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亩方永 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及报备入库招标公告(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武义县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及报备入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义县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及报备入库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或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临[2024]317号
项目名称:武义县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及报备入库项目
预算金额(元):378000
最高限价(元):37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武义县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及报备入库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及报备入库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报备入库。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或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方式:请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或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搜索相应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投标文件须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上传。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miaaDZFxmwNDZORi960L4g%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479860c01bd411ef8588b931d9cff31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应按照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和“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及加密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标前准备(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注册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临时或正式均可参加投标),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后应注册为正式供应商。(二)制作投标文件前各投标人先学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学习专题》的内容。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4f6f4630e0d111e9aec67f342b8df9a1 (三)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数字证书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四)《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五)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供应商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办理。(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5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八)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九)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十)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武义县北岭新区国土大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婧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7673109
质疑联系人:胡骏
质疑联系方式:0579-87673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义县茶城一路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丽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82403897
质疑联系人:肖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038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5楼
传真:0579-87646372
联系人:潘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64637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武义县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及报备入库项目 招标文件.pdf699.3K

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pdf2.1M

来源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武义县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及报备入库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采购单位: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机构: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武义县财政局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招标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温馨提示:请认真阅读此招标采购文件,并按规定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专家行贿,违者一经查实,将列入黑名单并追究责任!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三家,具体信息如下:中国建设银行武义支行联系人:徐浩联系电话:178581589090579-87622385金华银行文创支行联系人:姜锋联系电话:135057928280579-82479020浙商银行金华分行联系人:朱晨祥联系电话:158579788110579-8299958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武义县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及报备入库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或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进入搜索相应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9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临[2024]317号项目名称:武义县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及报备入库项目预算金额:378000元最高限价:378000元采购需求:序号采购需求数量备注1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及报备入库1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报备入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00:00至23:59均可)。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或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方式:请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或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搜索相应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免费下载。四、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09:00时。投标文件须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上传。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09:00时。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或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zhejiang.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miaaDZFxmwNDZORi960L4g%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e809ebf0125111efb869ff7b8a064957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应按照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和“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及加密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标前准备(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注册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临时或正式均可参加投标),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后应注册为正式供应商。(二)制作投标文件前各投标人先学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学习专题》的内容。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4f6f4630e0d111e9aec67f342b8df9a1(三)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数字证书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四)《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五)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供应商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办理。(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5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八)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九)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十)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称: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国土大楼项目联系人(询问):陶婧婧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7673109质疑联系人:胡骏质疑联系方式:0579-87673109(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义县茶城一路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黄丽芝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03897质疑联系人:张航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03897(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潘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9-87646372传真:0579-87646372地址: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5楼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国土大楼联系人:陶婧婧联系方式:0579-8767310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义县茶城一路9号联系人:黄丽芝联系方式:0579-824038973项目名称武义县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及报备入库项目4项目地点武义县5招标范围见“第三章”招标采购需求。6采购资金来源和付款单位资金来源:年初预算;付款单位: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库集中支付)。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8踏勘现场和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9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0构成招标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编号的招标采购文件更正、澄清公告(如有)。11投标人要求澄清、质疑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5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1投标人要求澄清、质疑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采购人对招标采购文件予以澄清,将要求澄清的书面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成图片格式后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74552128@qq.com),并电话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2招标采购文件更正、澄清或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澄清或修改公告将随时刊登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因未及时知悉更正、澄清或修改公告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3投标报价方式及其他要求1.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378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不保留小数点。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市场调研、数据整理、外业调查、资料费、成果验收费、交通费、相关方案专家评审费、成果印制费、成果维护费、售后服务费、差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规费、税金等配合业主通过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相关服务等全部项目的费用及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投标人以采购人提供的最高限价为基础,自行确定合理低价进行报价。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并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采购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报价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作澄清或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附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种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人民银行会同***、***、保监会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研究制定了《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见附件)。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会同所在省(区、市)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统计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内相关机构。附件: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J门类(金融业)活动的企业。三、行业分类。采用复合分类方法对金融业企业进行分类。首先,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金融业企业分为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四大类。其次,将货币金融服务分为货币银行服务和非货币银行服务两类,将其他金融业分为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控股公司服务和其他未包括的金融业三类。最后,按经济性质将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划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非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分为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将资本市场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划为证券业金融机构;将保险业金融企业划为保险业金融机构;将其他金融业企业分为信托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四、划型标准指标。采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中四个季度末法人并表口径的资产总额(信托公司为信托资产)平均值作为划型指标,该指标以监管部门数据为准。五、指标标准值。依据指标标准值,将各类金融业企业划分为大、中、小、微四个规模类型,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及以上的为大型企业。(一)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40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50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证券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1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1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保险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5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4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2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2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信托公司。信托资产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信托资产4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信托资产2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信托资产2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金融控股公司。资产总额40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50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组织实施。由人民银行会同***、***、保监会和统计局联合组成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工作组,负责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的实施、后期评估和调整工作,按年组织金融业企业规模认定,并在人民银行建立的《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中增加相应的字段模块。经过认定的金融业企业在系统中进行规模登记,方便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查询使用。七、标准值的评估和调整。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工作组每五年对划型标准值受经济发展与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和调整。八、本规定的中型金融业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金融业企业下限。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九、融资担保公司参照本规定中“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标准划型。十、本规定由人民银行会同***,***、保监会和统计局负责解释。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行业行业类别类型资产总额货币金融服务货币银行服务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中型5000亿元(含)至40000亿元货币金融服务货币银行服务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小型50亿元(含)至5000亿元货币金融服务货币银行服务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微型50亿元以下货币金融服务非货币银行服务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中型200亿元(含)至1000亿元货币金融服务非货币银行服务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小型50亿元(含)至200亿元货币金融服务非货币银行服务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微型50亿元以下货币金融服务非货币银行服务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中型200亿元(含)至1000亿元货币金融服务非货币银行服务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小型50亿元(含)至200亿元货币金融服务非货币银行服务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微型50亿元以下资本市场服务资本市场服务证券业金融机构中型100亿元(含)至1000亿元资本市场服务资本市场服务证券业金融机构小型10亿元(含)至100亿元资本市场服务资本市场服务证券业金融机构微型10亿元以下保险业保险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中型400亿元(含)至5000亿元保险业保险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小型20亿元(含)至400亿元保险业保险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微型20亿元以下其他金融业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信托公司中型400亿元(含)至1000亿元其他金融业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信托公司小型20亿元(含)至400亿元其他金融业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信托公司微型20亿元以下其他金融业控股公司服务金融控股公司中型5000亿元(含)至40000亿元其他金融业控股公司服务金融控股公司小型50亿元(含)至5000亿元其他金融业控股公司服务金融控股公司微型50亿元以下其他金融业其他未包括的金融业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中型200亿元(含)至1000亿元其他金融业其他未包括的金融业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小型50亿元(含)至200亿元其他金融业其他未包括的金融业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微型50亿元以下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一、项目采购概述业务简介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通过政采云平台生成项目并发布招标公告后,注册政采云供应商账号后,即可通过公告进行报名制作投标文件,项目到达开标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评标,经专家评审确定中标单位,采购组织机构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适用范围本指南以公开招标这种采购方式为例,阐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流程中的操作步骤。界面介绍供应商主要在政采云项目采购模块以及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需要安装后才可使用)中操作:项目采购模块:供应商项目采购模块以及右侧页面中进行进行操作。投标客户端:1|28二、操作准备为了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问题,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或360浏览器操作。在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前,供应商需要确保完成以下配置。1.岗位权限配置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的岗位以及权限说明(岗位即代表功能权限,可操作菜单的权限,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勾选对应岗位权限):岗位主要权限菜单经办岗项目采购(全选)1)系统管理员在【员工管理】页面中选择用户,将鼠标停留在【更多】,在下弹框里选择【岗位】进入操作页面;2|282)在详情页面点击【编辑】按钮;3)按下图编号顺序,先按应用和按职位进行筛选,再勾选对应的业务模块,完成后点击右上角【保存修改】;您关联好以上岗位后,可以进行项目采购业务的操作。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流程:3|28创建,审核受理审核分派生成项目委托单委托单委托单采购计划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审核采购文审核、提交确认,制作采购公告件(可配)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代理机构财政监管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开标任务分发送回复邀请函获取获取采购派(可配)邀请函(可选)采购文件文件管理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供应商代理机构解密,投标文件下载开标专家抽取投标文件,制作、上传采购文件供应商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供应商供应商采购结果评价代理机采购结果发送评标确认构(可选)公告中标通知书专家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评价供应商,合同创建合同(可选)公示、备案采购单位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采购组织机构发布采购公告后,已注册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可登陆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采购组织机构审核(是否审核具体看项目配置)通过后,供应商可下载采购文件。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1)在“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待申请”标签页下,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操作栏【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282)在弹框里填写获取采购文件信息,带“*”的为必填项,其中手机号码建议填写项目负责人的,用于接收发布更正公告等短信提醒,完成后点击【确定】;3)弹框提示“提交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完成;完成状态:如区划配置了供应商获取信息需要通过审核,项目在“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中”(审核通过: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审核不通过:供应商可再次发起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如区划配置了采购组织机构查看供应商获取信息,供应商申请后,在“已申请”标签页直接可下载查看采购文件。5|28(注:如供应商需要修改申请信息或放弃申请,可点击操作栏“撤回申请”,填写撤回原因后撤回。)(二)下载采购文件说明:采购文件的获取状态是“已获取”的状态下,供应商可下载查看采购文件。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1)在“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已申请”标签页,选择状态为“已获取”的采购文件,点击操作栏【下载采购文件】;2)在弹框里点击【下载源文件】,下载完成供应商可打开查看采购文件;(三)投标文件制作、上传1.登录客户端说明: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请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6|281)供应商将CA插入电脑,打开政采云客户端登录页面,点击【登录】按钮,直接登录客户端;(注:如CA驱动未下载,点击【CA驱动下载】,先进行驱动下载。)2)供应商也可点击右下角电脑图标,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浙江CA-联连e照通驱动V1.010.2C刷新证书登录CA驱动下载>>浙江CA-联连e照通驱动V1.010.2C刷新证书CA驱动下载>>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注:CA驱动仅支持Windows操作系统安全,高效的投标工具2.投标文件制作说明:供应商报名通过后,可在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申领流程可查看《CA申领操作指南》,然后将7|28CA与政采云平台账号绑定)。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编制。1)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左侧菜单栏选择【投标响应文件编制】,选择需要制作投标文件的项目,点击【编制】;2)在弹框里选择需要制作投标文件的标项,点击右下角【确定】按钮;3)进入投标文件制作页面,左侧可查看整个投标文件制作流程以及当前环节;8|284)在“基本信息”页面;231注:1.如采购组织机构允许联合体投标,此处可修改是否联合体投标,反之则无法修改;2.如供应商选择标项有误,可变更标项,重新制作投标文件;3.如暂不制作下一步流程,可点击【保存】;4.相关内容核实完成后,进入下一步;5)在“导入投标(响应)文件”页面,对基本资质进行响应;9|2812注:1.选择资格响应文件中的具体资质项;2.选择资质项后,可选择以“引用资质库的资质”(部分资质)或“上传本地文件”的方式进行响应;(注:1.资质库的资质来源于供应商在注册时上传的营业执照,或在基本信息内维护的特定资质;2.上传的本地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6)供应商对报价要求和商务技术进行响应;312注:1.将“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以PDF格式导入;2.导入端口,将制作好的投标文件,选择Word2007及以上版本,点击左上角的\"office\"按钮,点击\"另存为\",在弹窗单击\"保存类型\"选择PDF,输出PDF格式文件;(注:PDF文件不超过100M)10|28所有文件都签章后,对应的文件名右边显示“已签章”,点击右上角【下一步】;15)进入生成电子标书页面,将投标文件加密,点击【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6)在弹框里点击长方形框,选择加密标书放置的位置,点击【确认】按钮,标书生成后有两份,一份为加密标书(用于供应商投标上传),一份为备份标书(该标书未加密,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19|28(注意:在生成加密电子标书过程中,花费时间较长,预计需要10-20分钟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不要关闭投标客户端。)17)投标文件保存到本地后,在开标前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点击【前往平台上传】,链接至政采云平台进行上传;3.投标文件上传说明: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开标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投标文件上传。1)在“投标文件上传-进行中”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上传”的项目,点击操作栏【上传】按钮;2)在投标文件上传页面,需填写基本信息;20|28231注:1.填写投标人基本信息,当投标文件开始解密系统将发送短信至该联系人手机;2.上传的加密标书后缀是:.jmbs;如:。3.内容填写完整,提交投标文件;完成状态: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在“投标文件上传-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投标回执。(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内容。)(四)解密投标文件说明:达到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解密投标文件,专家和采购组织机构可查看投标文件,专家依据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注:解密投标文件必须插入CA。)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开标评标。1)在“开标评标-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已到达开标时间的项目,点击操作栏【解密】按钮;2)进入投标文件解密页面(注:供应商必须插入CA才可解锁),点击右上角21|28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20190827【解密】按钮;开标评标/解密返回解密开心1211状态:待解密标书项目编号:开心1211。8采购人:测试省本级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209:00:00解密查看开标记录3)在弹框里输入PIN码,点击【确认】请输入PIN码:X口令:确认取消解密中89%下载投标文4)投标文件显示“解密中”;解密中35%下载投标文件完成,本地正在解密投标文件5)解密完成,弹框提示“解密成功”;开心1211状态:已解密标书项目编号:开心1211。8采购人:测试省本级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209:00:00O解密解密成功查看开标记录开心1211状态:已解密标书项目编号:开心1211。8采购人:测试省本级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209:00:00O解密解密成功查看开标记录开心1211状态:已解密标书项目编号:开心1211。8采购人:测试省本级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209:00:00O解密解密成功查看开标记录6)解密结束,供应商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6)解密结束,供应商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6)解密结束,供应商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开标评标/解密返回视频直播查看开标记录开心-0624滨江区采购单位采购便携式计算机项目(电子招投标项目)状态:已解密标书项目编号:ys-kaixin-06248采购人:滨江区采购人单位投标截止时间:2019-06-2414:00:28解密查看开标记录7)点击右上角【视频直播】,可查看开标室开标情况;22|288)点击右上角【打印】按钮,可打印开标记录;完成状态:供应商解密完成后,在“开标评标-待办理”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解密”。(五)询标澄清(可选)说明:在开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评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系统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3|28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询标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24|28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注:如供应商在开标现场,线下回复询标函的情况下,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澄清文件,交由采购代理机构代为供应商上传澄清文件。)四、查看中标通知书说明:采购组织机构将中标通知书发送给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可通过平台查看。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中标通知书。1)在“中标通知书”页面,选择需要查看的中标项目,点击操作栏【查看】按钮;(注:当供应商在开通“融资贷款”应用并符合资质要求的情况下,会显示“融资申请”按钮,点击跳转至融资贷款业务。)2)在新页面中,可查看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可点击右上角【验签】,验证签章是否有效;25|28五、更正公告查看(可选)说明:采购组织机构机构变更项目信息并发布更正公告后,供应商可在“更正公告”菜单下,查看已报名的更正公告和全部更正公告。26|28版本说明资料名称包含内容版本更新时间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项目采购概述-业务简介-适用范围-功能简介2)操作准备3)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4)查看中标通知书V1.120181214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关联岗位增加操作步骤;2)投标客户端操作页面截图优化;3)注册成为政采云的供应商可参与项目采购报名;V1.220190624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增加询标澄清操作流程V1.320190815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注册政采云的供应商可参与项目投标;2)查看更正公告更新3)增加在线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流程;4)增加天谷CA在投标文件中签章操作流程V1.42019082727|28非常感谢您使用政采云平台服务,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需要请随时联系政采云。本手册可能包含技术上不准确的地方、或与产品功能及操作不相符的地方、或印刷错误。政采云将根据产品功能的增强而更新本手册的内容,并将定期改进或更新本手册中描述的产品或程序。更新的内容将会在本手册的新版本中加入。版权所有©政采云本手册适用于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供应商。未经政采云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修改本手册的部分或全部,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责任声明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政采云对本手册的所有内容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本手册使用作任何保证。本手册使用中存在的风险,由使用者自行承担。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政采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因使用本手册相关内容及本手册描述的产品而产生的任何特殊的、附带的、间接的、直接的损害进行赔偿,即使政采云已被告知可能发生该等损害。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政采云对任何由于不可抗力、网络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其他非政采云因素,导致的产品不能正常运行造成的损失或造成的用户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等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免责。28|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千亩方永 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及报备入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