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及验收评审招标公告(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济南市历下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济南市历下区乡村振兴局)2024)
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及验收评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及验收评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2 13: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102000202402000343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及验收评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2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及验收评审
1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及节能验收要求,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工程咨询评审单位组织开展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及节能验收评审服务工作
2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31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7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自行下载。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本项目的变更、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姚家南路5号无人机智能应用会议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6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姚家南路5号无人机智能应用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地 址: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联系方式:0531-8854265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姚家小区东区29号
联系方式:0531-87902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蕾
联系方式:0531-87902288
附件:
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及验收评审.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及验收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102000202402000343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代理机构: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说明第四部分公开报价、磋商、成交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部分格式第七部分评分办法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及验收评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站等相应公告界面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102000202402000343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及验收评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0万元。采购需求: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及节能验收要求,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工程咨询评审单位组织开展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及节能验收评审服务工作。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本项目的变更、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6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姚家南路5号无人机智能应用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姚家南路5号无人机智能应用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联系方式:0531-88542658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小区东区29号。联系人:庞老师联系方式:0531-8790228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综合说明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及验收评审。项目说明: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及验收评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报价有效期公开报价后90日历日7磋商保证金无8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胶装);电子文档一份(格式为Word格式,U盘);单独密封报价一览表三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50%,完成委托任务后支付尾款。1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06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姚家南路5号无人机智能应用会议室11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06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11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地点:姚家南路5号无人机智能应用会议室12本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2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政府采购预算,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政府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报价处理。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4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一、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并进行报价竞争的单位。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三、踏勘现场1.供应商自行对本项目的现状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审阅,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2.供应商踏勘现场所获得的资料将被认为已了解了本项目的现场情况,掌握了编制响应文件的有关条件。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工程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4.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在综合评分时将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予以10%的价格扣除(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以扣除后的评审价格参与评审。1)小型、微型企业报价需扣除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2)监狱企业报价需扣除的,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证明须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需扣除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4)具体计算方式为:评审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5)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6)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7)成交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提供了相关产品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相关证明材料,接受社会监督。8)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1.节能、环保产品1)按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填报,并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供应商提供的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中应包含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产品品牌、型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按以下幅度进行加分:4)加分幅度: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加分幅度:5%;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加分幅度:5%。注: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和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分时不予加分;供应商提供的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中应包含与所报产品一致的产品品牌、型号,未包含所报产品品牌、型号或品牌、型号不一致的不予加分。4.2根据相关政策,以下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后参与综合评审(如有):1)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注:供应商必须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说明第四部分公开报价、磋商、成交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报价函部分格式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格式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变更、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十四、商务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注:无偏离的写明“无”,偏离表不得空白。年月日十五、技术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注:无偏离的写明“无”,偏离表不得空白。年月日十六、2021年06月12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使用单位项目名称服务周期合同金额(万元)服务质量注: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后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第七部分评分办法评审项目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商务部分20分报价得分(10分)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商务部分20分类似业绩(6分)自2021年06月12日至报价截止日供应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作为加分依据。商务部分20分服务承诺或合理化建议(4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具有实质性的服务承诺或合理化建议,且经磋商小组认可的,每有一条得1分,最多得4分。技术部分80分项目概况分析(7分)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概况分析进行评审,供应商熟悉项目、对现状概况了解深入,对项目理解和把握准确、合理得7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瑕疵项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80分服务方案(20分)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工作流程方案、时间安排、工作计划、详细的可行性服务方案、完整的项目组织管理措施等方案完整合理、科学严密、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能满足本次服务需求得2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瑕疵项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80分服务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10分)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措施内容完善、针对性强、能避免或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度安排得当、职责安排合理得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瑕疵项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80分档案管理制度(10分)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档案管理制度、资料收集、整理、保存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合理全面、切实可行得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瑕疵项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80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10分)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进行评审,重难点分析到位,解决措施有针对性、可行性强得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瑕疵项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80分保密制度及措施(8分)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制度及措施进行评审,制度及措施科学合理、职责明确、针对性强得8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瑕疵项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80分专家库资源及选用机制(8分)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专家库资源及选用机制进行评审,专家库资源专业齐全、人员丰富、专业职称等级高,选用机制科学、合理、充分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得8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瑕疵项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80分人员配备(7分)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审,项目实施团队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计划和安排合理、综合素质强、案例经验丰富得7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瑕疵项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合计合计100分以上评分标准中的有关解释与规定磋商报价单位的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磋商报价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接受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封套格式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电子文档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于2024年06月12日13时30分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及验收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102000202402000343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代理机构: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说明第四部分公开报价、磋商、成交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部分格式第七部分评分办法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及验收评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站等相应公告界面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102000202402000343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及验收评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0万元。采购需求: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及节能验收要求,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工程咨询评审单位组织开展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及节能验收评审服务工作。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本项目的变更、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6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姚家南路5号无人机智能应用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姚家南路5号无人机智能应用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及验收评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济南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