非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的责任。乙方应免除一切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本身或任何人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害)而承担任何责任。8、乙方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技术交底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任何因乙方船机设备、工具因素或违章操作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9、在租赁期内,乙方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从事甲方安排任务以外的其他工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10、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被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单位或个人处罚或追偿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除非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乙方履行上述义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甲方的义务1、负责机械设备的生产调度安排。2、根据机械设备的性能合理安排使用,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迫乙方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对于甲方指挥存在的安全隐患,乙方人员应及时提醒并需提出正确建议或采取其他措施配合完成施工。否则,造成事故双方均有责任。3、委派有关人员与乙方进行工作联系,按时给予乙方签认《运转记录》或《现场签证单》。4、按时办理结算及支付租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有关费用。5、根据本租赁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和责任。第九条施工安全1、乙方出租的机械设备进场必须办妥符合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的手续,机械设备须配备防火设备。2、严禁违章作业。对甲方的违章指挥,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3、施工作业前,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机械设备、工具用具、防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或通知甲方整改,整改消除隐患后方准作业。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在限期内整改。5、如遇强风、洪水、恶劣气候,乙方应将机械设备迅速迁移到安全地带。乙方负有对紧急及突发事件采取合理措施的责任。第十条保险乙方应承担为设备、人员和其他财产及对第三者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购买保险的责任。乙方不得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机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向甲方索赔。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约。发生下列事项时,即视为乙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1)逾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天,承担8000元/天的违约责任,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额5%的违约金。(2)无法按时提供机械设备、配件及配备人员或所提供的机械设备、配件、配备人员无法满足甲方工程施工生产需要,影响甲方工程进展时,违约金为3000元/次。(3)维修、保养、添加燃料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影响甲方正常使用时,违约金为2000元/次;(4)乙方操作人员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听从甲方指挥或违规操作,违约金为500元/次;(5)非因甲方及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影响甲方正常使用时,违约金为3000元/次。(6)若乙方发生未履行合同规定责任义务等违约行为时,乙方每次须按照10000/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甲方有权直接从剩余20%中扣除相应违约金,若剩余的20%不足以覆盖违约金时,乙方应足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差额。2、甲方违约发生下列事项时,即视为甲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在所租赁的机械设备上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等担保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乙方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时段要求,施工高峰期,按照甲方需求配备合理的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2、乙方提供的设备需遵从甲方规定,作业期间需要遵从甲方的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履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此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地址: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20-28126983电话: 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建行广州昌岗路支行开户银行: 账号:4400 1430 4020 5020 1440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工程建设项目廉洁从业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项目地址:遂宁市射洪市螺湖半岛工程发包单位(甲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租赁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施工中的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工程施工项目发包、租赁单位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洁从业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分发分包合同文件,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关系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费用和方便。(四)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和赌博(不论钱物多少)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工程施工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施工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分包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施工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提议或暗示为甲方领导、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费用和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赌博(不论钱物多少)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视情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视情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结算完毕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甲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此页无正文)甲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地址:**电话:020-28126983电话:**年月日年月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一、协议双方承租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租赁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租赁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明确双方的环保、安全、职业健康及文明施工的责任、义务,确保施工安全、保障人员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和文明施工,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双方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二、租赁项目介绍(一)工程项目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射洪市螺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工程地址:遂宁市射洪市螺湖半岛(三)承包范围: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四)承包方式:机械设备租赁三、有关定义及用词说明1、施工资源: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而投入的施工船舶、机械设备、机具及配件、仪器仪表、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大临设施(施工平台、栈桥、临时码头、支架、挂篮等)和工程临时配套设施等资源。2、HSE: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3、HSE管理文件:指各类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文件、规章制度、方案、措施、临时性文件、通知、会议纪要等。4、施工现场:指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所占用的一切场地,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现场及人员的居住、办公区域。5、乙方人员:指乙方为完成本工程而投入使用的人员,或经乙方同意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6、来访人员:指参观人员、上级检查指导人员、供应商等非长期在现场从事生产作业的临时人员。7、安全生产费用:指为实现、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发生的各项资金。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9、在相关合同或甲方规章制度中出现的“罚款”、“处罚”等字样均视为甲方收取违约金的不同表达。四、工程项目期限及人员信息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24.06.15工程计划完工时间2025.04.30乙方计划进场时间2024.06.20乙方计划退场时间2025.02.19乙方进场施工人数***拟编排班组数/人数***乙方安全管理联系人甲方安全管理联系人姓名***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4.1甲、乙双方在施工现场施工区域存在交叉施工/同时有另一方参与施工,特对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如下:1)由甲方方负责总的调配等的安全管理。2)由乙方方负责专项设备作业施工、设备维保等的安全管理。4.2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上表中:***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工作;甲方指派上表中:***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HSE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应保持联系畅通,相互协作、实施和检查工程施工中HSE方面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五、乙方法人持有的有效证件信息,经甲方核准,记录如下:证 书 名 称核准记录内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注册号:营业期限: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有效期: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法人委托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合同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在上述证书到期前至少15天将新的有效证书报送甲方,未按时报送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任一证书无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六、协议内容(一)甲乙双方责任1.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国家、政府有关HSE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方针、政策和规定,上述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或规范重新颁布或调整,甲乙双方应按最新版内容遵照执行。若业主要求执行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规范而没有任何费用或工期补偿的,乙方也不得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补偿。另外,甲乙双方还应遵守业主、监理制定的HSE相关管理要求。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HSE管理文件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HSE管理机构,指定安全生产及环保主管领导,足额配置各级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HSE管理文件不能违背甲方HSE管理文件的规定或低于甲方规定的标准。3.甲乙双方应有现场作业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制度等。4.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查现场,并结合工程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及环保技术措施,积极消除现场不安全因素:(1)工程项目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现场施工,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5.甲乙双方应为己方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增强作业人员法制观念和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6.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做好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1)乙方组织施工前,要根据勘察、设计图纸和业主单位及或甲方提供的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资料开展管线调查工作,核实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的地下管线种类、实际埋深及走向,以及高空电力线路位置、距离情况等。(2)在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的情况下,根据甲方、设计单位或管线权属单位需求制定地下管线(高空电力线路)保护专项施工方案,地下管线(高空电力线路)保护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甲方、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管线权属单位审批。(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指定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保护责任人并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安全保护技术交底,对可能损害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的施工作业,责任人应采取跟班作业,现场指导,坚持“先探后挖”原则,确认无管线后方可使用机械施工,严禁野蛮施工。乙方和甲方及管线权属单位应建立项目沟通联系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下管线安全运行。(4)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高压电缆、给水主管及大型排水箱涵等地下管线和高空高压电力线路施工作业15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及业主单位协调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指派专人到现场监护和指导。严格按照地下管线(或高空高压电力线路)保护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未经管线权属单位同意和在情况不明时盲目进行施工。(5)毗邻地下管线区域内实施机械开挖土方之前,要进行人工探坑,发现未标注或标注与实际不符的地下管线,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甲方及管线权属单位报告。待甲方及管线权属单位确认并补充相关资料后,方可继续施工。(6)汽车吊、起重机、混凝土泵车等大型吊装机械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及其附近从事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施工作业的,乙方必须编制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施工方案。操作人员应事先观察施工地段上方或邻近有无高压线路,作业时吊装机械的吊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必须保持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7)加强对相关机械操作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保护的各项要求传达到一线作业人员。7.甲、乙双方应督促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8.在施工期间发生伤亡、火灾、机损、环境污染等事故,双方应协力进行救援并保护现场,按照甲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9.施工中产生的污(废)水、废气、废弃物、施工扬尘、噪声和振动等,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达标排放。(二)甲方责任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HSE管理文件。2.甲方应对乙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HSE教育,分项工程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HSE技术交底。3.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甲方对乙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不构成甲方承担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安全管理责任的承诺,亦不免除或减少乙方的相关安全管理责任。4.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的HSE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的处理,如乙方施工不符合有关HSE管理要求,经甲方指出仍整改不力,或乙方施工不满足甲方HSE管理文件中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5款规定的相关措施。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分包合同和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施工、暂停工程款支付、收取违约金、安排第三方整改等处理:暂停施工的,乙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完成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收取违约金的和安排第三方整改的,违约金和第三方整改实际花费由乙方缴纳现金,或从工程款、保留金中扣除,乙方承诺甲方在行使该项权力时只需向乙方说明事实和原因,无需乙方确认。甲方可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申领工程款或安全生产费用时,必须经过甲方的安全管理人员签字同意,如乙方存在以下情况时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在乙方申领工程款或安全生产费用结算单上列明扣除的款项,或拒绝签字直到乙方改正为止:A、乙方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不符合项经甲方提出但未得到整改;B、乙方未按要求缴纳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金;C、甲方为乙方代购、代为加工或代为设置的劳保用品或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的材料、加工、运输、设置、维护等费用。7.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环保例会。8.甲方对乙方HSE工作的监督、检查、审核、验收、批准等行为均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合同规定的责任。(三)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地方、业主和甲方HSE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负责承担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如因违反上述要求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或职业病病例,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应该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成立安全组织机构,足额配备经过安全专业培训、具备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沟通能力、丰富现场安全管理经验、身体健康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管理。乙方需将配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证件应及时提交给甲方核准和备案。3.本工程为房建类工程(工程类别填写公路水运工程、房建、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和铁路工程等其他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应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置HSE管理机构,按照以下标准配备足够的、持有有效证书(有效证书指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如下:(1)属于公路水运工程的,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如下:序号划分标准项 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1按年度施工产值划分5000万元以下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按年度施工产值划分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1按年度施工产值划分2亿以上不少于5名,并按专业配备注:1、乙方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分别以“按年度施工产值划分”标准进行计算2、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本配置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配;3、主合同对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更高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4、用词说明:“以下”均不包含本数,“以上”均包含本数。(2)属于房建、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和铁路工程等其他工程的,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规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如下:序号划分标准项 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1按分包合同额划分(专业分包)5000万元以下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按分包合同额划分(专业分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按分包合同额划分(专业分包)1亿以上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2按施工人员数量划分(劳务分包)施工人员50人以下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按施工人员数量划分(劳务分包)50人以上200人以下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按施工人员数量划分(劳务分包)200人以上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进行增配,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注:1、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本配置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配;2、主合同对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更高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3、用词说明:“以下”均不包含本数,“以上”均包含本数。(3)乙方的各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HSE监督检查。(4)如乙方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前述第2款的规定,或乙方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不能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要求之后15天之内完成人事变更并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①甲方有权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缺额按照不少于2万元/月.人的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乙方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满足要求为止。②甲方有权另外安排专职安全员进驻,专职安全员的工资费用按不少于2.5万元/月由乙方承担,在每期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乙方不得拒绝。(5)甲方采取的处罚措施或安排专职安全员进驻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4.乙方负责办理所承担工程施工所需HSE相关生产手续和证件,甲方予以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必须保证其进场施工资源符合HSE管理要求,对有关规定要求必须持证的设备、船舶、人员、设施等,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乙方对各类资质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各类施工资源的本质安全负责;并按甲方HSE管理文件要求做好进场前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资源的检查维护,确保其符合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并保留记录。乙方的营区、办公区场所应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在确定选址建造前应通知甲方进行安全确认,必要时进行第三方安全评估。6.如乙方为专业分包,乙方应编制所承揽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制定有针对性的HSE措施,报甲方审批,并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负责。7.乙方应认真落实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及HSE措施实施本工程施工,执行过程中发现不足要及时向甲方反馈并主动改进、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对其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全部责任。8.乙方在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高风险作业内容时,应安排技术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9.乙方应开展HSE检查,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应立即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需要停工整改的,应进行停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10.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发布或转发的所有HSE管理文件,并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的检查、督促、指导等工作,对于各类检查发现的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整改。11.乙方应按要求参加和配合甲方的HSE会议、HSE检查、应急演练和HSE培训教育等HSE相关活动,并定期向甲方书面汇报HSE管理工作情况。12.乙方应结合施工风险,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与甲方的事故应急预案有效衔接,自行组建或配合甲方组建应急救援小组。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类安全、环境事件、事故及职业病病例,必须按甲方事故报告制度的要求立即如实报告甲方,并积极开展和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应急救援工作。13.乙方人员进场前,必须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备,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后并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场作业(乙方应对其来访人员做好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的HSE教育,且乙方应派专人全程陪同其在施工现场的活动),乙方还应做好作业人员的日常HSE教育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重复性教育、换岗教育、四新教育、HSE技术交底等,不断提高乙方人员的安全技能,并应建立健全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情况。14.乙方应按要求对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相关健康指标符合工作要求后方可进场作业。乙方应与进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工伤保险,同时严格做好人员信息管理工作:登记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考勤记录、诚信信息、劳动合同信息、工资结算及支付情况等,上述资料应报送甲方备查。15.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特种操作证,并按规定进行复审,乙方应主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无特种操作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特种操作。16.乙方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变动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设施、设备。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17.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船机设备,进场前须向甲方申请进场验收检查,完善各项手续资料。违规使用未经进场验收船机设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的验收不构成免除或减轻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船机设备。任何因乙方船机设备、工具因素或违章操作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18.乙方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无证上岗或操作所导致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19.乙方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违章或无证导致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20.乙方应按要求配备专职电工,持证上岗。严禁在施工现场、宿舍、食堂乱拉、乱接,严禁违章使用电气设备。无证上岗或乱拉、乱接、违章违规用电等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2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乙方违反上述制度或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22.乙方应按《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班前会管理办法》(安质文【2021】68),要求每天组织班前会,检查劳保用品穿戴、身体状况、精神状态,交代清楚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工作技术要点,按照管理要求完善过程记录。由于乙方上述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存在特种设备的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每天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组织召开班前会。23.施工作业前,乙方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船机设备、工具用具、防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消除隐患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即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因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作业后应关闭电源、封闭现场。24.乙方作业人员从事密闭空间、起重吊装、隧道、深基坑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施工许可制度,经项目部对现场安全作业条件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检查。甲方的检查确认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25.乙方应落实甲方防洪、防汛、防风、防雷、防止污染和地质灾害的各项措施,维护各项防护设施。由于乙方落实上述措施或维护设施不到位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26.乙方应根据不同施工季节和项目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并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夏季/冬季施工注意防暑降温/防冻工作。如因乙方管理不当发生中暑/冻伤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7.乙方应按要求落实职业病、疾病的预防措施,提供作业人员必要的防护用品、卫生条件。如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8.乙方应将员工的宿舍建在安全的位置,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如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火灾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29.乙方应注意食堂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如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30.对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同时向甲方安全环保等有关部门汇报。31.乙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发生调整必须提前与甲方沟通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调整;施工从业人员进退场必须及时与甲方主管部门对接,及时做好进场教育、完善退场手续。32.乙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经有关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特种设设备),取得使用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33、乙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按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标准设置和实施。(四)安全生产费用1、乙方承诺本合同价格中已包括了不少于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安全生产费实际投入金额不限于合同清单中以安全生产费名义项目的金额。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本合同包含全生产费用,按要求足够、有效、规范安全生产投入。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相关投入的证明,甲方有权对该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甲方有权就乙方未投入的必要安全措施进行投入和维护,这些投入和维护的费用从乙方安全生产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工程款或保留金中扣除,甲方的投入和维护不构成甲方承担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责任的承诺,并不改变或减轻乙方应对此承担的责任。4、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按合同规定执行。(五)其它1.在工程实施中实行安全环保考核制度,承包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环保考核金为合同价的6-8‰,但最少不得少于1万元;承包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安全环保履约考核金为承包价的4-6‰,安全环保考核金在进度款中预留或一次交纳。2.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部门应出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评价书,作为乙方结算“安全环保考核金”的依据。3.本协议如有与国家和地**府有关法规不相符之处,按国家和地**府有关规定执行。4.本协议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并作为工程施工合同正本的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送项目所在地劳动保护监察等有关部门备案。5.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方:乙方:单位名称: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盖章)单位名称: (盖章)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代表: (签字)代表: (签字)电话: 028-28126983 电话: 手机: 手机: 年 月 日年 月 日附件1: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范围(可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化和明细费用额度):(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参与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合规保护标准条款(一)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1、公务人员的定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2、遵守反腐败法律(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3、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4、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5、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6、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7、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8、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9、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10、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11、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合同合规审查表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甲方合同当事人乙方合同当事人第三方合同金额承办部门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合规审核要点是否已完成对方尽职调查或资格审查合规审核要点合同约定是否违反公司合规管理规定合规审核要点《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是否作为附件一并签署合规审核要点是否对《合规保护标准条款》的内容进行了修改承办部门意见 年 月 日会签部门意见 年 月 日合规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首席合规官意见 年 月 日注:海外审批流程请参照《海外业务合同合规实施细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棚户区改造 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租赁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 塔式起重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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