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 勘察设计 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 农田建设招标公告(东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
东安县大盛镇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
东安县大盛镇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
东安县大盛镇等
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湖南中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安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东安县大盛镇等
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实施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安县大盛镇等
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发改
[2024]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招标人为东安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湘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安县大盛镇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
2.2建设规模和内容:东安县大盛镇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
,
勘察设计费和上图入库费共计
787847.00元。主要包括1.5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和上图入库,勘察设计内容包括
土地平整、
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
等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上图入库时限要过到《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
湘农发
[2020]61 号
) 要求。
2.3资来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省级财政配套资金。
2.4工期: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评审和初步设计批复。
2.5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现状勘察(收集项目区基础资料和实地测量,项目区内拟建的骨干沟渠、道路应当测量现状平面图和纵横断面图,比例尺不小于 1:2000;项目区内拟建的土地平整、塘、坝等重点工程应测量其地形图,比例尺不小于 1:500.),规划设计任务,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完成施工设计(含预算),做好施工图交底和施工过程服务,并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竣工验收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2.6技术标准:《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
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
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
(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测量、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开标后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
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投标截止时间
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流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
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2
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中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394630684@qq.com
),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
1日内做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06
月
04
日
9时
3
0分
,地点为
东安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 勘察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勘察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永州市农业农村局及
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0746-8369902
、
0746-4222907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舜皇大道
35号
联
系
人:乔爱林
联系电话:
13487486456
招
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九嶷大道永州大桥河西桥头复兴安置小区
8栋1单元101、102
联
系
人:谭姗姗、蒋月、毛建
电
话:
18942583322 0746-8223198(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附件: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二〇二四年)项目勘察设计(定稿版).pdf
东安县大盛镇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NZXZB-2024527)招标人:东安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第一章招标公告东安县大盛镇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湖南中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安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东安县大盛镇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实施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投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安县大盛镇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2024]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招标人为东安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东安县大盛镇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2.2建设规模和内容:东安县大盛镇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费和上图入库费共计787847.00元。主要包括1.5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和上图入库,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等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上图入库时限要过到《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湘农发[2020]61号)要求。2.3资来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4工期: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评审和初步设计批复。2.5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现状勘察(收集项目区基础资料和实地测量,项目区内拟建的骨干沟渠、道路应当测量现状平面图和纵横断面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项目区内拟建的土地平整、塘、坝等重点工程应测量其地形图,比例尺不小于1:500.),规划设计任务,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完成施工设计(含预算),做好施工图交底和施工过程服务,并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竣工验收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2.6技术标准:《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3.3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测量、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开标后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请各投标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流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2-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中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94630684@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1日内做出答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7、投标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4日9时30分,地点为东安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9.勘察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勘察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10.行政监督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永州市农业农村局及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46-8369902、0746-422290711.联系方式招标人:东安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舜皇大道35号联系人:乔爱林联系电话:13487486456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九嶷大道永州大桥河西桥头复兴安置小区8栋1单元101、102联系人:谭姗姗、蒋月、毛建电话:189425833220746-8223198(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3-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为投标须知的摘要,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业主名称东安县农业农村局2工程名称东安县大盛镇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勘察设计3招标编号HNZXZB-20245274建设地点东安县项目所在村5用地规模主要包括1.5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和上图入库6招标内容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等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上图入库时限要过到《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湘农发[2020]61号)要求7设计周期要求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评审和初步设计批复,做好项目建设期间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相关工作。8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省级财政配套资金9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0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应当按投标须知第12.2条要求的内容,并按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之技术文件中的格式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符合本表第9项“投标人资格要求”11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踏勘现场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3招标前答疑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90天(日历日)15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文件:壹套正本、贰套副本技术文件: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壹套正本、贰套副本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内容包含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采用光盘或U盘,单独信封形式封装)。1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在2024年06月0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东安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17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在2024年06月0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东安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1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9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7天内完成合同订立20方案经济补偿办法本项目无设计补偿,投标人需自行考虑投标风险。21招标代理服务费、评委工资等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开标身份验证要求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准时到场,并在投标登记薄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23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为:壹万元整形式:承诺制。采用承诺形式,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4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公告25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5-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8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七部委联合发布额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规定,已办理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建筑工程择优选定设计单位。2.招标范围和设计内容、设计周期2.1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和设计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6项所述;2.2本工程设计周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3.资金来源本工程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8项。4.合格的投标人4.1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满足前附表第9-10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建设工程设计服务的,应满足有关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管理的规定。4.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第10项所列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辅助资料。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对未中标的方案的无经济补偿,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执行。5.2评委工资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6.踏勘现场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与本工程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需要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6-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7.投标设计成果的使用说明7.1方案设计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简称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不受到来自第三方侵权控诉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7.2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并可部分采用该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二)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8.招标文件的答疑8.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修改或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9.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中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94630684@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1日内做出答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日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10.2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10.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4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的合-7-理时间,招标人可按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投标人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二部分组成。12.2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2.2.1投标函12.2.2投标函附表12.2.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12.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者要求)12.2.5投标承诺书12.2.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2.2.7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12.2.8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12.2.9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12.2.10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12.2.11其他12.3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对本项目的理解;2.总体设计思路;3.质量保证措施;4.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5.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6.其他建议。-8-13.2.2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3.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3.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勘察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13.3.2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13.3.3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14.违约14.1勘察人违约14.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勘察人违约:(1)勘察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2)勘察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3)勘察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勘察,从而造成工程损失;(4)勘察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4.1.2勘察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勘察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勘察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勘察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14.2发包人违约14.2.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费用;(2)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停止;(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4.2.2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勘察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勘察人损失等。14.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15.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勘察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6勘察设计文件:。1.1.3.5勘察设计资料:。1.1.3.2勘察设计服务:。1.1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填入发包人的名称)。1.1.2.3设计人:(签约后填入设计人的名称)。1.1.2.4发包人代表:(填入发包人代表的名称)。1.1.2.5项目负责人:(签约后填入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号码,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号码)。1.1.2.6分包人:(签约后填入分包人的名称)。1.1.3工程和勘察设计1.1.3.1工程:。1.1.3.2勘察设计服务:。1.1.3.5勘察设计资料:。1.1.3.6勘察设计文件:。1.1.4日期1.1.4.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1.1.4.5完成勘察设计日期:日历天。1.2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1.4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51.5.1勘察设计文件的提供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勘察设计文件的期限:,。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勘察设计文件的份数:,。其它要求:,。1.5.2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提供的数量:,。提供的期限:,。其它要求:,。1.6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指定的地点和接收人如下:发包人接收来往函件的指定地点:,。发包人接收来往函件的指定接收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设计人接收来往函件的指定地点:,。设计人指定的联系方式:,。1.7关于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1.81.8.1设计人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属:,。1.9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技术秘密、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01.10.1发包人要求需要修改或存在错误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或)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由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1.10.2发包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时,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2.12.1.1发包人书面通知设计人发包人代表的期限:。2.22.2.1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确定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勘察设计监理。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等事项。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本工程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勘察设计监理:,。如进行勘察设计监理,监理人的监理范围包括:,;职责权限:,;总监理工程师:,。2.32.3.1设计人除从发包人代表或按第2.2.1项约定的被授权人员处取得指示外,还可从处取得指示。2.42.4.1发包人应在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的批准。3.13.1.1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和相关服务,以及为完成勘察设计服务所需的劳务、材料、勘察设备、试验设施等,并应自行承担勘探场地临时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和拆除,自行或按发包人要求对设计工作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3.23.2.1发包人需要设计人提交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标准、提交方式、提交期限和有效期限。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担保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最后一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且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天后失效。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发包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标准:,提交方式:,提交期限:,有效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限的约定:,。3.33.3.1设计人不得将其勘察设计的全部工作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3.3.2设计人不得将勘察设计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可将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未列入投标文件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人不得分包。关于分包的约定:,。3.3.3分包人的设计费用的承担:。3.3.4分包人资质:、分包人主要人员要求:、设备要求:、类似业绩:。3.4。3.54.5.1项目负责人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的职责:。3.63.6.1主要设计人员包括:。其他人员包括:,。4.14.1.1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和规范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环保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服务,降低工程质量。4.1.2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其他规定:。4.24.2.1工程范围包括:。4.2.2阶段范围包括:。4.2.3工作范围包括:。4.34.3.1试验增加4.3.1项第(5)条内容:(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4.44.4.1设计人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5.15.1.1开始勘察设计应具备的条件:。5.1.2因发包人原因,自合同协议书中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之日起天内未能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对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费用、服务期延长承担的约定:。5.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延长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计算方法:,;增加勘察设计费用的计算方法:。5.3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设计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5.45.4.1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包括:;不利物质条件包括:,。5.4.2勘察设计文件的形式:;若有不一致时,应以文件为准。勘察设计文件各种形式的份数和要求:,。5.55.5.1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设计费用增加或减少部分的承担:。5.5.2由于设计人提前完成勘察设计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设计人如下奖励:。6.16.1.1勘察设计文件提交要求:。6.26.2.1发包人审查勘察设计文件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费用分担原则:。6.2.2发包人对于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天。发包人逾期未做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勘察设计文件已经通过发包人审查。7.17.1.1发包人是否要求设计人提供工程勘察设计责任险:□否□是。8.18.1.1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派赴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其中:。9.19.1.1合同变更时,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调整方法:;勘察设计费用的调整方法:。9.29.2.1设计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设计人如下奖励:。10.110.1.1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风险范围划分:。10.1.2本合同的合同价格包括:。10.210.2.1定金或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设计。定金或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10.310.3.1中期支付申请的格式及份数:。10.3.2逾期付款违约金:每延期支付1天,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拖欠金额的的违约金。10.3.3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支付规定如下:。10.410.4.1勘察设计费用结算申请的份数和提交期限:。10.4.2逾期付款违约金:每延期支付1天,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拖欠金额的~的违约金。11.1.1不可抗力指:。12.112.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设计人违约:(1)……12.1.2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12.212.2.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12.2.2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 勘察设计 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 农田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