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服务运力 光伏支架运输 光伏支架招标公告(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2024)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光伏支架运输项目,项目所在地: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瓷市街,项目指定地点卸货。 2. 交货/施工/服务地点:装货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上兴镇江苏国强兴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装货地点以项目指令为准);卸货地点为: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瓷市街。 3. 采购内容:物流运输服务,指定地点车板接货运输至指定地点车板交货(不含装卸)。 4. 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 自报价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为止 。 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实际发运车次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准;成交后须3个工作日内签署《物流运输框架协议》及《物资服务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二、报价须知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详见报价文件。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288期
采购单位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项目类别
其他
工程项目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江苏溧阳至甘肃平凉光伏支架运输项目
寻源类型
询价
寻源方式
合格供应商公开
评审原则
最低价法
是否紧急采购
否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人民币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允许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5-28 22:25:32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5-29 22:25:32
答疑/澄清时间
2024-05-28 22:22:38 至 2024-05-28 22:22:40
五、产品信息
序号
计划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物料组
采购明细
数量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描述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划采购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安装时间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用途及说明
1
1
江苏溧阳至甘肃平凉
1.000
13米(元/车)
13米(元/车)
光伏支架
2024-05-30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瓷市街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钟情
询价单位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1063213745
传真
邮编
zhongqing@chngdz.com
手机
19805178800
联系地址
七、附件
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288期公告.docx
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288期报价表.xlsx
只接受供应商线上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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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288期公告一、项目介绍1.项目概况:光伏支架运输项目,项目所在地: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瓷市街,项目指定地点卸货。2.交货/施工/服务地点:装货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上兴镇江苏国强兴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装货地点以项目指令为准);卸货地点为: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瓷市街。3.采购内容:物流运输服务,指定地点车板接货运输至指定地点车板交货(不含装卸)。4.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自报价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为止。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实际发运车次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准;成交后须3个工作日内签署《物流运输框架协议》及《物资服务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二、报价须知1.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2.报价要求:本次报价要求为☑含税价/□不含税价,需提供增值税发票类型:☑专用/□普通/□不作要求,税率要求:9%。3.价格评审:□以含税总价进行评审。☑其他:以含税单价进行评审。4.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按照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价格相同,按照提交报价时间由先到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成交供应商;□允许多个成交供应商,成交原则是□单行单价最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5.本项目□是/☑不是采购代理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计费原则100%标准计取/□其他:。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288期采购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类型服务采购项目类别其他工程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寻源类型询价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价原则最低价法是否紧急采购否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是是否缴纳保证金否保证金金额(元)/报价开始时间2024-5-28报价截止时间2024-5-29答疑/澄清时间2024-5-28五、采购需求信息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288期报价表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288期报价表序号装货地点项目地点预计起运时间货物包装情况(参考)货值运输量运距(公里)仅供参考13米整车报价(元/车)含税时效(小时)保证每日可提供最低用车数(辆)序号装货地点项目地点预计起运时间货物名称型号尺寸/包装重量货值运输量运距(公里)仅供参考13米整车报价(元/车)含税时效(小时)保证每日可提供最低用车数(辆)1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上兴镇江苏国强兴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瓷市街预计6月初光伏支架//约 7000元/吨约685吨(运输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发运为准)1430.041488 1、 本次所有各项报价均含发货地、收货地驻场人员费用及其他杂费,报价人必须按规定派专人到收发货地监督及指导司机装卸车;2、 交货地点为询价人指定地点,提货地点以询价人执行指令为准(单点提货);3、 询价运输量不代表最终运输量,价格有效期为报价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为止;4、 本次报价含税含保险,报价人需在能运平台完成投保,公路运输综合险费率均为0.0275%,按照货值100%足额购买;5、 运费结算账期为:询价人收到发票60日内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支付或其他付款方式;6、 本项目需要缴纳运费结算金额的2%作为物资服务费,由询价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从项目运费中直接扣除服务费,并向报价人开具与服务费同等金额税率为6%的服务费增值税发票;7、 项目地最大可通行车辆:13米;8、 本次运输报价均为公路整车运输,不允许采用公路整车运输以外的其他任何运输方式;9、 项目尾单按照单吨价格*尾单量结算(单吨价格=询价车型价格÷33吨(13米车型装载量));10、 报价人对非尾单的零星特急需求须无条件响应,按照单吨价格结算(单吨价格=询价车型价格÷33吨(13米车型装载量));11、 如项目执行过程中未按询价车型发运,经询价人同意后按照实际发运量折算为询价车型整车进行结算(折算标准为询价车型装载量,余量按尾单处理),未经询价人同意不可结算;12、如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询价条件以外的不可预见情况(如临时更改装卸货地、临时牵引),报价人应以保障项目运行持续性为原则,同步做好过程资料存档,如因处置不可预见情况产生额外费用,根据实际产生的工程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联系人信息联系人(采购人)钟情询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传真/邮编210000Emailzhongqing@chngdz.com手机19805178800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麒麟科创园沧园路1号7、附件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如成交供应商已签署《物流运输框架协议》及《物资服务协议》,双方在“能运”平台完成签约的订单合同,即货主运输委托单;如成交供应商未签署《物流运输框架协议》及《物资服务协议》,则需要先签署《物流运输框架协议》及《物资服务协议》,后双方在“能运”平台完成签约的订单合同,即货主运输委托单。附件一:《物流运输框架协议》附件二:《物资服务协议》附件三:货主运输委托单模板附件一:物流运输框架协议协议编号:签订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签订日期:年月日托运方(甲方1):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托运方(甲方2):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承运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为甲方1与甲方2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作为各方开展业务合作的基础,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特签订以下协议条款以便各方共同遵守(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附件范围内简称“主合同”)。甲方1、甲方2享有共同的合同权利、承担共同的合同义务,但甲方1与甲方2之间不承担任何补充或连带责任。除特别说明外,甲方1、甲方2统称为“甲方”,甲方1、甲方2与乙方统称为“双方”。一、业务开展的方式1、甲方将所需托运的货物信息在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进行在线公开发布询价,乙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甲方发布的运输需求进行线上报价,若甲乙双方成交,则甲方于电子商务平台发送结果通知书,并于“能运”平台(https://ny.hnzhgyl.com)向乙方线上推送货主运输委托单,乙方通过“能运”平台完成线上签约,确定该批次运输的运输数量、运输单价、发运地、送达地等信息,乙方调度车辆根据甲方指令到指定地点提货。乙方参与甲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项目询价,即视为乙方接受甲方于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一切询价文件内容。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能运”平台完成签约的订单合同,即货主运输委托单,属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责任与义务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文件和数据,并保证真实有效。1.2甲方应按订单费用条款按时向乙方支付约定且实际发生的费用。1.3甲方需提前以运输通知单、电子邮件、传真、微信、QQ等即时通信工具或“能运”平台推送信息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1.4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有权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随时向乙方提出变更订单内容或终止订单的要求,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2、乙方责任与义务2.1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合法有效营运资格,并提供给甲方。2.2乙方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乙方提供所有运输车辆需在甲方“能运”平台注册,并保障运输全程车载定位系统在线,如乙方提供车辆无车载定位系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购置,以达到甲方要求,费用由乙方负责。2.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运输要求,完成运输过程中的相关操作,若乙方执行方案及标准有所更改,需向甲方提交更新后的书面运输方案,并在实际更改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2.4乙方不得将承接甲方的订单所约定的业务进行转包,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进行部分分包。但无论乙方与其分包方是何关系,不影响乙方对甲方的责任和义务,因乙方分包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5乙方应为承运的所有货物购置足额运输保险,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货主方是乙方投保保单的唯一被保险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保单复印件,甲方有权核实原件。运输途中发生事故造成货物损毁,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除外,乙方必须按甲方货主的采购价给予甲方赔偿。2.6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期间为:自乙方在货车的车板接收货物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车板交货且经甲方指定收货人履行签收义务完毕止,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破损、灭失、短少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按照甲方货主的采购价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赔偿责任时,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采购价及该趟运输费用,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承担此类损失及赔偿责任。2.7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任何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的事项时,甲方有权直接将乙方应赔偿金额在甲方应付乙方的运费中及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运费及乙方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4个自然日内将剩余应赔偿金额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甲方账户。2.8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匹配运输任务车源的,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承运方执行运输任务,由此额外产生的运费差价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运费或乙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运费或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2.9乙方应遵守本合同约定的运行时效进行货物运输操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运输时效延误,甲方有权进行如下处罚:单车单趟运达时效延误6小时警告一次,累计2次,补偿甲方1000元;单车单趟运达时效延误12小时以上的,补偿甲方2000元,延误12小时以上的,每增加6小时追加补偿甲方500元。如果前述补偿无法完全补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继续追偿。2.10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车板接货,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甲方不负责装卸、搬运货物。另,如询比价文件中不涉及但实际操作需增加的堆场、装卸、搬运等其他费用,则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11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类安全事故,从而造成运输延误、或涉及货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等情况的,应在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甲方,乙方未及时反馈信息以及事故处理方案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每起事故,每延误上报一天,按照10,000元/天进行处罚。2.12乙方驻派现场人员及车辆司机进入货物装卸场所,包括工厂、仓库、场站、项目等,应服从相应场所装卸货安全管理等要求,本着合理合规的原则积极沟通,不得发生争执冲突等可能引起收、发货人投诉的行为,如因乙方过错从而造成收发货人投诉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0-10,000元/次罚款,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投诉,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2.1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准确进行能运平台系统操作,当月延误或错误操作运单数累计达五单,则甲方有权延期一个月支付当月应付运费,如当月累计达十单,则甲方有权在前述基础上再延迟一个月,依次累加。以此类推,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消极或停止履行合同义务,同一笔运费因系统操作原因延期支付的,最长延迟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2.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应收账款转让、保理等任何涉及处理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债权的业务。如乙方擅自办理前述业务,甲方将不予认可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15本合同项下,乙方负有就已开票据完整缴纳税金的义务。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运费前,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末次开票次月所属期《完税证明》和末次开票日后《无欠税证明》,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运费,且不视为违约行为,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消极或停止履行合同义务。若因乙方未能履行完税义务,出现欠税异常情况导致甲方(受票方)被牵连的(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异常、进项转出等),乙方应立即补充履行完税义务,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可视情节严重情况对乙方每次处该批次结算金额【/】%的罚款。三、货物的交运与验收1、甲方于指定地点进行货物交接,告知乙方货物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2、甲方交于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3、甲方当天或提前一天以运输通知单、电子邮件、传真、微信、QQ等即时通信工具或“能运”平台推送信息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发运地和目的地、收货方、收货人及联络方式等信息。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运输指令后,需做好充分的接货准备,按照约定时间准备充足的运输车辆抵达装货地点,整备待装,并按要求在甲方“能运”平台完成相关派车、接单、上传凭证等平台操作。4、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手续齐全。车板及栏板内壁无明显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无渗漏、无毒、无异味,敞篷车必须配备篷布、绳索及捆绑用的板材等有效地保护材料等,保证运输车辆将货物安全运输至目的地。5、乙方及其派遣的人员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乙方派遣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按照甲方和装货地车间或仓库要求进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装运发货手续,货物装车后,货物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6、装货完成时,乙方应主动向发货方索取发货清单原件,清单需要做好留存,并且随货运输。7、乙方保证提供全天候、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由乙方指定专人安排提货、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运输情况、向甲方汇报异常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随时接受甲方问询。8、自货物完成装车起,至指定卸车地点过程中需要的绑扎、排障、吊装、复垦、超限车辆运输证件办理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完成,甲方不承担运费外任何费用,一切操作节点及方案变动,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9、乙方到达收货地点前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微信、QQ等即时通信工具提前通知收货人及甲方,货物到达收货点时,如发生收货人未按照送货单数量及质量签收或出现其他非正常签收、拒收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依照甲方指示办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收货人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私自运回货物造成甲方承担逾期交货等任何违约责任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10、乙方完成运输任务,抵达甲方指定卸车地点时,应取得甲方指定收货方签字或加盖收货方收货章的回单,回单签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签收数量、包装状况等。11、交货及验收工作的完毕以取得项目现场指定收货方签字或加盖收货方收货章的回单为准,收货人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的回单及发货方的发货清单原件需要转交甲方,作为甲、乙双方结算凭证,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回单的,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运费并就乙方违约行为向乙方追偿。12、乙方需保证货物封识的完整性,并应依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保管、防雨防潮、运输及装卸。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有效的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运输过程中保护材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能有效保护货物导致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3、如发生不可抗力,预计不能按约定时效到达卸货地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由双方协商补救措施。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补救,导致甲方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4、在货物的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或车辆交通事故而造成自身或者第三者损害的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对甲方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按照甲方或甲方货主采购价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例如导致甲方对收货人的违约所承担的违约责任损失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5、乙方派驻装卸货现场人员需按现场要求进行相关安全防护,一切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16、乙方应基于收货端现场收货条件选择恰当的货物交付运输方案,如因乙方运输方案选择不当、安全防护措施不足或现场指挥出现失误等原因引起货损货差、收货方投诉等,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外,还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200至1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甲方可暂停乙方合作业务,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四、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但甲、乙双方义务尚未全部履行完毕的,则本合同延续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五、价格条款1、压车补偿标准乙方车辆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装卸货地后,甲方安排车辆进行装卸货作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压车,由甲方支付压车费;车辆等待时间超过12个小时后开始计算压车费用,费用计算按压车补偿标准执行;压车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算;压车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算,以此类推,本合同未列明车型压车费按照实际项目合同条款执行。压车补偿标准如下表(以下标准均为含9%运输增值税价格):(备注:1天=24小时)车型4.2米及以下6.8米9.6米13米17.5米普通超限车轴线车压车补偿标准100元/辆/天200元/辆/天300元/辆/天450元/辆/天600元/辆/天1000元/辆/天400元/轴/天2、放空费标准车型4.2米及以下6.8米9.6米13米17.5米及以上放空费标准无无300元/辆/次450元/辆/次600元/辆/次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安排车辆,因甲方原因未使用车辆,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放空费;若乙方车辆未到达甲方指定装货地,则甲方无需支付乙方放空费,本合同未列明车型放空费按照实际项目合同条款执行。放空费用计算标准如下表(以下标准均为含9%运输增值税价格):3、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缴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需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向甲方缴纳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人民币:¥5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范围内简称“保证金”)。(1)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0万元人民币的定额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需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2)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由甲方认可的中国境内银行出具担保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的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独立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24个月)原件,与提供保函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担。自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且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之日起,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退还履约保函。如果履约保函的实际担保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乙方应于担保期限到期日前15个工作日前重新提供履约保函。若担保期限到期,乙方未重新提供履约保函,则本合同项下乙方应付合同款中与履约保函同等金额部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亦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全部款项,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担保。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按约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单方面直接从上述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如乙方缴纳的定额保证金或开具的保函金额不足以赔偿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或在任意一期对乙方的应付运费中扣罚。3.2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完成订单合同项下所有运输任务,且甲方以及甲方客户无争议后,根据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交如下材料:(1)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附件1)以及对应的银行电子回执,甲方自收到前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保函退还申请书(附件2)。甲方自收到前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保函。4、费用结算:4.1每一批次订单成交价格以“能运”平台线上货主运输委托单为准,据实结算。4.2甲、乙双方在每月10日之前进行上月已完成运输部分对账,对账部分不包含已完成但存在保险理赔部分,如遇节假日则顺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收货方签字或盖章的回单和对账单,甲方确认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乙方在对账当月25日之前将开具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至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并入账后,30个工作日后支付,支付方式电汇(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若因回单、对账单、发票未能及时提交至甲方或乙方发票开具有误而导致的付款延迟,甲方概不负责。(如实际项目付款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根据实际项目合同约定为准)4.3在项目运输费用结算中,甲方有权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物资服务协议》(协议编号:)从项目运费中直接扣除物资服务费,由甲方向乙方开具与物资服务费同等金额、税率为6%的服务费增值税发票。(具体以《物资服务协议》约定为准)。4.4存在理赔的部分,待甲方确认理赔完成后方可结算,甲方不承担因理赔导致的延迟支付利息。4.5所有项目执行中发生的甲、乙双方认可的额外费用、扣款等,应有书面的沟通文件和数据留底,用于财务结算。6、开票信息及银行账号1、甲方1开票信息:公司名称: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税号:9131000063062909X9电话号码:021-35316695单位地址:陆家嘴路66号招商大厦24层01单元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大木桥支行银行账户:2195820623100012、甲方2开票信息:公司名称: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税号:91320115MA1YGXYW5P电话号码:025-58828222单位地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沧园路1号金元天甲1号楼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光华路支行银行账号:5040744780453、甲方指定保证金缴纳账号:公司名称: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税号:9131000063062909X9电话号码:021-35316695单位地址:陆家嘴路66号招商大厦24层01单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65500101050494、乙方收款账号:乙方开户名:乙方开户银行:乙方账号:七、送达条款1、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通知,可以采取书面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列明的电子邮箱,向对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等,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确认发送成功则视为该通知已经送达对方。2、甲、乙双方提供下列邮寄地址、收件人、电子邮箱、电话号码等信息(以下统称“送达地址”)用于接收对方或人民法院发送的各类纸质或电子数据通知、信函、法律文书(以下统称“文书”):甲方1: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邮寄地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沧园路1号紫金睿谷1号楼4楼指定收件人:张政电话号码:18752019101电子邮箱:zhangzheng@chngdz.com甲方2: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邮寄地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沧园路1号紫金睿谷1号楼4楼指定收件人:张政电话号码:18752019101电子邮箱:zhangzheng@chngdz.com乙方:指定收件人: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邮寄地址:3、上述送达地址持续适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或人民法院为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按上述送达地址向其他方邮寄、发送相关文书时,若发生送达不成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收件人身份不明、无人签收、地址不详、地址搬迁、长期未自取、电子数据被退回、拒收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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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物流服务运力 光伏支架运输 光伏支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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