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改造 亮化工程招标公告(如东县掘港街道古池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
如东县掘港街道南市场修缮改造项目亮化工程采购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如东县掘港街道南市场修缮改造项目亮化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JD2024(竞磋)—004
项目名称:如东县掘港街道南市场修缮改造项目亮化工程
预算价:200000元
最高限价(采购控制价):180000元(其中设计3000元,施工177000元) ,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安装或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施工: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须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且应满足 :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11日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掘港街道政府院内)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3、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工程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勘察费用自理。如未到现场勘察,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东县掘港街道古池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
联系方式:1515133322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27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40420600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苏
联系方式:15151333222
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如东县掘港街道南市场修缮改造项目亮化工程.doc
如东县掘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次)项目名称:如东县掘港街道南市场修缮改造项目亮化工程采购人名称:如东县掘港街道古池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O二四年五月总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项目需求-16-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0-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3-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如东县掘港街道南市场修缮改造项目亮化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GJD2024(竞磋)—004项目名称:如东县掘港街道南市场修缮改造项目亮化工程预算价:200000元最高限价(采购控制价):180000元(其中设计3000元,施工177000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设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安装或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施工: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须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28日——2024年5月11日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网。方式:自行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掘港街道政府院内)三楼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3、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工程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勘察费用自理。如未到现场勘察,责任自负。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东县掘港街道古池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联系方式:15151333222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27号联系人:陈工联系方式:13404206005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薛苏联系方式:151513332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1.1.1.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采购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1.1.1.2.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所含全部设计成果,自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即视为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随时加以利用。4.3未中标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采用其投标设计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1.1.1.3.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领取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采购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采购文件1.1.1.4.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投标人须知;(3)项目需求;(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1.5.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已发布的采购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网站发布更正公告。1.1.1.6.8.采购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1.7.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1.8.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采购文件详细编制。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0.3投标响应文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1.9.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投标人应提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投标人应提供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1.1.10.12.投标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报价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的有关技术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和不可预见性在内的所有为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及由此引起所需的各项应有费用、税金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总承包配合费及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设计的修改和确认、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施工配合等所付出的劳务、管理、材料、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其它各项费用。根据施工图计算出的工程实体费用: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调试、维护、施工、制作、垃圾清扫和搬运、建筑物修复、整改、验收、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总承包配合费等各项应有费用。本项目采用暂定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包含设计费、项目施工费用以及其他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到工程的复杂性、施工环境、市场的变化、自然灾害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除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外,承包人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提出调整中标价。12.4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报价表要求的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6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1.1.1.11.13.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服务)说明13.1对采购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所需案例的简介;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1.1.12.14.服务承诺的情况介绍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1.1.13.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1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5.5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5.4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开标结果公布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5)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1.14.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1.1.15.17.投标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响应文件,每份投标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投标文件中。17.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1.1.16.18.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或做无效投标处理。18.2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应:(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采购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18.3如果投标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18.4未按要求密封和加盖公章,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8.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响应文件均不退回。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1.1.1.17.19.投标截止日期19.1采购人收到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1.1.18.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1.1.19.21.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五、评审的程序和内容1.1.1.20.22.投标人参加磋商22.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投标人进行磋商。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1.1.1.21.23.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23.1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3.3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4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1.1.1.22.24.评审程序、内容24.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2对响应文件的初审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信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4.3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4.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出最终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4.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倡导诚实报价,如磋商文件没有重大修改的,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高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2)最后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24.6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4.7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1.1.1.23.25.无效投标条款和项目终止条款25.1无效投标条款(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本条不适用)(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3)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对采购文件未能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或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供应商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材料的;(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9)最后磋商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1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5.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5.3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或经批准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经批准后将视情况采取其他方式继续组织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六、定标1.1.1.24.26.确定成交单位26.1磋商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成交候选人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26.2如推荐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多名候选人的根据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26.3评审结束后,成交人名单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个工作日。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1.1.1.25.27.质疑处理27.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领取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7.2质疑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盖公章(原件),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7.3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收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27.4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5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1.1.1.26.28.中标通知书28.l成交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8.2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28.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授予合同29.签订合同29.l成交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29.2采购文件、成交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9.3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成交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成交者,或重新采购。29.4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成交人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1.1.27.30.服务的追加、调减30.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30.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0.3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中标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且所牵涉的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公开采购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服务的添购合同。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须缴纳中标价的3%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全额退还。31.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可重新采购。31.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在合同履行结束后,中标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人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等相关材料,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八、其他说明投标人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设计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采购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书面答复。第三章项目需求一、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如东县掘港街道南市场亮化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包含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扩大)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施工等全部项目。二、项目背景如东县掘港街道南市场亮化设计资料主要包括:主要针对南市场的北侧(二层)、两侧以及浮雕装饰等部位,投标人提供设计说明书、整体效果图(鸟瞰图)、设计范围示意图、现状分析图、照明总体设计图、重要节点设计效果图、电器系统图、灯具选型图及参数(灯具实图或照片)、工程量清单等,局部变更部分以现场为准,投标人需要对场地进行踏勘和分析,了解周边夜间实际情况等等。三、设计依据及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DB50/T234—200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室外环境照明指南》(CIE-37)、《夜景照明和装饰工程照明指南》(CIE-9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5-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规范》GB7000.1-2002、《LED夜景照明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程》DBJ13-85-2007、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设计规范;现场实际情况。(一)设计总体要求1.夜景照明设计以原建筑设计为依据。在认真研究建筑设计方案及相关施工图纸的基础上从建筑功能定位入手,运用现代照明主题,做到技术与艺术的交融;2.夜景照明设计效果应富有时代气息,符合现代审美品位;3.照明方式、照度、光色等灯光环境、照明灯具及其安装的艺术性。4.整体性原则—强调灯光夜景的整体性,合理规划环境中灯光景观各构成要素;处理好单体和群体的关系;5.重视单体灯光照明与其所处灯光环境的整体性,平衡各部分灯光照明在照度、光色等照明要素;6.实行分区控制、手机远程控制。(1)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灯光景观系统的安装、施工、维护方便。(2)灯光景观开关灯控制系统应满足以下条件:①所有灯光电源控制信号通讯均能通过电脑、手机、APP控制;②系统成熟度高。抗干扰强,具有故障报警、时间控制、控制分组等功能;8.照明设计方案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应进一步强化建筑设计的主题思想,与原建筑外立面风格相配。照明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对政府的视觉影响,不浮夸、简洁大方为宗旨,使建筑与环境相得益彰。在少产生或不产生不舒适眩光的条件下,使建筑艺术得到充分体现。照明设计要根据建筑物表面的材料和造型选择光源和灯具。要考虑建筑物的材料与灯具的光源相结合,考虑建筑物的造型与光源的色彩相结合。要考虑建筑物照明与景观和夜间场地照明设计相结合。9.考虑日常管理和维护费用,在灯具等元器件方面,要选择节能型LED灯具,防止光源老化、色差等现象发生而影响整个环境。(二)方案要求:1.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说明书: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夜景亮化设计说明,包括(不局限)设计参考研究、设计理念及构思、功能布局分析、设计方案、项目投资估算。(2)区位分析图(3)夜景照明总体设计(4)设计意向图(5)照明视点分析(6)灯光组织分析图(7)整体效果示意图(8)灯光色彩体系设计(9)动态灯光体系设计(10)各类需要表达设计意向的其他图纸。2.主要材料建议品牌要求:序号产品名称建议品牌1亮化灯具(洗墙灯、线条灯、投光灯、 点光源等)雷士、欧曼、新思丽、上海亚明、广东东耀2LED 芯片科锐、欧司朗、飞利浦3电源、开关电源台湾明纬、创联、英飞特注:①如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的,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所用的品牌标准质量不低于招标人的建议品牌,并附相应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等要求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若投标人未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视为默认使用招标人的建议品牌。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建议品牌采购材料,建议品牌必须保证采购正品,所使用的配件均与建议品牌相同。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业主确认为正品后方可使用。所有材料需送样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组织材料进场,材料进场后经抽样复检合格方可进行施工。(三)设计成果要求1.内容要求(1)方案设计设计文件能充分能够体现设计理念、构思的方案及各专项设计的总说明。(2)设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①设计说明书: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夜景亮化设计说明,包括(不局限)设计参考研究、设计理念及构思、功能布局分析、设计方案等。②区位分析图③夜景照明总体设计④设计意向图⑤照明视点分析⑥灯光组织分析图⑦整体效果示意图⑧灯光色彩体系设计⑨动态灯光体系设计⑩各类需要表达设计意向的其他图纸。备注:设计方案应达到相应的设计深度,且设计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设计方案技术说明;设计构思理念;03平面布局说明;设计图纸,包括:设计效果图(至少包括彩色总平规划图、全景鸟瞰图、细节放大图、主要沿街立面亮化效果图、多视角亮化效果图、夜景亮化效果图等)、设计平面图;其他需要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请各投标人结合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发包人要求”,进行综合编制,该《项目设计方案》应使用A3纸单独装订成册。(3)施工图设计总体施工说明、总平面图、立面图、配电平面图(各区域)、配电系统图、总体及各局部施工详图、选材建议图、施工图预算等所有规范要求提供的图纸。2.中标后提交成果要求:(1)方案设计纸质材料:图纸及说明书制作成A3文本形式,打印五套。其中A1大小效果图展板,张数视招标人需求所定。电子材料:包含所有成果的电子光盘,内容包括文本的电子文件(*.jpg)格式、CAD(*.dwg)格式的电子文件一套,多媒体汇报材料。(2)施工图设计①施工图包含:总体施工说明、总平面图、立面图、配电平面图(各区域)、配电系统图、总体及各局部施工详图、选材建议图等所有规范要求提供的图纸。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所用材料设备需标明品牌、材质、规格等技术参数。②图纸及说明书制作成A3文本形式,打印五套。投标人中标后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另行提供。(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3.需要设计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1)中标后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方案及施工图的调整工作,最终施工图及效果图必须得到建设单位认可方可施工。(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报建备案工作。(3)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整个亮化工作的设计变更工作。(4)参与亮化工程的现场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4.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需要设计单位参加的相关工程会议。5.设计文件审查要求承包人(设计人)的设计文件须报发包人审查同意,设计文件的内容和范围须符合相关批准文件的要求,并按规定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四、其他要求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原有墙体及配套等一切设施,所有线路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施工,特殊情况需要开槽的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2.本工程标人结合本工程的工程量和自身情况综合考虑进行投标报价。3.本工程除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承包人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提出调增工程中标价。结算时,增加的结算价下浮依据参照此公示调整,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后由承包人编制结算,对未实施的工作量进行扣减,经招标人确认后报审计部门审核,本工程结算价=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价×(1-下浮率),招标人最终依据经审计单位核定的审定结算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进行结算。中标价(合同价)是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及材料之市场差价、机械费、其他直接费及间接费用、现场经费、措施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环保及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规费、水电费、保险费、国家及政府部门因进行工程所规定应由承包商所交纳的任何收费、利润、税金并考虑风险因素的全部费用。以上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为完成本承包工程所须内容: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包含二次进场)、成品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环保费、技措费、管理费、材料及设备保护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水电费,规费、税金等相关费用。工程竣工后承包人需编制竣工结算送审,结算时,设计费用按中标价结算不予调整。施工工程审计结算价高于施工工程中标价的,按施工工程中标价结算;施工工程审计结算价低于施工工程中标价的,按施工工程审计结算价结算。中标人中标公示结束后10天内提供经招标人确认的深化设计图(含施工图)、工程预算等。五、交货时间及工期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约定的所有设计、施工项目。六、质保及服务要求免费质保期:2年,具体质保期按投标承诺。(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免费维修或更换。对采购方的服务通知,中标供应商在接报后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付清。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在7天内提交结算审计资料,否则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金。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按评审后各评委打分算数和的平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施工组织设计优劣顺序排列。评委会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按照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确定成交候选人。2.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3.磋商小组会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4.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规定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有涉及对标书实证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二、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评标内容分报价及技术其他两个部分,总分100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30分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0分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30分4.工程业绩:10分序号评审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价格分30分投标报价(包括设计费、工程施工费等所有一切费用)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注:上述“最低的投标报价”必须是合理的。如果最低报价属于恶意竞争或明显低于成本价,评审专家将认定为无效投标。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0分)1.设计说明(5 分)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0分)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 分)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4.与建筑的协调性。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0分)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 分)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0分)4.绿色设计和装配式建筑设计(1分)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 色建筑标准。3.对装配式建筑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分。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0分)5.设计深度(12分)1.是否符合招标人设计要求。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30分)1.总体概述(7分)1.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30分)2.施工的重点难点(7分)1.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30分)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7分)1.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30分)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7分)1.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30分)5.项目管理机构(2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4工程业绩(10分)施工企业(牵头单位)业绩(8分)投标施工企业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亮化项目业绩(路灯业绩、住宅业绩、景观市政照明业绩均不予认可。)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4工程业绩(10分)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投标施工企业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亮化项目业绩(路灯业绩、住宅业绩、景观市政照明业绩均不予认可。)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1、评标委员会计算各投标人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企业业绩、投标报价的总得分。2、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确定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若总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响应文件(封面参考格式)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投标主要文件目录1、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自拟,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3.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双方的资质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中施工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份至2024年3月份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返聘合同);6.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份至2024年3月份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返聘合同);7.投标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份至2024年3月份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返聘合同);8.投标函(格式见后,加盖供应商公章);9.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后,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后,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11.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后,加盖供应商公章);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见后,加盖供应商公章);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加盖供应商公章);14.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加盖供应商公章);15.根据评标办法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6.投标报价表:17.分项报价表。注:投标文件顺序内容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附件1:投标函(格式)致:如东县掘港街道古池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1、我方承诺按照如东县掘港街道南市场修缮改造项目亮化工程采购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承担因迟延履行或工作失误等引起的一切责任。2、我方对该项目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采购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贵方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3、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约定的所有施工项目。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延误,按每天1000元进行处罚。4、若我方中标,我方投标文件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采购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采购文件存在要求,而本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采购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要求作为供应商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优先安排本项目的实施,保证按照甲方和相关技术规定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如果成果质量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可消减我方承担的项目经费,我方将放弃以此为理由的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之处,否则,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即使我方已中标,中标结果无效,对于因此给其他供应商及你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投标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地址:日期:年____月____日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___(投标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如东县掘港街道南市场修缮改造项目亮化工程采购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履约保证金详见采购文件交货时间及工期详见采购文件质保及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约定事项详见采购文件...备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如各项商务条款已在投标方案中详细说明,则该表只需填写是否响应。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未在投标文件中单独说明的,供应商可在此表中承诺或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附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自行填写):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8: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如东县掘港街道南市场修缮改造项目亮化工程单位:元项目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其中设计费 元,施工费 元)标书份数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备注设计费+施工费等于投标总价注:1.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施工等全部费用。2.本报价非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现场报价单为准。3.最高限价(采购控制价):180000元(其中设计3000元,施工177000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如东县掘港街道南市场修缮改造项目亮化工程投标人根据本单位设计的施工图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清单内容须包含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全费用综合单价、合价、所投品牌)。清单格式如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全费用综合单价(元)合价(元)所投品牌........................................设计费(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总价/注:1.分项报价表中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现场实地勘察、答疑所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设计费、工程施工费、临时设施工程费(含脚手架费用)、安全及防护措施费、施工现场清理及垃圾清运费用、群众矛盾协调费、材料、劳务及税、安全费以及未列入工程量清单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未列入工程量清单中内容视为包含在其他子项中,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2.以上工程量×全费用综合单价=合价,合价之和等于投标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3.以上表格行数不够可自行增加,但不得改变表格格式。4.本报价非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现场报价单为准。5.分项报价表每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改造 亮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