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内容安全和新媒体舆情管理服务招标公告(鹤岗市公安局2024)



项目需求详情

一、
提供新媒体内容安全和新媒体舆情管理服务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管理平台,管理平台需具备集中管理微信、微博等多个平台新媒体账号的服务,全流程覆盖新媒体账号管理工作,满足从内容编审、数据分析报告、消息收集、粉丝管理、协同办公等新媒体运营与服务的闭环流程。

二、
新媒体内容安全和新媒体舆情管理服务平台应满足智能校对、内容合规检测、内容安全巡检、新媒体管理四大核心服务,通过全网监测、实时预警和多维度分析报告,集中解决网站、新媒体、客户端工作中常见的内容安全以及网站
/新媒体巡查监管效率低、难度大等情况。为政企新媒体提供内容可控、数据可查、责任可考的服务,多途径、最大化地满足政企新媒体在内容安全、评估考核、整体协同等方面的运营管理服务需求。

三、
新媒体内容安全和新媒体舆情管理服务平台应具有较强文本检查、校对服务功能,支持本地上传
word文件或导入文章链接或在线编辑等多种形式的内容传输服务,系统能自动进行错敏信息检测,并提供修改意见,用户可实时比对修改,同时具备可以自定义词库服务功能,至少满足可添加5个词库,每个词库至少可添加400个词,共可添加不少于2000个词,同时需满足图片检测功能,每次图片检测不低于15张。

四、新媒体内容安全和新媒体舆情管理服务应满足至少一年内的产品免费服务和新增功能的一年免费试用。

展开

项目名称:新媒体内容安全和新媒体舆情管理服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竞采最低限制:¥1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35号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05-29 19:15:23
报名结束时间:2024-06-03 08:00:00
发布时间:2024-05-29 16:15:23
采购编号:HLJGCYC1603990020241705818
采购单位:鹤岗市公安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媒体内容安全和新媒体舆情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