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室改造装饰工程招标公告(启东市殡仪馆2024)



启东市殡仪馆休息室改造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启东市殡仪馆休息室改造装饰工程已经由江苏省·启东市·民政局备案。招标人为启东市殡仪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启东市殡仪馆休息室改造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启东市殡仪馆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12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控制价(元)

A3206390001000007001001
启东市殡仪馆休息室改造装饰工程
施工图所示启东市殡仪馆休息室改造装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0
113270.9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4时30分         2.投标方式: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后缀为.XETF格式的投标文件上传至限额招投标系统         3.投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无需到现场         4.保证金提交形式: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6月04日 14时30分         2.获取地点:有意者请于公告期内登录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在首页右下角“平台”栏目点击“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使用投标人身份登录后自行获取。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http://qidong.etrading.cn/)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启东市殡仪馆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地址:
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姚浩杰
代理联系人:
俞桂银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13-83210064
代理联系电话:
0513-83721688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八、技术支持

客服热线:
4009980000

服务时间:
工作日 8:00-21:00      节假日 8:00-17:30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启东市殡仪馆休息室改造装饰工程(电子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文件招标人:启东市殡仪馆招标代理: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05月28日第一章招标公告启东市殡仪馆休息室改造装饰工程招标公告友情提醒: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1.招标条件启东市殡仪馆休息室改造装饰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启东市殡仪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启东市殡仪馆内;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12万元;2.1.3最高限价:113270.95元;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2.1.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保二年。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启东市殡仪馆休息室改造装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五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保证金要求本项目实行以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通过提交《限额以下平台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6月04日14时30分;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者请于公告期内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投标人身份登录后自行获取。6.投标截止时间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4日14时30分。6.2投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后缀为.XETF格式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上传。6.3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无需到现场。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上发布。10.特别提醒:(1)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启东市殡仪馆地址:启东市汇龙镇长安路8号联系人:姚浩杰电话:0513-83210064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联系人:俞桂银电话:0513-83721688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启东市殡仪馆休息室改造装饰工程1.1.5建设地点启东市殡仪馆内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合同条款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启东市殡仪馆休息室改造装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要求工期3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保二年。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偏离不允许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澄清、通知、说明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17时00分之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1日17时00分之前2.4最高限价金额:113270.95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诚信承诺书;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其他资料。可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45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2200元(本项目实行以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通过提交《限额以下平台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采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3.6.6其他编制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14时30分4.2.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后缀为.XETF格式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上传。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无需到现场。5.2.1开标程序(1)公布投标人名称;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1开标程序(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单位解密并导入招标文件;(3)资格审查开标及评标;(4)商务标开标及评标;(5)确定中标候选人;(6)开标结束。6.3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7.3.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或保函或数字人民币;保函有效期应与实际工期一致,如发生保函无效或到期未提前续保等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在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保函金额并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10%;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以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否8.5.1异议提出的时间(1)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5)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不应当雷同的情况。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5)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不应当雷同的情况。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5)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不应当雷同的情况。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以施工场地的现状为准。招标人提供的现状场地,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各投标人根据踏勘现场的情况自行制定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2)施工用水、电: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列入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3)场内外道路:以施工场地的现状为准。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4)其他: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等不可预料突发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为完成招标内容,虽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但又必须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若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网上答疑具体操作详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项目响应方》操作手册),否则视同认可。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最高限价2.4.1根据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江苏省、南通市有关工程造价计价规定,配套使用相关预算定额、费用计算规则。本工程最高限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限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最高限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发给所有投标人。2.4.2最高限价编制依据(1)业主提供的施工说明相关工作内容及现场踏勘;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业主提供的施工说明相关工作内容及现场踏勘;2、《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修缮建筑计价定额》(2009年)、《江苏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4、《启东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3期)及市场询价;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见着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6、《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4]083号);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9]第19号;9、《关于明确南通市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税计价问题的通知》,通建价【2019】20号;10、省市各类造价文件。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本工程应按以下规范与标准执行(包括并不限于)。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1、本工程图纸所要求执行的技术规范。2、其他国家、行业现行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尽量避免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2、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3、工程的主要部位和特殊要求由建设、设计、监理三方讨论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实施。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投标时上传至CA系统中,中标后装订在纸质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核验。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应不低于投标有效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投标时上传至CA系统中,中标后装订在纸质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核验。三、投标函:(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名称)工程的招标文件,我方经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对现场进行踏勘后,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并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二)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保证在工期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及相关资料。(三)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数额提交履约保证金。(五)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投标函投标时无需上传,待中标后按此格式打印后装订在纸质投标文件中。四、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施工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注:投标时上传至CA系统中,中标后装订在纸质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核验。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详见CA系统内格式,并在CA系统内填写并上传)六、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我方参加你方的,(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章):年月日注:投标时上传至CA系统中,中标后装订在纸质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核验。七、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承诺函(招标单位名称):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1.本公司:(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在年月日至投标当日期间(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果我方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我方同意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我方在参与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无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行为,若中标后将严格履约、遵章守纪。如有涉黑涉恶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认定的,配合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并同意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投标时上传至CA系统中,中标后装订在纸质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人核验。八、限额以下平台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本公司(单位)拟参加,项目的投标,自愿以书面承诺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投标有效期:天,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承诺书有效期相应顺延。二、本公司(单位)承诺(一)本公司(单位)符合信用承诺制的办理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虚假承诺等情形。(二)本公司(单位)在此次招标活动中不发生以下情形: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2.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4.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要求。(三)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1.投标资格无效;2.自发现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视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将失信行为记录到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不参与启东市内项目的投标,如参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4.招标人依法提起诉讼的,相关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申请费、差旅费等)由我公司(单位)承担,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东市内招标人有权暂缓退付我公司以现金方式缴纳的其他项目保证金,并配合法院执行。(四)以上承诺是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承诺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休息室改造装饰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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